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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回复了吧
  对酒店的玻璃一直是很同情的,可某些个酒店派来搞危机公关的马甲的言语让我的这份同情心弱了不少。       不管怎样,还是希望原本没碎的玻璃早日被钢化,达到合格标准,哈哈
  打倒官僚主义!
  对酒店的玻璃一直是很同情的,可某些个酒店派来搞危机公关的马甲的言语让我的这份同情心弱了不少。     不管怎样,还是希望原本没碎的玻璃早日被钢化,达到合格标准,不要再让任何人对你进行伤害了。    哈哈哈
  1)贵宾楼应负100%全部责任,这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2)稍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都清楚:酒店方面根本无法辩护;越狡辩,自己的公众形象越恶劣。  3)可见,贵宾楼管理层,素质不是一般的低下,完全是一伙混沌无知的土包子在管理饭店。当然,这不奇怪。因为,这里是中国。
  关注,拒绝跨省
本不想上来的,实在忍不住要说几句。    
我不想妄自怀疑楼主的动机,但总有一些疑问需要解释。    
1、楼主的身家问题。  
到携程查了一下,携程提供的北京贵宾楼饭店预订房型有3种:豪华单人间(内宾)998元、花园套间(内宾)4500元、豪华间(内宾)1198元。  
不知道贵宾楼主一家住的“7146”房属于哪一种?“不小心把该房间卧室与阳台之间推拉门上的玻璃撞了”,从这句看,该房除了卧室还有别的房间,那就是套间咯?没住过,不敢妄言,4500块一晚上啊。。。  
我不知道北京贵宾楼饭店有没有标间,或者三人间之类的,不过从最便宜的豪单价格来说,即使我是公务出差,也住不起这个价格的宾馆。贵宾楼主有钱,真有钱!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请别随便用“我们一个老百姓”这样的字眼。“我们一个老百姓”真的住不起这样的宾馆!    
2、马甲问题。  
前面不少网友都提到了,不再累述。    
3、伤情问题。  
如你所说,是小孩子头部撞到玻璃门了,面部受伤可以理解。手背怎么也缝针了呢?模拟一下,应该是掌心朝前吧。。。  
不过在慌乱中,也有可能手背被划伤,仅做存疑吧。    
4、如何撞上去的问题。  
根据楼主和宾馆的交涉过程,小孩是从阳台撞向室内,1米多的距离,1个7岁的小女孩,如何产生这样的撞击力度?让人费解!难道是传说中的“躲猫猫”?  
图片显示,出事的玻璃是茶色玻璃,事发时间为晚上8点,室内有灯,如果推断说看不见玻璃门,让人费解!  
从图片显示,从额头到鼻子,长大17cm的伤口,以一种什么样的姿势撞过去,才能造成这样的伤势?应该不是撞那一下造成的,更大的可能是玻璃破碎后划伤的。    
5、楼主的性别问题。  
看:“孩子五岁时曾经问……我夫人解释后她说”,又看落款:“一位无助的母亲”。  
请问你到底是孩子的……?    
对楼主的疑问就提到这里。有些话想对一些网友(非马甲)说。  
楼主发个帖子说的话,你们就信了?不经过思考的就信了?你们也知道讲法律,也讲证据。请问你们怎么就确认图片上那道破碎的玻璃门就是“北京贵宾楼饭店7146房间卧室与阳台之间推拉门”呢?你们怎就确认孩子就一定是在那里受的伤呢?至少通过楼主的帖子,我们不能确认,对吧。那只是他自己在那里说,还需要更多是事实证据。  
讲证据,也要讲佐证、讲证据链。    
最后引用一位网友的话:网民的力量很大,但请谨慎使用。    
最后最后再说一句:这小孩真受伤。  
  家长与酒店共同承担责任,如果酒店真的达标了家长可能还要承担主要责任……  今日说法上有好多个案例了,最近的在今年的春节特别节目上还有一期,好好研究研究吧,希望有帮助…中央网络电视台的网站上应该还能找到那期
  只有狗才cao58O
回复日期: 23:02:00 3767#       ============================================================        你还有脸来咬文嚼字,哈哈,结果暴露了你的无知,哈哈        第一听说女孩和玻璃不能相撞,哈哈,难道是因为火车相撞了。    按照你的逻辑,说人出轨,也是不可以的。    出轨,应该是在轨道上运动的物体偏离了轨道吧,应该要有轨道的意思在里面啊。。。。。。    呵呵,啥时候人变成在轨道上走了。。。    哈哈,有意思,哈哈哈。        这位“黑心”莫非是酒店招聘的人,真是有啥样的酒店招聘啥样的人,哈哈,丢酒店的脸啊        怎么你们酒店实在没人了啊,把你也给派出来搞危机公关了啊,哈哈哈。  =======================================================  哦,这么做我的确是没有脸了  虽然是不被待见的所谓第三类人,跟“你”这类“生物”“交流”,我的确是在自低身份,我的确是没脸见人了
  出轨的轨道,有规则、正途、正常途径的意义在里面,  出轨的意义是也就是,偏离了轨道,远离了正途、正常的行径,  请问“你”明白了么?  哎,中国的文字那么的博大精深,别的生物又怎么会懂呢?  我还是不要白费唇舌了,哎,我又没脸见人了。。。  一直是天涯看客,不爱发言,只是这次忍无可忍了  孩子撞了玻璃受伤,没有人会不心疼,但是做家长的怎么能推卸责任,还把孩子这么不堪的一面公诸于众。。。。估计这也是大家对LZ不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某些“马甲”请不要偷换概念,大家并没有认为酒店完全无责,只是希望LZ交代清楚事实,分清责任主次,公平合理的解决问题。个人意见,LZ没有看好孩子是主要责任。酒店有无责任,则要看玻璃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果酒店符合规定,就无责。做为意外,给予适当经济补偿,那是人家的自由。  突然有个想法:  全国的酒店、商场、车站等等一切的公共场所,尤其还有学校等孩子聚集的地方,请把所有玻璃换成强化玻璃或者钢化玻璃,否则有孩子意外。。。  所有的住宅,也应该换,您家没有孩子么?您家不会有孩子来做客么?万一出了事,害了孩子一生啊。。。  想想哦,公共场所、私人住宅,这普通玻璃都不能用了。看来今年生产玻璃的厂家应该调整策略了,赶紧多生产些强化玻璃、钢化玻璃,因为国内立马会掀起换玻璃的狂潮了。。。    至于声明自己不是马甲的诅咒,我可以用最恶毒的语言来发誓,你可以任意添加恶毒的语句,因为我问心无愧    孩子受伤很可怜,但摊上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难道不是更可悲的么    现在,开始回归看客,没脸的事做多了,也不太好哦      
  作者:大堆的堆
回复日期: 2:26:00 3807#            本不想上来的,实在忍不住要说几句。         我不想妄自怀疑楼主的动机,但总有一些疑问需要解释。         1、楼主的身家问题。     到携程查了一下,携程提供的北京贵宾楼饭店预订房型有3种:豪华单人间(内宾)998元、花园套间(内宾)4500元、豪华间(内宾)1198元。     不知道贵宾楼主一家住的“7146”房属于哪一种?“不小心把该房间卧室与阳台之间推拉门上的玻璃撞了”,从这句看,该房除了卧室还有别的房间,那就是套间咯?没住过,不敢妄言,4500块一晚上啊。。。     我不知道北京贵宾楼饭店有没有标间,或者三人间之类的,不过从最便宜的豪单价格来说,即使我是公务出差,也住不起这个价格的宾馆。贵宾楼主有钱,真有钱!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请别随便用“我们一个老百姓”这样的字眼。“我们一个老百姓”真的住不起这样的宾馆!         2、马甲问题。     前面不少网友都提到了,不再累述。         3、伤情问题。     如你所说,是小孩子头部撞到玻璃门了,面部受伤可以理解。手背怎么也缝针了呢?模拟一下,应该是掌心朝前吧。。。     不过在慌乱中,也有可能手背被划伤,仅做存疑吧。         4、如何撞上去的问题。     根据楼主和宾馆的交涉过程,小孩是从阳台撞向室内,1米多的距离,1个7岁的小女孩,如何产生这样的撞击力度?让人费解!难道是传说中的“躲猫猫”?     图片显示,出事的玻璃是茶色玻璃,事发时间为晚上8点,室内有灯,如果推断说看不见玻璃门,让人费解!     从图片显示,从额头到鼻子,长大17cm的伤口,以一种什么样的姿势撞过去,才能造成这样的伤势?应该不是撞那一下造成的,更大的可能是玻璃破碎后划伤的。         5、楼主的性别问题。     看:“孩子五岁时曾经问……我夫人解释后她说”,又看落款:“一位无助的母亲”。     请问你到底是孩子的……?         对楼主的疑问就提到这里。有些话想对一些网友(非马甲)说。     楼主发个帖子说的话,你们就信了?不经过思考的就信了?你们也知道讲法律,也讲证据。请问你们怎么就确认图片上那道破碎的玻璃门就是“北京贵宾楼饭店7146房间卧室与阳台之间推拉门”呢?你们怎就确认孩子就一定是在那里受的伤呢?至少通过楼主的帖子,我们不能确认,对吧。那只是他自己在那里说,还需要更多是事实证据。     讲证据,也要讲佐证、讲证据链。         最后引用一位网友的话:网民的力量很大,但请谨慎使用。         最后最后再说一句:这小孩真受伤。  ---------------------------------------------------------    你这些所谓的“问题”,与案情的性质毫不相干。  因为,无论人家怎么怎么解释,都改变不了酒店违法这一明显事实:酒店的玻璃门不符合法定标准,导致悲剧发生。  可见你思维能力之差,对法律更是一窍不通。  
  酒店的5毛们,实力太弱了,没一个上得了台面。
  lz,既然你出来发帖,必须保证发帖真实;既然是为了孩子,你必须以孩子的名义发誓——发帖真实!!!
  作者:只有狗才cao58O
回复日期: 14:13:00 3678#       作者:思语司晨 回复日期: 12:09:00 3672#           楼主不来了,马甲党也失踪了,连那个最死心塌地的右手也在网友们‘为钱发帖死全家’的誓言下撤退了      唉,都是被钱给闹的!      楼主,孩子真的很可怜,别再继续利用这个本来就很可怜的孩子了      该干嘛干嘛去,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酒店的责任通过司法程序也不难确定。      在网络上煽动,对孩子一点用处都没有!        =========================================================        你就不就是马甲吗,怎么叫马甲党也失踪了呢,哈哈        孩子伤成这样,她父母在网上发贴,这叫利用孩子吗,你还有没有人性啊,难道你妈送你去上学,也是在利用你吗,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啊。        酒店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不要搞什么危机公关,逃避责任,要想着酒店的长远利益和酒店的形象,酒店也是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才有今天的业绩,不要让酒店形象就这样毁在你们手里,你们现在真是崽毁爷店心不疼啊。        在网络上逃避责任,对酒店一点用处都没有!        ----------------------------------------------------------------------------  哈哈哈,按照你的逻辑,老子不仅是马甲,老子还是上帝。  提前几年就预料到会发生这事,潜伏在这里给贵宾楼当托。  贵宾楼毁不毁掉倒闭不倒闭关老子吊事!    老子只在乎真相,孩子是怎么受伤的,当时具体什么情况,为何撞得如此严重?为啥楼主和众多马甲一直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既然来公共论坛发帖,那么就要有被质疑的勇气和经得起推敲的事实!    良心和人性,很可喜可贺你还懂得这两个字眼。  那么多被人贩子拐卖掉孩子的可怜民工父母  你咋不帮他们跟政府打官司捏?咋不在网络上呼吁良心和人性呢?  如此不安全的生存环境,不是政府的错吗?  俺们政府有的是钱,光一个奥运会烟火就放了40亿。  跟楼主提出来的100万差多了。    很简单,民工父母没钱,太多连网络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提整大帮马甲军团来造势了。  最后说一句:为钱发帖死全家,发帖拿钱死全家!
  lz既然你出来发帖,必须保证发帖真实;lz既然你发帖是为了孩子,你必须以孩子的名义发誓——发帖真实!!!  
  lz既然你出来发帖,必须保证发帖真实;lz既然你发帖是为了孩子,你必须以孩子的名义发誓——发帖真实!!!  
  我不说话了,怕被认为是某一方的马甲,更怕被两个方面的人认为是另一个方面的马甲,会连累家人、孩子,会死的很惨的    我会一直关注这个贴子的,希望事情告于段落后,楼主或其亲属、朋友能把最终结果以及据以判定的依据(说白了就是事件起因、责任区分)发上来,最好是完整版    祝孩子早日康复    
  作者:南霸天是谁
回复日期: 8:18:00 3816#   lz既然你出来发帖,必须保证发帖真实;lz既然你发帖是为了孩子,你必须以孩子的名义发誓——发帖真实!!!  -----------------------------------------------------    公认的真实的情况就是:酒店违法,导致悲剧。  如果你要否定楼主帖子的真实性,那就必须给出反证。  像你这么傻不拉唧的刷屏,是不能改变事实的。  
  作者:思语司晨
回复日期: 8:10:00  老子只在乎真相,孩子是怎么受伤的,当时具体什么情况,为何撞得如此严重?为啥楼主和众多马甲一直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  就你这种法盲,知道啥真相不真相哦。  
  我如果是酒店方面,我会这么做:    1、对酒店所有人员发出公开通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禁参与到此事中,严禁到论坛发贴支持酒店,发现者开除!    2、尽最大的努力,搜集整理当天的具体情况,并保留证据;在司法上,联系消协、法院等相关部门,提前做准备    3、组织精干人员,新注册论坛用户,在本贴中发贴支持楼主,要像文革中支持统帅那样;  
对酒店要打击、漫骂、胡搅蛮缠、混淆事实,极尽最最恶毒、无理、流氓的语言,千万不要讲理;  
支持楼主不发布事经过  
对持合理意见者、提出疑问者扣以酒店托的帽子,诅咒他们前、后八辈。    4、等事情发展到高潮阶段,以坦诚、谦恭的态度,在本贴里,以酒店的身份,把事情真相、处理经过公布一下,切忌不要跟楼主一方掐架,竭力显示君子之风    先想了这么多,请高人补充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 4:48:00 3811#       作者:大堆的堆 回复日期: 2:26:00 3807#        --------------     你这些所谓的“问题”,与案情的性质毫不相干。    因为,无论人家怎么怎么解释,都改变不了酒店违法这一明显事实:酒店的玻璃门不符合法定标准,导致悲剧发生。    可见你思维能力之差,对法律更是一窍不通。      ----------------  还思维能力呢,请问这位您有那么点逻辑能力行不?  酒店装设的有色玻璃是让人撞的么?  很明显就是因为住客自己撞上去了才导致的事件发生;  而酒店玻璃的质量只能改变事件后果的程度,而绝对改变不了事情的根本——就是住客自己撞上去了。  所以哪怕酒店的玻璃不符合建筑标准,在这个案例里也只应该负次要责任,而另行追究关于玻璃建筑标准的事情。    
  作者:血色红虎
回复日期: 9:55:00 3823#     酒店装设的有色玻璃是让人撞的么?    很明显就是因为住客自己撞上去了才导致的事件发生;    而酒店玻璃的质量只能改变事件后果的程度,而绝对改变不了事情的根本——就是住客自己撞上去了。    所以哪怕酒店的玻璃不符合建筑标准,在这个案例里也只应该负次要责任,而另行追究关于玻璃建筑标准的事情。  ----------------------------------------------------    说你思维能力差、不懂法律,那都是尊重你。  直接了当的说,就一250.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 4:48:00 3811#         你这些所谓的“问题”,与案情的性质毫不相干。    因为,无论人家怎么怎么解释,都改变不了酒店违法这一明显事实:酒店的玻璃门不符合法定标准,导致悲剧发生。    可见你思维能力之差,对法律更是一窍不通。    ————————————————    如果你还懂思维能力,还知晓那么一点点法律的话,请你说一说仅从这里帖子公布的照片,如何证明那道破碎的玻璃门就是“北京贵宾楼饭店7146房间卧室与阳台之间推拉门”呢?    如果你只知道骂人和人身攻击的话,我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9:48:00 3822#       关于孩子父母是否花钱请枪手的一些“可疑”线索,各位网友自行分辨,我只陈述事实,以免对网友形成先入为主的影响。再次申明,我和酒店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如果我在这里发帖是为酒店当托,我遭天谴。        1.3 月 9 日,这个帖子就象刚开始一样来了一位新注册的楼主的狂热粉丝,就象之前的那些粉丝一样对楼主给予了无情的支持,见下帖:    -----------------------------------------------------------  看来你还挺热心的,还每次都强调自己和酒店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你这么积极干嘛???幸灾乐祸?马甲杀手?看了你的几个回复,但凡支持楼主的帖子你都拿出来理论一番,我不得不说你居心叵测啊。。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9:48:00 3822#           关于孩子父母是否花钱请枪手的一些“可疑”线索,各位网友自行分辨,我只陈述事实,以免对网友形成先入为主的影响。再次申明,我和酒店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如果我在这里发帖是为酒店当托,我遭天谴。            1.3 月 9 日,这个帖子就象刚开始一样来了一位新注册的楼主的狂热粉丝,就象之前的那些粉丝一样对楼主给予了无情的支持,见下帖:      -----------------------------------------------------------    看来你还挺热心的,还每次都强调自己和酒店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你这么积极干嘛???幸灾乐祸?马甲杀手?看了你的几个回复,但凡支持楼主的帖子你都拿出来理论一番,我不得不说你居心叵测啊。。    ----------------------------------------------------------  ----------------------------------------------------------  你有种也想我一样先起个誓。  你也可以对你持质疑态度的人的帖子进行“理论”,但记住理论也要有理有据,没有事实依据的理论只会被人唾弃和鄙视。  到底谁居心叵测,大家心里都跟明镜一样。
  那个质疑我“居心叵测”的人,我起过誓,如果我是因为和酒店有半点利益关系在此发质疑帖的话,我遭天谴。你敢不敢跟我一样起个誓,如果你是因为和楼主有利益关系而在此发支持帖的话,你遭天谴呢?    看了一下你的个人信息及发帖记录,你是新注册的,而且所有发帖和回帖都是在为楼主摇旗呐喊,下面是你的个人信息及发(回)帖信息:  ----------------------------------------------------------  shihui625
  性  别:男   现居住地:北京   出生日期:   社区积分:25   上站次数:6   最新上站: 10:51   注册日期:   社区职务:  他的帖子  考问良知-北京贵宾楼饭店几个小时毁掉一个孩子
天天315  我讲个“头撞玻璃”的故事天天315考问良知-北京贵宾楼饭店几个小时毁掉一个孩子
天天315  考问良知-北京贵宾楼饭店几个小时毁掉一个孩子  
天天315  考问良知-北京贵宾楼饭店几个小时毁掉一个孩子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 10:11:00 3824#       作者:血色红虎 回复日期: 9:55:00 3823#       酒店装设的有色玻璃是让人撞的么?      很明显就是因为住客自己撞上去了才导致的事件发生;      而酒店玻璃的质量只能改变事件后果的程度,而绝对改变不了事情的根本——就是住客自己撞上去了。      所以哪怕酒店的玻璃不符合建筑标准,在这个案例里也只应该负次要责任,而另行追究关于玻璃建筑标准的事情。    ----------------------------------------------------        说你思维能力差、不懂法律,那都是尊重你。    直接了当的说,就一25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觉得这朋友很懂法,问一下——————————————————、    如果凶手把孩子杀死在酒店里,那么是。。。。。。。。。。。    根据这位朋友的意思,酒店完蛋了。要枪毙啊。。。    我承认这孩子真是可怜,受了伤还被拿来炒。    觉得这“父母”很有钱啊,也很有爱。    希望孩子能早点好了,说出真相。。。    。。。。。    。。。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 9:33:00 3819#       作者:南霸天是谁 回复日期: 8:18:00 3816#     lz既然你出来发帖,必须保证发帖真实;lz既然你发帖是为了孩子,你必须以孩子的名义发誓——发帖真实!!!    -----------------------------------------------------        公认的真实的情况就是:酒店违法,导致悲剧。    如果你要否定楼主帖子的真实性,那就必须给出反证。    像你这么傻不拉唧的刷屏,是不能改变事实的。  -----------------------------------------------------------   “南霸天是谁”回复oylogic:  1、这里不是法庭,你不是法官,你说“公认的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没有说服力,还是让lz保证——发帖内容真实,再经司法程序认定责任吧!  2、lz发帖内容必须真实,lz不保证真实性,大家就没有跟帖的必要,更没有评论的基础。  3、骂人等于骂自己。  4、再次强烈要求:lz以孩子的名义发誓——发帖真实。
  《京华时报》对此事的报道    -----------------------------------------------------------  女童不慎撞破客房玻璃遭毁容  4次手术取出7片玻璃贵宾楼饭店表示正积极与家长协商    本报讯(记者王维维 实习记者汪泉)春节期间,7岁的小女孩菲菲在北京贵宾楼饭店客房内不慎撞破玻璃毁容。昨天,贵宾楼饭店工作人员称,考虑到孩子的伤情和其家庭状况,将积极地与家长进行协商。     
据菲菲父亲张先生介绍,2月19日晚8点左右,他们一家住在贵宾楼饭店7146号房间,正准备去吃饭时,他突然听到哗的一声,回头一看,卧室与阳台之间推拉门上的玻璃碎了,7岁的女儿菲菲头部已经血肉模糊,鲜血顺着孩子的额头一直往下流。张先生说,自己推断可能是孩子在阳台上玩耍,不小心跌倒,撞到了玻璃门上。     
张先生家人立即拨打120将女儿送至北京同仁医院,随后又转往北京儿童医院。当晚医院对小姑娘进行了两次手术才止住血。“菲菲的鼻泪管被压断,将造成终身泪眼,面部、手背大面积划伤。”如今,张先生的女儿一共进行了4次手术,花了5万余元,从受伤处取出了7片玻璃,但依然有5片留在受伤部位,“将会有更多的手术,小孩很难恢复到以前的相貌了。”     
张先生说,自己随后找到了市旅游局,并请了律师同饭店进行协商,希望得到合理答复,“但目前还没有结果。”     
昨天,记者致电贵宾楼饭店,公关部负责人表示,事发房间内的玻璃门是经过撞击破碎的,推测可能是孩子之间嬉闹所致,且该玻璃为茶色,与旁边空间其他物件有明显的区别,故此事应属于意外事件。饭店已经与张先生进行了沟通协商,如果经过司法程序后法律判定饭店应承当的责任,“我们会负责到底。”她说,考虑到孩子的伤情,而且后续手术仍需要大量费用,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饭店始终在积极地与家长进行协商。     
据了解,小菲菲近日在北京同仁等医院接受了专家会诊,但结果不容乐观。  
  老实说我一看到这贴子,就想到是不是故意撞上去的。。    并且是很使劲的。    一个六七岁小女孩子的冲劲哪有这么强。也亏他们工作人员说是不是练过了。    现在看看,这根本就是一伙碰磁团伙了。    这孩子显然也不是自己的孩子。谁家孩子伤成那样了自己还上网跟人吵架。    治疗是第一位的。    他们居然想到的要钱。。。    要钱。    要钱,就是这次碰磁的目的。    酒店方面,这次也挺那啥的。    被吓傻了吧。从来就是消别的的费的主啊,这次也得被削了吧。。      最可怜是孩子,看看宝贝回家网上有没有这孩子。。。。。。。    。。。    
  某些所谓正义的人士,无论你们是持何种态度,敢不敢发誓:    拿钱发帖死全家!!!    受酒店或其他机构(或个人)委托或者本身就是酒店利益方而为酒店开脱、危机公关死全家!!!    受LZ或亲友委托或本身就是LZ亲友而为LZ造声势、当托的死全家!!!    PS:如果你承认是LZ一方亲友或者酒店一方的相关人员,请提供事件经过,便于路人了解,请别动不动就骂网友是对方的托,比较无聊,再者说了,最近几天注册的居然还口口声声说注册多年的ID是马甲、是托,不知道脑壳是不是被驴踢了。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11:18:00 3828#       那个质疑我“居心叵测”的人,我起过誓,如果我是因为和酒店有半点利益关系在此发质疑帖的话,我遭天谴。你敢不敢跟我一样起个誓,如果你是因为和楼主有利益关系而在此发支持帖的话,你遭天谴呢?  ——————————————————————————————    我也同样发誓过,而为LZ说话的某些人则不敢响应我的发誓,值得深思啊。    继续发誓,不和不讲道理、不讲事件经过、只知道上纲上线无端谩骂的蠢货们辩论了,就看某些人敢不敢跟着发誓    拿钱发帖死全家!!!      受酒店或其他机构(或个人)委托或者本身就是酒店利益方而为酒店开脱、危机公关死全家!!!      受LZ或亲友委托或本身就是LZ亲友而为LZ造声势、当托的死全家!!!    
  ======(不是天涯抽风,我也不是故意多发,我加了7.8.9.10几点,第3点后面加了2句话)        本来不想来了,偶然看到此帖不段的更新靠前.好奇心趋势,来看看.看完了,自己的贴,再看看人家的贴.      整理一下.      1.有人说为什么这些多新马甲.            那么好吧,我只能说你选择性失明,或者根本没看完回帖.再仔细看看,        那个原帖那位母亲已经说明是请朋友过来顶帖的,而你们似乎老是抓这不放....但是他们朋友们前面顶完帖,后面就鲜有见到了!              你完全可以这样想想,比方说你家里人被别人的狗咬伤,而这狗是有钱有权人家的狗..那么你怎么办??你玩钱`玩不过他,你玩权`也玩不过他..那么你只好上网络,,产生媒体关注,扩大影响来为自己讨个公道,但是怎么扩大影响,一般人在当时这个情况,一定会请朋友来帮自己,除非你没有朋友,那么那位母亲请朋友顶帖是不是也是情理之中????何况那位母亲也是承认的...  我们要关注的事情的事实..            2.还有人说看起来厚玻璃怎么能撞破,            大哥,你问的好.我也确实怀疑..那玻璃破了怎么会菱角分明,刺刀一样??所谓5星级酒店就是如此?????为什么不想想玻璃要是优质的钢化玻璃(会碎成粉末),会伤成这样???如果是小伤的话,,又会至于此吗???      那么先看看这个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日发的,里面有附:                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        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项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ll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3.还有人说为什么孩子看起来伤肿的青紫的厉害.            诚然小孩子爱玩,那是天性,那位母亲都已经把孩子带在身边,难道一定要栓在裤腰带上?????      为什么伤的肿的青紫,可能我说不好.但是是我身边的实例:看来大家都没脸部受过伤,那么我给大家讲讲.我一位女性朋友去拉双眼皮(卡线的那种),在薄薄的眼皮上用针镶进去,针孔很小,当时不觉得怎么肿,到晚上,我朋友脸那肿的青紫样,说句笑话,跟猪头有一拼,我朋友连着请了5天假,还消的不彻底!!!那么现在要是那几块破碎的尖玻璃插你脸上的话,你敢说自己不蛋疼???            4.还有人说要事情经过.            我有点蛋疼..      几点钟去的酒店????几点进的房间????屋里几个人???几个男的,几个女的,几个戴眼镜的???桌上几个菜???喝的什么??穿的什么??吃的什么???      我们稍微动一下脑子..      有些叵测的人要什么样的经过呢??      孩子是自己故意撞上去的,把脸破了去讹钱...(5毛别不承认,其他种种方式,酒店都逃不了干系)      那么我又蛋疼了,哎,我可怜的蛋蛋.      你那么有才,你到是去北京饭店贵宾楼这种强势的地方,破张你的老脸给我看看...            5.还有人说那户人家有钱,贵宾楼没钱的进不去,那位母亲是有钱的主.            呵,大家看下日期,应该都知道日就是农历正月初六,大过年的,放我老家,谁家不杀猪宰羊的...大家都是理性的人,我们大家过年就不去好点酒店消费款待一下自己?就不去好点的商场买点衣服什么的,孝敬一下父母?就不去好点的玩具点买点礼物给孩子????从前面我们知道,那两位家长是老师,要是人家劳动所得为什么不可以呢?说实话....我更仇富..我却不是那种愣头青式的仇富,我仇那些钱来的不正道,钱来的血淋淋的富....再如果说你还要仇富,,那么,我只能说,哥,你也应该被人仇富...为什么呢,你都有钱上网,中国那么大饿肚子的人很多,他们不也一样仇富你吗??这样的仇富有意思吗?            6.又有人说要录音,要指纹,要谈判纪录.            哥,你以为大家都跟你一样学007.???中南海接见外宾也不过如此吧.      人家是去解决问题的,别把事情太复杂化了...不过主意倒不错,那位母亲下次应该可以用这套试试.      现在这事交给我们亲爱的北京警察去办吧,但愿警察没被北京饭店的高级股东们给和谐了..作为屁民,也只能但愿了!哎                  忽然想如果这事件是个成年人,会怎样?      会有监护人吗?            又蛋疼了.看来该休息了..            希望事件能快点解决,托了差不多1个月,可不是好消息.      双方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公平公正解决吧..            祝愿小女孩脸伤好起来,心理健康起来.    7.还有人说现在都是家长一面之词。    理性的网友你能理解吗?现在那位母亲说什么都说人家是一面之词,说了等于没说。。一面又叫人家提供这提供那,就算人家提供这什么那又有什么用。一样可以被叵测的人说成是一面之词。。。现在到换到你自己说自己不是酒店的托了,理性的网友就该信你的??你就不是一面之词???可笑就可笑在这里。。一面说自己有贞节,要给自己立牌坊,一面带粪带屎的说人家一面之词。挺矛盾。。北京酒店里员工有多少?会没人上天涯??不可能,发现这个帖,没去告诉他们酒店领导,更不可能,这可是太监奴才们立功的好机会,我倒觉得现在酒店里的人在这发帖的是一大群了。。    8.居然还有叵测的人说是小孩故意撞上去的。    我在第3点已经说了,你要是那么有故意的怀疑别人是故意撞上去。  那我可以以一面之词来说你,你绝对是酒店的内部人员或者请的马甲公司里的狗了。。。    9.还有人说我是托。。    人家假情假意的说他自己不是酒店的托,还口口声声诅咒什么的,有点虚了,像一般那些贱的人把5毛钱看的很重的人,爱装,别说让他诅咒自己,就是让他们不认自己父母都说的出来。那我该怎么办呢?汗,我在浙江省台州市,手机号码151*******。你那么牛,你来质询下我,别没事老放屁。。。
  9.还有人说我是托。。    人家假情假意的说他自己不是酒店的托,还口口声声诅咒什么的,有点虚了,像一般那些贱的人把5毛钱看的很重的人,爱装,别说让他诅咒自己,就是让他们不认自己父母都说的出来。那我该怎么办呢?汗,我在浙江省台州市,手机号码151*******。你那么牛,你来质询下我,别没事老放屁。。。谢绝跨省,也不想喝开水。。就事论事。。。我做好被酒店5毛们再次假情假意喷粪的准备,因为一定酒店5毛们会说我地方是假拉。手机号码是假了,什么什么是假了。靠。那你告诉我什么是真的?????就你那张破嘴真的?    10 还有说楼主的性别问题。       还故意列举出来:”“孩子五岁时曾经问……我夫人解释后她说”,又看落款:“一位无助的母亲”。“  说这话的人,起码语无伦次。智力更有待考证。。  理性的人可以这样想想,俩夫妻共同生活,分那么多你们??账号妻子的,文章丈夫写的。。不可以吗??你混蛋逻辑很强,有点皇宫大院的宦官太监做派。。这点我绝对服你!!
  作者:南霸天是谁
回复日期: 11:41:00 3830#      “南霸天是谁”回复oylogic:    1、这里不是法庭,你不是法官,你说“公认的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没有说服力,还是让lz保证——发帖内容真实,再经司法程序认定责任吧!    2、lz发帖内容必须真实,lz不保证真实性,大家就没有跟帖的必要,更没有评论的基础。    3、骂人等于骂自己。    4、再次强烈要求:lz以孩子的名义发誓——发帖真实。  =======================================================    1)内容是否真实,与发誓无关。  2)无论发不发誓,每个人对自己的言论都负有责任。这是法律常识,而你竟然不懂。  3)你没完没了的刷屏,这是没有公德的表现,也是智力低下的表现。  4)说你250,那是在肯定你。
  酒店5毛对我诬蔑的人来吧,,我手机24小时等候。。  
  9.还有人说我是托。。        人家假情假意的说他自己不是酒店的托,还口口声声诅咒什么的,有点虚了,像一般那些贱的人把5毛钱看的很重的人,爱装,别说让他诅咒自己,就是让他们不认自己父母都说的出来。那我该怎么办呢?汗,我在浙江省台州市,手机号码。你那么牛,你来质询下我,别没事老放屁。。。    -----------------------------------------------------------  有种你也“假情假意”地起个誓,你可以“假情假意”地起誓,但老天一定不会“假情假意”的,如果你是托而又起誓,老天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你一定会遭报应的
  9.还有人说我是托。。        人家假情假意的说他自己不是酒店的托,还口口声声诅咒什么的,有点虚了,像一般那些贱的人把5毛钱看的很重的人,爱装,别说让他诅咒自己,就是让他们不认自己父母都说的出来。那我该怎么办呢?汗,我在浙江省台州市,手机号码。你那么牛,你来质询下我,别没事老放屁。。。          有点糊涂,敢问右手兄是什么角色?    路人?    LZ亲属?    LZ朋友?    受楼主所托来参与顶贴及辩论的其它人士?
  祝福坚强懂事的小姑娘.  坚决声讨没良心的北京贵宾楼饭店徐XX。祝愿你早日断子绝孙!
  很多人都说发帖的是马甲,那些不是马甲,只是她的学生而已。另外,我就是他的学生,她是我高中二年级的数学老师,那个女孩儿开心,在我上学的时候才1岁多一点吧,我只见过她一次。  说到这里,可能有的人又要说:“肯定是楼主煽动学生来发帖的,她居心叵测,她利用了自己的孩子还不够,还要利用自己的学生!”  我觉得你们想的太多了,自己的老师家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从同学的口中得知了这件事,难道我们还要给老师打个电话,理智的拷问她是不是有什么目的吗?然后问她,你是想利用孩子要钱吗?我觉得一个正常的人不会这么做吧?况且,她是我们的授业恩师,如果换成你们,你们会怎么做?  也许有的同学看到孩子这样,情绪比较激动,骂了几句,可是请各位不要质疑我们的目的,我们是她的学生,偏袒自己的老师有什么错呢?我们就是要为我们的老师说话,有错吗?  知道这件事后,我也想了好久,看了一些网友的发言,质疑可以,但是不要说我的老师有什么另外的企图,我觉得,这个贴子发出去,最少你们知道了那个酒店的玻璃是这么的不结实,我想你们看了照片就知道了,那只是普通的有色玻璃而已,稍微用点力气,可能就会碎掉,至于酒店方面的态度,我想贴子里也有介绍,换做你们,看到这样的回答,你们难道不生气吗?那些为酒店说话的,难道就没有可能是酒店的枪手?  很多人拿这两句话说事儿:拿钱发帖死全家!!!受LZ或亲友委托或本身就是LZ亲友而为LZ造声势、当托的死全家!!!  难道你们觉得有必要吗?如果是楼主的亲友,为楼主说话当然是理由应当的,我是她的学生,我为我的老师说话,也是理所应当的。不要以为在天涯混的时间不短了,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一个人,如果连这点感性的基因都不存在了,那么再理智的人,也都只是一个冷血的旁观者而已。那么,请你们继续旁观,然后闭上你们的嘴。  你们喜欢骂我们是马甲,那么你们就去骂吧,我觉得,一个人,还是应该感性一点的好!你们愿意冷静的思考,那是你们的事情,请不要骂我们的老师,不要骂我们的同学,也不要用讥讽的语言来中伤我们的老师了。身为一个母亲,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谁能不难受,不激动呢!?  衷心的祝愿,小开心可以快点康复。老师你也要坚强!    
  好吧,  我起誓我要是那位母亲亲戚或者朋友或者学生或者是那位母亲请的马甲,我天打雷劈,下辈子做狗做猪。    满意??
  作者:鲁迅的右手
回复日期: 14:02:00 3843#       好吧,    我起誓我要是那位母亲亲戚或者朋友或者学生或者是那位母亲请的马甲,我天打雷劈,下辈子做狗做猪。        满意??    ----------------------------------------------------------  够爷们!!!
  刚才我又看了一位名为“renzaichihan ”的网友说,发现有一个招聘枪手的贴子,名字叫“Shine1228”的网友在里面回复了,意思就是说这个人是楼主找来的枪手,那么请问“renzaichihan”这位网友你有没有想过,如果“Shine1228”是酒店的人,经过酒店领导同意,骂了酒店的领导几句,然后再注册一个新的QQ号,留在那些招聘枪手的贴子里,你会怎么想呢?你会不会觉得是楼主请的枪手呢?还有很多新注册的骂人的,也学也有酒店的枪手,故意激起网友的愤怒和质疑呢?这都是不无可能的吧!
  作者:微笑12
回复日期: 11:47:00 3832#     现在看看,这根本就是一伙碰磁团伙了。    这孩子显然也不是自己的孩子。    要钱,就是这次碰磁的目的。  -------------------------------------------------    1)你的言论,已经构成诽谤罪。  2)你可能遭致刑事起诉,附带民事赔偿。  3)诽谤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cychuyan
回复日期: 13:58:00 3842#       很多人都说发帖的是马甲,那些不是马甲,只是她的学生而已。另外,我就是他的学生,她是我高中二年级的数学老师,那个女孩儿开心,在我上学的时候才1岁多一点吧,我只见过她一次。    说到这里,可能有的人又要说:“肯定是楼主煽动学生来发帖的,她居心叵测,她利用了自己的孩子还不够,还要利用自己的学生!”    我觉得你们想的太多了,自己的老师家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从同学的口中得知了这件事,难道我们还要给老师打个电话,理智的拷问她是不是有什么目的吗?然后问她,你是想利用孩子要钱吗?我觉得一个正常的人不会这么做吧?况且,她是我们的授业恩师,如果换成你们,你们会怎么做?    也许有的同学看到孩子这样,情绪比较激动,骂了几句,可是请各位不要质疑我们的目的,我们是她的学生,偏袒自己的老师有什么错呢?我们就是要为我们的老师说话,有错吗?    知道这件事后,我也想了好久,看了一些网友的发言,质疑可以,但是不要说我的老师有什么另外的企图,我觉得,这个贴子发出去,最少你们知道了那个酒店的玻璃是这么的不结实,我想你们看了照片就知道了,那只是普通的有色玻璃而已,稍微用点力气,可能就会碎掉,至于酒店方面的态度,我想贴子里也有介绍,换做你们,看到这样的回答,你们难道不生气吗?那些为酒店说话的,难道就没有可能是酒店的枪手?    很多人拿这两句话说事儿:拿钱发帖死全家!!!受LZ或亲友委托或本身就是LZ亲友而为LZ造声势、当托的死全家!!!    难道你们觉得有必要吗?如果是楼主的亲友,为楼主说话当然是理由应当的,我是她的学生,我为我的老师说话,也是理所应当的。不要以为在天涯混的时间不短了,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一个人,如果连这点感性的基因都不存在了,那么再理智的人,也都只是一个冷血的旁观者而已。那么,请你们继续旁观,然后闭上你们的嘴。    你们喜欢骂我们是马甲,那么你们就去骂吧,我觉得,一个人,还是应该感性一点的好!你们愿意冷静的思考,那是你们的事情,请不要骂我们的老师,不要骂我们的同学,也不要用讥讽的语言来中伤我们的老师了。身为一个母亲,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谁能不难受,不激动呢!?    衷心的祝愿,小开心可以快点康复。老师你也要坚强!    -----------------------------------------------------------  至于是不是马甲,相信绝大多数网友的质疑都是有一定的事实根据的,你可以翻看以前的帖子。比如说你的一个“同学”,除了支持你的老师之外,还发了一些找枪手工作的帖子。另外,她的学生在这里骂街,很容易让别人怀疑这位“授业恩师”的师德。如果你和其它人真象你所说的是她的学生,就不要在这里做无礼谩骂的事情了,这样做并不能帮助你的老师,相反只会增加别人对你老师的厌恶感,只会给你老师的人品抹黑。      “也许有的同学看到孩子这样,情绪比较激动,骂了几句,可是请各位不要质疑我们的目的,我们是她的学生,偏袒自己的老师有什么错呢?我们就是要为我们的老师说话,有错吗?” —— 首先,我想说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骂人都是不对的,情绪激动不是你们的借口,更何况骂人之话是出自受过教育的学生之口。第二,我想提醒你一下“偏袒”是一个贬义词,你的辩解确实让人苦笑不得。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理由去偏袒其它人,这是普适道德。第三,你为你们的老师说话,没错。但是请你们一定不要骂人,骂人并不会对你们的老师有帮助,相反还会害了她。      “至于酒店方面的态度,我想贴子里也有介绍,换做你们,看到这样的回答,你们难道不生气吗?” —— 诚然,酒店方面的态度如果真如帖子中所说,那可能是不妥当。但是,网友们一直想知道你们老师一家在酒店面前是个什么态度以及说了些什么,你们的老师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再者,你们老师寻求媒体帮助后,《京华时报》的报道中酒店的态度并不如帖子中所描述的那么恶劣,相反报道中酒店的态度让人觉得还是在凭良心办事的。        “那么,请你们继续旁观,然后闭上你们的嘴。” —— 首先,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再者,天涯论坛并不是你老师家的私家花园,根据天涯论坛的版规,任何人都有资格在这里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第三,如果你们希望持质疑意见的人“闭上你们的嘴”,你的老师应该在发这个帖子的时候就告诉大家的,现在“弄巧成拙”了就开始埋怨别人不厚道了吧。      “一个人,还是应该感性一点的好!” —— 感性也要有个度,感性不能成为攫取不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借口。哪天我穷疯了,找个银行去抢了,是不是也可以拿感性做挡箭牌呢?
     作者:我爱黑咖啡qq
回复日期: 3:46:00 3809#       只有狗才cao58O 回复日期: 23:02:00 3767#           ============================================================            你还有脸来咬文嚼字,哈哈,结果暴露了你的无知,哈哈            第一听说女孩和玻璃不能相撞,哈哈,难道是因为火车相撞了。      按照你的逻辑,说人出轨,也是不可以的。      出轨,应该是在轨道上运动的物体偏离了轨道吧,应该要有轨道的意思在里面啊。。。。。。      呵呵,啥时候人变成在轨道上走了。。。      哈哈,有意思,哈哈哈。            这位“黑心”莫非是酒店招聘的人,真是有啥样的酒店招聘啥样的人,哈哈,丢酒店的脸啊            怎么你们酒店实在没人了啊,把你也给派出来搞危机公关了啊,哈哈哈。    =======================================================    哦,这么做我的确是没有脸了    虽然是不被待见的所谓第三类人,跟“你”这类“生物”“交流”,我的确是在自低身份,我的确是没脸见人了    =========================================================  哈哈,你一连脸都没有的“生物”的后代,还有什么身份,身份是人类的事情,跟你没什么关系吧。    你这“生物”的后代,见不见人类,有没有脸,那是你的权利,哈哈    你没有脸,但你出来吓人类,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哈哈哈  
  作者:cychuyan
回复日期: 14:10:00 3845#       刚才我又看了一位名为“renzaichihan ”的网友说,发现有一个招聘枪手的贴子,名字叫“Shine1228”的网友在里面回复了,意思就是说这个人是楼主找来的枪手,那么请问“renzaichihan”这位网友你有没有想过,如果“Shine1228”是酒店的人,经过酒店领导同意,骂了酒店的领导几句,然后再注册一个新的QQ号,留在那些招聘枪手的贴子里,你会怎么想呢?你会不会觉得是楼主请的枪手呢?还有很多新注册的骂人的,也学也有酒店的枪手,故意激起网友的愤怒和质疑呢?这都是不无可能的吧!  -----------------------------------------------------------  看清楚了,我在帖子里说过我只是“陈述事实”,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这么紧张这么激动干嘛?    你的解释放在这里,群众都会看见,如果别人觉得你将得有理,相信大家一定会支持你的。衷心祝福你的观点能够帮助你的“老师”澄清别人对她的“误会”。
  在这里貌似是替lz说话的人,怎么不直接上贵宾楼说理去?在这儿披个马甲骂人玩儿,毁了这个帖子的人不就是你们吗?
  过奖了.希望网友们能理性分析自己遇到的每件事.我性格不好,容易发怒,在前面回帖有点鲁莽,希望大家不要见怪.真正天涯网友我们大家的愿望都一样,希望事事能公平公正解决,相互理解一下.我出差在车上,用手机发不方便,就到这里了,谢谢
  “renzaichihan”兄台,首先谢谢你告诉我,偏袒是一个贬义词,但是我认为,我偏袒一个人并没有什么不对的,你有你的想法和思想,我也有我的想法和思想,我喜欢偏袒谁就偏袒谁,而且你应该也发现了,对于我跟我的同学的做法,用偏袒是否合适?  其次,抢银行那不能称之为感性。感性的解释为:“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感觉,知觉和表象等直观认识,相对与“理性”。难道在你的眼里没有钱了就应该抢银行是你最直观的认识吗?那你的思想可能有问题。  最后,我所说的话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昨天我看到这个贴子的时候骂了酒店一句,然后质问了下这样的玻璃不应该都是钢化玻璃吗!之后我并没有提出不让各位去这个酒店入住,或是另外发表酒店不好留言。还有就是我并没有为我的老师争取到任何的利益,我上面所说的话,都只是作为她的一个学生说个大家听的,希望大家可以不要中伤我的老师,如果说这算利益的话,那么就当它是利益好了!  最后我也承认,那句“闭上你们的嘴”是我一时气愤,有感而发,对于无端生事的人,我个人认为,你们应该闭上嘴。看好了,我谨代表我个人,请你们闭上嘴,谢谢。  关于法招聘马甲的贴子我已经回复你了,你自己去看看,马甲这个东西,不是你说是我们找的,就是我们找的了。总之上面我已经回复了,关于马甲我的解释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谢谢!
  “renzaichihan”兄台,我不是紧张,只是说说我的想法而已。如果你认为我紧张的话,那么我也不会这么心平气和的跟你回复了。看到上面有网友说是我们这些所谓的“援助”毁了这个贴子,我觉得有点道理,骂人,和无端的指责肯定是不对的。可是我之前也说了,对于这件事情,我们这些学生看到确实很气愤既然“renzaichihan”兄台也提出了不能用感性说事儿,那么我也就不说了,但是我个人第一眼看到这个贴子,确实很气愤。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14:31:00  感性也要有个度,感性不能成为攫取不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借口。哪天我穷疯了,找个银行去抢了,是不是也可以拿感性做挡箭牌呢?  ------------------------------------------------------  这位renzaichihan的情况是,既无感性,更无理性。  像你这种无知混混,去抢银行,我不会感到意外。  你无意间,流露了犯罪心态。  不过,我还是善意地劝你,走正道。
  作者:我爱黑咖啡qq
回复日期: 4:14:00 3810#       出轨的轨道,有规则、正途、正常途径的意义在里面,    出轨的意义是也就是,偏离了轨道,远离了正途、正常的行径,    请问“你”明白了么?    哎,中国的文字那么的博大精深,别的生物又怎么会懂呢?    我还是不要白费唇舌了,哎,我又没脸见人了。。。    一直是天涯看客,不爱发言,只是这次忍无可忍了    孩子撞了玻璃受伤,没有人会不心疼,但是做家长的怎么能推卸责任,还把孩子这么不堪的一面公诸于众。。。。估计这也是大家对LZ不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某些“马甲”请不要偷换概念,大家并没有认为酒店完全无责,只是希望LZ交代清楚事实,分清责任主次,公平合理的解决问题。个人意见,LZ没有看好孩子是主要责任。酒店有无责任,则要看玻璃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果酒店符合规定,就无责。做为意外,给予适当经济补偿,那是人家的自由。    突然有个想法:    全国的酒店、商场、车站等等一切的公共场所,尤其还有学校等孩子聚集的地方,请把所有玻璃换成强化玻璃或者钢化玻璃,否则有孩子意外。。。    所有的住宅,也应该换,您家没有孩子么?您家不会有孩子来做客么?万一出了事,害了孩子一生啊。。。    想想哦,公共场所、私人住宅,这普通玻璃都不能用了。看来今年生产玻璃的厂家应该调整策略了,赶紧多生产些强化玻璃、钢化玻璃,因为国内立马会掀起换玻璃的狂潮了。。。        至于声明自己不是马甲的诅咒,我可以用最恶毒的语言来发誓,你可以任意添加恶毒的语句,因为我问心无愧        孩子受伤很可怜,但摊上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难道不是更可悲的么        现在,开始回归看客,没脸的事做多了,也不太好哦    =========================================================================    哈哈,太不容易了,你这生物的后代,都能明白了人类出轨的意思。    那你为什么还不明白女孩和玻璃相撞的意思呢,也难怪,中国的文字那么的博大精深,你这别的生物的后代又怎么会懂呢?哈哈哈    你这“生物”的后代,见不见人类,有没有脸,那是你的权利,哈哈    你没有脸,但你出来吓人类,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一直是在天涯旁看,不爱发言,只是这次无须再忍了,哈哈        
一个小女孩在酒店的房间里面和玻璃相撞,伤成这样,只要是个人,都知道是谁的责任了。但为酒店搞危机公关的,还不准LZ把孩子受伤这么不堪的的一面公诸于众。。。。估计这也是大家对酒店不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某些“马甲”请不要偷换概念,转移话题,说什么LZ没有看好孩子是主要责任,大家并没有认为酒店完全有责,只是希望酒店交代清楚事实,分清责任主次,公平合理的解决问题。个人意见,酒店有无责任,则要看玻璃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果酒店不符合规定,就有责。做为意外,LZ追究酒店经济补偿,那是人家的权利和自由。      突然有个想法:    全国的酒店、商场、车站等等一切的公共场所,尤其还有学校等孩子聚集的地方,请家长把孩子都装在麻布袋里面背着身上,否则孩子意外,就是家长没看好孩子。。。      所有的家长,都应该买麻布袋,您家没有孩子么?您家不会有孩子来做客么?万一出了事,害了孩子一生啊。。。      想想哦,公共场所、私人住宅,这孩子都不能不装在麻布袋里面。看来今年生产麻布袋的厂家应该调整策略了,赶紧多生产些强化麻布袋、结实麻布袋,因为国内立马会掀起买麻布袋装小孩的狂潮了。。。        至于声明自己不是马甲的诅咒,我可以用最恶毒的语言来发誓,你可以任意添加恶毒的语句,因为我问心无愧        玻璃受伤很可怜,但摊上这样不负责任的酒店,难道不是更可悲的么        
哈哈哈,国内立马会掀起买麻布袋装小孩的狂潮了。。。。。。
  作者:cychuyan
回复日期: 14:45:00 3852#       “renzaichihan”兄台,首先谢谢你告诉我,偏袒是一个贬义词,但是我认为,我偏袒一个人并没有什么不对的,你有你的想法和思想,我也有我的想法和思想,我喜欢偏袒谁就偏袒谁,而且你应该也发现了,对于我跟我的同学的做法,用偏袒是否合适?    其次,抢银行那不能称之为感性。感性的解释为:“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感觉,知觉和表象等直观认识,相对与“理性”。难道在你的眼里没有钱了就应该抢银行是你最直观的认识吗?那你的思想可能有问题。    最后,我所说的话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昨天我看到这个贴子的时候骂了酒店一句,然后质问了下这样的玻璃不应该都是钢化玻璃吗!之后我并没有提出不让各位去这个酒店入住,或是另外发表酒店不好留言。还有就是我并没有为我的老师争取到任何的利益,我上面所说的话,都只是作为她的一个学生说个大家听的,希望大家可以不要中伤我的老师,如果说这算利益的话,那么就当它是利益好了!    最后我也承认,那句“闭上你们的嘴”是我一时气愤,有感而发,对于无端生事的人,我个人认为,你们应该闭上嘴。看好了,我谨代表我个人,请你们闭上嘴,谢谢。    关于法招聘马甲的贴子我已经回复你了,你自己去看看,马甲这个东西,不是你说是我们找的,就是我们找的了。总之上面我已经回复了,关于马甲我的解释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谢谢!    -----------------------------------------------------------  的确,你可以有你的想法和思想,没有任何人能干涉你。但是我想告诉你,如果你希望反驳别人的观点或者说服别人接受你的观点,你必须遵循普适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在普适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中,“偏袒”任何一个人都是错误的。    感性不仅能够用来描述认识,基于感性思维产生的行为也可以用感性来形容,懂不?在你找来的定义里,有“知觉”一此,“穷疯了”不是知觉吗?    当你们对持合理怀疑的人进行大肆辱骂的时候,你们就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你们就是在损害别人的尊严,须知“士可杀不可辱”。你们认为自己并没有为自己的老师争取到任何利益,能请告诉大家你们的老师和你们在这里发帖顶帖的最初目的是什么?只不过现在“弄巧成拙”了而已。    如果你只代表你个人请别人闭上嘴,那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你闭上你的耳朵。    的确你说得很对,“马甲这个东西,不是你说是我们找的,就是我们找的”。如果大家都说是你们找的的话,你们最好反省一下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 14:52:00 3854#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14:31:00    感性也要有个度,感性不能成为攫取不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借口。哪天我穷疯了,找个银行去抢了,是不是也可以拿感性做挡箭牌呢?    ------------------------------------------------------    这位renzaichihan的情况是,既无感性,更无理性。    像你这种无知混混,去抢银行,我不会感到意外。    你无意间,流露了犯罪心态。    不过,我还是善意地劝你,走正道。    ----------------------------------------------------------  我警告你,我在这里的回帖从来没有辱骂过任何一个人,我不骂人不代表我不会骂人,你可以再骂一句试试看。
  作者:别说我没告诉你
回复日期: 13:55:00 3840#       9.还有人说我是托。。            人家假情假意的说他自己不是酒店的托,还口口声声诅咒什么的,有点虚了,像一般那些贱的人把5毛钱看的很重的人,爱装,别说让他诅咒自己,就是让他们不认自己父母都说的出来。那我该怎么办呢?汗,我在浙江省台州市,手机号码。你那么牛,你来质询下我,别没事老放屁。。。                    有点糊涂,敢问右手兄是什么角色?        路人?        LZ亲属?        LZ朋友?        受楼主所托来参与顶贴及辩论的其它人士?    ========================================================    我也有点糊涂,敢问“别说我没告诉你”是什么角色?哈哈        路人甲?        酒店员工家属?        酒店员工朋友?      酒店公关部员工?      酒店公关部请来危机公关的?      酒店扫厕所员工?        受酒店所托来参与顶贴及辩论的其它人士?    
  作者:只有狗才cao58O
回复日期: 14:58:00   另外,某些“马甲”请不要偷换概念,转移话题,说什么LZ没有看好孩子是主要责任,大家并没有认为酒店完全有责,只是希望酒店交代清楚事实,分清责任主次,公平合理的解决问题。  ----------------------------------------------------  根据法律,酒店应负100%全部责任。  而不是什么主次责任。
  “至于是不是马甲,相信绝大多数网友的质疑都是有一定的事实根据的,你可以翻看以前的帖子。比如说你的一个“同学”,除了支持你的老师之外,还发了一些找枪手工作的帖子。另外,她的学生在这里骂街,很容易让别人怀疑这位“授业恩师”的师德。如果你和其它人真象你所说的是她的学生,就不要在这里做无礼谩骂的事情了,这样做并不能帮助你的老师,相反只会增加别人对你老师的厌恶感,只会给你老师的人品抹黑。”    “renzaichihan”兄台,谢谢你这么认真的看完了我的留言,然后又从中提取了不少语句加以分析,对于认真的人,我一向是敬佩的。所以我也认真的看了看你对我留言的回复。对于你说的我的一位“同学”发帖找枪手,那么请你在下面的回复中告诉我他的名字,我去问问他,如果这位所谓的我的“同学”真的做出了这样的事情,不用劳烦你,我亲自去废了他。  还有你说的怀疑我老师的师德,那么我真想对你说,你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的每所学校内都有学习好的,学习不好的学生,不才,本人当时在班里就是属于这类学生,如果说我们自己的不争气害了我们的老师,那么我们真应该好好的再提高一下自身的水平了,从部队出来后,我一直在不停地提高,以至于我可以好好的跟你谈话,我想老师看到了也会欣慰,我的ID就是我名字的拼音,老师看到了你可以欣慰了,最少,我们那时候调皮的学生也在慢慢的成熟了!  
  “renzaichihan”兄台,谢谢你这么认真的看完了我的留言,然后又从中提取了不少语句加以分析,对于认真的人,我一向是敬佩的。所以我也认真的看了看你对我留言的回复。对于你说的我的一位“同学”发帖找枪手,那么请你在下面的回复中告诉我他的名字,我去问问他,如果这位所谓的我的“同学”真的做出了这样的事情,不用劳烦你,我亲自去废了他。  ----------------------------------------------------------  首先,请你注意,我在同学二字上加了引号。至于我为什么叫他同学,你应该问你自己,你自己说那些帖子都是她的学生发的,那他不是你同学的话,该是和你什么关系呢?
  {“至于酒店方面的态度,我想贴子里也有介绍,换做你们,看到这样的回答,你们难道不生气吗?” —— 诚然,酒店方面的态度如果真如帖子中所说,那可能是不妥当。但是,网友们一直想知道你们老师一家在酒店面前是个什么态度以及说了些什么,你们的老师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再者,你们老师寻求媒体帮助后,《京华时报》的报道中酒店的态度并不如帖子中所描述的那么恶劣,相反报道中酒店的态度让人觉得还是在凭良心办事的。}    看到这里,首先,我要说:“renzaichihan”兄台,你一直在强调我们在为了自己的老师争取利益,那么你呢?你在为谁争取利益?你一直强调说“偏袒”任何一方都是错误的,但是你呢?    看看你说的这句话:“当你们对持合理怀疑的人进行大肆辱骂的时候,你们就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你们就是在损害别人的尊严,须知“士可杀不可辱”。”  你这又是在维护什么呢?  悲哀!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15:04:00 3857#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 14:52:00 3854#       这位renzaichihan的情况是,既无感性,更无理性。      像你这种无知混混,去抢银行,我不会感到意外。      你无意间,流露了犯罪心态。      不过,我还是善意地劝你,走正道。  ----------------------------------------------------------    我警告你,我在这里的回帖从来没有辱骂过任何一个人,我不骂人不代表我不会骂人,你可以再骂一句试试看。  =========================================================    1)我善意地劝你走正道。在你看来,这是在“骂”你。果然不知好歹。  2)至于你,骂人很符合你的混混形象。连抢银行你都敢琢磨,骂人对你来说算个啥。  3)不过我告诉你,骂人是没用的,改变不了什么。论坛交锋,靠的是以理服人。懂不?  
  “首先,请你注意,我在同学二字上加了引号。至于我为什么叫他同学,你应该问你自己,你自己说那些帖子都是她的学生发的,那他不是你同学的话,该是和你什么关系呢?”    我本来都不打算回复了,但是看到你这么说,我觉得你真是很好的辩论员啊。那么请你告诉我,你以前的老师现在还在教学生吗?或者你的老师从一开始只教了你们这一届的学生就不干了?转行了?    我之所以让你告诉我那个人的ID是因为我跟他或者她不是一届的学生,这下我想你明白了吧!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 15:18:00 3863#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15:04:00 3857#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 14:52:00 3854#         这位renzaichihan的情况是,既无感性,更无理性。        像你这种无知混混,去抢银行,我不会感到意外。        你无意间,流露了犯罪心态。        不过,我还是善意地劝你,走正道。    ----------------------------------------------------------      我警告你,我在这里的回帖从来没有辱骂过任何一个人,我不骂人不代表我不会骂人,你可以再骂一句试试看。    =========================================================        1)我善意地劝你走正道。在你看来,这是在“骂”你。果然不知好歹。    2)至于你,骂人很符合你的混混形象。连抢银行你都敢琢磨,骂人对你来说算个啥。    3)不过我告诉你,骂人是没用的,改变不了什么。论坛交锋,靠的是以理服人。懂不?  -----------------------------------------------------------  看来不除恶是不行了:  1)你善意劝我走正道,你连自己走的什么道都没搞清楚,就会在这里戴着质疑的人就开咬,你还有脸谈“正道”和“好歹”?  2)如果我是混混形象的话,你基本上连小流氓的形象都算不上,因为小流氓无非就是在街上闹事,你都跑到网上来闹事了。  3)哈哈哈,你的第三句话的境界对于我来说太低了,原话奉还,因为,我觉得你正适合根据这句话先自宫,然后好好修炼一下。
  {感性不仅能够用来描述认识,基于感性思维产生的行为也可以用感性来形容,懂不?在你找来的定义里,有“知觉”一此,“穷疯了”不是知觉吗?}    “renzaichihan”兄台,你的留言我又认真的看了,我找的定义里面是有“知觉”一词,“穷疯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属于“知觉”,但是我觉得你所说的“感性思维产生的行为”难道在你的思维里面或者说你的“知觉”里面,已经认为“穷疯了”之后,就应该去抢银行吗?真是奇怪的思维,你是在说“抢银行的都是因为产生了“穷疯了”感性认识,然后就去抢了银行?”
  作者:思语司晨
回复日期: 8:10:00 3814#       作者:只有狗才cao58O 回复日期: 14:13:00 3678#           作者:思语司晨 回复日期: 12:09:00 3672#               楼主不来了,马甲党也失踪了,连那个最死心塌地的右手也在网友们‘为钱发帖死全家’的誓言下撤退了        唉,都是被钱给闹的!        楼主,孩子真的很可怜,别再继续利用这个本来就很可怜的孩子了        该干嘛干嘛去,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酒店的责任通过司法程序也不难确定。        在网络上煽动,对孩子一点用处都没有!            =========================================================            你就不就是马甲吗,怎么叫马甲党也失踪了呢,哈哈            孩子伤成这样,她父母在网上发贴,这叫利用孩子吗,你还有没有人性啊,难道你妈送你去上学,也是在利用你吗,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啊。            酒店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不要搞什么危机公关,逃避责任,要想着酒店的长远利益和酒店的形象,酒店也是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才有今天的业绩,不要让酒店形象就这样毁在你们手里,你们现在真是崽毁爷店心不疼啊。            在网络上逃避责任,对酒店一点用处都没有!              ----------------------------------------------------------------------------    哈哈哈,按照你的逻辑,老子不仅是马甲,老子还是上帝。    提前几年就预料到会发生这事,潜伏在这里给贵宾楼当托。    贵宾楼毁不毁掉倒闭不倒闭关老子吊事!        老子只在乎真相,孩子是怎么受伤的,当时具体什么情况,为何撞得如此严重?为啥楼主和众多马甲一直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既然来公共论坛发帖,那么就要有被质疑的勇气和经得起推敲的事实!        良心和人性,很可喜可贺你还懂得这两个字眼。    那么多被人贩子拐卖掉孩子的可怜民工父母    你咋不帮他们跟政府打官司捏?咋不在网络上呼吁良心和人性呢?    如此不安全的生存环境,不是政府的错吗?    俺们政府有的是钱,光一个奥运会烟火就放了40亿。    跟楼主提出来的100万差多了。        很简单,民工父母没钱,太多连网络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提整大帮马甲军团来造势了。    最后说一句:为钱发帖死全家,发帖拿钱死全家!    ===================================================================================      哈哈哈,按照你的逻辑,失踪的不仅是马甲,失踪的是上帝的父亲。    
潜伏里面的地下党,难道提前几年就预料到解放军会攻打天津,哈哈        老子只在乎真相,酒店房间的玻璃是什么样的,达到合格标准吗,孩子是怎么受伤的,当时具体什么情况,为何撞得如此严重?为啥酒店方和搞危机公关的众多马甲一直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既然来公共论坛为酒店搞危机公关,那么就要有被质疑的勇气和经得起推敲的事实!        良心和人性,很可喜可贺你还懂得,你妈送你去上学,不是在利用你,哈哈    那么多贪官,你咋不去质疑和推敲呢,    你咋不帮人民跟贪官打官司捏?咋不在网络上呼吁真相呢?            很简单,西部贫困地区父母没钱,太多连网络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提为酒店搞危机公关,整大帮马甲军团来造势了。      最后说一句:    
为酒店危机公关死全家!!!        拿钱发帖死全家!!!        给人当托死全家!!!    
为钱发帖死全家,    
发帖拿钱死全家!        同情玻璃,祝玻璃早日被钢化,达到合格标准!!!        BS 为虎作伥的畜生!!!    哈哈哈
  我只想问问,“renzaichihan”兄台,你到底是在为谁的利益而发帖呢?  我是楼主的学生,为楼主说两句公道话无可厚非吧,我已没有骂人,二没有破坏酒店的形象,只是出于个人的情感希望各位网友不要中伤我的老师,结果“renzaichihan”兄台你冒出来从我的留言里找出来个别句子,加以分析,非要强行说我为我的老师争取了什么利益,我就不明白了,我只是希望我老师的女儿可以早日康复,希望老师坚强一点,你却说出来那么多的道理?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你?
  作者:只有狗才cao58O
回复日期: 15:05:00 3858#       作者:别说我没告诉你 回复日期: 13:55:00 3840#           9.还有人说我是托。。                人家假情假意的说他自己不是酒店的托,还口口声声诅咒什么的,有点虚了,像一般那些贱的人把5毛钱看的很重的人,爱装,别说让他诅咒自己,就是让他们不认自己父母都说的出来。那我该怎么办呢?汗,我在浙江省台州市,手机号码。你那么牛,你来质询下我,别没事老放屁。。。                              有点糊涂,敢问右手兄是什么角色?            路人?            LZ亲属?            LZ朋友?            受楼主所托来参与顶贴及辩论的其它人士?        ========================================================        我也有点糊涂,敢问“别说我没告诉你”是什么角色?哈哈              路人甲?            酒店员工家属?            酒店员工朋友?          酒店公关部员工?          酒店公关部请来危机公关的?          酒店扫厕所员工?            受酒店所托来参与顶贴及辩论的其它人士?        我是路人,来这贴里学习做人的基本道理
  一定要走法律程序
  如果你说我为我的老师说几句公道话,就是侵害了酒店的利益,就是污蔑了事实的真相,那么你说那么多是为了什么?证明我们是错的?证明我是为了侮辱这个酒店的名声才发的贴子,留的言?你说我们是马甲,是枪手。那你是什么,亏我刚才还认真的回复了你半天的问答,一不小心差点被你绕进去,你说出来那么多我老师的不是,帮酒店说了那么多的话,我是不是也可以认为你是酒店请来的枪手呢!?
  作者:微笑12
回复日期: 11:35:00 3829#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 10:11:00 3824#           作者:血色红虎 回复日期: 9:55:00 3823#         酒店装设的有色玻璃是让人撞的么?        很明显就是因为住客自己撞上去了才导致的事件发生;        而酒店玻璃的质量只能改变事件后果的程度,而绝对改变不了事情的根本——就是住客自己撞上去了。        所以哪怕酒店的玻璃不符合建筑标准,在这个案例里也只应该负次要责任,而另行追究关于玻璃建筑标准的事情。      ----------------------------------------------------            说你思维能力差、不懂法律,那都是尊重你。      直接了当的说,就一25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觉得这朋友很懂法,问一下——————————————————、        如果凶手把孩子杀死在酒店里,那么是。。。。。。。。。。。        根据这位朋友的意思,酒店完蛋了。要枪毙啊。。。        我承认这孩子真是可怜,受了伤还被拿来炒。        觉得这“父母”很有钱啊,也很有爱。        希望孩子能早点好了,说出真相。。。        。。。。。        。。。    =========================================================    
如果酒店失火,把一些入住酒店的客人,和一些酒店的员工烧死了。那么是。。。。。。。。。。。      根据这位朋友的意思,客人完蛋了,要负责任啊,家长没看好孩子啊,酒店员工的家长也要负责任啊。。。哈哈        我承认这酒店的玻璃真是可怜,碎了还被拿来炒。        觉得这“酒店”很有钱啊,也很有公众形象。        希望玻璃能早日钢化到合格标准,说出真相。。。        。。。。。        。。。
  cychuyan 同志,把你的帖子看了一下,觉得你还是很真诚的,你至少对于一时糊涂犯下的错误(情绪失控骂人)能够醒悟过来。    但正如你所说的自己的经历:学习不好,当过兵(我觉得你还是很血气方刚,在自己的认识范围内还是很正直的而且是知荣辱的),个人觉得你的逻辑有时候比较混乱,有些事情还是不是很明事理的(希望个人的感受没有伤害到你),我有一种“秀才不是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所以我不会再继续和你的任何对话了。    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我在这里留言没有任何目的,只不过发表一下评论而已。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我想说的是,这里的不同声音也许对你的老师更有帮助,因为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不同的声音也许能帮助你的老师更加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    我十分感谢你在最近的留言中一直试图用说理而不是骂人的态度来和我对话,这对于一个行过伍当过兵的人来说是不容易的。这个帖子的走向,大众的看法并不取决于我的回帖,我希望你能好好分析一下你们到底哪里做得不够好,引出这么多得质疑。    最后,衷心祝福小女孩儿能康复,也十分欣赏你的义气和诚意。
  呵呵,我是个搞技术的,嘴比较笨,不敢跟人吵架辩论,尤其是那些起了个比较恶心的用户名的高手    所以,即使别人用恶毒的语言攻击我,我也不反击,公道自在人心,我会坚持看下去的,看看这个事情会如何收场
  又跟杨元元事件一样了。  你们几个当事人自己玩吧。咱不奉陪了。帖子一天都没一页了。天涯的网民不是傻子。你们自娱自乐吧。  昨天冒出个假冒阿姨,今天又是假冒学生。你们继续玩。  咱关心别的事情去了。您这档子闹剧,自己折腾吧。根据天涯潜规则,这帖子已经死掉了。
  to renzaichihan:    
感觉你的发言比较有逻辑,条理清晰,看你以前的贴子,好像是IT圈的,或许我们是同行
  说了这么多,我都累了,那些怀疑的人们,你们可以有你们的怀疑,我下面说的话是对我的同学说的,是真正的同学,那些假冒我同学的人请你们自重!  我是原石家庄私立第一中学高二七班的同学,看到我ID的人应该不难猜出来我是谁,现在浙江工作。  请看到我留言的同学们注意,不要再骂人了,老师的QQ号大家都有,发去安慰的短信比在这里骂人更有意义,另外,这件事情,我想肯定会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的。  希望孩子可以早日康复!
  作者:别说我没告诉你
回复日期: 15:46:00 3876#       to renzaichihan:         感觉你的发言比较有逻辑,条理清晰,看你以前的贴子,好像是IT圈的,或许我们是同行  ----------------------------------------------------------  呵呵,心有灵犀一点通哦,没错我是 IT 圈的,工科毕业,不过语文没学好哈。
  哈哈,我是个老百姓,没有权势,不敢威胁别人,尤其是那些起了个比较恶心,高高在上,有点威胁意味的用户名
的高高手        所以,如果别人威胁我,要跨省,我会相当的害怕,不过公道自在人心,我会坚持看下去的,看看这个事情会如何
收场    
  “renzaichihan”兄台,我不是要辩论什么,我只是觉得老师受到这样的误解我心里难受,不管你是什么人,反正这个贴子我是不会来留言了,刚看到一位网友说:与其在这里骂人,辩论。不如去安慰一下伤者和家属。  另外“renzaichihan”兄台,这件事情,我相信法律会给我的老师一个说法!  说我是假冒学生的,谢谢你让我从部队出来之后,又学到一样东西。  在部队里我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忍耐,学会了不择手段(当然是对敌人)。但是我觉得,我学会的东西还是不够多。这个社会很大,这辈子,恐怕都学不完了!
  感觉这个贴子还会火爆下去,而我也将继续在这里学习,可能不免会卷入,为了不让大家费心去琢磨,我先说明一下我的角色:    我,路人甲,目前不认识此事所直接涉及双方的任何人士,在天涯头条上看到此贴而产生兴趣。发誓的话就不说了,免得把家人都拉进来后,还有人说发誓不算数    因本人嘴太笨,与人辩论从未占到便宜,所以对一些辩论贴子非常关注,期望能从中学习提高。    对于别人的攻击及漫骂,我将一概忽视,请不要期望我回复
  小朋友们该扯就撤吧。天涯的水很深,你们已经给你们老师帮倒忙了。赶快走吧。    已经导致这个帖子一天一页都没了。连一句同情的都没了。剩下只有猜忌而已了。真是偷鸡不得折把米。    昨天冒个假阿姨,今天冒个假学生,天天演的不相同,天涯人草根,但是天涯人不是傻子,想挟持天涯网友的舆论,再多潜潜水吧。这里水深着呢。
  作者:cychuyan
回复日期: 15:55:00 3880#       “renzaichihan”兄台,我不是要辩论什么,我只是觉得老师受到这样的误解我心里难受,不管你是什么人,反正这个贴子我是不会来留言了,刚看到一位网友说:与其在这里骂人,辩论。不如去安慰一下伤者和家属。    另外“renzaichihan”兄台,这件事情,我相信法律会给我的老师一个说法!    说我是假冒学生的,谢谢你让我从部队出来之后,又学到一样东西。    在部队里我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忍耐,学会了不择手段(当然是对敌人)。但是我觉得,我学会的东西还是不够多。这个社会很大,这辈子,恐怕都学不完了!        这个社会很大,一T辈子都学不完,天才也不例外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15:49:00 3878#       作者:别说我没告诉你 回复日期: 15:46:00 3876#           to renzaichihan:             感觉你的发言比较有逻辑,条理清晰,看你以前的贴子,好像是IT圈的,或许我们是同行    ----------------------------------------------------------    呵呵,心有灵犀一点通哦,没错我是 IT 圈的,工科毕业,不过语文没学好哈。      我靠,以你这表达能力,如果还没学好语文,那我咋办?
  作者:大堆的堆
回复日期: 2:26:00    作者:树猫_J
回复日期: 3:41:00    作者:我爱黑咖啡qq
回复日期: 3:46:00      ========================================================    这几个马甲的发帖时间,和酒店行业24小时营业,3班倒的工作时间,那是相当的吻合    哈哈    真是敬业爱岗啊,这么寒冷的夜晚,2,3点,都还在发帖。P服,P服    哈哈哈    向酒店危机公关的员工学习。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15:25:00 3865#       2)如果我是混混形象的话,你基本上连小流氓的形象都算不上,  ========================================================    没错,你这样的,才算得上是网络小流氓。  而我呢,始终坚持理性与正义,跟你完全不是一个路线的,没法比。  而且,我从来不怕小流氓骂我。  你骂我,那在客观上恰恰是在肯定我。  
  作者:renzaichihan
回复日期: 11:18:00 3828#       那个质疑我“居心叵测”的人,我起过誓,如果我是因为和酒店有半点利益关系在此发质疑帖的话,我遭天谴。你敢不敢跟我一样起个誓,如果你是因为和楼主有利益关系而在此发支持帖的话,你遭天谴呢?  ----------------------------------------------------------------------------------------------  回复renzaichihan:你光看发帖记录了,之前的帖我已经声明过,我是楼主的同事,从别的同事听到这个消息后注册发帖。但是没有受过谁的指使,也没有任何的利益,完全出于同事间的情谊和对孩子的关心,以及对事件发生后的差异。  
这个事件的发生,我相信也是对所有已经有子女的父母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因为生活中危险和意外真的是无处不在,特别是我们辛辛苦苦培养、又处于好动期的孩子,不能掉以轻心啊。  
和同事共事五年,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对于这个家庭和这些熟悉的同事,都是不小的打击和震撼。  
所以我不想多说什么。在这里默默祝福 孩子早日康复!
  酒店小朋友们该扯就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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