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平台为何什么离不开什么捆绑销售?

捆绑销售、花式搭售 旅游平台订票还有多少猫腻
捆绑销售、花式搭售 旅游平台订票还有多少猫腻
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赵新培
在线旅游平台在消费者购票过程中自行选择保险、酒店优惠券等付费项目已成普遍现象 旅游平台订票还有多少猫腻
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在多家网络旅游平台官网和APP上体验购票发现,在线旅游平台的“花式搭售”五花八门,而取消这些消费则并不容易。那么,旅游平台为何对消费者“人人喊打”的捆绑销售“死抓不放”呢?有知情者透露,自从去年的票代新政实施后,现在单纯的机票销售已变得无利可图,因此捆绑其他产品销售就成了旅游平台的主要收入来源。
上周,因被网络大V“炮轰”捆绑销售保险、各类优惠券等现象,携程旅行网被推上风口浪尖。随后携程很快清除了机票销售中的所有搭售现象,但是火车票销售中搭售保险行为仍然存在。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多家网络旅游平台官网和APP上体验购票发现,在线旅游平台的“花式搭售”五花八门,消费者在买票过程中需要像考试一样仔细审阅账单,找到取消键,这对眼力和智商绝对是个挑战,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商家设计的圈套中。
火车票搭售“VIP套餐”
在网民集体吐槽、舆论曝光、中消协的压力下,携程网的飞机票搭售行为终于取消了,但是火车票搭售行为仍存在。在携程旅游APP上,北青报记者查询10月15日北京到上海的G101次列车车票,页面显示二等座价格为每张553元,但是点击“携程预定”,票价总额就上升到593元,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多花的40元钱,原来是被网站默认勾选了“VIP尊享套餐”,这个套餐说明上显示消费者购买之后将会有四大好处:尊享一对一钻石客服,超级VIP贴心服务;尊享快速退改签服务;享受短信提醒服务;含70元租车券。
而在携程官网上,也存在火车票订票总额比票面价格多40元的情况,只是这40元套餐名曰“极速出票 金牌客服”项目。网页提示:“无12306账号,你可以选择购买套餐”,但是携程对这个40元套餐没有做详细说明。
不选也替你订保险和酒店超值券
捆绑销售的可不只是一个携程,再看途牛旅行网,10月14日北京飞往上海的HU7609次航班,主页报价为425元。订单页面中显示了多种保险和优惠券供旅客选择,保险类包括航空组合险、航意险、航延险,优惠券种类主要是接送机服务,包括90元起步的“送我去首都机场T1”、101元起步的“来浦东机场T2接我”。
北青报记者未选择任何保险和优惠券服务,但是结算的时候,最终订单金额却为558元。由于订单目录被严重遮挡,玩起捉迷藏游戏,购票者只能看到消费列表上的付费项目包括成人票价、机建和燃油、保险费用、酒店超值券四个条目,但是具体金额却无法看到。无论北青报记者怎么拖拽鼠标,都无法看到订单全貌。于是北青报记者转而在页面上下仔细查找,发现订单中所含多出的费用为航意险和航延险,45元/人;酒店超值券,38元/人。可以手动取消,但是两个收费服务项目取消方式还不一样,其中酒店超值券需要在预订机票之前手动,而保险费需要在预订当中手动取消。
买机票默认勾选航意险
“去哪儿”网也一样。北青报记者尝试通过“去哪儿”官网购买机票,搜索查询结果显示,10月16日北京飞往成都的川航3U8548航班,主页报价为661元,最后订单总额为741元,从订单明细上可以看到,这多出来的80元 ,包括必须购买的机场建设费50元,但还有一项航意险30元,已经提前被勾选,属于网站默认搭售项目。
此外,去哪儿的火车票则有搭售保险行为。在去哪儿官网查询10月14日北京到上海的火车票,二等座票价为每张553元,但是订单总额为583元,查询明细就会知道,这其中有30元是平台帮助勾选的保险费。在去哪儿APP购买一张火车票要被搭售30元的出行保障费,可尊享极速出票服务、短信提醒服务、150万出行保障,不过也可以在填写页面取消该项服务。北青报记者在体验购票时发现,即使没有选择套餐服务,也有短信提醒。
不过APP向用户推荐登录12306账号购票,登录后可专享极速出票特权、极速退改等。但是12306客服表示,铁路部门并不存在优先出票情况。
火车票搭售40元出行保障费
在同程APP上,北青报记者尝试购买北京飞往成都的CA4194次航班,票价金额显示为1420元,另有机建燃油费50元,航班意外险40元为默认勾选项目,于是机票总订单就成了1510元。这些搭售项目不要也可以,不过需要麻烦旅客进入保险页面手动取消。
在火车票方面,同程上北京到成都的G309次列车,票价显示为864元一张,此外还要付出40元出行保障费用,信息显示,如果选择该项服务,可优先出票,保额达110万。如何取消该项服务?同程客服称,可以点击“我的全部订单”,找到订单尝试取消,取消成功后重新预订选择不购买保险。随后北青报记者在订单页面上找到了保险一栏,点击进入手动取消成功。
据了解,这些平台上销售的所谓出行保障费,其实就是保险。这种保险除了保障正常的交通意外险,还保障列车上的财物损失(一旦发生意外,报案后联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内容为购买火车票及保险客户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为自客户踏上列车时到客户下车为止。
机票销售“自带”两项保险
在艺龙旅游APP上,北青报记者选择了南航CZ6412,北京飞往上海的航班,机票报价为810元,但是消费订单为920元,除了50元的机建燃油费之外,还有两项航空意外险30元、航空延误险30元。如果使用艺龙APP预订火车票,则需要交纳20元的交通意外险套餐,据套餐介绍称,选择该险种可享受优先出票,最高保险额为80万元。
660元机票预订后变成820元
在驴妈妈旅游APP,北青报记者选择了北京到成都的航班,主页显示南航CZ6119次航班机票价格为660元,但是点击预订就变成了820元,订单页面上,显示有四种特惠专项服务项目,包括50元贵宾室、15元酒店优惠券、3元门票优惠券、接送机服务、保险等,其中15元酒店优惠券已经被默认勾选,需要手动取消。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驴妈妈机票网上预订须知》、《关于民航乘客携带电池及危险品乘机的限制》、《南航国内运输散客票价使用条件总则详细规定》不待购票者阅览,已被平台提前替代勾选。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法律法规被替代勾选的现象在上述旅游在线平台也同样存在。
旅游平台为何“离不开”捆绑销售
为何捆绑销售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是互联网旅游平台却仍始终乐此不疲?据知情者透露,目前机票在各家OTA(网络平台与旅行社合作的在线旅行社)营收中均占据重要位置,也是在线旅游企业吸引客户、导流客户的起点,然而,自从去年的票代新政实施后,现在单纯的机票销售已变得无利可图,因此捆绑其他产品销售,变成了收入的主要来源。
事实上,针对诟病已久的搭售行为,中国民航局运输司曾在日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严禁互联网机票销售中的“搭售”行为,并表示要加强对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
上述通知要求,各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航空公司及销售代理人在销售机票时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搭售”机票以外的服务产品;应当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贵宾休息室、保险等除机票以外的附加服务设置为旅客自主选择项,以有效避免旅客误选的情形发生。
捆绑销售侵犯消费者多项权益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琮玮律师指出,在线旅游平台捆绑销售行为,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对于购票网站采用默认方式搭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律师认为这不仅违反消费者真实意愿,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自愿原则,公平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中国保监会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中第三章关于信息披露中第八条的规定:“保险机构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在相关网络平台的显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列明保险产品和服务信息,需列名信息如下:保险产品承保公司信息、保险合同订立形式等等”。
负责编辑:黎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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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替换成@) 处理时间:9:00—17:00原标题:在线旅游网站捆绑销售 专家:涉侵犯自主选择权
法制网记者 余瀛波
刚刚过去的这个“十一”长假,有关携程捆绑销售的话题备受关注。专家指出,事实上,这个问题不只是携程的问题,而是整个行业的问题。
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首席分析师陈音江直言,“我刚刚体验了一下几个大型在线旅游网站,发现默认服务选项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只是取消默认选项比之前相对方便了一些,但目前仍有个别网站的默认选项比较隐蔽,消费者不容易找到,取消起来还是很麻烦。”
在线旅游网站捆绑销售,即网站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在订票过程中设置默认选项,单方面为消费者选择了除机票、火车票之外的服务选项。消费者提交订单时,只要稍不留神,就可能为不是自己选择,也不是自己需要的服务买单。此类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最近两年,有关在线旅游网站捆绑销售的问题,屡屡被媒体曝光,甚至被有关部门约谈。“但企业始终舍不得这块‘肥肉’,其中的‘油水’不言而喻。”陈音江告诉记者,目前企业解释最多的理由是,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
“个人认为,这种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不仅没有错,而且值得提倡和鼓励。但前提是,企业必须守法经营,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公平合理。” 他说。
陈音江认为,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真实说明其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之间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既是商业道德观念的渗透,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规范。
“消费者在购票时要浏览很多页面内容,如果网站在这个过程中设置了不够明显的默认选项,消费者一般不容易发现。一些不经常使用网站购票的消费者,甚至可能认为是必须购买的套餐产品,否则无法正常购票。因此,网站设置默认选项很可能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损害。”他说。
其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其它不合理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或以有奖销售为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陈音江指出,“在线旅游网站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消费者选择服务选项,就算消费者可以自己取消,网站也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此外,消费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缔约双方在信息掌握、交易地位方面的优劣势非常明显,适用《合同法》一般规则很难保证实质公平。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内容,并按消费者要求予以说明。
“消费者从网站购票,即与网站达成一种消费合同,双方掌握信息严重不对称,必然会影响交易实质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设置与消费者利益有关的默认选项,则必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否则可视为无效购买合同。”陈音江说。专家:旅游景区捆绑销售应有度 多考虑旅客诉求|专家|景区|旅客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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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旅游景区捆绑销售应有度 多考虑旅客诉求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教授、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王衍用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中新网 张龙云 摄
  中新网3月27日电 今日,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教授、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王衍用在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不能一概否认旅游景区捆绑销售的做法,捆绑销售应该有个度,或者应该有不同的菜单,不同的产品出来,他现在把冷点的景区想把它做起来,强迫加到热点景区卖到远城的旅游者是不行的。
  近日,湖南省凤凰县日前对外公布,从4月10日起,对现有旅游服务管理体系实施调整,变“凭票进入景点”为“凭票进入景区”,这意味着今后游客进入凤凰古城多了一道148元的“门槛”。官方解释成,148元其实是套票的几个,游览项目不仅仅包含这古城,还包括此前需要另外收费的像沈从文故居、杨家祠堂等九大景点,而这些景点的游览总费用要高于148元,有网友质疑这有"捆绑销售"的嫌疑。
  对此,王衍用表示,实际上景区的经营模式不应该一概而论的,因为景区的性质不一样,自然性的景区都是观光为主,可能文化类的景区都是文化体验这类的为主,首先也两大类的景区经营模式不应该完全是一样的,如果一样的话,那就是一刀切的做法,不符合某个类别性质景区它实际的情况。
  谈及捆绑销售这个问题,王衍用也指出 ,他应该是这样一个概念,比如说我是周边的游客,比如说临近县的人,首先我对热门景点感兴趣,我对C级的景点也会有兴趣,对远城的人来讲这种捆绑销售是不可取的,所以捆绑销售应该有个度,或者应该有不同的菜单,不同的产品出来,他现在把冷点的景区想把它做起来,强迫加到热点景区卖到远城的旅游者是不行的。
  此外,王衍用强调,旅游当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从业者也好,还是管理者也好,旅游心里这个问题要搞得明白,你不能违背别人的心理诉求来做一个拉郎配组合式的产品,这是不科学的,包括甚至说你当地一个农家乐的休闲景点,你拉给一个国外游客,这不是很荒唐的事情吗?他们在市场的意识上太弱,我说的市场,不是说来多少人的市场,就是旅游者的深层诉求,我来这儿主要想看什么?你根据这个,把周边的景区再营销我可能就接受了,但是给所有人都来组合的东西,这也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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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捆绑销售等问题突出
&&& (原标题:在线旅游投诉凸显 捆绑销售等问题突出)
  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记者 关桂峰)进入旅游旺季,在线旅游的消费者投诉明显增多。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统计,投诉问题主要涉及虚假宣传、捆绑销售、霸王条款、退改票费不合理以及订单被随意更改或取消等方面。
  消费者陈女士近日在某在线旅游网站上预订了南京一家公寓。“网上宣传得很好,可是到了地方后,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公寓,连个指示牌也看不到。后来打电话,一名工作人员来接我,走了很久才看到一栋破旧不堪的旧楼房,走廊很脏,连个灯也没有。”陈女士说,公寓实际情况与网上宣传完全不符,就向当初预订的网站投诉,要求退款,但遭到对方拒绝。
  捆绑销售的问题十分突出。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相关负责人说,消费者通过一些在线旅游网站订购机票或车票时,会被强制搭售保险、接送机券、酒店抵用券等其他产品,这些附加产品通常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取消程序复杂,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搭售陷阱”。
  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分析,部分在线旅游网站打着“超值套餐”等旗号,以超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下单,其背后隐藏的是高昂的退改票费用。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这些在线旅游网站便通过擅自修改退改票规则、设置“霸王条款”等手段,拒绝为消费者退票,有的特价机票甚至需要扣取百分之百的退改票费。
  有的消费者遭遇过订单被网站随意更改或取消、且网站拒绝赔偿的经历。消协部门提醒消费者,下单前看清网站的各项条款,尽可能明确旅行线路、内容和时间。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建议,在线旅游经营者要守法经营;立法部门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重点监督经营者以电子数据形式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保障消费者依法享有相关权利;消费者也要提高维权意识,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宣传单、签订的合同、购买的产品及服务的收据或发票、对相关行为的录音、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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