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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金&
传媒A级(15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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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A级: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日《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自该
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 )保证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应全面了解本
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
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包括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持有分级
份额的特定风险、在收益分配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存在的风险、上市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折/溢交易风险、一年期定存利率变动的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
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用
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指数的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
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分级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
工银传媒 A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工银传媒 B 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
的特征。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
亏损。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将优先满足工银传媒 A 的收益分配,为避免工银传媒 B 的份额参
考净值跌到零,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到点折算机制,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则工银传媒 A基金份额也可能面临投资本金亏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笔场内认购/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五万元。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为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1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份额分级 ............................................................ 40
七、基金的募集 .............................................................. 43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43
九、工银传媒A份额与工银传媒B份额的上市交易 .................................. 44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5
十一、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等其他业务 ........................ 52
十二、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53
十三、基金的投资 ............................................................ 55
十四、基金的业绩 ............................................................ 65
十五、基金的财产 ............................................................ 66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 67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 72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3
十九、基金份额的折算 ........................................................ 75
二十、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82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二十二、风险揭示 ............................................................ 87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0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2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2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2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 93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94
二十九、备查文件 ............................................................ 95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5
附件二:托管协议摘要 ....................................................... 111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规定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
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指《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托管协议 指《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
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传媒 A
份额与工银传媒 B 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并经 2012 年12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6 月1 日
起实施的,并经 2015 年4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运作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 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 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份额分级: 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 A 份额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其中,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
工银传媒份额: 指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工银传媒 A份额: 指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获取稳健收益的基金份额,
即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工银传媒 B份额: 指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获取进取收益的基金份额,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即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本金 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工银传媒 A 份额而言,指
1.0000 元;
工银传媒A份额约定日应得
指依据工银传媒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
工银传媒A份额约定年基准
指本基金为每份工银传媒 A 份额所设定的每年应获得的收益
率,工银传媒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 年期同期银行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 其中,1 年期定期存款利
率以最近一次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即使该日未进行份
额折算)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至第一
次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含)期间的 1 年期定期存款利
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
民币 1 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
或保证工银传媒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在
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工银传媒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
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 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按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同,可区分为工银传媒份额持有人、工
银传媒 A 份额持有人、工银传媒 B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工银传媒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工银传媒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
自动分离: 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 2 份工银传媒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
1:1 比例自动转换为 1 份工银传媒 A 份额和 1 份工银传媒 B
份额的行为;
份额配对转换: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工银传媒份额与工银传媒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A 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之间可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分
拆与合并两个方面;
分拆: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
工银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1 份工银传媒 A 份额与
1 份工银传媒 B 份额的行为;
合并: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
工银传媒 A 份额与 1 份工银传媒 B 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
2 份工银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基金份额折算: 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份额的净值
和份额进行调整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
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工银传媒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包括工银传媒份额、工银传媒 A 份
额与工银传媒 B 份额)的 10%;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
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场外: 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
他交易系统办理工银传媒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的机构和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工银传媒份额的认购、工银传媒 A 份额
与工银传媒 B 份额上市交易、工银传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
机构和场所;
场外份额: 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场内份额: 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工银传媒份额登记在本
证券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
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的工银传媒份额和上市交
易的工银传媒 A 份额与工银传媒 B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介;
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场外
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
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结算系统;
深圳证券账户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申
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
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系统;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工银传媒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T+n 日: 指 T 日后(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n 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给定的计算
公式得到的基金份额估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
为工银传媒 A 份额参考净值、工银传媒 B 份额参考净值。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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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 甲5号6层甲5号601 、甲 5号7层甲5号701、
甲 5 号8 层甲 5 号801、甲 5 号9 层甲 5 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座 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日期:2005 年6 月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沈立强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1976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
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河北分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
分行营业部副主任、 杭州分行营业部主任、 浙江分行会计出纳处副处长、 储蓄处副处长、
储蓄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营业部总经理(兼) 、浙江分行行长助理、
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兼任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会长、上海市城市金融学会会长、上海市支付清算协会会长、上海
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商会副会长、上海世界贸易中心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
融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家嘴研究基地理事
会理事、上海财经大学校董会董事,上海市人大代表。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Neil Harvey 先生,董事,瑞士信贷执行董事,常驻香港。瑞士信贷银行香港和大中
华区首席执行官,负责私人银行、财富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同时,Neil Harvey先生
还是资产管理亚太地区副主席、亚太区运营委员会成员。Neil Harvey先生在投资银行
和资产管理领域有三十年的工作经历,对新兴市场和亚太地区有着深刻的了解,在亚太
地区也有十七年的工作经历。Neil Harvey 先生在瑞士信贷工作十五年,担任过很多职
务,目前他是资产管理亚太和新兴市场负责人。此前,他担任亚洲(除日本)投资银行
和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另外,他在瑞士信贷和其他公司都担过要职,负责澳大利亚、
非洲、日本、拉美、中东、土耳其和俄罗斯地区的业务。
郭特华女士,董事,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家族
财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
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王一心女士,董事, 高级经济师, 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
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
商银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家、
专职派出董事, 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 (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
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 副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
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
高等研究院院长, 美国德州 A&M 大学经济系 Alfred F. Chalk 讲席教授。 首批中组部 “千
人计划”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
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 )。 2006 年被《华尔
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
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孙祁祥女士, 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
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 C.V.
Starr 冠名教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第安纳
大学、美国哈佛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100
多篇,主持过 20 多项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oise 女士, 独立董事, 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 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 (1998
年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 ·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
港政府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2003
年至今担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2009 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
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 年 12 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
国工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 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 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负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 年 6 月起,郑剑锋先生被
任命为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
专职派出董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
士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
裁、中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
张舒冰女士:监事,硕士。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担任主
任科员。 2005年7月加入工银瑞信, 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担任综合管理部翻译兼综合,
2007年至2012年担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监,2012年至2014年9月任职于机构客户部,担任
机构客户部副总监及总监职务;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担任机构产品部总监。2014
年11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
2009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法律合规部副总监。
倪莹女士: 监事, 硕士。 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 历任副科长、 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副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郭特华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 硕士,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
理,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江明波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
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7
月至2001 年11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2001 年12 月至2006
年12 月,任职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普天债券基金
经理、社保债券组合、社保回购组合基金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监助理、固定收益小组负
责人。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
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 年7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历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职
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 2003 年6 月至 2006 年3 月,
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 博士, 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89 年 8 月至 1993
年5 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 从事国际业务; 1994 年 6 月至 2002 年 4 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2 年 5 月至 2005 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
理、清算部副总经理。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伟琳女士,6 年证券从业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博士;2010 年加入工银
瑞信, 历任金融工程分析师、 投资经理助理、 投资经理, 现任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 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 100 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
今,担任工银沪深 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0月 17 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 500
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月 21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基金
基金经理;2015 年7 月23 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周崟先生,4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特灵空调亚洲研发及采购中心担任助理工程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师,在北京莱博智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在北京万特新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职
员,在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员;2014 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指数投资
部量化研究员、投资经理,2016 年 7 月 8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江明波先生,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2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 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兼研究部总监。2012 年2月 14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1月 18 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3 年1 月28日至 2014 年12月 5 日,担任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
基金经理;2014 年1 月20 日至今,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 月20 日至
今,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0月 23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
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2 月16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
欧阳凯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
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自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
基金经理, 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9月1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日起
至今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
证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监。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基金
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8日至今,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 13 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
高级副经理;2008 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专户投资部总监,专
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
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
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
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
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重大关联
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的规定执行。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
验,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
管理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
事会下设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 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独立董事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
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
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
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 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
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
资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
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
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 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
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
发挥督察长和法律合规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
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 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
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
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
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合规部等
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
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 检查、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 完备性和有效性,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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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软件产业基地 1 栋 A座 22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时间:1994 年 6 月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8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号
联系人: 李钦
联系电话: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 )源起于中国证券市场最早的三家营业
部之一深圳国投证券业务部,1994 年成立公司。国信证券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
司,法定代表人为何如,注册资本 82 亿元,总部设在深圳,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共设有 51 家分公司、166 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全国 119 个中心城市和地区。同
时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信证
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参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
10 家金融机构。公司拥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照,经营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
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
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股票期权做市。 国信的企业精神是 “务实、 专业、 和谐、 自律” ,
核心理念是“创造价值,成就你我” 。2014 年 12月 29 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002736”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总资产
2443.53 亿元,净资产 498.88 亿元,净资本(母公司)478.39亿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
会公布的全国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国信证券近三年( 年)的总资产、净
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五项指标均进入行业前十。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1.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49 亿
元。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排名行业第一;投行 IPO项目主承销家数排名行业第一;资产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托管产品数量排名行业第二;公募基金佣金分仓收入排名行业第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家数排名行业第五;新三板新增挂牌企业家数排名行业第五;母公司资产管理净值达
1402.40 亿元。2016年 1-9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37.05 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国信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具有十年以上银行、财务、证券清算等金融和
证券从业经验,可为客户提供更多安全高效的增值服务。同时,托管部 50%的员工具有
IT 专业背景,可为托管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处理能力;骨干员工从国信证券运营部门抽
调,具备各类创新产品的核算、估值处理能力。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国信证券托管部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 可为各类公开
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
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国信证券托管部本着“为您理去繁杂,专
注价值”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国信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公司针对资产托管业务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
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公司监察稽核总部、 风险监管总部、 合规管理总部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该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稽核检查,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对
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国信证券托管部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约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履行对托管资产投资运作的监督职责。
投资监督可以为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范
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进行监督; (二)对托管资产的核算估值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 (三) 对托管资产的资金运用、
计提和支付各类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托管资产是否存在透支行为、应收款项
是否及时足额到账进行监督; (五)对托管资产的收益分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托管协
议的约定进行监督; (六)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监督事项。
公司在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监督过程中,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相关规
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事项,应当履行通知管理人、报告监管部门等
程序,并持续跟进管理人的后续处理,督促管理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座 6-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5号 6 层甲5号 601、甲 5号 7 层甲5
号 701、甲5号 8 层甲5号 801、甲5号 9 层甲5号 901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
联系人:王秋雅
公司网站:.cn
2、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 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场内会员单位。
3、场外销售机构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 年8 月26 日
注册资本:190.52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61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521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010-
网址:http://www./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维琳、钱达琛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cn/
(1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电话: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崔少华(代行)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
传真:027-
客户服务电话:-888-999
(1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9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
传真:028-
客服电话:95310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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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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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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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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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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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2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28 层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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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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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
客户服务电话: 961303
(2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
传真: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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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A 座3、5 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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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
客户咨询电话:
(2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传真:0 客户服务电话:/
(30)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1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1号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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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698-9898
(3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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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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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
(3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 010-
传真: 010-
(3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 0
客户服务电话:
(3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 010-
客服电话:
(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9
客服电话:400-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传真:021-
(3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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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联系电话:021-5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
(4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
(41)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 239 号 8 号楼 4 楼 4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 EAC 欧美中心 A 座 D 区 8 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 www.
(4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 989 号中达大厦 2 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1
客服电话:400-005-6355
传真:021-
网址: .cn
(4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
(4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 邓洁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联系电话: 010-5
客服电话:
传真: 010-
(4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苏昊
联系电话:010-3
客服电话:400-001-1566
(4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楼 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冯立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400-808-1016
(47)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号 1 号楼 10-11 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付江
联系电话:021-81
客服电话:1
网址:.cn/
(4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 号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于慧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4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 216号喜年广场 A 座1502 室
联系人:付勇斌
电话:028-
传真:028-
客服电话:
网址:.cn/
(5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 凌秋艳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5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电话:021-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52)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7-
传真:027-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5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林培珊
客服电话:
(5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3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唐昌田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5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 刘勇
电话: 7-813
客户服务电话: 7
(5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 赵海峰
电话: 010-
传真: 010-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联系人: 孙雯
电话: 010-
传真: 010-
客户服务电话:
(58)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盛海娟
电话: 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5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岸城大厦东座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 陈广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 .cn
(60)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 张婷婷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6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电话:020-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传真:020-
客服电话:020-
(6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 李瑞真
电话: 010-
传真: 0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63)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座六层 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 王英俊
电话: 010-
传真: 0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3-6060
网址: www:
(64)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楼 B 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 沈杰
电话: 021-
传真: 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6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 张晔
电话: 010-
传真: 010-
客户服务电话:
(6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 姜焕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服电话:9557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崔巍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明,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王珊珊
六、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级及其基本运作如下。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工银传媒份额”、“工银传媒 A 份额”与 “工银传媒 B
份额”。其中,工银传媒 A 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
份额将确认为工银传媒份额; 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工银传媒
A份额与工银传媒B份额。
2、 基金合同生效后, 工银传媒份额可办理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 但不上市交易;
工银传媒 A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只上市交易,不可单独申购和赎回。
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场内工银传媒份额与
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4、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基金份额
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工银传媒 A份额与工银传媒 B 份额配比不变。
(三)工银传媒 A 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概要
1、基金份额配比
工银传媒A份额与工银传媒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2、工银传媒A份额与工银传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份额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的风险和收益特征不同, 因此具有不
同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 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对工银传媒 A和工银传媒 B 分别进行
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工银传媒 A 份额的本金及工银传媒 A 份额累
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则工银传媒 A 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
金在优先确保工银传媒 A 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工银
传媒 B 份额的净资产,则工银传媒 B 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1)工银传媒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 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4.0%”, 其中,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即使该日
未进行份额折算) 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定期存款基准
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至第一次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含)期间的 1 年
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
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若届时无法获得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基金管理人将选择其他
具有市场代表性的利率作为计算基准, 并据此约定工银传媒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计算方式。
2)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对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额进行参考净值计算。在
进行各自的参考净值计算时,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工银传媒 A 份额的本金及工银传媒 A
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之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工银传媒 B 的净资产。工银传媒 A份
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按依据工银传媒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率和
截至计算日工银传媒 A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确定;
3) 每2 份工银传媒份额所代表的 1份工银传媒 A 份额和1 份工银传媒 B份额分别
计入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份额总额进行净值计算, 并将分别按自动分离或分拆
后的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份额的份额数享有获得份额折算的权利, 每 2 份工银
传媒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等于1份工银传媒A份额和1份工银传媒B额的资产净值之
4)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包括定期份额折算和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金份额折算
基准日) ,按照上述原则计算出来的工银传媒份额、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各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 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
的实际价值。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工银传媒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
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工银传媒 A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四)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分别计算并公告 T 日工银传媒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T 日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总数
T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工银传媒 A 份额、工银传媒 B份额和工银传媒份额的
份额数之和。
2、工银传媒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 ? ? 0000 . 1 0000 . 1
设T日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T=1,2,3??N;
N 为当年实际天数;
t=min{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至 T 日(含该日)的实际天数;最近一个基金份
额折算基准日次日(含该日)至 T日(含该日)的实际天数};
NAV 为T日每份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A为 T 日工银传媒 A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NAVB为 T日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R为工银传媒 A 份额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工银传媒A份额与工银传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公告
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下一
工作日内与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同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 《信息披露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4 月 8 日证
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类别:股票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间:不定期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合同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
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九、工银传媒 A 份额与工银传媒 B 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银传媒 A 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1、工银传媒A 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分别采用不同的交易代码上市交易;
2、工银传媒A 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分别为各自前一工作
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3、工银传媒A 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上市交易的其他规则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费用
工银传媒 A份额、 工银传媒 B 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
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工银传媒 A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
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各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及恢复上市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工银传媒 A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及恢复上市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
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八)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易
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工银传媒份额进行申购与赎
回。工银传媒 A 份额、工银传媒 B 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赎回,但可按 1:1
比例申请合并为场内工银传媒份额后再申请场内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工银传媒份额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场外销
售机构。 工银传媒份额场内申购与赎回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工银传媒份额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
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工银传媒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工银传媒份额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日, 场内业务办
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 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工银传媒份额的申购、 赎
回或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若
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工银传媒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开始办理工银传媒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工银传媒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赎回工银传媒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 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
基金份额先赎回,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
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投资者办理工银传媒份额场外申购、赎回应使用基金账户,办理工银传媒份额
场内申购、赎回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6、投资者办理工银传媒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
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 但最迟应在新
的原则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工银传媒份
额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工银传媒份额,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
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工银传媒份额余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
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有效性进行确认。 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结果为准。对
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
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 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
款项, 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 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
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单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本基金
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时最
低申购限额为10 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
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
100万元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人民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50,000元。
2、基金赎回的限制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
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 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
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工银传媒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份额的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如果法律法规对单笔申购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申请当日
工银传媒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外申购工银传媒份额的
份额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场内申购工银传媒份额的份额计算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再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人资金账户。投资
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工银传媒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工银传
媒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工银传媒份额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为0.7%。
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
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连续持有时间(N) 场外赎回费率
N<1年 0.7%
1年≤N<2年 0.25%
(注:1年指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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