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拆迁补偿款,企业的临时工解聘补偿有份吗

帮私企“变”集体企业 福厦铁路一拆迁组长获刑_网易教育
帮私企“变”集体企业 福厦铁路一拆迁组长获刑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福州新闻网讯 原福州市统建拆迁工程处福厦铁路仓山段4#、6#安置地拆迁组组长陈某利用职权,把涉及拆迁的私企“变”成集体企业,帮助企业多收20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他还将房屋建造年限前置,让拆迁企业多获补偿,自己获取“好处费”。日前,晋安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陈某7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他的非法所得。
2007年福厦铁路进行征地拆迁工作,陈某任福州市统建拆迁工程处福厦铁路仓山段4#、6#安置地拆迁组组长。他主要负责被拆迁房屋的前期摸底、评估、房屋性质确认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审核、签订、上报审批等工作。
同年3月,3家私企得知企业要拆迁,分别与某集团(集体性质)签订了虚假的协议与合同,挂靠这家集团,“变”成集体性质的企业。
3家私企将证明交给陈某审核。陈某本应严审企业房屋有无产权和建造时间等内容,并要求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等证明企业性质的凭据,可是,他却凭上司的“交代”与某集团提供的证明,将这3家私企认定为集体企业,让他们套用集体企业财产的补偿标准,3家企业多获得219万元拆迁补偿款。
在陈某担任拆迁组组长期间,他利用手中的职权“关照”拆迁户,获取好处费。有时,陈某会充当拆迁户向其上司行贿的“中间人”,他同时从中获得好处。
2007年,陈某某经营的一家胶鞋厂与陈某某母亲的住宅要拆迁,他通过陈某向陈某的上司行贿,陈某与上司各收取2万元“好处费”。陈某某及其母亲在房屋丈量面积和装修补偿评估等方面受到“关照”,按最好的方案进行安置补偿,很快拿到280多万元补偿款。另据检方调查,陈某还收取其他拆迁户1.5万元“好处费”。
据了解,在上文提到的3家企业中,某鞋业有限公司不仅改变了企业性质,还将建造年间从2000年之后变成2000年之前。陈某在审核该鞋业有限公司建筑年限时,把关不严,使该企业多获得100多万元补偿款。
陈某还帮助涉及拆迁的企业代写虚假的补偿款申请证明便条,涉及企业总建筑面积、建筑年限及性质等内容。
日,陈某被刑拘。经晋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某7年有期徒刑,没收其非法所得3.5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陈莹)
作者:王威 马浙闽 王光忠 陈莹
本文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企业临时工工资如何处理?_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今日新帖:3 在线学员:12117
论坛等级: 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回帖:1701
经验:6537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5
问题如下:1、这部分人是否需要具体的人名和身份证号录入个得税系统,以便于高于3500时扣个得税?如果不进个得系统,个得税怎么扣?2、如果一月内几次聘请导致临时工工资高于3500了,是算作一次扣所得税吗?3、账务如何处理?有时人员很多,是否要后附具体领钱人的名单?4、公司是广告公司,活动和悬挂安装搬运需要许多的临时工,我想通过这种不用开票的成本来降低利润,这样做是否合适?有高见的请指教。100不算少了吧。答得好了我再送花。
战胜自己就能战胜注会、注税!!
楼主其他文章
最美女会计
论坛等级: 钻石会员
学术级别: 会计员
回帖:2516
经验:8457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79
1、是否录入系统我不太清楚,按全员全额申报的要求,是应该要录入系统的。这个还是要向主管的税所明确吧。2、临时工(应该没签劳务合同和上保险吧?)的工资应该属于劳务报酬,不属于工资薪金,所以税前扣除数和计税方法不对。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一个月算一次。3、一般要制作一个临时工的工资明细表,附记账凭证后。4、这个就要灵活来做了。(所学有限,只能这么回答了,不知是否可以帮到您。)
2016年的考试安排好紧张。珍惜属于自己的每一分每一秒!
论坛等级: 高级会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经验:1055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069
我们公司是咨询服务行业,保洁是临时工,展会活动的时候需要派发传单也雇佣临时人员。保洁平时的工资只有1500还不够纳税点,但是我们还要扣人家140的税。至于临时派发的都是劳务费,计入市场费用。派发人员是需要附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逐一签字的。
每个努力的人,都有一段沉默的时光,这段时光,不抱怨,不诉苦,回头望时,连自己都会被感动
论坛等级: ★★学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9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中进行了解释:“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我刚研究过这个问题,我们公司法务给出的法律条文,供参考.
论坛等级: ★★学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90
回复#3楼a的帖子你们公司和这些员工有没有雇拥关系?签不签劳动合同?买不买保险,这些员工的安全风险还是很大的,如果出了工伤怎么处理?从人事的角度提醒一下
论坛等级: 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回帖:1701
经验:6537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5
我们公司是咨询服务行业,保洁是临时工,展会活动的时候需要派发传单也雇佣临时人员。保洁平时的工资只有1500还不够纳税点,但是我们还要扣人家140的税。至于临时派发的都是劳务费,计入市场费用。派发人员是需要附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逐一签字的。开心的小月亮发表于 12:12:47我想问,计入劳务费的这部分没超过税点吧?只要造表附身份证签字就可以入帐是吗?税局税前准扣吗?还是他们应该去税局代***来给我们才行?税法中,个人劳务费是可以去税局代***的吧/
战胜自己就能战胜注会、注税!!
论坛等级: 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回帖:1701
经验:6537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5
回复#3楼a的帖子你们公司和这些员工有没有雇拥关系?签不签劳动合同?买不买保险,这些员工的安全风险还是很大的,如果出了工伤怎么处理?从人事的角度提醒一下 a发表于 13:00:51不签合同,不买保险,因为有活就找人,所以人员不固定的。有时是找安装和制作的人,有时是找办活动布会场的人,人数不稳定。
战胜自己就能战胜注会、注税!!
论坛等级: 高级会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经验:1055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069
回复#5楼花_花的帖子这个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严格说我们都没有计入劳务费,派发的人员,计入营业务成本了,保洁费用,计入营业费用-物业费。 我们公司的特色。我是出纳,税务的事儿一点都没接触过,弄不懂
每个努力的人,都有一段沉默的时光,这段时光,不抱怨,不诉苦,回头望时,连自己都会被感动
论坛等级: ★★★★★学员
学术级别: 会计员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065
同样要纳入工资总额里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工同酬。
论坛等级: 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回帖:1701
经验:6537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5
同样要纳入工资总额里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工同酬。yayafeelee发表于 17:04:34谢谢,我想确定的是,这部分临时工的工资发放是不是也造表签领就可以了?不需要别的什么票据吧?
战胜自己就能战胜注会、注税!!
论坛等级: 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回帖:3562
经验:7689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199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论坛等级: ★★★★★学员
学术级别: 会计员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065
回复#9楼花_花的帖子安规定是这样的。但是有列外的情况。
论坛等级: 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回帖:1701
经验:6537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5
我很感谢其中的大白免、月亮、4090、LEE认真回答了问题,虽然大家接触有限,答得并不完整,但我还是想谢谢他们,一人送他们100金币,想问下我要如何操作才能每人送他们100,而不是只能给一个人呢?
战胜自己就能战胜注会、注税!!
论坛等级: ★★★★★学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050
论坛等级: ★学员
学术级别: 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0
临时工有合同吗?
5398问答数
论坛等级: 终极会员
学术级别: 资深会计师
回帖:8547
经验:29521
鲜花:<span id='flower6
金币:<span id='medal0495
回复#12楼花_花的帖子发几个悬赏问答的帖子就可以了
努力不一定有收获,不努力一定不会有收获。
正保培训项目
我的新动态集体企业破产后在职职工如何安置和补偿 - 法制网法律问答
追加悬赏积分
您目前的积分是 。
法律问答>>民事其他
集体企业破产后在职职工如何安置和补偿
悬赏:0&-&提问时间:&-&解答数:1&-&浏览量:4036
我所在的企业性质属于大集体,现在企业以负资产宣布破产了,但是,现在企业的原用地以1个多以的价格拍卖了.请问我们这些职工应该得到如何安置和补偿,盼复.谢谢.
提问者:游客
您好!法制网-法律问答服务团队为您解答如下:一、 具体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属于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 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时间: 16:22:46
同类问题解答
等待您来回答
法制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080号集体企业拆迁款可以分配吗?-法律知识大全|律师)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集体企业拆迁款可以分配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
&&可分为很多种类型,对于农村拆迁,所属补偿应属于农户个人,而对于个人公司拆迁,所得的拆迁款应该属于公司所有,但公司有也可分为几种情况,其中一种就是集体企业,顾名思义集体企业所属整个集体,而拆迁所得拆迁款也应该归集体所有,那集体企业拆迁款可以分配吗?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收入。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对于政策性搬迁,财务及会计方面,《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号)规定:(1)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2)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①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②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③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④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3)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税务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61号)规定:(1)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①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②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③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④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⑤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2)对于符合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搬迁企业,其取得的搬迁收入,在审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条件时,不计入企业的总收入。(3)本通知印发之前已做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如果是商业性拆迁。即基于双方自愿的拆迁,补偿款实质上是被拆迁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及转让不动产等的收入,按税法规定应该对转让收入计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企业只能按清理固定资产、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进行账务处理。所发生的损失在税务方面应该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办理。通过此篇文章我们可以知道集体企业拆迁款可以分配。企业拆迁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性政策搬迁,另一种是商业性搬迁。而政府拆迁拨的款项一般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而商业性拆迁一般是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而补偿款实质上是被拆迁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及转让不动产等的收入。所以这两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内容了。延伸阅读: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
吉安征地拆迁律师
律所: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
区域:北京
律所: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
区域:北京/东城区
擅长征地拆迁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咨询推荐
热门企业拆迁法律百科
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地方面临着被拆迁的问题,因此为了规范地方的拆迁行为,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拆迁政策,那么大家对拆迁政策了解多少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各地的拆迁政策,供大家阅读。
地区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注: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专业律师专业解答
一站式服务
案情关键词
400-64365-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找律师服务
最新法律百科
最新法律知识
企业拆迁最新咨询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840律师在线
1307今日解答
您阅读本文耗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临时工辞退补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