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精装修才能卖政策滿三年才能出售。是否政策会改变或不需三年呢

上海楼市新政:企业购商品住房至少满3年才能卖|新政|楼市_新浪新闻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昨天上午10点举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 意见》),其中限购和信贷政策升级成为本轮调控的“利器”: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连续缴纳个税及社保年限从2年变为5年;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 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晨报记者 林劲榆 徐妍斐 谢 竲 李晓明
  [非本市户籍]
  购房需缴税缴社保满5年
  《若干意见》 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这项规定影响了部分连续缴纳个税、社保处在2-5年间的计划购房者。能不能把个税和社保补缴到5年?对此,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表示,政策规定是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主要是由相关社会管理部门查录信息为准,补缴行为不符合政策。
  顾金山表示,对于延长限购年限的问题,主要是考虑上海的住房发展原则,是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这次是根据中央对全国房地产 市场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四个一线城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当中,综合考虑人口、交通、规划、环境管理等要求,以及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可持续发 展等方面因素,因城施策进行管理。从上海实际出发,这次加强了房地产调控力度,将原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连续缴纳5年以 上,最起码5年居住、5年稳定就业。对于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常住人口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特别是青年职工、引进人才等“新上海人”,将加快构建多层次、全 覆盖的住房供应体系,主要是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等来解决他们在过渡阶段的住房困难问题。
  [企业购商品住房]
  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
  《若干意见》规定,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这两项政策针对此前一些限购人群通过政策漏洞违规炒房的情况。
  据悉,此前沪上有一些限购人群通过种种方法规避限购:如一次性付款等方法与房企达成协议,只签合同而不去办理房产证登记,随着房价上涨,当他们转手卖房时,只需在房企进行合同更名。还有的人注册公司,以公司买房的形式办理房产证登记手续。
  [二套房认定]
  坚持“认房不认贷”原则
  《若干意见》强调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在解释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时,市住建委负责人强调将坚持“认房不认贷”原则,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凡目前在房地产交易系统内查询到已拥有1套住 房的,无论其是否有贷款记录、无论其住房贷款是否结清,均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即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目前没有住房的,还是实行首套房政策。
  《若干意见》还规定,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此前,部分购房者通过申请首付贷甚至消费贷的方式来凑足首付款,杠杆买房扩大了金融风险,一旦遭遇楼市调整容易产生坏账。
  [新政何时实施]
  即日起实施,以网签为准
  据悉,《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发布实施。
  很多正在进行的房产交易以何为节点?顾金山表示,从即日起,就是以网签时间为准。由于前天交易量较大,特别是下午交易比较集中,造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系统运行不畅,有关方面立即采取了措施,将原21时结束的网签时间调整延长至24时。
  前天,上海房产交易突然出现高峰。来自上海网上房地产的交易数据,3月24日19点,上海一手房成交量突破了1100套,到晚上9:08,已经超过1360套,一度导致网签系统发生故障。而今年3月以来,上海日均交易533套,而去年同期为170套。
责任编辑:茅敏敏 SN184
当然,三年之后,网红的江湖上,可能再也找不到papi酱的身影,但这不是罗胖子他们在出资时考虑的重点。他们只需选择合适的时间和papi酱啪啪,然后选择更合适的时机潇洒地离开。资本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从来不是婚姻关系,要么一夜情,要么包养。
问题疫苗的出现,一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不力有关,监管部门的领导在这个时候,云山雾罩地说了这样一番话,目的很清楚。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此话可以有具体抽象两个理解。具体层面说的是,人办事要有计划,否则会陷入麻烦;抽象层面说的是,人如果能够多想想远大的事,就可以摆脱切近的忧烦。
好莱坞明星访日人数骤减。很多电影业人士感到,“好莱坞已经不像从前那样‘以日本为先’了”。大家都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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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买卖合同“非正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签订合同时无房产证,现房东拿了证满3年可以过户,合同约定一月之内过户,超过1天,每天按总房价10%付违约金?有效吗?
拆迁房买卖合同“非正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签订合同时无房产证,现房东拿了证满3年可以过户,合同约定一月之内过户,超过1天,每天按总房价10%付违约金?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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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建议不要购买,由于动迁房取得产证的三年内不能过户手续,而且在此期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办理登记备案,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现在是越来越普遍,因房子交易而引起的矛盾和争吵也慢慢增加,有时候被有人认为是有效,但有时却被人认为无效,经常会有部分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卖房人解除之间的买卖合同,一般的缘由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卖方却没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买卖?买卖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有效,但约定违约金过高。
约定有效,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
双方签了一般有效。违约责任由双方约定,约定有效,但违约金太高。
合同有效,可以起诉要求过户。违约金过高,可能会调整。
合同有效的,违约金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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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解读
  ◆调控新规的具体执行时间如何界定?&&
  >>新政细则:自即日起(4月13日),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解读:4月13日前完成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以及完成“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二手房,均按原政策执行。
  也就是说,在今日之前买了房子,且办好手续,但还没拿到不动产权证的,不受此条规定限制。
  >>案例:
  刘女士2016年初买的房,但要到今年底才能拿到不动产登记书,她的房子拿到产权证就可以转让。
  王先生今天去买了一套房,那么按照新规定,他得等拿到不动产权证3年后,房子才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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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套房结清贷款,二套房贷款该如何认定?
  >>新政细则:已有1套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家庭,买2套房--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和高新南区最低首付7成,成都其余11个限购区域最低首付6成。
  解读:简而言之,拥有一套住房的,买二套房贷款时认贷不认房。
  该条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那么只要还清贷款,再次贷款时仍然属于首次贷款买房,按照首付30%购买。
  >>案例:
  市民张先生是成华区户籍,在日之前,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家庭名下仅这一套房)。
  如果张先生要在锦江区买套房子,又想首付30%,那么他得把之前的房贷结清。如果房贷没结清,则首付不低于60%。
  ◆夫妻分别有一套房,再买房银行会拒贷么?
  >>新政细则:在成都13个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无论是否有贷款和是否结清),暂停发放商业性房贷。
  解读: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加上儿女,只要房子有两套及以上,都不可以再贷款买房。单身人士同样在此限制中。
  >>案例:
  林小妹和老公在成都分别有一套房子(个人名义),都是日前购买的。按照之前规定,两人可以分别再贷款购买一套房子。
  但在4月13日后,两人若再想以任何一个人的名义申请房贷,银行都会拒绝,要买房得全款。
===========此前报道===============
今日,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规定,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除此之外,新政对开发商捂盘惜售、首付款资金来源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等变相提高房价。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假按揭、赎楼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进行或协助进行虚假房屋交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不得挪用或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违背房地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高估骗贷。
各银行业机构要切实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健全合作退出机制,通过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选聘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避免信贷及道德风险。对于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前述违法违规问题的,各银行业机构应立即终止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纠正前不得拨付后续信贷资金或增加新的授信。各银行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与2年内受到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处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合作。
二、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
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各银行业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差别化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成都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部门适时对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严肃问责。
三、严格住房贷款合法性审查
各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四、严格执行房贷认定标准
各银行业机构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成都市房产档案信息系统、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购房贷款申请人的住房记录、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等查询情况要留档备查。
五、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
各银行业机构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成银发〔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要求,严禁购房者通过首付贷、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严禁加大购房杠杆行为。
六、严格审核还款能力
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审核,防范投资投机信贷风险。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可相应提高借款人首付款比例。
七、严格防范投机炒房
自即日起,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督促支行网点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自律机制确定的自律要求,不得为投机炒房行为提供贷款支持,不得违规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发放住房贷款,不得违反住房贷款条件、贷款比例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划付商品住房预售款,对支行网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市房管局市金融办 四川银监局 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
今日,四川出台“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关于印发《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的通知”,对限贷做出最新规定。
通知全文如下:
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
为配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发办【2017】10号)文件的有关调控措施,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7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决定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辖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扔按照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其他非限购区域不低于25%。
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且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辖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本通知自日起实施。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借款人通过房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定购、签约购买住房,或者银行业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未明确事宜继续按本通知前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
成都市房管局五方面解读最新限购措施!
今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7个方面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不少规定与购房群众息息相关。
成都为何要在一月内再次出台住房限购政策,此次限购新政的侧重点是什么?在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上,成都又是如何贯彻落实的?在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严防住房投机炒作上,成都如何努力防范市场风险?
对于购房者普遍关心的系列问题,今日(4月12日)下午,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分别通过“严格住房贷款合法性审查”、“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能力”、“严格防范投机炒房行为”等五个方面一一进行了解读。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市房管局介绍,此次该局和市金融办、省银监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目的仍是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主要为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市房管局介绍了此次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同时为了贯彻好《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办发﹝2016)4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等规定,“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强化市场监管,严格防范住房投机炒作,大力降低购房杠杆,努力防范市场风险。”
五大看点解读房产新政
看点一:关于严格住房贷款合法性审查
《通知》要求,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
“该规定主要是基于保护房屋真实交易的合法权益,通过行之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来体现交易状态,及时保护购房者权益。”市房管局介绍,该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的严肃性,主要是进一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购房者要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等网上签约行为,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签订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以此作为银行业机构受理购房贷款申请的基础,以防止所购房屋因未在网上签约而被抵押或再转让他人,或者出现假按揭骗取贷款等行为,致使购房人、银行业机构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有效维护。
看点二:关于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能力
《通知》要求,银行业机构要严格执行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要求,严禁购房者通过首付贷、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审核,防范投资投机信贷风险。
《通知》规定对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可相应提高借款人首付款比例。为防范金融风险,大力降低购房杠杆,银行业机构必须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能力。
看点三:关于严格防范投机炒房行为
《通知》规定,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住房(含商品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该规定主要是继续从严控制投机炒房行为,严格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市房管局解释,在《通知》实施之前,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商品住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或“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二手住房等,均按原政策执行。
《通知》还强调,银行业机构不得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划付商品住房预售款。
对此,市房管局解读称,目前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是银行业机构依据监管协议履行预售款监管责任,该项规定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要求,确保商品住房预售资金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努力确保商品住房竣工交付使用,防止可能出现的工程烂尾,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看点四:关于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商品住房项目达到预售条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30日内未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
“《通知》的这一规定旨在及时增加房地产市场有效供应,防止捂地、捂盘、惜售,避免供需失衡和市场恐慌。”市房管局表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后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形成土地闲置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
地使用权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于达到预售条件不及时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提高其持有成本,以倒逼机制促使达到预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尽快上市;并促使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主动控价。对于开发企业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捂盘惜售行为:已经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未在10日内将批准预售范围内的全部房源公开对外销售的;或虽对外公开销售,但故意采取畸高价格、以内部员工关联交易等方式,使公开交易难以成交变相截留房源的,房管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等变相提高房价,目的在于有效控制住房价格非理性上涨。对于申报价格含装修价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合理确定其装修价格,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将申报的装修水平与相应的装修价格标准等信息予以公示
,同时按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实际成交价不高于预售申报价格的原则公开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对于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销售,捆绑高价车库销售,通过虚假广告误导购房者,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制造恐慌,支付额外费、电商费等形式价外加价,以及中介机构违规代理未取得预售证的房屋,虚假宣传、哄抬价格、制造恐慌,支付额外费用,伪造社保、纳税、银行流水虚假证明等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相关信息纳入诚信平台;对涉案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看点五:关于规范银行业机构与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
《通知》规定,各银行业机构要切实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健全合作退出机制,通过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选聘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避免信贷及道德风险。
市房管局解读:该项规定主要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部分业务开展与其信用水平挂钩,对信用水平低下的,限制其业务开展,从而达到净化市场的作用。具体而言,各银行业机构选聘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机构开展合作前,要通过成都房地产行
业信用信息平台了解掌握其信用水平,对信用水平较低的,应不予合作或限制合作。同时,也解决银行业机构对中介机构资信度信息不对称问题,让银行业机构在行业监管信用平台上来公开选聘,既增加了选聘的透明度,又有助于银行业机构能选聘委托业务所需的良好机构。
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存在《通知》中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对开发企业,银行业机构在其整改前不得拨付后续信贷资金或增加新的授信,对中介机构,则终止与其业务合作。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受到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处理的,银行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2年内不得与其合作。目的在于强化失信惩戒,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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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数据会说话!根据毕业生分配情况来打分 看成都最强小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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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强小学排名”???软文就软文吧,非要打着什么“数据说话”“六西格玛”“免得被骗”的正儿八经的硬话来掩饰,所谓的数据量化,是根据其的目的选择有利的数据来加以量化,扯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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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成都媒体的论调还算中立的,就是楼市行情大好。那些自媒体字里 ...
4月12日,成都市房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于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同时,在成都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
越调控,房价涨得越高,已经陷入了怪圈!
其实他会少的,一开始我就知道,国家大概在这四年会把所有的降下来。&
出了这么多政策了,为啥子还在涨
因为地价涨得凶!&
按揭没拿到不动产证的 算不算时间呢?不会是按揭还完后三年的意思吧?
不是,说的是拿到不动产之后的三年&
当然不是哦!&
是产证满三年,你理解能力怎么这么好。&
越空越高,有毛空投
那么 房子不是又少了 想买个新点点的二手房都买不到了
你想买哪里的,我有全新的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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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吧。不买
一定要打击炒房分子,不然老百姓打工一辈子都买不起房
现在的问题是税越来越高,房子还越来越难买,现在三年才能上市,供应量少了,需求量在那儿,怎么降的下来。&
你太天真了,,难道房价这么高是因为炒房的原因么???&
限购了房子还在涨,怪圈
id="copy年还是太短了,还是可以投机,不如来一个8年,10年
那zf的税收要减少很多噢&
3年还是太短了,还是可以投机,不如来一个8年,10年!!&
8年,10年?时间还是短了!房子买了就不能卖就彻底的控制了,炒房不就是买了卖,卖了在买的形式!这下就只能住了,达到了中央坚定贯彻落实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最好是订十年才能转让这样放假都不定控制的了,政府调控啥!这是在让平民百姓永远也不能买房了。关键调控政策到最后都是永无止境房价上涨。也没有见过房价下跌。
感觉要被这一天一变的控制政策整死了。
你是炒房的?&
为什么房子越来越贵,政府不控制
控制没用,自己都在炒房&
不调控还便宜,干嘛不去控制售楼部的价格,一天一个价
市场不健全就是要让你看它72变&
艹,为啥农村房都要算首套房,妈的
安置房要算吗&
出新政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炒房,看去前年冷清得,现在一下又火了
奇葩政策!这样会减少大量二手房供应,对推高房价有利!
所以炒房的人再次笑了!&
人家说的是之前买的可以卖,4月13日之后买的3年之内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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