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积金省内可以公积金能异地使用吗吗

贵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宜人贷问答
贵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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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住房公积金一般不可以外地购房贷款,有些地方支持购买。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回答者:g***0 |
请到房产所在地省政府网站看相关说明,一般都会有常见问题解答的。首先要求在房产所在地的工作证明,或者配偶在房产所在地证明,这样才可以
回答者:g***8 |
可以申请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8、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需要准备的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表原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5.填写贷款文件;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7.买保险;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参考资料:
回答者:g***3 |
一、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贵州办理公积金贷款,贵州省目前是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二、截止日,北上广深已经全面实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而广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只在本市户籍之间施行。
其他地区也对对户籍提出特别要求,除广州之外,长春、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省、贵阳、青岛、洛阳、昆明、都对借款人户籍有要求(本市户籍),银川规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必须是宁夏区的非农户籍。三、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流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细则》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委托贷款时,应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审验、复印件用于留存备查,下同); (三)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借款人的职业及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贵阳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和《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五)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期付款比例根据不同担保方式予以确定); (六)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回答者:g***6 |
可以的,但是得出示你连续交满而且仍在交的社保证明,这个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器上就可以自己打到,另外要有暂住证
回答者:g***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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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积金管理地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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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 贵州省建设大厦东楼2001室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第一条为维护住房公积金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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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号)、《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号)以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3号)、《贵州省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以严控风险为前提,按照有序试行、再推广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属贵阳市户籍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时,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贵阳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三条 本细则中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为与贵阳中心开展异地贷款合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章 异地贷款条件
  第四条 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贵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二)申请人所购住房为用于自住的本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三)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五)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或连续3期(含);
  (六)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七)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异地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六条异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款额度=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贷款最高额度按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标准执行。
  第七条 异地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第八条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异地贷款申请资料
  第九条 申请人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共同购房人的还需填写《共同借款人申请表》;
  (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月内有效);
  (三)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四)申请人(共有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或离异的需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
  (五)申请人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为无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中心出具的无业证明(三个月内有效)或有效期内的失业证,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
  (六)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
  (七)贵阳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申请人需提供的购房资料
  (一)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贵阳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售房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和《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或《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有《现房销售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该登记表;如已办理三证(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的只需提供三证;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第五章 异地贷款流程
  第十一条 异地贷款申请
  (一)申请人持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身份证、户口簿向贵阳中心城区管理部申请开立异地贷款个人账户;
  (二)申请人持缴存证明及贵阳市规定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资料向贵阳中心委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十二条 异地贷款受理及审批
  (一)贵阳中心受托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并上报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审批;
  (二)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贷款审批工作人员在进行异地贷款审批前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缴存地中心核实,在缴存证明上备注核实情况并加盖业务审核章;
  (三)审批未通过的,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返还缴存证明的回执联;审批通过的,按贵阳中心贷款流程予以办理,在异地贷款发放后,由受托银行向申请人返还缴存证明的回执联;
  (四)申请人将返还的缴存证明回执联提交缴存地中心。
第六章 异地贷款偿还和贷后管理
  第十三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后,可向缴存地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汇入贵阳中心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直至贷款结清。
  异地贷款借款人、配偶及借款相关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贵阳中心发放的异地贷款(含本金、利息及罚息)。
  第十四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出现逾期时,贵阳中心应即时协调缴存地中心协助配合,有效控制借款人及借款相关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必要时可协调缴存地中心配合直接划扣借款人及借款相关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异地贷款。
  第十五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地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累计6个月(含)或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能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贵阳中心可宣布贷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获得本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由贵阳中心撤销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决定,限期退回所贷的住房公积金款项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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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这些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月缴最高4682元
&nbsp&nbsp&nbsp&nbsp日前,为做好2016年至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贵州省住建厅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下发《关于开展省直非财政拨款单位2016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明确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执行,缴存业务办理时限从2016年7月至11月集中开展。&nbsp&nbsp&nbsp&nbsp此次调整对象为凡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非财政拨款单位。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执行,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上调,但最高不得高于24%(其中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各类人员实行同一缴存比例。&nbsp&nbsp&nbsp&nbsp月缴存额上限标准执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贵阳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6〕44号),即最高不得超过4682元。2016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nbsp&nbsp&nbsp&nbsp办理程序为各单位将申请调整资料送省建行京瑞支行,由省建行京瑞支行统一移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保障处审核后,转交省建行京瑞支行通知单位办理具体缴存工作。(记者 兰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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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这些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月缴最高4682元
日 09:31 来源:贵州商报
&nbsp&nbsp&nbsp&nbsp日前,为做好2016年至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贵州省住建厅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下发《关于开展省直非财政拨款单位2016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明确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执行,缴存业务办理时限从2016年7月至11月集中开展。&nbsp&nbsp&nbsp&nbsp此次调整对象为凡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非财政拨款单位。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执行,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上调,但最高不得高于24%(其中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各类人员实行同一缴存比例。&nbsp&nbsp&nbsp&nbsp月缴存额上限标准执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贵阳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6〕44号),即最高不得超过4682元。2016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nbsp&nbsp&nbsp&nbsp办理程序为各单位将申请调整资料送省建行京瑞支行,由省建行京瑞支行统一移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保障处审核后,转交省建行京瑞支行通知单位办理具体缴存工作。(记者 兰荣江)& &贵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即将使用贵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即将使用贵阳市举办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培训日来源:贵州都市报责任编辑:cf 日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全省各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省住建厅会同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在贵阳市举办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培训。
参加培训的有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办理人员和信息技术负责人,以及建行各分行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共计40余人。
此次培训详细介绍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功能,讲解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和操作规程,并在模拟环境下进行了上机实际操作,为下一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正式上线打下良好基础。
据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启动后,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职工申请、审核受理、信息传递;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受理、信息与资金转出;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入账、信息传递,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西秀区开发区平坝普定关岭镇宁紫云价格3000元以下元4000元以上我已阅读并同意& 周边城市: 最新楼盘: 热门城市二手房: 热门城市新房: 热门城市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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