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会提升P2P平台的公司运营成本预算表吗?

明星代言P2P产品出事要负多大的责任?|明星|代言_凤凰资讯
明星代言P2P产品出事要负多大的责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现在的问题是,明星代言的P2P平台出了事,到底要负多大的责任呢?
原标题:明星代言P2P产品出事要负多大的责任?近期,由黄晓明代言的互联网平台东虹桥金融出现兑付危机,参与维权的投资人已经占领了黄教主的微博评论区,声称其要对投资人的巨大损失负主要责任。无独有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的“中晋系”已被上海经侦总队查处,成为上海又一家倒下的规模超百亿的理财平台,而作为其代言人的“九球天后”潘晓婷则成为大家声讨的对象。现在的问题是,明星代言的P2P平台出了事,到底要负多大的责任呢?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明星一定会有相关的责任。2013年通过的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决定,规定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去年新修订的《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再次予以明确和强调。其次,在法律界有一个著名的汉德公式,即涉及事故的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与其避免事故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成反比。也就是说,谁越容易避免事故,谁承担的责任就越大;反之,谁避免意外所要付的成本越高,谁的责任就越小。这样来分摊责任,将使得全社会避免意外的总成本是最低的。在P2P平台的运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平台本身首先要负主要责任,因为他们避免事故的成本最小,从理论上来说,平台规范运营、采用成熟的业务模式,建立完善的风控制度,吸纳专业的从业人员,这些都可以使平台出事的风险降到最低。当然,如果明星入股了平台,那他也要按照相应的股份负相应的责任。酒掌柜平台法律专员分析,明星如果仅仅是以收取代言费的性质,数额越大,需要负的责任也就越大。但是原则上不能超过平台本身的责任。其实,除了平台和明星,投资人也需要负一定的责任,他们虽然是受害人,但是他们的盲目追求高收益,盲目相信明星,对平台的相关调查没有尽责,成为了平台最终出事的帮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1810596
播放数:439973
播放数:1386707
播放数:5808920
48小时点击排行互金行业明星代言遭禁 谁才是P2P最佳代言人?
作者:金里的鲸
  最近,不少名人为问题互金平台、机构代言、站台后深陷舆论“泥沼”。据不完全统计,截止日前,有名人站台的互金平台至少17家。自去年以来,监管层就频频出手整治广告,企业烧钱、明星代言被叫停,全国范围内的金融企业广告整治大清理已拉开了序幕。如何为平台形象注入正能量,成为互金行业的一大难题。
  明星代言平台成重灾区
  为何明星代言这一迅速打开品牌知名度的方式,在互金行业却屡屡遭遇“滑铁卢”?这是由互联网属性决定的。
  有专家指出,金融是严谨的、信息不对称的,但互联网是开放的、快速的、协作的,两者的属性有矛盾点。因此这两样集合比其他的互联网+要难处理很多,更何况还加上“名人”这个“易爆物”。
  近年来,不少影视明星及财经界红人为互金行业露脸打广告,平台意欲借助明星的知名度迅速打开品牌的知名度。但问题在于,明星的代言费必定不菲,“羊毛出在羊身上”,天价的代言费由谁来埋单?高昂的运营成本对于严管高压之下的平台来说,往往是难以承受之重。
  其次,一些不正规、缺乏运营费用的平台,在没有经过专家、名人的允许下,用强行“抱大腿”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即便被揭露,误导投资的恶劣后果常常难以弥补。
  而且,明星代言背后的价值在于其所带来的流量,但流量并不是平台发展壮大的唯一前提。再者说,影视明星和互金行业的专业定位并不契合,此举难免导致企业形象模糊,广告受众对平台产品定位不够了解。
  况且经历了某租宝、中晋资产、金鹿财行、鑫琦资产等多家理财平台请名人明星、经济学家以赞助、入股、出席发布会等形式为平台站台后,非法集资的“脏水”也被泼到P2P身上,投资者再看到名人为平台“背书”难免心生反感。
  早去年年底,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出台首个P2P投资理财类广告规范,紧接着上海市工商局、江苏有关监管部门也发布理财投资类广告规范通知;随后,央视出台规定,要求互联网金融在央视做广告必须有银监会出具的证明。今年4月份,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会同金融监管部门专门出台广告整治方案,近日业内又流传着一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到重点整治范围亦包括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
  可见,互金行业改进营销方式,已是燃眉之急。
  知识普及和“表白”刷屏式正名
  近日,点融网买下一家报纸的头版、京沪广深等一二线城市的户外及LED屏幕,用三个排比句式“真的P2P不……”来营造权威的专业形象;有平台在官网以的形式向投资者“表白”:“我们不跑路!”、新联在线连续组织风控考察团,近期再次邀请投资者赴P2G供应链金融项目的现场考察……互金行业新一轮的营销大战一触即发。
  此外,《如何判断P2P的安全性》、《真假P2P,不要再傻傻分不清楚》……近期一系列为平台和行业正名的报道每天都在刷屏,更新投资者的专业信息,避免P2P理财背上非法集资、线下理财的“黑锅”,不失为一个低成本的有效“洗白”方式。
  也有观点认为,一直以来在互金行业的各种营销大战就从未间断,却未诞生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品牌互金企业,这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有极大关系。正名和喊话只是第一步,金融的本质是信任,优质项目和平台的信息披露及稳固的风控才是核心竞争力。
  专业的“王婆”卖优质的“瓜”
  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的开放、快速特性,这决定了打破金融惯有的信息不对称,消除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隔阂,直面投资者,成为平台的必修课,也是脱颖而出的利器。
  酒香还怕巷子深,经历了野蛮生长、过渡宣传阶段,在这个行业挤“泡沫”、正视听,投资人普遍缺乏安全感的时刻,如果企业能直面消费者,高管肯站出来露脸甚至担责,不仅可以增加核心客户群的黏性,更是对平台风控和业务模式有充分自信的表现。
  企业老板“王婆卖瓜”其实早已有之。继聚美优品开创这一先河后,不少企业界红人纷纷抛头露面,将自己打造成专业、权威的职业形象,同时为自家产品注入正面影响。成功的范例国外更有苹果的,内地有格力的。
  如果说企业老总代言自己产品是王婆卖瓜,那谁又能比王婆更了解她自己种的瓜呢?但是二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旦企业遭遇信任危机或者违规,代言的高管也要负极大的责任。这就更需要企业及高管兼具实力和底气。
  诚然,无论是刷屏式“洗白”,或是自练内功提高风控水平,还是高管直面投资者的询问,都需要平台打破金融行业原有的高高在上的形象,提高信息透明度,建立与投资者直面交流的新模式。赢得信任,才是“出头”之举。
(责任编辑:赵然 HZ002)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和讯”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未经和讯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摘要:0P2P平台发生提现困难或跑路,如果明星只是代言人,涉及的就可能是代言虚假广告的问题。
P2P平台发生提现困难或跑路,如果明星只是代言人,涉及的就可能是代言虚假广告的问题;但如果明星的身份是合伙人,则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近期,“教主”黄晓明的微博,成为了投资者讨债的集合地,新浪微博上更是出现名为“#一起召唤黄晓明来还钱#”等相关话题,起因是黄晓明代言的东虹桥金融在线平台出现兑付困难,急红了眼的投资者就不约而同地来到黄晓明的微博“讨债”。
这种“讨债”能成功吗?法律上又是否支持?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P2P平台发生提现困难或跑路,如果明星只是代言人,涉及的就可能是代言虚假广告的问题;但如果明星的身份是合伙人,则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代言人还是合伙人
此次出现问题的东虹桥金融在线平台(以下简称东虹桥),是由上海东虹桥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创立。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发现,上海东虹桥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股东为企业法人上海隆钥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朱力、自然人龚晶。
由此可见,黄晓明并不是网上传言的东虹桥合伙人,只是明星代言人。这个信息也与黄晓明工作室的声明相吻合:此前,其曾称“黄晓明与涉事公司无任何投资和合作关系”。
但即便将黄晓明的身份归为“代言人”,貌似背后还有更复杂的情节:据报道,2015年12月,东虹桥联合黄晓明共同打造大型活动“贷你圆梦”,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圆梦基金”550万元,为创业者提供免息资金支持——黄晓明是为东虹桥代言,还是仅仅为“贷你圆梦”这个项目代言?
根据黄晓明工作室发布公告称,黄晓明仅为“贷你圆梦”拍摄了宣传片及平面广告;东虹桥也随后发表声明,称黄晓明与平台仅为“贷你圆梦”项目共同发起,除此之外并未有任何投资或者合作关系,“黄晓明无须为东虹桥金融在线承担责任”。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硕认为,如果明星只代言了平台的一个项目、而非整个平台,即使出现兑付困难等情况,他只要尽到了审查项目是否真实等相关义务,就不需要承担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
“明知”是承担责任之要件
近年来,P2P平台因限制提现、关站、失联等问题频繁出事,有不少明星也因代言P2P平台备受指责。
“明星代言P2P平台可能会引出一些问题。”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丛立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些违法P2P平台,会利用明星代言进行宣传,通过“搭明星快车”的办法,达到非法集资等目的。
有媒体报道,4月6日,九球天后潘晓婷代言的中晋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数百亿元被上海经侦总队查处,20余位核心成员被抓获;一个月之前,《叶问3》投资方快鹿集团不仅因《叶问3》票房造假受人关注,其旗下的金鹿财行和当天财富,相继曝出未能按期兑付的情况;2月17日,演员张铁林代言的鑫琦资产被曝陷19亿元兑付危机,涉及投资者超过5000人……
越来越多的P2P平台选择通过明星代言的宣传方式,倘若遇到P2P平台非法集资或提现困难事件,代言明星是否有连带责任呢?
现行广告法第62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但问题是:如何确定代言人属于明知或者应知呢?
孙硕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代言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类,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若一旦代言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就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造成消费者损害,无论明星是否知晓代言的为虚假广告,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如果代言是除生命健康之外的商品或者服务,明星则需要承担过错责任,承担责任需要主观上明知或者应知广告存在虚假内容。”孙硕说。
对于如何判定“明知”情节,孙硕认为,如果明星在代言产品或者服务的平台任职,他就应当“明知”代言广告是否真实,明星在这种情况下代言,假如平台出现问题,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e租宝以虚假的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如果明星明知这些项目是虚假的、但还为其代言,则属于明知或者应知情节。”孙硕说。
明星给自己的商品代言须担责更大
而明星代言除了作为纯粹的广告代言人之外,还有一类情形,即给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代言。据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明星即是广告代言人,也是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对应的法律责任也有区别。
“一旦明星给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广告代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更大。”丛立先认为,只要能证明明星是P2P平台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例如存在将代言费转化成对应股份的行为,他就要承担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还要为成为虚假商品和服务提供者而埋单,甚至有可能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例如,平台若存在集资诈骗行为,那么,明星作为股东或者合伙人,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非法集资罪、非法经营罪。”丛立先补充。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明星在代言产品所在的公司,有以干股、管理股等形式存在的股份,就构成劳务出资行为,不过代言双方可能会在合同中规定“明星不承担责任”等条款,但是这种条款不能对抗第三人。
“至于要不要承担责任,主要看明星加入时的身份性质:如果是合伙人,那么就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法人,就要补偿消费者。”朱巍说。
明星代言项目安全无虞
投资有风险,然而,在面对宣传的高额回报时,不少投资者对风险置若罔闻。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认为,投资者在得到收益的同时,并没有给平台和明星代言人进行过分红,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应当自负其责,对自己的投资资金负责任,不能要求他人对自身的投资行为负责。
“投资者不要轻信平台的宣传和明星代言,一般明星并不懂金融投资,他们真的有能力代言金融投资吗?”黄震说,明星代言和专家建议,并不意味着完全正确,只能作为参考,更多地要靠投资者自己判断。
“投资者贪图高收益,就要承担高风险。”黄震建议,投资者应当做好相应的风险测评,考虑自己投资和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同时进行适当性的投资管理,不能贪图高收益和相信100%的安全,投资有风险,为了更好的减少投资带来的损失,可以学习一些金融常识与金融风险控制知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百家号作者平台APP
扫码下载安卓客户端
便捷管理文章信息
随时查看文章收益查看:146 回复:35|
15:04:59#16这个真的不见得行!!!!!!!!!!!!!!!
15:09:41#17这个真的不见得行。。。。。。。。。
15:10:02#18这个真的不见得行!!!!!!!!!!!!!!!
15:10:03#19不见得
15:12:57#20不放心
15:18:11#21明星代言更不可靠&&&&
15:18:16#22越是如此,越是令人担心!
15:23:41#23CCTV都不好使
15:35:10#24我不得相信这个。
15:38:14#25明星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他还不是为了赚钱
15:38:37#26还是不放心!
15:41:28#27炒作,不一定就是好的!!!
15:45:15#28专家理财 发表于
14:20 &&&&不见得!!!!!!!!!!!!!!!
不一定非要请明星
15:53:42#29不见得。。。。。。。。。。。
16:00:52#30不放心!~~~~~~~~~~~~~~~~~~~
关注我们:宜贷与你快乐分享
关注我们:宜贷与你快乐分享
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55号空间技术应用产业基地15楼
运营中心: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广电仕百达国际大厦25楼(四川分公司)
邮编:610066&&Email:
Copyright@ Shanghai Yidai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号-11151人阅读
在流媒体传输分发领域,CDN和P2P一直是经常被拿来进行对比和讨论的一大热点,虽然不少大型视频企业目前同时使用着CDN和P2P两套分发机制,但相对于CDN,很多人对于P2P技术知之甚少。整体来说,P2P技术一方面能够极大缓解CDN“中心化”的边缘节点服务器压力,提升CDN网络在节点分布少的地区和流量高峰时期的整体服务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利用观看者大量“废弃”的上行带宽,极大的降低视频分发带宽成本。本文将以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为例,向大家介绍P2P运行原理?是否安全?使用P2P平台方和用户端到底需要做哪些工作?到底能省多少带宽?观止云P2P分发平台架构等普遍关注的问题。
P2P,了解这些就够了
P2P是Peer&to&Peer&(对等网络)的简称,网络中的每个节点(参与者)即为Peer(对等节点),它与我们当前每天使用的Server/Client(服务器/客户端)模式本质的区别是,P2P网络中的Peer(对等节点)同时具备客户端和服务器的双重身份,同时作为服务的使用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即所谓的具有平等地位,每个Peer间可以不通过服务器而直接交换数据。
P2P技术架构有很多种不同路线,在文件交换、分布式计算、分布式存储、分布式搜索等诸多领域有广泛应用,本文只侧重介绍其在流媒体分发传输中的应用。P2P在流媒体分发中的典型运行原理如下图:
虽然我们很难知道P2P在今天到底承载了多少互联网流量数据,但P2P曾经着实是神一样的存在过。2007年,Ipoque研究机构对100多万网民接近3TB的匿名流量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当年P2P流量曾占到了整个互联网流量的50%,甚至部分地区夜间流量峰值达到过整个网络流量的95%。
数据来源:Ipoque公开分析报告
然而出人意外的是,2007年后,P2P的整体流量开始持续下降。当CDN、云计算等一路扶摇直上发热发紫的时候,P2P却逐渐沦陷成为了非主流。技术的更迭是互联网的常态,2010年以后,随着云计算、智能移动终端、3G/光纤网络等的兴起让互联网在服务器、传输网络、终端整体产业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大环境导致了P2P技术走衰。另一方面,P2P技术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确实困扰着它的前行:
系统可用性问题
尽管从系统整体而言,P2P网络的可用性十分可靠,但从单个Peer或单个任务来说,确实有着不可控不稳定的问题。如Peer的随意上下线,随意终止服务等,这对于大型商用系统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安全性问题
P2P网络自诞生以来,始终伴随着安全、管理、版权、数据隐私泄露等方面的争议。P2P最常见的形态是安装专门的客户端软件,这个植于本机的软件随时让用户担心数据泄露、版权冲突、病毒传播等隐患。
使用的繁琐性
需要安装客户端软件的P2P,除了让用户担心安全以外,使用上也会让人觉得非常麻烦。使用成本高也反映在了P2P软件装机率低上面。
新一代P2P技术与CDN的融合
近年来在线视频尤其是网络直播流量的暴增,带宽费用成为了在线视频企业成本结构中最重的一块,P2P和CDN融合分发的尝试在业内始终未曾停止。以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为代表的新一代P2P网络也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解决了上述P2P自身技术缺陷。
架构升级,可用性提升
观止云通用P2P分发网络是在CDN分发的基础上建立的P2P“旁路&分发模式,即所有视频观看者首次点开播放器一律到CDN边缘节点获取资源,在已经能够正常观看视频的过程中同时连入P2P网络,在保证有足够高可用Peer节点的前期下开始从Peer节点获取剩余资源,一旦伙伴Peer下线或者网络抖动,再不间断服务的回到CDN边缘节点取片。这样一来解决了P2P网络单Peer可用性不可控的问题,同时提升了CDN网络在边远地区节点少,或者流量高峰期间的整体可用性和承载力,让不能观看的可以流畅观看,让可以观看的更高清流畅。据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在服务&中国好声音&网络直播的第三方监测数据,使用P2P后流畅度整体提升了10%。
流程简化,使用“无感”
传统P2P需要安转专门客户端软件总让人感觉繁琐和不放心,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基于Flash平台,一般浏览器都默认安转了Flash,故对于终端观看者来说无需再安装任何客户端或插件,使用的&无感&同时也打消了安全、隐私等顾虑。对于视频企业来说,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基于通用HLS协议,只要是按照标准HLS协议出的ts片,不论是直播或点播都只需要提交域名就能接入P2P服务,和CDN服务一样无需其他额外工作。
安全保障,消除风险
传统P2P中版权的冲突在新一代P2P中也将不复存在,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同时提供DRM方案,让视频方没有被盗链的风险。
在流媒体分发应用中,CDN与P2P在流媒体分发中存在非常强的互补性,P2P能提升系统整体扩展性,加之CDN的可靠性,使得整个分发网络在确保分发质量的前提下大幅降低对硬件服务器、带宽等资源的要求。下图为P2P与CDN在流媒体分发应用中的整体对比:
运营级P2P平台需要哪些东西
虽然在流媒体分发中P2P对于CDN互补性和带宽成本节省是那么的显而易见,也即便新一代P2P网络在技术上解决了传统P2P诸多缺陷,但要成为一个运营级商用P2P平台,我们要走的路似乎还很长。业内不少友商都在宣称能提供P2P服务,但至今市面上也貌似没有一个接近CDN的透明、公开的运营级P2P平台,下面小编以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为例来探讨运营级商用P2P平台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高分享率,高流畅度
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除了上述的CDN&旁路&架构充分提升可用性、流程“无感”、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架构提升外,P2P分享效果也十分显著。
如上图显示,晚上8时许,在线人数达到51000人,未使用P2P服务情况下,CDN总带宽接近25Gb
在线人数进一步增加,此时开启P2P服务后,32Gb的总带宽被P2P分流近27Gb,分享率达80.7%,流畅度也进一步提高。
上述例子为实时带宽情况,再来一个历史数据统计,可看出平均分享率基本保持在75%以上,流畅度保持在98%以上。
日志系统对运营平台不可或缺
详细透明的日志系统是运营平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客户对账追溯的凭证,更是大数据资产的重要来源。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拥有完善的日志系统,主要包括访问日志和计费日志两大部分。
访问日志,记录了每个Peer节点5min内的活动详情
日志格式为:[peer&ID]&公网IP&-&-&[时间]&“url”&“操作系统”&“浏览器”&“p2p流量”&“cdn流量”&“alive存活时间”
计费日志,记录每个域名的详细流量消耗信息
下图为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日志系统架构图,搭载了KAFKA消息服务器作为日志系统的消息中心,用于收集和暂存客户端消息,各个子应用之间解耦。日志文件存放于HDFS,用作大文件存储,方便历史计费数据热备和重做。
日志系统对接HDFS的管理接口,方便日志管理和下载,同时对外提供API接口,轻松实现第三方平台的无缝对接。
数据在大直播时代也不可少
大数据时代数据对于在线视频尤其是直播来说同样显得尤为重要,依托于越实时的数据,越能够快速定位、解决部分用户故障问题;保障不同付费等级、不同终端、不同区域、不同内容等的观看体验;进行广告精准投放等等。观止云通用P2P分发平台提供了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供平台用户查看。
可以看到实时在线观看人数,以及区域、运营商分布,观看流畅度,实时带宽负载等。
结语:大直播时代,让P2P成为降低带宽费用的必杀技
众所周知,带宽成本一直是国内视频网站的基石成本。大直播时代,当大家都在抬头融钱和烧钱的同时,更要低头想一想怎么样省钱!
写给未来的同事:观止云致力于打造最专业的运营级视频云平台,现正在寻求研发(服务器/大数据/编码器)、市场、售前、销售等方面的才俊加盟,如感兴趣,请发送简历至。
征友启示:【网络直播交流微信群】目前已满员,只能通过邀请入群。群内目前聚集了各大直播平台、周边服务商的PM、技术负责人、架构负责人、营销负责人等不定期围绕技术、市场展开深度探讨,有入群意愿的请在观止云公众号内直接回复【公司—岗位—称呼】,由小编统一邀请入群。
&&相关文章推荐
* 以上用户言论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CSDN网站的观点或立场
访问:733802次
积分:9486
积分:9486
排名:第1970名
原创:155篇
转载:600篇
评论:41条
(1)(1)(33)(8)(19)(9)(29)(46)(11)(84)(58)(50)(81)(26)(35)(30)(3)(28)(10)(7)(21)(3)(15)(16)(47)(8)(2)(19)(3)(8)(10)(3)(5)(2)(14)(4)(5)(1)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4740881',
container: s,
size: '200,200',
display: 'inlay-fix'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运营成本如何计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