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东宅基地规定面积多大面积

商丘农村有房的速看!2017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出台!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农村土地房屋拆迁的事件越来越多
对百姓来说
关心的莫过于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为保障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
2017年国家大手笔调整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完善了拆迁补偿条例
明确了征收补偿标准
那么2017年被拆迁农民的补偿款到底怎么算
让我们看看新的农房拆迁补偿政策吧
农房拆迁补偿项目
国家在2017年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
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
宅基地的补偿
社会保障补偿
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2017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土地法修正草案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且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内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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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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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国际会展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08:32:12 
商丘国际会展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商务中心区城市建设,我市决定建设商丘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拟公开征集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商丘国际会展中心
&&&&2、工程地点:东临睢阳路,南临张巡路,西邻中州路,北临帝喾路
3、用地规模:约203300m2(详见位置座标图)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商丘国际会展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应按照商丘市商务中心区核心区城市设计的理念进行设计,采用富于动态的水滴形态,与周边环境有机协调,形成地标性建筑组群,体现时代感。在功能上满足会议、展览、演绎等活动功能。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规划、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3、设计单位近期内在国内外完成过同类文化设施建筑的设计,具备大型同类建筑设计优秀案例。
&&&&四、报名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设计单位选定
&&&&通过对建筑设计单位资质、相关业绩进行审核、比较后确定三家设计单位,在发出设计邀请函后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六、方案征集评选及奖励规定
&&&&建筑设计单位接到邀请书后30日内提交应征设计文件,届时我市将组织城市规划、建筑、道路交通等方面的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方案名次,经专家评定对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设计单位均给予一定的补偿,第一名补偿人民币20万元,第二名补偿人民币15万元、第三名补偿人民币10万,补偿费用包含设计单位的各项税费开支。征集方案经市规委会研究后,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按要求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工作(第一名为深化设计中标单位,由业主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丘市城乡规划局&&&王禅 &张发振
联系电话:9
主办单位: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协办单位:商丘市城乡规划局
商丘新区管委会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 豫ICP备号
2014 www. , All Rights Reserved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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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发物流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7:24:00 
招标编号:商示财采【号
&招标编码:CBL_0759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本招标项目新发物流园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商丘市城乡一
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新发物流园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商示财采【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汇聚十路、商都大道、通达九路、汇聚九路合围区域;项目占地约330亩;项目用途为仓储物流园
;拟建物流仓库多栋、办公楼1栋、货物堆场一处;其中,仓库为单层钢结构体系、办公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
项目规模:总面积约21万平方米
标段划分:一标段:新发物流园道路及室外停车场、雨水等相关专业预留线管施工
二标段:新发物流园综合服务中心、道路、及室外停车场、雨水等相关专业预留线管监理
三标段:新发物流园钢结构厂房监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
一标段:道路总长约4公里,面积约66745㎡,室外停车场、雨水、污水、给水、消防、及其他相关专业预留线管。
二标段:监理范围包括综合服务中心约5000平方米,六层框架结构,室外道路总长度约4公里,面积约66745㎡,停车场、室外雨水、污水、给水
、消防、强电、弱电、监控等。
三标段:监理范围包括钢结构厂房约99420平方米,层高约13米,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 质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 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职
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及医保;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证 明(证 明需加盖
单位公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二份。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纠纷证 明。
(6)报名时需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企业自拟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 明)携带其身份证亲自到场。
(7)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3、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
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二份;
(6)报名时需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其身份证亲自到场。
(7)、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4、三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
一年)社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二份;
(6)报名时需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其身份证亲自到场。
(7)、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
1、一标段: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 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技术负责人职 称证、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企
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及医保、项目经理的无在建证 明(证 明需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业绩二份(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纠纷证 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
2、二标段、三标段: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 质
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注册证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投标人业绩二份(中标通知书、合
同、竣工验收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 日--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施工标图纸押金:1000元/套,不中标单位图纸退回押金。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李 辉
传 真:010-
邮 编: 10007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
商丘新区管委会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 豫ICP备号
2014 www. , All Rights Reserved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由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以省辖市复合型城市新区为基础,体现城乡一体、产业融合、统筹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探索、示范、引领作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示范区是局部区域科学发展、城乡一体,率先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综合实验示范样板区。建设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积极探索和具体实践,是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一、二、三次产业复合和经济、生态、人居功能复合发展理念,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充分发挥工业和城市对农业和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工业化、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引领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综合性载体和复合型发展的内涵定位,以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土地集约为核心,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率先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为目标,从产业切入,从规划抓起,推动城乡布局一体、产业融合链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覆盖、生态共建共享,保持示范区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领先优势,建成工业、服务业和都市高效农业协调发展的复合型经济发展区,经济、民居、生态功能兼具的综合性科学发展实验区,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现代化样板,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出彩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局部先行,循序渐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严格控制示范区的数量和范围,把示范区建设限定在经过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在条件比较充分的局部建设试验田,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不盲目扩大示范区范围,科学选择试点市局部地区开展先行试点,率先实现突破后再循序渐进,拓展范围。&&&&——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把工业化和城镇化作为城乡一体化的前提,优先壮大二三产业集聚规模,促进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向城市功能区转移集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用城市带动农村,改造农村,使农村达到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是单向以城市扶持农村,更不能把城市与农村的发展水平削高填低、简单拉平。&&&&——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把产业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起点和基点,从产业切入,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抓起,依据各地资源条件、人口承载能力、特色优势项目,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发展重点,高标准、高水平推动产业发展载体建设,有序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就业吸纳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决定城乡一体化推进速度和覆盖范围。&&&&——坚持政策激励,农民自愿。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有效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体现导向性的财政支持政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积极推进具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向城市功能区转移落户,不搞强迫命令,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坚持因势而为,适时适度。把城乡一体化作为战略性规划和长远性事业,遵循规律,科学制定示范区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示范区的形态、规模、速度,以产业规划为基础,优化城市、乡镇、居民点空间布局,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要适中适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不超越发展阶段推进城乡一体化,避免全面铺开,一次到位。&&&&——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把示范区作为省辖市改革创新主平台,理顺管理体制,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对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事关全局的根本性改革事项,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办,决不能抢跑;对职权范围内的、要求积极推进的改革事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勇当全面深化改革领头羊,努力成为全省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三)建设目标。始终保持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领先优势,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成为全省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先行区域。到2020年,示范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形成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新型城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力争城乡一体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成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样板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取得决定性成果。&&&&(四)示范方向。立足为全省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示范,推动示范区在构建现代城乡体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实践。&&&&——在构建现代城乡体系方面,创新复合型发展模式,完善城乡空间布局,强化产城互动体制机制,促进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土地集约,引领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区域服务能力,为全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示范。&&&&——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方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面向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二三产业集聚化、高端化发展,推动都市生态农业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引领城市产业转型升级,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三次产业协同发展提供示范。&&&&——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规划布局,完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制度,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为全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促进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提供示范。&&&&——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建立工业化、城镇化重点开发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新模式,注重生态网络构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区,使居民能够率先达到初步现代化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为美丽河南建设提供示范。&&&&——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把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各领域、各环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体协同,以改革促开放、促创新、促发展,探索形成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制度体系,为全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提供示范。&&&&示范范围要严格控制在经省批准的范围内。在已批准的16个示范区的基础上,支持信阳市规划一个示范区,济源市在全域范围内开展城乡一体化试验,按照局部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每个省辖市形成一个现代化建设样板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打造现代城乡体系先行区&&&&把科学规划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龙头,坚持复合型发展理念,完善示范区总体规划,加快集中集聚步伐,统筹推进城市功能区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构建城市对农村辐射带动充分、城市农村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开发格局。&&&&(五)优化提升城乡空间布局。深化产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有机融合,强化区域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优化城市功能区、农村居民点、产业集聚区、农业发展区、生态功能区布局。加强城市功能区、建制镇和新农村社区规划衔接,构建以城市功能区、中心镇、新农村社区为节点的新型城乡体系。注重城市功能区服务功能升级和内涵品质建设,打造与中心城区相互支撑、功能互补的发展核心。按照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支持示范区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市编制全域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制定规划保留村庄认定标准。&&&&(六)增强城市功能区辐射带动能力。按照统筹规划、梯次推进、集中开发的原则,加快推进示范区城市功能区综合连片开发,推动绿色、低碳、集约、组团、紧凑发展,建设有特色、高品位的城市功能区,吸引人口和高端要素集聚。基本发展成型的城市功能片区,重点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高端服务能力,完善公共交通、信息网络、商业网点、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设施,尽快吸引企业入驻和人口集聚,扩大常住人口规模。连片开发框架基本形成的城市功能片区,重点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和居住小区、城市综合体建设,同步完善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污水垃圾、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为企业入驻和居民生活创造条件。处于起步阶段的城市功能片区,高水平开展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吸引战略投资者连片综合开发,全面启动道路交通、生态环保、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线性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出形象,成规模。&&&&(七)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示范区产业支撑强的优势,推动村庄城市化改造、新农村社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将示范区城市功能区、产业集聚区内的村庄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强化政策支持,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有序推进示范区新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实施,优先将产业集聚区、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周边区域作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引导点,成熟一批规划一批,审定一批推进一批。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村落作为保留村庄,制定实施保护性发展规划,优先安排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引导居民开展传统建筑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改善居住条件,率先建成美丽宜居乡村。&&&&三、推进集聚集群发展,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先行区&&&&把一、二、三次产业协同发展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础支撑,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建设,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以人口集聚促进城乡繁荣,形成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生态农业互促共进的产业格局。&&&&(八)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依托“百千万”亿级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完善功能配套,推动示范区内产业集聚区提质创新发展,增强集聚高端产业能力。推动示范区优化整合所辖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产业布局,强化产业链接,完善专业配套,促进分工协作,使之成为省辖市培育发展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推动示范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软件、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发展策源地。发挥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引领作用,重点布局龙头型、基地型企业,推动关联产业、零部件加工向周边区域集聚,培育形成一批产业链条健全、协作机制完善的产业集群,打造区域产业发展新优势。注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建设以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等为代表的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集聚高端创新产业人才。支持规划范围内没有产业集聚区的示范区规划布局专业园区。&&&&(九)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依托商务中心区建设,突出培育特色产业,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高端品牌,引导金融、信息服务、管理咨询、研发设计、营销推广、会展等商务服务机构和企业总部集中布局。提升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水平,建设一批业态配比合理、功能复合多元的城市综合体,培育一批税收超千万元的商务楼宇,打造一批商、文、旅融合发展的特色商业街区,形成一批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展示交易等有机融合的现代专业市场,使之成为构建区域现代市场体系的主要平台。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研发设计、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养生养老、健康服务业。以研发中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领域为重点,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支持示范区根据区位条件完善商务中心区或特色商业区规划布局。&&&&(十)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坚持整体规划,连片开发,统一布局,以菜篮子为主,突出产业功能、观赏功能和生态功能,把都市生态农业发展与新农村社区规划建设、人口集中居住有机结合起来,规划布局都市生态农业园区。支持各地依托精细蔬菜、经济林果和特色种养殖等产业基础,积极引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服务城市、农游合一、管理领先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景观型、体验参与型、高科技设施型、休闲观光型、特色精品型等都市生态农业,加快建设规模化、品牌化都市生态农业园区。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技术创新与指导、冷链物流、展示展现、安全质量检测和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服务于农业生产全程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四、强化城乡共建共享,打造公共服务均等化先行区&&&&坚持布局统一规划,项目统筹安排,功能同步发展,将农村公共设施纳入区域性公共设施整体规划,根据发展条件,有序推动城乡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共用,率先形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十一)高水平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把区域交通枢纽节点建设放在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位置,统筹推进区域内交通、信息、供水、电力等基础网络建设,构建区域发展新优势。研究制定示范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布局方案,争取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推进规划项目开工建设,发展多式联运,形成区域物流中心。支持示范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升级,优先将示范区内农村公路纳入建设规划。推进宽带网络设施建设,争取城市功能区尽快实现4G网络全覆盖。加大项目投入,完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行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模式,统筹电力、通讯、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加强城乡公共交通设施对接,率先实现城乡公交网络全覆盖。&&&&(十二)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均衡化水平。以完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布局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结合人口集中居住趋势,科学布局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推行中小学学区制管理和医疗联合体试点,引导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在示范区设立分院,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在示范区与民营资本合作办学。加快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快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加快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加快社区、村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善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构建15分钟文化圈。&&&&(十三)完善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均等普惠为标准,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支持示范区整合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扩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规模,落实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政策。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票征缴、分账管理、五险合一的社保基金管理和征缴模式,实现参保登记、缴费和报销支付等一站式服务。强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公共服务向下延伸。建立城乡基本养老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将在示范区内不同类型企业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者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五、完善城乡生态网络,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环保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示范区城乡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率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新格局。&&&&(十四)加快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建设。实施生态水系、生态绿廊、生态农业、绿色节能、污水垃圾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加快示范区生态修复和环境再造,打造美丽河南建设新亮点。与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相衔接,完善生态水系规划,推进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实施,加强城中湖、调蓄工程、滨水公园等城市水系景观建设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人工湿地建设,构建城乡水系生态网络。以城市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推进森林公园、休闲绿地、社区公园和干线公路、主要道路、铁路、河流两侧绿化建设,构建绿地绿廊系统。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建成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率先实现示范区公用设施绿色照明系统全覆盖。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推进污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建成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转、运及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系统。&&&&(十五)健全城乡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定量考核,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资金筹措机制、建设管理机制和环保责任追究制度,率先形成城乡一体的环境管理体系。以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为标准,推动示范区城乡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整体提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环境常态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机制。加大水、大气、土壤环境治理和环保执法力度,逐步形成政府监督、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环保监督机制。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六、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打造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七、组织实施&&&&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障,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决破除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形成综合改革领先优势,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环境。&&&&(十六)率先形成人口集中促进机制。强化“一基本两牵动”,研究制定促进人口向城市集中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发建设一批面积合理、租(售)价较低、功能齐全的公寓,吸引和鼓励其在当地购房落户。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增加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落实国家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率先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十七)率先形成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把握农村发展和农民分工分业趋势,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为重点,增加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推进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户),允许股权继承、内部转让和市场自由流通。鼓励发展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农民增量扩股,现金入股,优化整合闲置或低效集体资源资产,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明晰农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等产权,建立示范区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有序流转。&&&&(十八)率先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探索将城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纳入重要参数体系,完善示范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在省级层面研究制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公共政策时,优先选择示范区作为实行城乡居民同等待遇的试点。综合运用财政贴息、适当补助、税费减免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明确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健全统一的社保经办管理制度,实现经办机构、模式和流程的统一管理。&&&&(十九)率先形成现代农业发展动力机制。支持示范区以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为突破口,发挥政府在规划设计、基础投入、管理服务、利益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在规划拆迁、土地流转、合作经营、利益分配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利益,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实惠。率先完成示范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集中,发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民投资入股,实现规模效益。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研究制定支持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建设的专项政策,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生态补偿、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将资源开发、科技工程、水利投资等各类支农项目向园区集中,支持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认证制度、政策扶持体系和投入保障机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二十)创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土地规划评估修改试点,优化农用地结构布局、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生态用地布局。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配置与征地率、供地率、闲置存量土地处置、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等相挂钩制度。实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探索租售并举的多元化供应方式。对非保留村庄的闲置、低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回购、增减挂钩等方式盘活利用。&&&&(二十一)创新城乡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主力作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大对示范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保障性住房等的信贷支持。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增加服务网点。支持示范区开展城市建设项目收益债券创新试点,扩大企业债券融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林权抵押、涉农保险保单质押等抵质押担保形式的金融产品。鼓励示范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吸引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城乡一体化投资基金。鼓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在示范区开展小额贷款金融外包服务。开展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专题招商和金融对接,扩大招商引资和融资规模。&&&&(二十二)创新城乡社会管理体制。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管理领域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建设和谐社会。按照统筹、精干、灵活、高效的原则,推动示范区通过与所在行政区进行双层管理、套合、调整行政区划等办法,实现对区域的有效管理。支持示范区探索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都市生态农业园区与所在乡镇(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套合,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实现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基本目标,以推进法治、德治为基本途径,以夯实基层、基础为基本保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制度建设,建立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矛盾调节化解机制、便民服务制度机制、党风政风检查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加快示范区建设作为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摆上突出位置,作为大事要事来抓。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省辖市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制定支持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各示范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精心组织,创新举措,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十四)加快实施推进。各示范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和时间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专项措施和扶持政策。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监测评估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推动示范区健康发展。&&&&(二十五)鼓励先行先试。支持各示范区从实际出发,围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率先在人口集中、农民持续增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代农业发展、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城乡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要尊重基层创新实践,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鼓励各地探索创新。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案。重大改革事项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要定期对示范区建设工作汇总分析和绩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二十六)支持试点市探索实践。鹤壁、济源、巩义、义马、舞钢、偃师、新郑等7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市,要认真总结“十一五”以来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经验,按照本意见提出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新阶段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选择条件成熟的局部先导区域,率先开展城乡一体化探索试验,逐步推进全域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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