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两次保险公司入职个人简历还可不可入职

今日律师风向标:
为什么保险公司要让员工先买保险才能入职
我进了家保险公司,他们那里说员工必须持有保单才能上岗,然后就让我自己买份保险,他们这样做合法么?而且再次期间他们还收取培训费和证件费,证件费说是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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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的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你好,咨询社保部门。
你好,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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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先后两次入职同一家公司,工龄可以联系计算吗?
时间: 17:10 来源:深圳劳动律师团队 作者:刘律师
【导读】黄某先后分别于2008年、2011年入职同一家公司,相隔时间有四个月,因公司强制降薪发生劳动争议,黄某主张工龄应该从2008年算起,公司方主张应该从2011年算起,具体实情是怎样的呢?
【案情回顾】:
& & & & 黄某2008年3月份入职深圳市模具钢材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月平均工资近6000元。2011年3月份黄某因家中有事,主动向该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并办理了相应的离职手续。2011年8月份,因家中收入太低,黄某再次外出打工,再次进入这家公司工作,一切工资待遇都跟第一次入职的保持不一致。2016年11月份,公司实行全面改革,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把黄某等人的工作模式由计件工作制变为计时工作制,基本工资待遇由2200元/月降低至2030元/月,导致黄某2016年11月份工资待遇严重降低。黄某等人多次与公司领导沟通此时,一直没有任何结果,无奈,黄某找到深圳文开齐律师团队帮其维权,最终争取到8万多元的经济补偿金。
【裁判结果】
& & & & 依照《》、《》、《》等规定,本委裁决如下:
& & & & 被申请人与本文属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如下款项:
& & & & 1、2016年11月至日期间工资差额5617.74元;
& & & & 2、日至日期间加班工资29663.97元
& & & & 3、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6512.2元。
【律师分析】
& & & & 在仲裁庭审中,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黄某两次入职同一家公司,工龄是否应该连续计算呢?
& & & & 因黄某第一次入职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方不认可黄某曾在2008年入职到该公司,主张黄某是2011年8月份入职。为了证明黄某确实已在该公司工作近9年,黄某在律师的帮助下,向仲裁庭提交了黄某2008年至2011年期间公司为之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并向仲裁庭指出,根据《深圳市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因劳动者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黄某前后两次入职,相隔时间并没有超过半年,按照该规定,黄某的工龄理应从2008年3月份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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