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邯山区工商局2017年申请的公租房多长时间才知道没

2017年邯郸公租房新政策,公租房准入标准
发表时间: 19:53:56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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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邯郸公租房新政策,公租房准入标准》。  2017年邯郸公租房新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行政行为,促进各地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依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省政府令〔2011〕第6号),《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办字〔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冀建保〔2013〕5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保障性住房主要指政府投资、主导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分配是指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  第三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已经通过审核和公示等程序,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的具体房源分配。  第四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坚持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在规定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信息、分配原则、分配程序、工作纪律和投诉举报办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轮候  第五条&各地应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轮候制度,将已通过资格审核、尚未分配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确定为轮候对象,并登记造册。  第六条&实行“分类轮候、切块分配”。一般将轮候对象分三类: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  (三)外来务工人员。  在优先保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应确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专门面向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分配。  第七条&轮候对象的配租、配售排序,可以根据申请人住房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申请时间等因素综合评分确定,也可以通过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对城镇低保家庭、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等可依据当地政策优先轮候。  第八条&轮候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轮候期限内未分配到保障性住房、经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重新轮候。  第九条&各地应加强对轮候对象的动态管理。轮候期内,家庭成员、户籍、收入、住房等状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及时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说明变动情况,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取消其保障资格。  第三章&配租与配售  第十条&保障性住房配租程序  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应在项目竣工前提前着手实施,以提高保障性住房使用效率。  (一)分配方案的制定、报备和公布  保障性住房分配应制定分配方案,明确所分配项目的名称、地址、总套数、户型及比例、分配方式、分配时间、分配流程等内容。房源分配前15日内,分配方案应报上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县(市、区)分配方案报设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各设区市分配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方案报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分配方案的相关内容应在当地住房保障网站或市、县(市)级媒体(报纸、广播和电视等)上公布。  (二)确定入围名单  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按已有房源数量和轮候人数确定入围名单。  1.当轮候人数小于或等于可供房源数量时,直接进入本条第(三)款“确定房号”程序。  2.当轮候人数大于可供房源数量时,将房源根据各类轮候对象的申请人数情况进行单列,分别确定分配房源数量,并按照入围人数和可供房源数1:1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分、随机摇号或抽签等方式,分别确定入围名单。  房源分配过程中,应适当考虑配租户型、面积与保障家庭保障人口数、家庭结构等对应关系。  (三)确定房号  入围家庭通过综合评分、随机摇号或抽签等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再按顺序选定或抽取房号。对存在因老、伤、病、残等原因导致家庭成员行动不便的家庭,有低楼层需求的,应给予适当照顾。  房屋一经确定,承租人不得擅自调换。各地可按照平等自愿、统一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调换管理办法,以满足承租人实际工作生活需要。    邯郸廉租房申请条件  (四)公示  分配结果确定后,应将分配对象的姓名、家庭人口等基本情况,及房源所在项目名称、分配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积等信息,在本地住房保障网站或市、县(市)级媒体(报纸、广播和电视等)上进行公示。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五)办理入住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同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六)各地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将本条第(二)、(三)款所述程序合并进行。  第十一条&保障性住房配售程序  (一)制定出售计划  各地在房源供应量充足的前提下,应按照“保租控售”原则,制定出售计划,明确所出售项目名称、地址、总套数、户型、出售比例、出售价格等内容。出售计划报省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其相关内容应通过本地住房保障网站或市、县(市)级媒体(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  租住出售计划内保障性住房、具有本地城镇户籍、有购买意愿且符合当地规定的其它条件的,可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购房申请。  (三)审核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户籍、房产、收入、在所承租保障性住房内的居住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将符合保障性住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登记造册。  (四)确定承购人  登记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套数未超过出售计划时,登记造册的申请人均可确定为承购人;登记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套数超过出售计划时,可采取随机摇号、抽签等方式,按照承购家庭数和出售计划内房源数1:1的比例确定承购人。  (五)签订购房合同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承购人签订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合同应载明出售价格、购买方式、转让(交易)限制条件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相关阅读  承租人、未取得所购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承购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腾退所承租、承购的保障性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闲置保障性住房6个月以上;  (二)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  (三)转租、出借保障性住房;  (四)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或者不当使用造成房屋毁损;  (五)利用保障性住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六)法律、法规、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未取得所购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承购人因家庭人口、住房、经济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停止发放其住房租金补贴或收回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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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您好,符合条件即可去申请。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中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 ......
民心佳园:11元/月*平方米;康庄美地:10元/月*平方米;康居西城: 9.5元/月*平方米;两江名居:9元/月*平方米;民安华福:9元/月*平方米;城南家园:9元/月*平方米;城西家园:8元/月*平方米;九龙西苑:8.5元/月*平方米;云篆山水:8.5元/月*平方米;井口美丽阳光:10元/月*平方米;樵坪人家:8元/月*平方米;空港乐园:11元/月 ......
公租房主要供给三类人群
在北京的4种政策性住房中,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一直都是限定本市户籍。
在昨天发布的《通知》中,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明确为三类: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刚就业的职工,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这是北京在政府文件中,首次明确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包括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表示,此 ......
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信息,请注意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当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时间,符合条件就可提出申请。
申请公租房要经过以下程序: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候--摇号配租--签约入住。
可从当地房产管理局获知公租房具体申请时间,各地公租房申请时间不同,以当地公布的时间信息为准。公租房申请主要面对三类人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可向当地公租房管理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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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申请公租房摇号未能得到,2017年还需要重新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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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阳 发表时间: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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