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人超市购物流程里面购物,结果被人打了,无人超市购物流程是否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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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法律咨询室】购物被打伤 超市担责否
更新时间: 14:48 来源:
市民王女士问:在超市购物被其他顾客打伤,超市是否担责?律师解答: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条件、无限制的,如果消费者被第三人侵权,消费者应向负有直接责任的第三人要求承担法律责任,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市民王女士问:在超市购物被其他顾客打伤,超市是否担责?
  律师解答: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条件、无限制的,如果消费者被第三人侵权,消费者应向负有直接责任的第三人要求承担法律责任,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扫一扫手机继续看超市购物丢了车责任谁来负 律师:看管凭证是关键
&&&&发布时间: 06:06:00
  电动车停在超市的停车场内,购物回来却发现车子被盗。6月29日晚上,县的孙女士和朋友遇到了这样的窝火事,购物不到1小时,出门发现电动车丢了。
  当日晚上,孙女士和朋友一起到建设路一超市内购物,将电动车停在了超市的停车场内,没想到出来的时候,电动车竟然丢失了。“下手也太快了!”孙女士懊恼不已,“我把电动车锁好,停在超市的停车场,谁知就一个小时的工夫,电动车就被贼给偷走了。”
  孙女士认为,既然是到超市购物,在停车场锁好的车子被偷,超市就应该负一定责任。孙女士和朋友找到超市保安理论,但保安称超市没有责任。随后,孙女士到附近的南关派出所报案。
  “停车区域放了近百辆电动车、自行车,门口显著位置有‘停车落锁,免费停车,丢车自负’字样的提示牌。”超市保安说道,“我们都听说了孙女士丢电动车的事,但是由于来购物的人来往较多,根本无法辨别是车主还是其他人员,况且商场没有收费,也设置了提示。今年丢了不少电动车了,有些小偷作案手法高明,我们根本分不出是不是车主。”
  超市是否有责任呢?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介绍说,车辆丢失责任的认定要看当时超市有没有看管方面的承诺,若没有,双方就没有形成委托保管的合同关系,你即使将车停放在超市停车场内,超市也并没有法定义务帮你保管车辆,一旦发生车辆丢失,消费者也没法追究商场的责任。如果超市当时有给你出具停车凭证,你和超市之间的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就成立,一旦发生车辆丢失事件,就有权要求超市赔偿。
  目前,派出所民警已经介入调查。
&&& (记者袁文潇)
来源:沂蒙晚报&&编辑: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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