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用减缴费减需要在申请前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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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减备案常见问题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备案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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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通知
各专利申请人、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要求,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费减请求按照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执行,为更好地方便专利申请人办理专利费减备案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于日开通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网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申请人需注册后登录,选择“费减备案业务”进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所需材料面交或者邮寄系统指定代办处。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昆明代办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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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知识产权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信息中心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专利检索咨询中心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中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中国发明协会
云南省相关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主办单位: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号:滇ICP备号公告|专利费减缴相关业务有调整 这样办理更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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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利费减缴相关业务有调整 这样办理更加快!
为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财政部日前制定了《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自日起,减缴力度最高可达85%。为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发了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并专利费减相关业务办理方式进行调整,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将于日起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已完成技术准备工作,将于9月1日至3日上线切换,在此期间CPC、EAC、电子申请的批量接口系统将暂停服务。(1)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将无法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新申请文件,9月1日至3日到期的中间文件在9月1日之前提交完毕,以免耽误期限。(2)9月1日至3日受理大厅无法正常打印或寄出受理通知书以及缴费通知书。2自日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即可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且自日(含)起,所有专利费减业务均须提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届时我局将停止以纸件方式办理专利费减业务。需要注意的是,日前办理专利费减业务,仍要按照现行专利费减业务要求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关文件。3自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4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登录地址:http://cpservice.;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公众用户名登录;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帮助”文档提供操作手册及培训教程的下载。帮助与咨询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办理专利费减业务中如需帮助,可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9。>>>>相关链接如果觉得不错,欢迎点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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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专利减缴办法实施后之前申请的专利的费用怎么变?
新的专利减缴办法实施后,申请人通过专利减缴备案审核,对之前申请的专利的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是继续按照原来的费用缴纳?还是自动变成新规定的费用缴纳?还是再单独提交一份费用减缴请求书然后变成新规定的费用?谢谢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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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中国知识产权报》的文章《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十问十答》(作者:胡姝阳),
参考链接之一:
参考链接之二:
其中有一条:
问:某单位现在享受70%的费减,在9月1日之后是否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
答:可以,该单位需要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审批合格的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该单位可以在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请求减缴尚未缴纳的费用。
已经解决了楼主的问题(以及我的疑惑)。
<p id="rate_18"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此贴不火,天理难容!&
果子 + 4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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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跟一下,如果是在前年或去年通过费用减缓审批的,那么9月1日之后的费用,是否可以按照新的减缓比例?
听说9月1日以前的,按照原来既定的执行。
我也跟一下,如果是在前年或去年通过费用减缓审批的,那么9月1日之后的费用,是否可以按照新的减缓比例? ...
看来大家都不知道啊,呵呵
听说9月1日以前的,按照原来既定的执行。
有具体的政策文件吗?还是只是听说啊?
这个链接里有新旧办法的对照和详细说明。
个人理解,按照政府一贯的做法,新申请按新政策,老申请按老政策
我也有同样的疑惑。新政策出来了,过渡办法却没公布!
之前已办理过费减手续的专利,是否自动享有新的费减政策?还是继续享有老的费减政策。
例如,某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要在日之前缴纳第4年年费,申请人为单个企业且之前办理过费减手续。按照老政策,是减免70%。按照新政策,是减免85%。现在都搞不清到底要交多少钱
我也有同样的疑惑。新政策出来了,过渡办法却没公布!
之前已办理过费减手续的专利,是否自动享有新的费减 ...
由于新办法实施前后的费减幅度不同,先前已批费减不会自动按照新办法费减,需要申请人在9月1日后重新提交费减才能按照新办法费减;(来自费减培训老师的提问)
这个链接里有新旧办法的对照和详细说明。
/yuedu/.html ...
这个链接也没有能够回答楼主问题和我的问题的答案。
目前有人知道答案吗?咨询过大部分人,依据他们的说法,应该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应该是楼上的说法,以9月1日为界,此前的按照老办法,此后的按照新办法啦。要不专利局又会被大家骂得没地方躲。
这个政策从9月1日开始实施,肯定是不溯及之前的。
根据日《中国知识产权报》的文章《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十问十答》(作者:胡姝阳),
参考链接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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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1]&
非减缴条件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1]&
企业申请专利不如以个人名义申请划算,因为有费用减缓。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申请人为一个个人可减缓85%;申请人为一个企业或多个个人可减缓70%;申...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 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
专利权是不能自动取得的,就是对于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也必须履行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申请手续,向国家专利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经过法定的审批程...
   一、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填写《专利申请技术交底表》;
   撰写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受理(提交申请文...
答: 广州出租车拒载、议价打什么电话投诉?
答: 社保金的封存是只因为离职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停缴费用,暂时中止保障,但关系和帐户依旧存在,将来可以启封续保。
答: 社会保险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从参保人员和其所在单位定期收缴相关费用,当参保人员遇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问题时,就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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