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之家投资理财可靠吗 可靠吗

投之家P2P理财安全吗?有没有风险?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投之家P2P理财安全吗?有没有风险?
您的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
系统奖励20(财富值+经验值)+难题奖励20(财富值+经验值)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只要老板不跑路就安全
多对比几个平台自然就了解了,建议去参考乾包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p2p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所在位置: >
投之家是国内领先的P2P理财网贷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P2P理财产品搜索、咨询和对比服务,通过严格的风控,创新的技术,海量的数据,让用户的投资理财变得安全、简单、高效,为您的个人投资理财保驾护航。!
Alexa排名百度权重百度预估流量百度收录单月收录百度索引量百度反链数关键词数 93584228852011390996 39Alexa流量排名PR值谷歌收录谷歌反链数360收录360反链数搜狗收录反链数10.60万1.77万237079402.37万94 438
投资理财网贷之家12投1406e融数据17p2p网站8113p2p理财73714
投之家官网851投之家101投之家官网登陆31投之家官网852投之家103
备案信息单位名称:上海盈灿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性质:企业网站备案:粤ICP备号-2网站名称:投之家网站首页:服务器Ip地址:服务器地址:服务器类型:页面类型:响应时间:0毫秒域名域名:域名注册商: , INC.域名服务器:创建时间:日到期时间: 日删除历史记录
看到之家首页突然多出来一个投之家,是干嘛用的,靠谱吗?
全部回答(3)
请点击举报理由
0回答/0浏览
0回答/0浏览
没有网贷之家账号?
相关推荐:
向帮助了您的知道网友说句感谢的话吧!
提问期内,追加悬赏一次,可延长问题的有效期3天。悬赏越高,会吸引到越多的关注。
追加悬赏:&
微信公众号wdzj-official
&加载中...你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 请开启后刷新浏览器获得更好的体验!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96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关于积分奖励变更公告
亲爱的之家哥:
积分奖励自上线以来,获得了广大用户的一致认可。在投之家3周年平台累计撮合成交量突破200亿之际,为回馈用户长期以来的支持与陪伴,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自日24:00起,变更平台每日积分奖励规则,新的积分规则将根据用户在直投或平台的待收区间来发放积分奖励。待收本息越高,积分越多,VIP会员等级越高,权益及积分也将更多。用户自9月16日起,可按照新的规则领取积分,用户原有积分性质和权益不变。
积分奖励具体变更细则如下:
积分奖励规则说明:
1. 根据每日24时的待收本息奖励积分,待收本息越高,获取积分越多,当天的奖励次日领取。
2. VIP会员等级越高奖励越多,最多为非会员的1.5倍。(VIP1至VIP5的积分翻倍分别是:1.1倍、1.2倍、1.3倍、1.4倍、1.5倍)。
3. 每日奖励的积分,7天内领取有效。
4. 当日待收≥1万元,可领取积分奖励。
投之家运营团队
公告原文:
/about/news/notice/6470
关于积分奖励变更公告
亲爱的之家哥:
积分奖励自上线以来,获得了广大用户的一致认可。在投之家3周年平台累计撮合成交量突破200亿之际,为回馈用户长期以来的支持与陪伴,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自日24:00起,变更平台每日积分奖励规则,新的积分规则将根据用户在直投或平台的待收区间来发放积分奖励。待收本息越高,积分越多,VIP会员等级越高,权益及积分也将更多。用户自9月16日起,可按照新的规则领取积分,用户原有积分性质和权益不变。
积分奖励具体变更细则如下:
积分奖励规则说明:
1. 根据每日24时的待收本息奖励积分,待收本息越高,获取积分越多,当天的奖励次日领取。
2. VIP会员等级越高奖励越多,最多为非会员的1.5倍。(VIP1至VIP5的积分翻倍分别是:1.1倍、1.2倍、1.3倍、1.4倍、1.5倍)。
3. 每日奖励的积分,7天内领取有效。
4. 当日待收≥1万元,可领取积分奖励。
投之家运营团队
公告原文: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218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发表了文章 o 1 个评论 o 274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投之家内刊《H.O.M.E》,秉承 Happy(快乐)、Open(开放)、Money(财富)、Enjoy(享受)的创刊理念,致力于打造投资人与合作平台之间家庭般的情感氛围,促进投之家和广大投资人朋友的亲密交流。
自创刊以来,其中《轻松随想》一栏,吸引了一大批投资人用户朋友,他们分享生活、工作、理财、心情、喜乐,一点一滴,透露真挚,传递正能量。
上一期中,我们邀请到了两位投资人朋友分别就网贷投资经验、网贷行业发展等方面讲述了自己的理财心得,经验教训,予人深思,给人启迪。
本期征稿:
【文体不限】记叙文、应用文、议论文、散文、诗词,统统不限
【题材不限】理财投资、生活感悟、爱情、亲情都可,唯黄赌毒不可
【奖励回馈】稿件一经录用,可获得10000积分
截稿日期:9月8日
后期推广:每期印制1000册,线下推广不限于之家哥俱乐部活动、行业论坛、金融展会等等;线上不定期的在投之家官网、官方微信以及新浪、财经网、凤凰网等媒体传播。
往期回顾:/about/news/magazine
投之家内刊《H.O.M.E》,秉承 Happy(快乐)、Open(开放)、Money(财富)、Enjoy(享受)的创刊理念,致力于打造投资人与合作平台之间家庭般的情感氛围,促进投之家和广大投资人朋友的亲密交流。
自创刊以来,其中《轻松随想》一栏,吸引了一大批投资人用户朋友,他们分享生活、工作、理财、心情、喜乐,一点一滴,透露真挚,传递正能量。
上一期中,我们邀请到了两位投资人朋友分别就网贷投资经验、网贷行业发展等方面讲述了自己的理财心得,经验教训,予人深思,给人启迪。
本期征稿:
【文体不限】记叙文、应用文、议论文、散文、诗词,统统不限
【题材不限】理财投资、生活感悟、爱情、亲情都可,唯黄赌毒不可
【奖励回馈】稿件一经录用,可获得10000积分
截稿日期:9月8日
后期推广:每期印制1000册,线下推广不限于之家哥俱乐部活动、行业论坛、金融展会等等;线上不定期的在投之家官网、官方微信以及新浪、财经网、凤凰网等媒体传播。
往期回顾:/about/news/magazine
发表了文章 o 5 个评论 o 215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提示:点击可查看大图
提示:点击可查看大图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522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活动规则:
1. 活动时间:日00:00-9月30日24:00;
2. 返现活动仅限知商盈1、3、6号,定期1个月及以上标的,新手7天标不参与本次活动;
3. 本活动可使用加息券(不含3.0%及以上加息券),可使用红包;
4. 活动期间,平台用户的年化投资额符合以下要求,即可享受对应的返现:1000≤年化投资额<20000,每1000返现30元,若推荐注册和投资的好友数≥2,且好友任意标的投资额≥1000元,则每1000返现50元;年化投资额≥20000,每满1000返50元;
5. 您可任意组合自己的投资方案,以获得最优的奖励,投得越多,奖励越多,上不封顶;
6. 如无其他特殊说明,本活动可与平台其他活动叠加;
7. 返现奖励发放时间: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现金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至您的知商金融平台账户;
8. 现金奖励可用于投资或提现,投资后提现平台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直接提现平台会收取提现手续费;
9.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知商金融平台所有。
【电脑端福利入口】
【APP端福利入口】
活动规则:
1. 活动时间:日00:00-9月30日24:00;
2. 返现活动仅限知商盈1、3、6号,定期1个月及以上标的,新手7天标不参与本次活动;
3. 本活动可使用加息券(不含3.0%及以上加息券),可使用红包;
4. 活动期间,平台用户的年化投资额符合以下要求,即可享受对应的返现:1000≤年化投资额<20000,每1000返现30元,若推荐注册和投资的好友数≥2,且好友任意标的投资额≥1000元,则每1000返现50元;年化投资额≥20000,每满1000返50元;
5. 您可任意组合自己的投资方案,以获得最优的奖励,投得越多,奖励越多,上不封顶;
6. 如无其他特殊说明,本活动可与平台其他活动叠加;
7. 返现奖励发放时间: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现金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至您的知商金融平台账户;
8. 现金奖励可用于投资或提现,投资后提现平台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直接提现平台会收取提现手续费;
9.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知商金融平台所有。
发表了文章 o 3 个评论 o 281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发表了文章 o 6 个评论 o 456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欢迎来到投之家3周年平台联合送福利环节
合作平台3大福利狂欢,即将开始
红包、加息券、1000元京东卡、华为P10….
你准备好了吗?
下面献上几张福利图,轻松助你拿福利
上投之家,让福利轻松回家!
还等什么?
赶紧来搬奖品吧!
欢迎来到投之家3周年平台联合送福利环节
合作平台3大福利狂欢,即将开始
红包、加息券、1000元京东卡、华为P10….
你准备好了吗?
下面献上几张福利图,轻松助你拿福利
上投之家,让福利轻松回家!
还等什么?
赶紧来搬奖品吧!
发表了文章 o 3 个评论 o 293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点我去参与活动】
【点我去参与活动】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652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1. 余额宝管理费增51% 超出同行最低水平26830倍
2. 薪酬下降、行业动荡 互金出现人才匮乏缺口
3. 信用卡提高额度套路深 用户“走捷径”被忽悠
4. 未开业就被抵制 百信银行被百度“黑名”牵累?
1.「行业」余额宝管理费增51% 超出同行最低水平26830倍
临近8月份的尾巴,基金公司半年报也在陆续披露。据Wind资讯,截至8月25日,已公布中报的82家基金管理人在今年上半年共计收取管理费186.31亿元,涉及2929只基金,其中余额宝在今年上半年的管理费收入为16.93亿元,超过后46家基金管理人收入管理费总额。
与此同时,管理费收入最高的天弘基金和管理费收入最少的华宸未来基金,两者管理费收入相差26830倍。
网友点评:余额宝盘子大呀!按规模来说,余额宝的管理费是少的,尤其是哪个2万多倍的,怎么不说规模不到天弘的8万分之一。
2.「行业」薪酬下降、行业动荡 互金出现人才匮乏缺口
据网贷之家的数据统计显示,去年8月P2P正常运营平台为2799家,今年7月正常运营平台为2090家,一年时间退出平台达709家。在行业整改动荡期,行业人才流动频繁。
2017年二季度全行业人才紧缺程度相比一季度更加剧烈,并将延续到三季度。其中,互联网和金融两大行业位列需求占比前两位,人才的缺口也最大。
网友点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很快 ,各行业都一样缺人才,不缺人。
3.「金融」信用卡提高额度套路深 用户“走捷径”被忽悠
关于信用卡提额的“攻略”在卡友圈引发关注,文章罗列了多家银行机构所谓的信用卡额度提升标准,例如每月消费10—30笔不等,单笔金额达到多少或额度的百分之几,在一天的什么时段刷卡等。记者咨询银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其实这些“技巧”并没有事实依据。
记者咨询银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其实这些“技巧”并没有事实依据。如果消费者为了刷够消费笔数、消费金额铤而走险去寻求第三方中介,不仅难以达到信用卡提额的目的,甚至还会引发用卡安全、信用记录不良等潜在问题。银行信用卡专家表示,想要提升信用卡额度,切不可偏听偏信民间“攻略”,还是得认准银行机构的官方“操作指南”。
网友点评:捷径是最长的套路。
4.「金融」未开业就被抵制 百信银行被百度“黑名”牵累?
“能不碰就不碰”,不少网友这样评论近日获得银监会开业批复的百信银行。当这家融合了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公司双重基因、得到“全国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光环加持的新银行紧锣密鼓地准备隆重登场时,网友的质疑声也接踵而至,甚至有人直言:“拒绝接受”。
究其原因有3点,一是百度推广的诟病,受“莆田系”阴影笼罩;二是网友对其数据隐私的担忧; 记者在总结多条负面:评价后发现,百信银行第二大股东百度一直以来在消费者心中的负面形象竟成了百信银行的“原罪”,影响了消费者对百信银行的接受度。
网友点评:不是恶心百度,但实话讲,如果去让我去百信银行贷款,我肯定会心存犹疑,怕掉进百度的坑里,银行是极其重视声誉的行业,背着莆田系、魏则西、小猿搜题等事件骂名的百度真的可以把银行做好吗?
儿子:爸爸,今天惹事了,我把老师都气哭了。
爸爸:你个小兔崽子,把老师怎么了?
儿子:我上课玩吸铁石,被老师发现,没收了。
爸爸:这不算啥事啊!
儿子:但老师一拿,就吸在她的大金镯子上,当场就哭了,还跑去找校长打了一架。。。好一顿挠啊,把校长脸都挠出血了!我也不知为啥……
爸爸愣了半天才说:“去玩吧,以后玩吸铁石离你妈远点…”
七夕到了,收礼物时都擦亮眼!
1. 余额宝管理费增51% 超出同行最低水平26830倍
2. 薪酬下降、行业动荡 互金出现人才匮乏缺口
3. 信用卡提高额度套路深 用户“走捷径”被忽悠
4. 未开业就被抵制 百信银行被百度“黑名”牵累?
临近8月份的尾巴,基金公司半年报也在陆续披露。据Wind资讯,截至8月25日,已公布中报的82家基金管理人在今年上半年共计收取管理费186.31亿元,涉及2929只基金,其中余额宝在今年上半年的管理费收入为16.93亿元,超过后46家基金管理人收入管理费总额。
与此同时,管理费收入最高的天弘基金和管理费收入最少的华宸未来基金,两者管理费收入相差26830倍。
网友点评:余额宝盘子大呀!按规模来说,余额宝的管理费是少的,尤其是哪个2万多倍的,怎么不说规模不到天弘的8万分之一。
据网贷之家的数据统计显示,去年8月P2P正常运营平台为2799家,今年7月正常运营平台为2090家,一年时间退出平台达709家。在行业整改动荡期,行业人才流动频繁。
2017年二季度全行业人才紧缺程度相比一季度更加剧烈,并将延续到三季度。其中,互联网和金融两大行业位列需求占比前两位,人才的缺口也最大。
网友点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很快 ,各行业都一样缺人才,不缺人。
关于信用卡提额的“攻略”在卡友圈引发关注,文章罗列了多家银行机构所谓的信用卡额度提升标准,例如每月消费10—30笔不等,单笔金额达到多少或额度的百分之几,在一天的什么时段刷卡等。记者咨询银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其实这些“技巧”并没有事实依据。
记者咨询银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其实这些“技巧”并没有事实依据。如果消费者为了刷够消费笔数、消费金额铤而走险去寻求第三方中介,不仅难以达到信用卡提额的目的,甚至还会引发用卡安全、信用记录不良等潜在问题。银行信用卡专家表示,想要提升信用卡额度,切不可偏听偏信民间“攻略”,还是得认准银行机构的官方“操作指南”。
网友点评:捷径是最长的套路。
“能不碰就不碰”,不少网友这样评论近日获得银监会开业批复的百信银行。当这家融合了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公司双重基因、得到“全国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光环加持的新银行紧锣密鼓地准备隆重登场时,网友的质疑声也接踵而至,甚至有人直言:“拒绝接受”。
究其原因有3点,一是百度推广的诟病,受“莆田系”阴影笼罩;二是网友对其数据隐私的担忧; 记者在总结多条负面:评价后发现,百信银行第二大股东百度一直以来在消费者心中的负面形象竟成了百信银行的“原罪”,影响了消费者对百信银行的接受度。
网友点评:不是恶心百度,但实话讲,如果去让我去百信银行贷款,我肯定会心存犹疑,怕掉进百度的坑里,银行是极其重视声誉的行业,背着莆田系、魏则西、小猿搜题等事件骂名的百度真的可以把银行做好吗?
儿子:爸爸,今天惹事了,我把老师都气哭了。
爸爸:你个小兔崽子,把老师怎么了?
儿子:我上课玩吸铁石,被老师发现,没收了。
爸爸:这不算啥事啊!
儿子:但老师一拿,就吸在她的大金镯子上,当场就哭了,还跑去找校长打了一架。。。好一顿挠啊,把校长脸都挠出血了!我也不知为啥……
爸爸愣了半天才说:“去玩吧,以后玩吸铁石离你妈远点…”
七夕到了,收礼物时都擦亮眼!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301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8月25日,银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至此,P2P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悉数落地。
网贷之家注意到,信披指引全文共计4章28条,并附有信息披露内容说明(共计68条)。信披指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P2P平台及其分支机构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其他互联网渠道(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信息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根据该指引,P2P平台应向公众披露的信息包括:
备案信息,包括备案登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金存管、公安机关核发的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风险管理等信息;
组织信息,包括工商信息、股东信息、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概况、分支机构工商信息、官方网站、官方手机应用及其他官方互联网渠道信息;
审核信息,包括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合规重点环节的审计结果、上一年度的合规性审查报告。
根据指引,P2P平台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前披露平台备案、组织信息;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平台审核信息;且若信息发生变更,平台应当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披露信息。
指引同时规定了平台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的信息内容,其中一条要求披露“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信披指引同时规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依据本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
此外,根据信披指引,已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应在本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此,盈灿集团副总裁,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石鹏峰认为,监管细则发布一年了,合规落地的复杂性远超监管想象,限制规模并不是长久之计,正道是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让更多的“朝阳区群众”参与到行业的监督中来,复杂的监管之难将迎刃而解。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客观、公平、透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环境,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其他互联网渠道向社会公众公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信息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及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渠道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披露专栏,展示信息披露内容。披露用语应当准确、精练、严谨、通俗易懂。
第四条 其他互联网渠道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手机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渠道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授权开展信息披露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各渠道间披露信息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第五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拖延披露。
第六条 信息披露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内容
第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公众披露如下信息:
(一)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信息
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信息;
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
3.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信息;
4.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的公安机关核发的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
5.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风险管理信息。
(二)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组织信息
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工商信息,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全称、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经营状态、主要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经营范围;
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股东信息,应当包含股东全称、股东股权占比;
3.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概况;
4.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工商信息,应当包含分支机构全称、分支机构所在地、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分支机构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员工人数;存在多个分支机构的应当逐一列明;
5.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官方手机应用及其他官方互联网渠道信息;存在多个官方渠道的应当逐一列明。
(三)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审核信息
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合规重点环节的审计结果;
3.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上一年度的合规性审查报告。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前披露本条款(一)、(二)项信息;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披露本条款(三)项信息。若上述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披露信息。
第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截至于上一月末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撮合交易的如下信息:
(一) 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以来的累计借贷金额及笔数;
(二) 借贷余额及笔数;
(三) 累计出借人数量、累计借款人数量;
(四) 当期出借人数量、当期借款人数量;
(五) 前十大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最大单一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
(六) 关联关系借款余额及笔数;
(七) 逾期金额及笔数;
(八) 逾期90天(不含)以上金额及笔数;
(九) 累计代偿金额及笔数;
(十) 收费标准;
(十一) 其他经营信息。
第九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如下信息:
(一) 借款人基本信息,应当包含借款人主体性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二) 项目基本信息,应当包含项目名称和简介、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方式、年化利率、起息日、还款来源、还款保障措施;
(三) 项目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
(四) 已撮合未到期项目有关信息,应当包含借款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借款人逾期情况、借款人涉诉情况、借款人受行政处罚情况等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的重大信息。
本条款(一)、(二)、(三)项内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出借人确认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前向出借人披露。
本条款(四)项内容,若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月(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出借人披露;若借款期限超过六个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季度(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向出借人披露。若已发生足以导致借款人不能按约定期限足额还款的情形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
出借人应当对借款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借款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借款人个人信息。
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将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采取的措施向公众进行披露。
(一)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
(二) 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三) 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关闭;
(四)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五)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六) 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七) 存在欺诈、损害出借人利益等其他影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公众披露咨询、投诉、举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其年度报告、相关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披露的信息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产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三条 披露的信息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应当为人民币“元”。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十四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披露专栏内容可供社会公众随时查阅。
第十五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书面留存,并应自披露之日起保存五年以上。
第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要求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并置备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尽职,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专栏内容均应当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当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出借人对项目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
第十九条 本指引没有规定,但不披露相关信息可能导致借款人、出借人产生错误判断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相关信息予以及时披露。
第二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披露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按本指引规定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可以豁免披露。本指引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未按本指引要求开展信息披露的相关当事人,由相关监管部门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要求及时将信息披露内容报送监管机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应当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指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依据本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十五条 已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应在本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所称不超过、以内、以下,包括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解释权归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内容说明
1.1数据按月披露的,统计时点为统计月末最后一日24时。数据按季度披露的,统计时点为统计季度末最后一日24时。
1.2信息披露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两位以上小数;数量单位为“个”、“人”;比例统计单位“%”。
1.3信息披露日期格式统一为“yyyy-mm-dd”,如“”。
1.4信息披露电话格式统一为“区号-电话号码”或“手机号”。
1.5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
2.1网贷机构备案信息
2.1.1备案信息:指网贷机构已经备案登记的相关信息,包括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时间、备案登记编号(如有)等。
2.1.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指网贷机构获得的网络借贷中介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2.1.3资金存管信息:指网贷机构资金存管的银行全称。
2.1.4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指网贷机构获得的公安机关出具的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
2.1.5风险管理信息:指网贷机构风险管理架构、风险评估流程、风险预警管理情况、催收方式等信息。
2.2网贷机构组织信息
2.2.1网贷机构工商信息
(1) 公司全称: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全称。
(2) 公司简称(常用名):指网贷机构对外简称或常用简称,如有多个简称,应当逐一列明并以分号分隔。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获得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4) 公司注册资本: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 实缴注册资本:指网贷机构已实际出资的资金总额。
(6) 公司注册地: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地址。
(7) 公司经营地:指网贷机构实际开展经营的地址,如有多个经营地,应当逐一列明并以分号分隔。
(8) 公司成立时间:指网贷机构注册成立的日期,即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
(9) 公司经营期限: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存续期间。
(10) 公司经营状态:指网贷机构目前公司经营状况,分为开业、停业、注销、吊销。若为停业状况,应补充说明原因。
(11) 公司法定代表人:指网贷机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12) 公司经营范围:指网贷机构于工商登记注册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2.2网贷机构股东信息
(1) 公司股东名称:指网贷机构股东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全称。
(2) 公司股东占股比例:指网贷机构股东持有股份占网贷机构全部股份的比例,单位为百分比。
2.2.3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概况
(1) 组织架构:指网贷机构内部部门设置及层级。
(2) 从业人员概况:指在网贷机构工作,由网贷机构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休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员工,包括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人员总数、年龄分布、学历分布等情况。
2.2.4分支机构信息
(1) 分支机构全称: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全称。
(2) 分支机构所在地: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地址。
(3) 分支机构成立时间: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注册成立的日期,即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分支机构成立日期。
(4) 分支机构负责人: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姓名。
(5) 分支机构联系电话: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的联系电话。
(6) 分支机构投诉电话: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的投诉电话。
(7) 分支机构员工人数: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的员工总人数。同时应当区分正式员工、派遣员工、临时员工数量。
2.2.5渠道信息
(1) 公司官方网址:指网贷机构在运营的网站域名及IP地址。
(2) 平台APP名称、微信公众号、微博:指网贷机构依法注册并使用的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APP、社交媒体账号及IP地址(或链接)。
2.3网贷机构审核信息
2.3.1财务审计报告: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贷机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2.3.2重点环节审计结果: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网贷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资金运用流程等重点环节的审计结果。
2.3.3合规报告: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对网贷机构合规情况审查报告。
2.4网贷机构经营信息
2.4.1累计交易总额:指自网贷机构成立起,经网贷机构撮合完成的借款项目的本金总合。
2.4.2累计交易笔数:指自网贷机构成立起,经网贷机构撮合完成的借款交易笔数总合。
2.4.3借贷余额:指截至统计时点,通过网贷机构已经上线运行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完成的借款总余额。
2.4.4累计借款人数量:指借款人通过网贷机构成功借款的借款人总数。同一借款人多次借款的,按实际借款人计算。(例如:张三借款3次,累计借款人数量为1)
2.4.5累计出借人数量:指出借人通过网贷机构成功出借资金的出借人总数。同一出借人多次出借的,按实际出借人计算。(例如:张三出借3次,累计出借人数量为1)
2.4.6当前借款人数量:指截至统计时点仍存在待还借款的借款人总数。同一借款人多次借款的,按实际借款人计算。
2.4.7当前出借人数量:指截至统计时点仍存在待收借款的出借人总数。同一出借人多次出借的,按实际出借人计算。
2.4.8前十大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指在平台撮合的项目中,借款最多的前十户借款人的借款余额占总借款余额的比例。
2.4.9最大单一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指在平台撮合的项目中,借款最多一户借款人的借款余额占总借款余额的比例。
2.4.10关联关系借款余额:指截至统计时点,与平台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通过平台撮合完成的借款总余额。关联关系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主要股东,指持有或控制网络信息借贷中介机构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
2.4.11逾期金额:指按合同约定,出借人到期未收到本金和利息的金额总合。收到,是指资金实际划付至出借人银行账户。
2.4.12逾期笔数:指按合同约定,出借人到期未收到本金和利息的借款的笔数。收到,是指资金实际划付至出借人银行账户。
2.4.13逾期90天以上金额:指逾期90天(不含)以上的借款本金余额。
2.4.14逾期90天以上笔数:指逾期90天(不含)以上的借款的笔数。
2.4.15代偿金额:指因借款方违约等原因第三方(非借款人、非网贷机构)代为偿还的总金额。
2.4.16代偿笔数:指因借款方违约等原因第三方(非借款人、非网贷机构)代为偿还的笔数。
2.4.17收费标准:指网贷机构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名目及费用计算标准。如涉及多个收费项目,应当逐一列明。
2.5网贷机构项目信息
2.5.1借款人基本信息
(1) 借款人主体性质:指借款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借款人所属行业:指借款自然人所在单位、借款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的行业类别。
(3) 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指借款人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非所有者投入资本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以及借款人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4) 借款人征信报告情况:指脱敏处理后,经借款人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征信报告中借款人的逾期情况。
2.5.2项目基本信息
(5) 项目名称和简介: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上展示的借款人借款项目的名称和基本情况介绍。
(6) 借款金额:指借款人申请借款的本金金额。
(7) 借款期限:指借款人申请借款的时长,应当以天、月、年为单位列明。
(8) 借款用途:指借款人申请借款的具体去向。
(9) 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应当以文字说明,并向出借人列明计算方式。如: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借款金额为X,年利率为Y,借款期限为Z月,则每月应还利息计算公式为:X×Y/12,应还总利息计算公式为:X×Y/12×Z。应还本金为X。
(10) 年化利率:指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利息费率,利率应当以年化形式披露,年以365天计算。
(11) 起息日:指利息产生的起始日期。
(12) 还款来源:指借款人借款的还款依据。
(13) 担保措施:指在借款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担保主体名称、担保措施、是否已履行完毕法律法规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等信息)。
8月25日,银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至此,P2P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悉数落地。
网贷之家注意到,信披指引全文共计4章28条,并附有信息披露内容说明(共计68条)。信披指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P2P平台及其分支机构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其他互联网渠道(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信息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根据该指引,P2P平台应向公众披露的信息包括:
备案信息,包括备案登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金存管、公安机关核发的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风险管理等信息;
组织信息,包括工商信息、股东信息、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概况、分支机构工商信息、官方网站、官方手机应用及其他官方互联网渠道信息;
审核信息,包括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合规重点环节的审计结果、上一年度的合规性审查报告。
根据指引,P2P平台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前披露平台备案、组织信息;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平台审核信息;且若信息发生变更,平台应当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披露信息。
指引同时规定了平台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的信息内容,其中一条要求披露“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信披指引同时规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依据本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
此外,根据信披指引,已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应在本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此,盈灿集团副总裁,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石鹏峰认为,监管细则发布一年了,合规落地的复杂性远超监管想象,限制规模并不是长久之计,正道是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让更多的“朝阳区群众”参与到行业的监督中来,复杂的监管之难将迎刃而解。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客观、公平、透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环境,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其他互联网渠道向社会公众公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信息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及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渠道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披露专栏,展示信息披露内容。披露用语应当准确、精练、严谨、通俗易懂。
第四条 其他互联网渠道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手机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渠道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授权开展信息披露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各渠道间披露信息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第五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拖延披露。
第六条 信息披露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内容
第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公众披露如下信息:
(一)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信息
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信息;
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
3.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信息;
4.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的公安机关核发的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
5.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风险管理信息。
(二)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组织信息
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工商信息,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全称、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经营状态、主要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经营范围;
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股东信息,应当包含股东全称、股东股权占比;
3.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概况;
4.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工商信息,应当包含分支机构全称、分支机构所在地、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分支机构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员工人数;存在多个分支机构的应当逐一列明;
5.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官方手机应用及其他官方互联网渠道信息;存在多个官方渠道的应当逐一列明。
(三)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审核信息
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合规重点环节的审计结果;
3.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上一年度的合规性审查报告。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前披露本条款(一)、(二)项信息;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披露本条款(三)项信息。若上述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披露信息。
第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截至于上一月末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撮合交易的如下信息:
(一) 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以来的累计借贷金额及笔数;
(二) 借贷余额及笔数;
(三) 累计出借人数量、累计借款人数量;
(四) 当期出借人数量、当期借款人数量;
(五) 前十大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最大单一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
(六) 关联关系借款余额及笔数;
(七) 逾期金额及笔数;
(八) 逾期90天(不含)以上金额及笔数;
(九) 累计代偿金额及笔数;
(十) 收费标准;
(十一) 其他经营信息。
第九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如下信息:
(一) 借款人基本信息,应当包含借款人主体性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二) 项目基本信息,应当包含项目名称和简介、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方式、年化利率、起息日、还款来源、还款保障措施;
(三) 项目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
(四) 已撮合未到期项目有关信息,应当包含借款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借款人逾期情况、借款人涉诉情况、借款人受行政处罚情况等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的重大信息。
本条款(一)、(二)、(三)项内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出借人确认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前向出借人披露。
本条款(四)项内容,若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月(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出借人披露;若借款期限超过六个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季度(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向出借人披露。若已发生足以导致借款人不能按约定期限足额还款的情形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
出借人应当对借款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借款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借款人个人信息。
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将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采取的措施向公众进行披露。
(一)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
(二) 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三) 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关闭;
(四)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五)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六) 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七) 存在欺诈、损害出借人利益等其他影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公众披露咨询、投诉、举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其年度报告、相关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披露的信息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产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三条 披露的信息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应当为人民币“元”。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十四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披露专栏内容可供社会公众随时查阅。
第十五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书面留存,并应自披露之日起保存五年以上。
第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要求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并置备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尽职,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专栏内容均应当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当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出借人对项目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
第十九条 本指引没有规定,但不披露相关信息可能导致借款人、出借人产生错误判断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相关信息予以及时披露。
第二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披露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按本指引规定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可以豁免披露。本指引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未按本指引要求开展信息披露的相关当事人,由相关监管部门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要求及时将信息披露内容报送监管机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应当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指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依据本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十五条 已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应在本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所称不超过、以内、以下,包括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解释权归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内容说明
1.1数据按月披露的,统计时点为统计月末最后一日24时。数据按季度披露的,统计时点为统计季度末最后一日24时。
1.2信息披露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两位以上小数;数量单位为“个”、“人”;比例统计单位“%”。
1.3信息披露日期格式统一为“yyyy-mm-dd”,如“”。
1.4信息披露电话格式统一为“区号-电话号码”或“手机号”。
1.5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
2.1网贷机构备案信息
2.1.1备案信息:指网贷机构已经备案登记的相关信息,包括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时间、备案登记编号(如有)等。
2.1.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指网贷机构获得的网络借贷中介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2.1.3资金存管信息:指网贷机构资金存管的银行全称。
2.1.4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指网贷机构获得的公安机关出具的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
2.1.5风险管理信息:指网贷机构风险管理架构、风险评估流程、风险预警管理情况、催收方式等信息。
2.2网贷机构组织信息
2.2.1网贷机构工商信息
(1) 公司全称: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全称。
(2) 公司简称(常用名):指网贷机构对外简称或常用简称,如有多个简称,应当逐一列明并以分号分隔。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获得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4) 公司注册资本: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 实缴注册资本:指网贷机构已实际出资的资金总额。
(6) 公司注册地: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地址。
(7) 公司经营地:指网贷机构实际开展经营的地址,如有多个经营地,应当逐一列明并以分号分隔。
(8) 公司成立时间:指网贷机构注册成立的日期,即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
(9) 公司经营期限:指网贷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存续期间。
(10) 公司经营状态:指网贷机构目前公司经营状况,分为开业、停业、注销、吊销。若为停业状况,应补充说明原因。
(11) 公司法定代表人:指网贷机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12) 公司经营范围:指网贷机构于工商登记注册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2.2网贷机构股东信息
(1) 公司股东名称:指网贷机构股东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全称。
(2) 公司股东占股比例:指网贷机构股东持有股份占网贷机构全部股份的比例,单位为百分比。
2.2.3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概况
(1) 组织架构:指网贷机构内部部门设置及层级。
(2) 从业人员概况:指在网贷机构工作,由网贷机构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休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员工,包括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人员总数、年龄分布、学历分布等情况。
2.2.4分支机构信息
(1) 分支机构全称: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全称。
(2) 分支机构所在地: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地址。
(3) 分支机构成立时间: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注册成立的日期,即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分支机构成立日期。
(4) 分支机构负责人: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姓名。
(5) 分支机构联系电话: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的联系电话。
(6) 分支机构投诉电话: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的投诉电话。
(7) 分支机构员工人数:指网贷机构的分支机构的员工总人数。同时应当区分正式员工、派遣员工、临时员工数量。
2.2.5渠道信息
(1) 公司官方网址:指网贷机构在运营的网站域名及IP地址。
(2) 平台APP名称、微信公众号、微博:指网贷机构依法注册并使用的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APP、社交媒体账号及IP地址(或链接)。
2.3网贷机构审核信息
2.3.1财务审计报告: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贷机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2.3.2重点环节审计结果: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网贷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资金运用流程等重点环节的审计结果。
2.3.3合规报告: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对网贷机构合规情况审查报告。
2.4网贷机构经营信息
2.4.1累计交易总额:指自网贷机构成立起,经网贷机构撮合完成的借款项目的本金总合。
2.4.2累计交易笔数:指自网贷机构成立起,经网贷机构撮合完成的借款交易笔数总合。
2.4.3借贷余额:指截至统计时点,通过网贷机构已经上线运行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完成的借款总余额。
2.4.4累计借款人数量:指借款人通过网贷机构成功借款的借款人总数。同一借款人多次借款的,按实际借款人计算。(例如:张三借款3次,累计借款人数量为1)
2.4.5累计出借人数量:指出借人通过网贷机构成功出借资金的出借人总数。同一出借人多次出借的,按实际出借人计算。(例如:张三出借3次,累计出借人数量为1)
2.4.6当前借款人数量:指截至统计时点仍存在待还借款的借款人总数。同一借款人多次借款的,按实际借款人计算。
2.4.7当前出借人数量:指截至统计时点仍存在待收借款的出借人总数。同一出借人多次出借的,按实际出借人计算。
2.4.8前十大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指在平台撮合的项目中,借款最多的前十户借款人的借款余额占总借款余额的比例。
2.4.9最大单一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指在平台撮合的项目中,借款最多一户借款人的借款余额占总借款余额的比例。
2.4.10关联关系借款余额:指截至统计时点,与平台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通过平台撮合完成的借款总余额。关联关系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主要股东,指持有或控制网络信息借贷中介机构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
2.4.11逾期金额:指按合同约定,出借人到期未收到本金和利息的金额总合。收到,是指资金实际划付至出借人银行账户。
2.4.12逾期笔数:指按合同约定,出借人到期未收到本金和利息的借款的笔数。收到,是指资金实际划付至出借人银行账户。
2.4.13逾期90天以上金额:指逾期90天(不含)以上的借款本金余额。
2.4.14逾期90天以上笔数:指逾期90天(不含)以上的借款的笔数。
2.4.15代偿金额:指因借款方违约等原因第三方(非借款人、非网贷机构)代为偿还的总金额。
2.4.16代偿笔数:指因借款方违约等原因第三方(非借款人、非网贷机构)代为偿还的笔数。
2.4.17收费标准:指网贷机构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名目及费用计算标准。如涉及多个收费项目,应当逐一列明。
2.5网贷机构项目信息
2.5.1借款人基本信息
(1) 借款人主体性质:指借款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借款人所属行业:指借款自然人所在单位、借款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的行业类别。
(3) 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指借款人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非所有者投入资本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以及借款人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4) 借款人征信报告情况:指脱敏处理后,经借款人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征信报告中借款人的逾期情况。
2.5.2项目基本信息
(5) 项目名称和简介: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上展示的借款人借款项目的名称和基本情况介绍。
(6) 借款金额:指借款人申请借款的本金金额。
(7) 借款期限:指借款人申请借款的时长,应当以天、月、年为单位列明。
(8) 借款用途:指借款人申请借款的具体去向。
(9) 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应当以文字说明,并向出借人列明计算方式。如: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借款金额为X,年利率为Y,借款期限为Z月,则每月应还利息计算公式为:X×Y/12,应还总利息计算公式为:X×Y/12×Z。应还本金为X。
(10) 年化利率:指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利息费率,利率应当以年化形式披露,年以365天计算。
(11) 起息日:指利息产生的起始日期。
(12) 还款来源:指借款人借款的还款依据。
(13) 担保措施:指在借款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担保主体名称、担保措施、是否已履行完毕法律法规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等信息)。
发表了文章 o 1 个评论 o 541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投之家的活动策划小哥
今天,正在看我策划的七夕活动效果时
忽然发现微信有新的提示
显示有好友加我
我一看昵称
原来是她,我的前女友!
马上就要七夕了!
这次忽然加我
肯!定!另!有!目!的!
单身狗的我思前想后
还是通过了审核
他发来2个字
突然加我,难道是想要复合?
我准备回复
就在刚准备发送的时候
觉得不对劲
感觉这事没这么简单
我仔细端详了她发的2字
她用”么”没有用“吗”
语气温婉可怜
难道,和那鳖孙感情出问题了?
但是,感觉不太像
前段时间听网贷之家小姐姐说
她朋友圈还在秀恩爱
难道,她要结婚了?想邀我去?
不会这么大吧!
我立马回复
这样回复,是不是太绝情
毕竟是我对不起她
以前经常加班,忽略了她
她现在放下自尊来找我
是不是走投无路找我借钱?
于是准备回复
准备发送的那一刹那
我冷静了一下
是不是我想太多了
应该是来问别的事情
一定是这样
再说,当初分手闹成那样
复合怕是没可能了。
还是不要想着藕断丝连
对大家都好!
一下慌了手脚,发了一条
虽然并非如此
但是,我就这么发了!
之后,她回了一条信息!!
我感到无比尴尬
甩给她一张我策划的活动图
然后,我去楼梯间,默默的点了一支烟
心里十分复杂
回了句:预祝七夕快乐,约会开心。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投之家的活动策划小哥
今天,正在看我策划的七夕活动效果时
忽然发现微信有新的提示
显示有好友加我
我一看昵称
原来是她,我的前女友!
马上就要七夕了!
这次忽然加我
肯!定!另!有!目!的!
单身狗的我思前想后
还是通过了审核
他发来2个字
突然加我,难道是想要复合?
我准备回复
就在刚准备发送的时候
觉得不对劲
感觉这事没这么简单
我仔细端详了她发的2字
她用”么”没有用“吗”
语气温婉可怜
难道,和那鳖孙感情出问题了?
但是,感觉不太像
前段时间听网贷之家小姐姐说
她朋友圈还在秀恩爱
难道,她要结婚了?想邀我去?
不会这么大吧!
我立马回复
这样回复,是不是太绝情
毕竟是我对不起她
以前经常加班,忽略了她
她现在放下自尊来找我
是不是走投无路找我借钱?
于是准备回复
准备发送的那一刹那
我冷静了一下
是不是我想太多了
应该是来问别的事情
一定是这样
再说,当初分手闹成那样
复合怕是没可能了。
还是不要想着藕断丝连
对大家都好!
一下慌了手脚,发了一条
虽然并非如此
但是,我就这么发了!
之后,她回了一条信息!!
我感到无比尴尬
甩给她一张我策划的活动图
然后,我去楼梯间,默默的点了一支烟
心里十分复杂
回了句:预祝七夕快乐,约会开心。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728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1.“争议”郭敬明背后的商业帝国:21亿电影票房,5家公司法人代表
2.一种声音:P2P平台起诉欠贷大学生也是在进步
3.“高评”渐退场 民间贷款公司“接棒”首付贷
4.P2P烧钱抢规模遭监管否定 提前刺破平台风险?
1.「财经」“争议”郭敬明背后的商业帝国:21亿电影票房,5家公司法人代表
这两天,“郭敬明”三个字因为一则负面新闻再上热搜。郭敬明,从高一成名到现在,以极其令人惊诧的速度,迅速地成长为一个明星型偶像作家和“多媒体”制作人,虽然争议不断,官司不断,但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每经小编注意到,郭敬明曾三年位居中国作家富豪榜第一,如今拍摄的五部电影累计票房已达21亿元,并且还是5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启信宝数据还显示,郭敬明还是6家公司的股东,包括乐视影业,其出资500万,出资比例0.6%。(来源:每经网)
网友点评:很有商业头脑的一个作家,不过最近小四的新闻铺天盖地,很是辣眼睛…
2.「行业」一种声音:P2P平台起诉欠贷大学生也是在进步
近年来,几乎关于校园贷的消息都伴随着暴力与恐惧。近日总算有一则消息让人眼前一亮:长沙一网贷平台向39名大学生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同时支付四倍银行利率的罚息,在已审理的案件中,法院判决大学生偿还借款本金,并按照同期银行年利率计算利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高利贷不受法院支持,本金和正常的利息不能不还。就此而言,网贷平台通过诉讼寻求解决借贷纠纷,也是一种进步。这既是网贷平台去暴力化、走上正轨的前奏,也是教育大学生理性消费、遵纪守法的有效手段。(来源:钱江晚报)
网友点评:平台合规发展对投资者来说很重要,法律支持p2p健康发展。
3.「金融」“高评”渐退场 民间贷款公司“接棒”首付贷
伴随热点城市房贷政策收紧,炒房模式也在发生变化。记者了解到,借“高评”提高房贷金额减轻首付压力甚至实现“零首付”的做法越来越难操作,当前“高评”空间大幅压缩,大部分房屋评估值只能做到与成交价持平,少数有“门路”中介才能做到在成交价上上浮1-2成。
在这种情况下,民间贷款公司“接棒”首付贷的迹象日趋明显。多家中介机构人士告诉记者,由于“高评”越来越难覆盖首付的资金缺口,更多购房者选择向贷款公司借款,目前日借款利率最高可达万分之五。(来源:新华网)
专家点评: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民间资金,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高回报收益吸引散户追加投资,再把资金转贷给购房者,这类做法需要进行管制。
4.「行业」P2P烧钱抢规模遭监管否定 提前刺破平台风险?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落实清理整顿下一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其中最关键的是,平台业务规模不再增长。
业务规模不增长,也算是打到了互联网金融的“七寸”上,因为对于网贷平台而言,这意味着,其存量业务必须消化以后,才可能有新业务。因为网贷平台的服务费是提前收取的,如果后续有新业务继续,平台的报表就会很好看,但如果清理旧业务则必然加大借款者的成本,并可能加快坏账爆发速度。(来源:华夏时报)
网友点评:在金融去杠杆背景下,市场流动性资金有所减少,另一方面部分平台通过加息等方式来获取资金。但从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市场将越来越理性,网贷收益长期仍呈现下降趋势。
教你如何不用手就能把孩子提起来?
爆笑哥:看见他的秃头了吗?这是他们家的传统,要代代相传的。
&&&福利推荐&&&
【点我查看活动详情】
1.“争议”郭敬明背后的商业帝国:21亿电影票房,5家公司法人代表
2.一种声音:P2P平台起诉欠贷大学生也是在进步
3.“高评”渐退场 民间贷款公司“接棒”首付贷
4.P2P烧钱抢规模遭监管否定 提前刺破平台风险?
这两天,“郭敬明”三个字因为一则负面新闻再上热搜。郭敬明,从高一成名到现在,以极其令人惊诧的速度,迅速地成长为一个明星型偶像作家和“多媒体”制作人,虽然争议不断,官司不断,但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每经小编注意到,郭敬明曾三年位居中国作家富豪榜第一,如今拍摄的五部电影累计票房已达21亿元,并且还是5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启信宝数据还显示,郭敬明还是6家公司的股东,包括乐视影业,其出资500万,出资比例0.6%。(来源:每经网)
网友点评:很有商业头脑的一个作家,不过最近小四的新闻铺天盖地,很是辣眼睛…
近年来,几乎关于校园贷的消息都伴随着暴力与恐惧。近日总算有一则消息让人眼前一亮:长沙一网贷平台向39名大学生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同时支付四倍银行利率的罚息,在已审理的案件中,法院判决大学生偿还借款本金,并按照同期银行年利率计算利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高利贷不受法院支持,本金和正常的利息不能不还。就此而言,网贷平台通过诉讼寻求解决借贷纠纷,也是一种进步。这既是网贷平台去暴力化、走上正轨的前奏,也是教育大学生理性消费、遵纪守法的有效手段。(来源:钱江晚报)
网友点评:平台合规发展对投资者来说很重要,法律支持p2p健康发展。
伴随热点城市房贷政策收紧,炒房模式也在发生变化。记者了解到,借“高评”提高房贷金额减轻首付压力甚至实现“零首付”的做法越来越难操作,当前“高评”空间大幅压缩,大部分房屋评估值只能做到与成交价持平,少数有“门路”中介才能做到在成交价上上浮1-2成。
在这种情况下,民间贷款公司“接棒”首付贷的迹象日趋明显。多家中介机构人士告诉记者,由于“高评”越来越难覆盖首付的资金缺口,更多购房者选择向贷款公司借款,目前日借款利率最高可达万分之五。(来源:新华网)
专家点评: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民间资金,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高回报收益吸引散户追加投资,再把资金转贷给购房者,这类做法需要进行管制。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落实清理整顿下一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其中最关键的是,平台业务规模不再增长。
业务规模不增长,也算是打到了互联网金融的“七寸”上,因为对于网贷平台而言,这意味着,其存量业务必须消化以后,才可能有新业务。因为网贷平台的服务费是提前收取的,如果后续有新业务继续,平台的报表就会很好看,但如果清理旧业务则必然加大借款者的成本,并可能加快坏账爆发速度。(来源:华夏时报)
网友点评:在金融去杠杆背景下,市场流动性资金有所减少,另一方面部分平台通过加息等方式来获取资金。但从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市场将越来越理性,网贷收益长期仍呈现下降趋势。
教你如何不用手就能把孩子提起来?
爆笑哥:看见他的秃头了吗?这是他们家的传统,要代代相传的。
&&&福利推荐&&&
发表了文章 o 13 个评论 o 9697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福利传送门】登录个人中心--福利中心--邀请好友,即可立刻约TA。
【福利传送门】登录个人中心--福利中心--邀请好友,即可立刻约TA。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260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在很多人的意识里,投资理财应该就是像炒股、炒外汇、期货、基金这样难度系数较高,认为没有专业的知识和充足的资金就不能进行投资理财活动。这种想法是极其不正确的,它可能使我们错失很多使财富保值增值的机会。其实投资理财只是一件听起来很高大上,真正实践起来却没有那么复杂难懂的事情。下面就好好介绍介绍。
一、积累每一毛钱
即使是1毛钱,也要捡起来。在生活中很少有人会为了一毛钱而停下脚步,更不会弯下腰去捡起来。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一毛钱的价值不高,不值得弯腰捡起。其实这种&一心想着赚大钱,不屑于积累小钱&的理财态度是错误的。事实上,小钱的积累也是很有必要的,打个最小的比方,一毛钱可能用处不大,但是当你积累了一块钱,也许就可以买个鸡蛋了。
二、准备个账本
给自己一个账本,对自己的财务状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是我们进行投资理财活动的前提,这要求我们对自己的收支状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为自己准备一个账本,详细记录自己每年,每月,甚至是每天的财务收支情况是很有必要的。另外,购物前一定要列购物清单,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本来是顺路去超市买点菜的,结账的时候却发现购物车里多出了很多其他物品。所以,我们在购物前一定要按照自己真正的需求列购物清单,并在购物时严格按照清单进行购物。
三、关注财经新闻和理财产品
看到财经新闻,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转台,因为他们觉得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与自己生活的相关性不大,自己只要操心好工作和薪资就行了。其实虽然宏观的经济政策不会对你的工作薪资直接产生影响,但是间接上还是会有所波及,我们还是多注意点好。另外,并不是所有的投资都是像炒股这样听起来高深莫测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其他的投资理财方式。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提高,为了满足人们的理财需求,市场上也逐渐出现了很多不需要有专业投资知识,甚至是不需要亲自打理的理财产品,比如说像信息披露透明又接管银行存管的P2P平台,就是不错的选择。
四、及时为自己充电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获得收入有两种途径,一是工资,二是投资。增加投资收入需要有资本,提高工资收入则需要有能力。因此,想要获得更高的薪资收入,就需要懂得投资自己,及时为自己&充电&,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增强了,收入自然也就高了,这样我们投资的资金才会增加。
好了,总而言之,朋友们,不要再抱怨不会理财了,只要你愿意花心思,相信这些理财小习惯就能为你的理财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在很多人的意识里,投资理财应该就是像炒股、炒外汇、期货、基金这样难度系数较高,认为没有专业的知识和充足的资金就不能进行投资理财活动。这种想法是极其不正确的,它可能使我们错失很多使财富保值增值的机会。其实投资理财只是一件听起来很高大上,真正实践起来却没有那么复杂难懂的事情。下面就好好介绍介绍。
一、积累每一毛钱
即使是1毛钱,也要捡起来。在生活中很少有人会为了一毛钱而停下脚步,更不会弯下腰去捡起来。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一毛钱的价值不高,不值得弯腰捡起。其实这种&一心想着赚大钱,不屑于积累小钱&的理财态度是错误的。事实上,小钱的积累也是很有必要的,打个最小的比方,一毛钱可能用处不大,但是当你积累了一块钱,也许就可以买个鸡蛋了。
二、准备个账本
给自己一个账本,对自己的财务状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是我们进行投资理财活动的前提,这要求我们对自己的收支状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为自己准备一个账本,详细记录自己每年,每月,甚至是每天的财务收支情况是很有必要的。另外,购物前一定要列购物清单,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本来是顺路去超市买点菜的,结账的时候却发现购物车里多出了很多其他物品。所以,我们在购物前一定要按照自己真正的需求列购物清单,并在购物时严格按照清单进行购物。
三、关注财经新闻和理财产品
看到财经新闻,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转台,因为他们觉得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与自己生活的相关性不大,自己只要操心好工作和薪资就行了。其实虽然宏观的经济政策不会对你的工作薪资直接产生影响,但是间接上还是会有所波及,我们还是多注意点好。另外,并不是所有的投资都是像炒股这样听起来高深莫测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其他的投资理财方式。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提高,为了满足人们的理财需求,市场上也逐渐出现了很多不需要有专业投资知识,甚至是不需要亲自打理的理财产品,比如说像信息披露透明又接管银行存管的P2P平台,就是不错的选择。
四、及时为自己充电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获得收入有两种途径,一是工资,二是投资。增加投资收入需要有资本,提高工资收入则需要有能力。因此,想要获得更高的薪资收入,就需要懂得投资自己,及时为自己&充电&,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增强了,收入自然也就高了,这样我们投资的资金才会增加。
好了,总而言之,朋友们,不要再抱怨不会理财了,只要你愿意花心思,相信这些理财小习惯就能为你的理财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1138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1.上海16平台收整改认定书 P2P发展需符5大要求
2.连续2个月涨至9.5% 未来P2P收益率还会再升?
3. 漂亮的翻身仗:不良率仅0.7% 民营银行加速扩容
4.和信贷4周年庆:投资人年中奖来袭 全场加息3%
1.「行业」上海16平台收整改认定书 P2P发展需符5大要求
近日,网传一份《上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闭门会会议记录》显示, 而对于发展中的网贷机构,金融办提出了5项要求:1、网贷机构必须是信息中介的身份;2、业务必须是直接借贷模式;3、不得触碰红线;4、规范存管要求;5、信息披露完整。
且网贷机构不得开展校园贷,有校园贷业务的企业一律不予备案。现金贷业务必须核实借款人身份(身份信息、银行信息),利率必须在国家规定的36%以内,不得收取砍头息、服务费不能在本金中扣除、不得打乱还款顺序、不得进行暴力催收。
网友点评:规范中谋发展,相信能熬过监管的P2P平台会越来越好!
2.「行业」连续2个月涨至9.5% 未来P2P收益率还会再升?
近期,细心的投资人发现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下滑趋势开始扭转,连续两月维持上升态势。网贷之家公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7月份,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9.41%,延续上升趋势,环比上升了11个基点。
年初以来,业内普遍预计网贷收益率会持续下降,平均收益率维持在8.5%左右已成为共识。为何最近网贷收益率不降反升?网贷之家研究员陈晓俊表示,随着合规进程持续推进,现有300多家已上线银行存管,满足了合规硬性指标之一,不少平台借此宣传并提高收益率,期望吸引更多投资人进入。
网友点评:美国加息缩表,中国M2增速下降,借贷利率今后会上升!
3.「金融」漂亮的翻身仗:不良率仅0.7% 民营银行加速扩容
近日,银监会首次披露民营银行的主要监管指标值:截至2017年二季末,民营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7%,不良贷款余额8亿元,净息差4.86%,远低于同期整体商业银行1.74%的水平,表现相当抢眼。
据了解,民营银行目前在沿海地区已得到基本覆盖,发展趋势正向中西部倾斜,部分省份已有第二家获得批筹。
网友点评:社会现状的真实反映,民营企业比国企的员工要努力,银行也不例外,民营银行潜力巨大!只要政策放开,不会比商业银行差。
4.「平台」和信贷4周年庆:投资人年中奖来袭 全场加息3%
8月18日,知名互联网金融公司和信贷将喜迎4岁生日。为此,和信贷在线上展开大型回馈活动,通过加息、抽奖、积分兑换等形式与用户共同欢庆公司成立四周年。其中,加息幅度更是高达3%,回馈力度之大实属业界罕见。
事实上,加息3%的利好活动在互金业内非常罕见,和信贷推出这样的回馈活动是其重视用户价值的一种体现。未来和信贷将继续不忘初心,兢兢业业,以用户价值为核心,在提升用户体验方面持续发力,以为更多新老用户提供透明、便利、优质的金融信息服务。(来源:网贷之家)
网友点评:和信贷都4周年了,不错的平台,明天去抢加息券。
1.上海16平台收整改认定书 P2P发展需符5大要求
2.连续2个月涨至9.5% 未来P2P收益率还会再升?
3. 漂亮的翻身仗:不良率仅0.7% 民营银行加速扩容
4.和信贷4周年庆:投资人年中奖来袭 全场加息3%
近日,网传一份《上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闭门会会议记录》显示, 而对于发展中的网贷机构,金融办提出了5项要求:1、网贷机构必须是信息中介的身份;2、业务必须是直接借贷模式;3、不得触碰红线;4、规范存管要求;5、信息披露完整。
且网贷机构不得开展校园贷,有校园贷业务的企业一律不予备案。现金贷业务必须核实借款人身份(身份信息、银行信息),利率必须在国家规定的36%以内,不得收取砍头息、服务费不能在本金中扣除、不得打乱还款顺序、不得进行暴力催收。
网友点评:规范中谋发展,相信能熬过监管的P2P平台会越来越好!
近期,细心的投资人发现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下滑趋势开始扭转,连续两月维持上升态势。网贷之家公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7月份,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9.41%,延续上升趋势,环比上升了11个基点。
年初以来,业内普遍预计网贷收益率会持续下降,平均收益率维持在8.5%左右已成为共识。为何最近网贷收益率不降反升?网贷之家研究员陈晓俊表示,随着合规进程持续推进,现有300多家已上线银行存管,满足了合规硬性指标之一,不少平台借此宣传并提高收益率,期望吸引更多投资人进入。
网友点评:美国加息缩表,中国M2增速下降,借贷利率今后会上升!
近日,银监会首次披露民营银行的主要监管指标值:截至2017年二季末,民营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7%,不良贷款余额8亿元,净息差4.86%,远低于同期整体商业银行1.74%的水平,表现相当抢眼。
据了解,民营银行目前在沿海地区已得到基本覆盖,发展趋势正向中西部倾斜,部分省份已有第二家获得批筹。
网友点评:社会现状的真实反映,民营企业比国企的员工要努力,银行也不例外,民营银行潜力巨大!只要政策放开,不会比商业银行差。
8月18日,知名互联网金融公司和信贷将喜迎4岁生日。为此,和信贷在线上展开大型回馈活动,通过加息、抽奖、积分兑换等形式与用户共同欢庆公司成立四周年。其中,加息幅度更是高达3%,回馈力度之大实属业界罕见。
事实上,加息3%的利好活动在互金业内非常罕见,和信贷推出这样的回馈活动是其重视用户价值的一种体现。未来和信贷将继续不忘初心,兢兢业业,以用户价值为核心,在提升用户体验方面持续发力,以为更多新老用户提供透明、便利、优质的金融信息服务。(来源:网贷之家)
网友点评:和信贷都4周年了,不错的平台,明天去抢加息券。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2150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电脑福利入口】
【APP福利入口】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424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4周年超燃福利震撼降临
全场荷包、散标加息3%
8月16日0点开抢,限抢3天
一年仅此一次哦?!
【活动一: 4周年庆全场加息3%,8.16零点开抢】
4周年超燃福利震撼降临,全场荷包、散标加息3%,8月16日0点开抢,限抢3天,一年仅此一次!
【荷包加息3%说明】
活动时间:
日0点-8月18日24点
活动规则:
4周年超燃福利,8月16日0点至8月18日24点期间,全场荷包在原预期年化收益基础上加息3%,加息荷包名称前标记有【4周年庆】字样,加息荷包奖励由系统按月(以进入锁定期的日期为准)自动发放,加息时长以锁定期为准。
注:若锁定期内紧急退出,将不再享受剩余期限的加息奖励;
奖励发放时间:以进入锁定期的时间作为每月发放奖励的时间
月返荷包、新手荷包不参与本活动。
【散标加息3%说明】
活动时间:
日0点-8月18日24点
活动规则:
4周年超燃福利,8月16日0点至8月18日24点期间,全场散标在原预期年化收益基础上加息3%,加息散标名称前标记有【4周年庆】字样,加息时长以借款期限为准按月平均发放。
散标奖励发放:
本次活动的散标奖励将在日发放本活动的第一批奖励,之后,每月2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至您的平台账户中,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注:若债权转让,则将不再享受剩余期限的加息奖励。
【荷包、散标加息3%活动说明】
4周年庆加息3%活动期间,由于债权数量有限,为方便您能成功抢到加息3%的荷包,请在8月14日至8月15日提前做好充值准备。加息荷包先到先得,抢完即止!
【4周年充值特惠】
日20:00时起至日,所有用户在本平台的新充值资金未满15日也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即当日新充值的资金,当日提现不收取任何费用,方便大家提前准备,确保抢到心仪的加息产品。
【活动二:转盘抽奖 赢iPhone 7】
抽奖时间:
日-8月20日
抽奖规则:
1.开通存管用户,每天登录可免费抽奖1次;
2.当日出借每满1万元可增加1次抽奖机会,当日通过出借增加抽奖次数无上限;
3.当天未使用的抽奖次数,次日不再累计,且于当日24点清零,请在当天及时使用完;
奖励发放:
实物奖品将于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邮寄,8月21日起平台客服人员将联系实物中奖用户沟通配送等事宜,届时请保持手机畅通。抽中现金、代金券、积分将直接发放至您抽奖时登录的平台账户中,请注意查收。
注:承接债权不参加本活动。
【活动三:积分兑换200元现金、代金券】
现金、代金券兑换时间:
日-8月20日
消耗积分可兑换:
200元现金、100元现金、50元现金、20元现金、10元现金、5元现金、1元现金,每日均可兑一次;
消耗积分可兑换:
200元代金券、100元代金券、50元代金券、20元代金券、10元代金券、5元代金券、1元代金券,每日均可兑一次。
【电脑端福利入口】
【APP福利入口】
4周年超燃福利震撼降临
全场荷包、散标加息3%
8月16日0点开抢,限抢3天
一年仅此一次哦?!
【活动一: 4周年庆全场加息3%,8.16零点开抢】
4周年超燃福利震撼降临,全场荷包、散标加息3%,8月16日0点开抢,限抢3天,一年仅此一次!
【荷包加息3%说明】
活动时间:
日0点-8月18日24点
活动规则:
4周年超燃福利,8月16日0点至8月18日24点期间,全场荷包在原预期年化收益基础上加息3%,加息荷包名称前标记有【4周年庆】字样,加息荷包奖励由系统按月(以进入锁定期的日期为准)自动发放,加息时长以锁定期为准。
注:若锁定期内紧急退出,将不再享受剩余期限的加息奖励;
奖励发放时间:以进入锁定期的时间作为每月发放奖励的时间
月返荷包、新手荷包不参与本活动。
【散标加息3%说明】
活动时间:
日0点-8月18日24点
活动规则:
4周年超燃福利,8月16日0点至8月18日24点期间,全场散标在原预期年化收益基础上加息3%,加息散标名称前标记有【4周年庆】字样,加息时长以借款期限为准按月平均发放。
散标奖励发放:
本次活动的散标奖励将在日发放本活动的第一批奖励,之后,每月2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至您的平台账户中,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注:若债权转让,则将不再享受剩余期限的加息奖励。
【荷包、散标加息3%活动说明】
4周年庆加息3%活动期间,由于债权数量有限,为方便您能成功抢到加息3%的荷包,请在8月14日至8月15日提前做好充值准备。加息荷包先到先得,抢完即止!
【4周年充值特惠】
日20:00时起至日,所有用户在本平台的新充值资金未满15日也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即当日新充值的资金,当日提现不收取任何费用,方便大家提前准备,确保抢到心仪的加息产品。
【活动二:转盘抽奖 赢iPhone 7】
抽奖时间:
日-8月20日
抽奖规则:
1.开通存管用户,每天登录可免费抽奖1次;
2.当日出借每满1万元可增加1次抽奖机会,当日通过出借增加抽奖次数无上限;
3.当天未使用的抽奖次数,次日不再累计,且于当日24点清零,请在当天及时使用完;
奖励发放:
实物奖品将于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邮寄,8月21日起平台客服人员将联系实物中奖用户沟通配送等事宜,届时请保持手机畅通。抽中现金、代金券、积分将直接发放至您抽奖时登录的平台账户中,请注意查收。
注:承接债权不参加本活动。
【活动三:积分兑换200元现金、代金券】
现金、代金券兑换时间:
日-8月20日
消耗积分可兑换:
200元现金、100元现金、50元现金、20元现金、10元现金、5元现金、1元现金,每日均可兑一次;
消耗积分可兑换:
200元代金券、100元代金券、50元代金券、20元代金券、10元代金券、5元代金券、1元代金券,每日均可兑一次。
回复了问题 o 1 人关注 o 1 个回复 o 327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发表了文章 o 0 个评论 o 263 次浏览 o
o 来自相关话题
网贷之家讯 近日,国内知名P2P网贷行业门户网站“网贷之家”对外发布了《2017年7月网贷平台发展指数评级》。评级报告显示,宜人贷、陆金服、拍拍贷、人人贷、爱钱进、点融网、微贷网、有利网、搜易贷、投哪网,发展指数排名前十。
本期评级,一级指标权重未进行调整。合规指标下新增了备案系数的二级指标,备案系数打分采用专家打分的方式,该指标主要用以反映平台备案难易程度。此外,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爱投资理财可靠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