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与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须知事项有哪些
  签订与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五项须知  一、贷款时间应充裕如需办理贷款的应注意,要在签订买房合同时预留充裕的时间。因为各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流程、条件、时间均有不同,这些都并非个人可以掌控的,如果留有时间,那在一家银行获贷不成的情况下,就有时间向另一家银行寻求贷款。  二、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  三、条款应留有余地具体磋商合同条款时,对于重要的合同义务,如约定履行的期限、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明确之外,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有一个合理的缓冲期,以弥补和挽救合同于万一。如果没有任何挽救或回旋余地,就被动了。同时,一旦进入诉讼也很难平衡双方的利益。  四、履约应相互配合在正常情况下,交易的相对方一般不会是骗子,故在履约中应当诚实信用,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恶意的情况下,应当善待和善解对方。对于对方履约中出现的困难或障碍,也应给予积极的配合,为履约共同创造条件。如果紧守自己的权利,忽视他人利益或困难,而容易造成交易的搁置,引发矛盾,增加履约的成本。  五、收集保存好证据注意保留双方履约过程中的证据很关键。在相信对方的同时,不能失去防备而不保留证据。实际上收集和保留履约过程中证据的行为,是明智的也是必需的,也可为日后争议的解决带来主动和便利。如某项事情商量好后,应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包括如有其他告知事宜,都应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进行沟通。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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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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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帮他解答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
  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
  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
  第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
  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采取按揭购房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的贷款额度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
  第四、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第五、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
  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而一方违约后的救济方式通常包括诉讼或仲裁,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在二手房交易中,因合同产生的纠纷是最常见的。因此,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买卖双方都应该慎重考虑,明确填写,注重细节,以避免日后因合同歧义而产生的纠纷。那么,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之一是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需要在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中介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中介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买方必须见房主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中介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除以上几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外,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注意出卖人的身份。
  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要注意出卖人与房产证上的人名是否一致,并核对身份证明。另外要注意房产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有,应有共有人一起交易,最后,有的房产证上虽然未有共有人,但出卖人有配偶的,应有配偶一起交易。
  二、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完整 能否顺利过户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如果有抵押看是否能办理转按揭手续。
  三、考察房屋是否允许转卖
  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察房屋的实际情况
  要具体查看房屋的周边配套,房屋是否老化,房屋水电煤气供应是否齐全,房屋是否有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好不好等问题,看看周边邻居好不好相处。
  七、考察二手房房屋房龄 审查居住历史。
  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八、估算房价 打听房子是否可以按揭贷款
  对房屋进行大概的估计,考量自己的经济能力,查看房屋是否可以办理二手房按揭
wxq941&回答: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注意出卖人的身份。
  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要注意出卖人与房产证上的人名是否一致,并核对身份证明。另外要注意房产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有,应有共有人一起交易,最后,有的房产证上虽然未有共有人,但出卖人有配偶的,应有配偶一起交易。
  二、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完整 能否顺利过户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如果有抵押看是否能办理转按揭手续。
  三、考察房屋是否允许转卖
  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察房屋的实际情况
  要具体查看房屋的周边配套,房屋是否老化,房屋水电煤气供应是否齐全,房屋是否有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好不好等问题,看看周边邻居好不好相处。
  七、考察二手房房屋房龄 审查居住历史。
  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八、估算房价 打听房子是否可以按揭贷款
  对房屋进行大概的估计,考量自己的经济能力,查看房屋是否可以办理二手房按揭
哎哟喂哟&回答: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首先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第二,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另外,还要注意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HH0807&回答:现今,二手房的纠纷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如果您想买二手房,则买房之前由必要了解一下关于二手房的相关信息。针对您对二手房合同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相关疑惑,我从以下两方面为您讲解,希望您有所认识。一、您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吗?请看下面为您罗列的几点: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标的3、价款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5、违约责任6、解决争议的方式7、合同生效条款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10、附件二、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主要注意的内容如下:(一)防止房屋信息不明您购买二手房前,要注意:1、了解房屋信息:消费者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有关房屋信息。包括了解房屋产权,卖房人是否为独立拥有房屋产权人,如与其他人共有,必须与全部共有人订签房屋买卖合同。2、了解房屋租赁情况:如房屋已出租,则租赁合同对购买人继续具有约束力。3、了解房屋是否为交易受限的福利房。因为国家对于福利政策房的转让年限、买房人资格等有特别的规定。(二)防止落入中介陷阱房产中介常要求消费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支付“意向金”,并在相关单据上注明“意向金自动转定金”条款。部分消费者对此类条款不够重视,误认为“意向金”可无条件退回而轻易付款。其实,“意向金”虽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但依据双方约定转为“定金”后,将适用《担保法》有关定金罚则的规定,消费者应当谨慎支付。同时,也可以和中介设定转定的附加条件,多一次确认的机会。(三)防止合同内容纠纷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签订好三个合同。它们分别是与房产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与卖房人交易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向银行贷款的“贷款抵押合同”。合同签订前,可向相关房屋交易机构、房地产经纪人行业组织咨询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口头约定务必以书面形式写入合同内容,确保购房安全。购买二手房前,您有必要了解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积极防范这些风险的产生。同时,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也需要注意二手房合同内容的明确等相关事宜,把具体的内容写入合同条款中,更好的维护自身和法权益。
cjh&回答: 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
  第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采取按揭购房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的贷款额度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
  第四、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第五、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而一方违约后的救济方式通常包括诉讼或仲裁,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Lin_4987&回答: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约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否则很容易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经实践经验总结,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双方对此均应进行必要的调查。
二、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
三、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五、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所需承担的责任。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
六、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或失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七、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八、附件: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以及还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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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由于一旦签订后就很难反悔,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一定要注意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那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 一、注意审核是否存在抵押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1、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是否有保障,所以至关重要。 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许可程序)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许可、许可等。对于开发手续,应特别注意各许可证件中的开发主体名称、开发土地用途、开发土地范围等必须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应特别关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是使用权,而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的。 2、注意查看卖方的“一照”、“ ”、“” ①“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说明书。 ③“五证:即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较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从而使贷款的申请能够顺利被批准。 1、一般来说,向银行提供、税单、其他拥有的不动产证明,或者是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等材料,可以帮助买方贷到希望的数额。 2、如果通过中介公司办理贷款,同样需要把好贷款关,不能轻信中介公司的贷款承诺。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1、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 2、现实交易中,开发商往往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要明确一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开发商虽然约定了违约责任,一般违约金额都不多,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 2、同时,还应该约定:①规划、设计的变更致使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不仅仅要承担购房款的银行利息,还应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②由于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购房者要求退房退款时,开发商还应该赔偿退房时房价与签订合同时房价的差额损失。 ③加重开发商违约责任,使其违约承担的损失超过其不当获利,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开发商恶意违约。 六、合同附件须重视 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面积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设备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 可见,这些附件内容都是极其重要的。购房者不但要认真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问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及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消费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笔钱是拿不回来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消费者是不利的,使他们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在签约谈判时双方因为合同的某些条款达不成协议而导致谈判失败的,开发商都以对方没有签约违反定金的约定为由,拒不退还定金。但现实情况是,如果不交定金,你看好的房源,售楼部不会给你保留的,一旦有人看中这套房子并在你之前交了定金,他们就会将房子卖掉。所以,如果想买房,交定金(或订金)是不可逾越的一个步骤。 我国法律规定的定金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履约定金,是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而约定的;另一种是立约定金,是为了订立正式合同而约定的。律师认为,商品房的认购书应该算作预约合同,是消费者与房地产商为了保证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而订立的一种协议。从这个层面上讲,认购书中的定金是一种立约定金(订约定金)。如果因为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成立的,另一方可以依据定金条款来追究过错方的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中,出现不属于自己责任的情况,比如: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的手续尚不全;购房者依约定时间去签合同,但由于某些实质性条款未达成一致协议等,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的,购房者要和开发商协商,让开发商退定金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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