进项税转出后能转回吗越高越好吗

企业留抵税额长期奇高: 经济因素还是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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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留抵税额长期奇高: 经济因素还是另有隐情?
企业留抵税额长期奇高: 经济因素还是另有隐情?
&中国税务报 &本报记者 何乐 高晋琪 通讯员 陶丽娟
&&&&成立10年、投资数十亿元的工业企业,却未缴纳过国税,且仍有4亿元增值税留抵税额尚未抵扣。原因在哪儿?&&&&在青海省海东市,有10余户企业尚存近10亿元增值税留抵税额,而该市2014年国税收入不过13亿元。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一边消耗着地方生态环境,另一边未有税收贡献,税收政策与征管、地方经济与发展又该作何调整?&&&&线索:10年“大企业”&国税零缴纳&&&&“你能想象吗?这么大的企业,却没有产生过国税收入。”&&&&在青海省海东市一户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该市国税局货劳科科长张琳无奈地说道。A企业从事电解铝生产,厂区占地2000多亩,两期投资超过50亿元,区内秩序井然、机器轰鸣。一切景象似乎正常,却为何成为一家国税零缴纳企业?&&&&事实上,零缴纳的并不只A企业一家。数据显示,由于长期有大额留抵税款,包括A企业在内的10余户企业,长期没有纳税。&&&&换言之,让这些“大企业”没有产生国税收入的直接原因在于,它们的留抵税额过大,抵消了销项税额,使得增值税应纳税额长期为0。&&&&留抵税额是什么?又是如何产生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留抵税款”。&&&&“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这是张琳最熟悉不过的公式,每个月她都会将辖区内企业的相关数据按此公式一一运算。这也是让张琳最无奈的公式。近几年来,海东市国税局增值税留抵税额不断增大,包括A企业在内的几户企业更是几年来零税收。&&&&“不仅零税收,有两户企业目前还有三四亿元的留抵税额。按照目前的发展,用10年时间去消化都未必够。”海东市国税局局长王慧斌表示。&&&&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海东市留抵税额达9.39亿元,占该年全市税收总额的77%。&&&&存在留抵税情况的10余户企业中,以A公司与另一家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企业)最为典型,二者建设期已近10年,投入生产近5年,留抵税额共占海东市国税局增值税留抵税的70%,至今未入库国税收入。&&&&海东地处青海东部,依托丰富的电力和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以电力、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业、硅铁、碳化硅、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税源结构单一。2014年,海东市国税收入为12.13亿元,增值税入库6.38亿元。与这些数据相比,近10亿元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让王慧斌与张琳都紧锁眉头。&&&&一方面,这些企业以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主,多年来持续开发,对当地生态环境已经造成一定损害;另一方面,它们在税收上并未作出原计划内的贡献,环境破坏并未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这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言,是个未解的难题。&&&&调查:经济下滑致产销不旺&&&&翻开企业生产数据,大额留抵税产生并逐年增加的原因,同样可从上述公式中得出。一方面进项税额不断增大,另一方面,销项税额增长乏力。于是,减数与被减数之间不同的增长关系,造成留抵税额的不断扩大。&&&&○投资不断增大&&&&进项税额增大是留抵税产生的重要原因。“这几年企业不断购进可抵扣的固定资产、不断扩大投资。”张琳介绍,2009年~2013年间,A、B两户企业销售收入达57.98亿元,占投资额53%,实现销项税9.86亿元。然而,企业的进项税金却是同期销项税额的1.59倍。&&&&数据显示,伴随规模化投资扩张,A、B两企业2009年~2013年发生进项税金15.64亿元,其中抵扣固定资产7.44亿元,占抵扣税金的47.54%,其他项目抵扣8.21亿元,占总抵扣额的52.46%。&&&&于是,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不对称的增长速度带来了留抵税额的产生。更重要的是,随着企业滚动开发,留抵税额也越来越大。&&&&“这种现象突出反映了大中型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规模越大,资本越充足,所发生的原材料进项税越高,在现行增值税抵扣制度下,企业发生零负申报的几率也越高。”张琳分析道。&&&&○销售长期乏力&&&&2011年~2013年,A、B两户企业毛利率极低。A企业2011年~2012年负利率生产,B企业3年平均毛利率2.37%。“正常情况下企业毛利率达到17%时,销项税额才能大于进项税额。”面对较为糟糕的企业财务报表,张琳和同事也替他们着急。&&&&“主要原因在市场。”B企业党委书记夏庆表示,市场低迷导致企业经营不善,是无法产生税收的主要原因。&&&&A企业财务部部长孟丽同样将企业利润低的原因归结为市场。同处铝加工产业链上的两户企业,都面临不景气的行业现状:自2012年以来,受经济危机影响,以高耗能为主的行业市场开始走向低迷,产品价格一路走低。两企业都出现价格倒挂的现象,A企业的主要原材料氧化铝每吨进价提高了300元,每吨运费提高了200元,而其产品售价每吨却下降了6000元。“可以说,产品成本比现在的售价还要高出一大截。”孟丽叹了口气,无奈说道。&&&&相比A企业生产初级产品,B企业处在更具附加值的产业链下游。对于B企业而言,利润低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企业产品质量不过关。&&&&为B企业带来高额固定资产抵扣的是该企业进口的德国设备,“但目前处在磨合阶段,成品率还没有达到标准水平”,夏庆表示,生产操作主岗位工程师岗位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企业产品质量不稳定。&&&&“成品率再低,市场再不好,我们的设备也不能关,否则废弃产品更多。这就产生了大量的电力成本、设备维护成本。并且,青海地处大西北,在留住人才方面,难度和要使出的力度,也比沿海地区大得多。”&&&&夏庆掰着手指头,细数着企业面临的市场困境:“还有就是融资难。我们已经从银行贷不出钱了。”目前仍有银行贷款25亿元的B企业,只能转向信托、租赁等公司筹措资金,利息在10%~12%之间,高出银行整整1倍。&&&&追踪:不排除主观因素存在&&&&长期没有实现纳税、仍有4亿元留抵税额的情况,与B企业投产时的各界期待背道而驰。&&&&2011年准备投产时,该企业预计2012年可实现增值税1亿元左右,年均利润总额2.16亿元。由于购进设备而产生约3亿元留抵税款,“我们当时评估在3年内可以消化。但事实是,6年过去了,留抵税款不仅没有消化,仍在滚雪球般越滚越大。”王慧斌表示。&&&&在落户海东时,A、B两户企业都享受到了一些政策优惠,包括地方增值税收入返还、城镇土地使用税免3年等。“民和县把最好的土地给了他们。”民和县国税局副局长鄂福宗表示,在招商时,政府将这块2000多亩的地给了A企业,地势平整、交通便利、用水方便。“这么大的支持力度,就是希望企业实现生产后,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然而事与愿违。&&&&近10亿元的留抵税款,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去消化。这对全年税收收入不足15亿元的海东市而言,影响很大。自增值税转型政策实施以来,该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累计应抵扣增值税进项税7.44亿元,累计已抵扣进项税额3.31亿元。&&&&张琳分析,长期大额留抵税的产生,除了上述客观原因外,还有一些主观原因。&&&&“最明显的在于,对于是否为可抵扣固定资产的认定问题,我们与企业常常有分歧。”以从事初加工生产的A企业为例,不少设备为自生产,“有很多设备在建设时就埋在了地下,当时没有备案,到后期要抵扣,我们没法看到实物,认定起来十分有难度。”&&&&“表面上是企业长期没有纳税,留抵税长期存在。实质上,里面有诸多风险点。”张琳表示。&&&&专家分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存货价值与其增值税留抵税额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即存货价值减少会引起留抵税额的减少,留抵税额增加,存货价值也相应增加。这种相关关系,可以作为判断一般纳税人财务、税收核算是否准确的依据,有利于防范税收风险。&&&&在对比企业资料时,异常信息引起了张琳的注意。A、B两户企业,2013年存货价值比2012年减少了1.13亿元,同比下降了26%,而增值税其他进项留抵税额同比增长30%。&&&&“在存货减少的情况下,其他进项留抵税金不减反增。”有着20多年税务工作经验的张琳一边反复看着数据,一边分析。她认为,原因可能有三个方面。一是企业销项税金是否得到正确反映;二是企业是否对于未完工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中投入的材料进行了税款抵扣;三是是否存在企业已经取得外购物料发票,但这部分外购物料并没有入库,财务报表没反映企业存货价值情况,存在虚增留抵税额,以此抵扣销项税或企业没有发生外购物料购进行为,存在虚列进项税的情况。&&&&另一个风险点在于,现行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且在2010年后,购进认证时间为180天。在张琳看来,实际中发现有个别企业利用这其间的时间差,人为修改进销项结构。“产业投资导向及新办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极有可能发生进项大于销项,个别企业出于缓解资金短缺的目的,在账务上人为调节进销项结构和销售实现时间,同时利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在动产与不动产划分之间进行税收筹划,消化和扭曲应实现的增值税。”&&&&建议:完善政策升级征管&&&&企业长期没有纳税,并不是让海东市国税局税务人员烦恼的唯一原因。&&&&“新能源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也会出现成立后一段时间内没有纳税的情况。但那是国家扶持的方向,目光要放长远。”&&&&相比较而言,海东市存在留抵税额的企业,多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一边消耗地方资源、没有税收,还有几亿元的税款没有抵扣,另一方面,负债率达到70%,甚至100%,这样的情况确实让人担忧。”王慧斌说道。&&&&海东市税源结构的单一在巨大的留抵税额背景下显露无遗。经济发展、企业发展过分依赖资源,资源市场的疲软立即导致地方经济受限,这无疑正倒逼海东经济转型加快速度。&&&&“我们需要更科学的政策,更有效的征管。”王慧斌表示。为此,海东市国税局在调查基础上,形成了一份政策建议,得到了青海省常务副省长程丽华的批示。&&&&最有力的莫过于完善的政策。张琳认为,一方面,需要强化对扶持类产业的税收政策支持,使企业有更充沛的现金流用于技术研发。“建议在进项税抵扣规定上考虑对技术性费用投入高、科技含量高、节能减排达到国家权威部门确认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另一方面,在现行政策基础上稍作调整。比如,缩短认证期限,实行付款抵扣与认证期限双向管理相结合,防止企业人为地调节进销项结构和实现销售时间的问题;对新办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先予以认证后纳入待抵扣项目。&&&&再如,对不断滚动开发,连续2年以上长期增值税留抵且无税的企业,对其留抵税额可引用“递延增值税”概念,以同行业税负或确定预征率(1%)乘以期未留抵税额作为预缴税金进行纳税申报,后期收入实现后再转入进项税金进行转回。&&&&其次是升级征管,多年征管经验使张琳认为,加强信息管税是改变现状极为有效的方式。此外,加强税收政策辅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还要加强对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综合管理,加大对污染环境、产业结构落后的行业税收检查和处罚力度。&&&&在转型过程中,企业并非配角。对长期存在留抵税情况的企业而言,当务之急是处理库存、升级技术、实现利润。“希望政府搭平台,减少三角债,多出台一些实在的措施。在融资渠道上,也希望政府能提供帮扶。”夏庆谈道。企业期待实现利润,地方经济需要转型,海东市企业仍有一段长路要走。“我们也希望赶紧产生利润,尽快抵扣,尽快缴税。”夏庆说道。&&&&(尊重被采访人员意愿,文中所提企业名称、企业人员名称均为化名。)
馆藏&10070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我刚开始学会计,对这个不是很明白,请大家给我解答一下,越详细越好,最好能举例说明。谢谢!
就是不符合增值税抵扣规定,调整出来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金借方转出.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事项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进项转出是指企业已作进项抵扣但后来转做他用而税法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用于下列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应该转出:
1)用于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应该转出。外贸企业出口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其征、退税之差应该转出。转出部分计入成本。
以上项目所含进项税转出时,与之相关的运费按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应该转出。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的规定: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法规定不得实行边境相关信息“双倍抵扣”政策的通知》(国税函[号)的规定:进口货物减免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一律不得作为下一环节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从日起,国家税务局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所有运输发票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凡比对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从销售方取得的返还资金、返利,均应按所购货物适用的税率冲减进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企业可以用留抵的进项抵减欠缴的增值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无论会计上怎么处理,税务局会通过税收系统查到的,对方作废了,你却认证通过抵扣了,这发票抵扣联你不能退还给对方,实际上对方应当负主要责任,在没有抵扣联的情况下作废...
你的前两笔分录,一般是在年末做的。
平时,根据销项和进项的差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余额),做一笔: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
根据国税函[号修订
(一) 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
增值税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需注意在税票开出三个月内必需到税务局申报,否则不能抵扣,另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目前在我国大部份都区也不能抵扣,对了还有你的企业要是一...
答: b超单上的孕周比实际孕周大是怎么回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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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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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负率宜高不宜低
正确认识增值税税负率
www. &日 &10:18:23&&&&编辑:可言&&&&来源:江苏国税网
茅耀达 黄世扬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纳税人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通过税负评价,可以从整体上判断纳税情况,对比同行业税负,可以判断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经营情况和税收负担情况。税负率被税务机关广泛应用,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选案,往往将该指标作为关键指标。对外它是衡量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的重要参考,对内它是各级税务机关进行考核的核心指标,其作用和地位至关重要,征纳双方对该指标都十分关注。它是一条红线,是一条警戒线,宜高不宜低,只有这样纳税人才能被税务机关认可。   事实上,增值税税负率情况比较复杂,有许多方面值得思考。
&  一、增值税税负率认识上有几个误区
  1、纳税人税收负担率并非越高越好,越低越差。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实际入库增值税税款/当期应纳增值税收入×100%,由该公式可见,要想提高税负率,途径有二:一是扩大实际入库税款;二是缩小应税收入。在应税收入不减少的情况下,入库税款越多,税负率越高,这样的比值,这样的纳税人当然是越高越好,越高越可信。在应纳税额一定的前提下,通过少开发票、不开发票偷逃销售,同样达到提高税负的目的,这样的纳税人,这样的税负比值,越高越有问题,越高越异常。因此,税负率高低要正确对待,科学分析,剔除认识上的误区。   2、行业税负预警值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只能仅供参考。以纺织行业为例,某年度省、市、县划定的行业税负预警下限分别为3.47%、3.21%、3.15%,而笔者所在地区的纺织行业,如织布厂和纺纱厂,大都在2%-2.5%之间,有的织布厂不到2%;与预警值相差二个百分点以上,难道这些企业都存在偷税情形吗?其实不然,这里面有很多客观因素,如生产工艺流程、机器设备新旧都会导致增值额少,税负率低。预警值并非标准值,拿来就用,不加区分,会犯教条主义错误。   3、增值税税负率与所得税贡献率并非完全成正比关系。根据增值税原理,理论税负应包括工资、折旧、营业利润、营业费用等增值额和适用税率的乘积,再除以应税收入,得到理论税负。所得税贡献率是应纳所得税额与所得税计税收入的比例,所得税的大小,与应纳所得额和所得税税率有关,增值税的增值额不一定是所得额,如遇所得税优惠税率,所得税贡献率将变得非常小,这时候往往出现增值税税负率高,而所得税贡献率小,两者不成正比。“纳税人赢利越高,增值税税负越高,所得税贡献越大”,这是一个错误概念,赢利的收入并不局限于应征增值税的收入,还包括股息、红利、租金等非增值税收入,因此,税负率与贡献率要正确区分。   4、期末存货增加与增值税税负下降并非完全相关。许多税收管理员和企业财务人员,把税负下降归因于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的增加。其实不尽如此。税负下降因素很多,分析来分析去,许多人把目光放到期末存货增加的因素。存货增加,并不一定导致税负下降,如原材料已入库,发票未到。财务上月末作估价入账,试问:如何影响税负?一般来讲,估价入账,只会导致税负上升,何来下降?因此,存货影响税负一说,要区别对待。   5、税负最低化并非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有效捷径。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的根本宗旨,许多企业玩弄手段,采取措施,尽量少纳税,将税负降到最低限度,达到预警下限,以此获取最大的利润空间。这样做适得其反,一方面,增值税是价外税,与企业的账面利润毫不相干,另一方面,利润的大小取决于产品的销售价格、原料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因素。纳税人只有在生产经营上开源节流,才能争取较大的赢利空间。如果纳税人通过虚拟进项等手段达到少缴税、降税负的目的,其偷税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滞纳金及罚款的支出将严重影响企业的账面利润。因此,税负最低化与利润最大化并不关联,不能人为降低税负率。
&  二、正确认识和运用增值税税负率应把握几个重点
  1、正确进行行业划分是对纳税人税负率进行分析和比较的基础。行业不同税负率不同,子行业不同税负率也不同,不同行业之间的税负率不能进行比较,同一行业不同子行业之间的税负率也不能进行比较,同行业同一子行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税负率才能比较。可见,行业及子行业划分正确与否极其重要。各级税务机关在进行行业鉴定时,不仅要看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上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更要到企业实地去看产品实物,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行业鉴定不走样。许多企业挂羊头卖狗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实际生产产品大相径庭,仅靠案头审核,不去实地调查,行业划分就会错误,纳税人适用错误的行业税负率,就会显示指数异常。因此,行业大类、行业小类一定要科学、正确地划分。   2、纳税人发生多种经营,跨行业经营情形的,要科学合理地划分行业大、小类。税务机关在征管过程中,经常碰到纳税人多种经营、跨行业经营的情况,而税务机关对同一企业的行业鉴定只能选择一个,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合理地进行行业划分显得十分重要。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纳税人的不同产品进行行业归类,按照不同行业的销售收入占比进行划分,选取占比大的为主行业,进行行业鉴定。对跨行业经营的纳税人,其对应的行业税负率或高或低,要区别对待,认真分析,不能武断的认为税负异常。   3、出口退税企业要正确计算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税负率是以当期实际入库增值税税款为分值计算的,对于全出口企业和部分内销部分外销的纳税人而言,由于外销出口销售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其实际入库税款被抵减甚至为零,遇到这种情况,其增值税税负率就要通过还原后再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外销销售额*17%=外销销项税额;外销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企业销项税额;企业销项税额-企业进项税额=企业应纳税额;企业应纳税额/企业总销售收入=企业税负率。注意:企业进项税额中不要减进项转出。内销企业有税收负担率,外销企业同样有税收负担率,只要计算正确、合理,通过税收负担率,同样可以衡量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4、增值税税负率的波动与存货的变动息息相关。纳税人期末存货余额与期初存货余额相比较,或增或减实属正常变动。剔除存货因估价入账因素外,存货的变动与税负率的高低息息相关,并且成反比例关系,一般来讲,存货增加,税负下降,反之,税负上升。企业在开办初期,大量购进原辅材料,销售尚未实现或少量实现,出现负申报或低税负,就是很好的印证。另外有一特例出现存货减少,税负下降,即企业行将倒闭,以低价清仓拍卖形式,大量抛售存货,价格低,增值少,存货减少,税负下降。因此增值税税负升降与存货变动,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5、增值税税负率的变动要考虑征、抵税率差的因素。同行业同大类并且同小类的不同企业之间,税负率也有高低。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征、抵税率差。同为食品加企业,甲企业购进的原材料是向农户直接收购的,抵扣发票采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按购进额的13%抵扣,生产后的产品按17%计算销项税金,高征低扣导致甲企业税负偏高。乙企业同样从事食品加工,原材料是半成品,并向丙企业购买,丙企业按17%的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企业抵扣,显然,乙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要比甲企业低。衡量纳税人税负的高低不可忽视征、抵税率是否有差异,这是影响税负的又一因素。   6、税负率要以一个纳税年度进行比较,较为科学合理。税收负担率是一个时期概念,有月负担率、季负担率、年负担率,一般来讲,月负担率波动较大,年负担率相对稳定。衡量一个企业的税负率,年负担率较为科学合理。同行业税负进行比较,以年负担率较为合理。有两种情况存在不可比因素:一是新开业企业,二是年度中间关闭企业。新开业企业大量购进存货,税负率偏低,关闭企业作价清理存货,税负不正常。看待税负率首先是正常企业,其次是一个纳税年度,两者要兼顾。只有这样,税负率不论是在不同企业之间比,还是同一企业不同时期比,才有比较价值。   7、税负率高低水平,还取决于不同经营方式的差异。纳税人生产完全相同的产品,行业大小类一样,在行业鉴定上完全一致,但他们的税负却有差异。原因在于经营的方式不同,来料加工的纯加工户,仅得加工费收入,折旧和工资是其增值额,辅料和电费是抵扣额,税收负担率相对较高。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制造到产品销售,实行购、产、销方式为主的纳税人,其税收负担率,极不稳定,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运输费用等多种因素制约,税负一般低于纯加工户。但纯加工户入库税款的绝对额要远远低于购、产、销方式的纳税人缴纳的税款。税收负担率取决于增值额的大小,与增值额成正比。纳税额的大小,既取决于税负率,更取决于应税收入的多少,应税收入是主导因素。这一因素,在经营方式差异的企业之间尤其得以体现。这时,单看税负率一项指标,意义显得不大。   8、税负率的高低状况还取决于固定资产的抵扣与否。从日起,我国实行增值税税制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其核心内容是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次性抵扣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税金。这一新政的实施最直接的影响是减少财政收入,据预测,增值税大幅短收,全国少收入约1200多亿。微观方面,涉及到具体纳税人,由于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金,在一定时期内减少甚至产生不了应交税金,增值税税负率下降甚至为零。由于固定资产不是存货,税收短收,税负下降是永久性的,一定时期内,不会随着存货的消化而反弹上升,在比较纳税人税负高低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固定资产抵扣的因素,要允许部分企业短期、甚至长期负申报、零税负。
&  三 、增值税税负率的法律地位及运用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无论翻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还是《增值税暂行条例》,从头至尾都找不到相应的解释和对应概念。尽管如此,增值税负担率却被各级税务机关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广泛运用,大受青睐。而增值税税负率却难以用统一的标准来规定,因而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它只能是各级税务部门在实际征管工作中,总结归纳出来的衡量纳税人的一把尺度,是税务部门对内考核,对外加强征管,提高征管水平的一个辅助工具。由于增值税负担率面对的情况相对复杂多变,纳税人之间千差万别,不但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而且在各级税务机关的正式文件中也很少作硬性规定,往往是以通知、便函等形式作为参考。   尽管增值税税负率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但各级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征、管、查过程中经常加以运用。为此要防止二种倾向:第一种是唯指标论,把增值税税负率看成是万能钥匙,制胜法宝,用它一量,就能测出纳税人纳税情况,凡是低于上级税务机关公布的行业税负预警下限,都存在偷税嫌疑。有的税务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鲁。不听纳税人合理的解释,为完成评估任务,要求纳税人按照行业税负预警下限的标准进行补税,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十分不可取,是对增值税税负率的过于迷信。第二种倾向是不以为然。增值税负担率既没有法律地位,又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何必要拿它来作为标尺呢?纳税人千差万别,有的情况特殊,测算其负担率,没有任何价值,因此把它放在一边,弃之不用。上诉二种对待增值税税负率的态度,都是运用上的误区,必须加以批判。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是我们税务干部进行税源管理的一把锐利武器,就好比医生有了温度计一样,它对于我们及时发现企业的偷税漏税起到很好的监测和堵漏作用。税务人员应更新观念,客观理性地看待和评价税负率,不能以税负率高低来论英雄,而要把税负率指标放在一定地域,一定时期、一定行业范围内,结合企业具体数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特别要倾听纳税人陈述原委,用好用活“税负率”,把它作为加强税源管理的一项辅助工具。
&作者单位:海门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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