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纳税人识别号三证合一号

财务请扩散:纳税人识别号不一定非要提供!
1.自日起,企业纳税人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是否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16号公告规定的是,自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这里强调的是企业,购买方不是企业的,不需要提供税号。
2.是否所有的纳税人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都必须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答:并非所有纳税人。根据16号公告规定,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除企业之外的个人消费者、个体工商户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均无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个人消费者不用填写什么姓名,直接个人二字即可,工商户也不需要纳税人识别号。
3.经税务机关批准开具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答:根据16号公告,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企业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现在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的发票都是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上有开票方抬头的,都不需要。
4.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经购买方要求,发票开具内容与实际不符,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16号公告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买的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根据消费者要求开什么办公用品、日用品等。
5.企业纳税人如在餐饮服务业消费,购买的货物劳务种类众多,是否还是需要按照货物明细分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可按商品大类汇总开具。
如果购买的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按商品大类分类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分类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什么意思呢?就是购买的货物太多的话,还是可以按照办公用品、日用品等大类开发票,然后后面附上小票就可以。
6.在餐饮店用餐后开具发票时,是否需要通过税控系统按照菜品详情进行清单开具?
答:不需要。餐饮服务行业的销售方可按商品编码0000000(餐饮服务)开具发票,菜品例如青菜蘑菇、龙虾仁等无需通过税控系统清单开具,消费者可凭消费小票和发票一起作为税收凭证。
千万不要闹笑话,把餐饮明细开在发票上。
7.超市购买商品后开具发票,因涉及商品品目较多,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可按税控开票子系统中的商品大类分类汇总开具,比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含服装和水果,开具发票时按商品编码0000000(服装)和0000000(水果)分别汇总在一张发票上分多条目开具,如果购买的商品大类超过8条,可以开具多张发票,消费者可凭消费小票和发票一起作为税收凭证。
8.购买商品或服务项目较多,发票开具时必须开具明细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9.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吗?
答: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不属于企业,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这些不属于此次税务管控的对象。
10.定额发票是否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答: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定额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11.企业员工7月份之后拿来7月1日之前开具的发票来报销的,上面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可以?
答: 可以,日之前的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仍然可以报销,以后的必须要有纳税人识别号。
12.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及手工发票,没有可以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栏次怎么办?
答: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及手工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13.“办公用品”、“食品”等模糊性名称到底还能不能开?
答:如果购买方购买的商品可以在普通发票的明细栏填列完毕(8种商品以下),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必须逐个商品明细开具,不得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模糊性名称;
如果购买方购买的商品种类多,必须凭借“购物清单”或者“小票”的,销售方可以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模糊性名称,并开具“购物清单”或者“小票”。
14.普通发票栏的电话、地址、开户行是不是必须填?
答:普通发票开具新规定上没有任何要求必须填写,所以开具普通发票的时候,只需要填纳税人识别号和公司名称即可。
15.国外客户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开票咋办?
答:购买方为国外、港澳台客户的,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同理,从国外取得票据也不需要纳税人识别号。
16.员工拿来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是不是不可以报销?
答:报销属于企业内部管理,但是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不得所得税前扣除,不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所有和税务有关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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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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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
ID:2355486 
作者: ( 11:56:54) &
我每次都在中石化加油站充值3000元加油卡,但是加油站的员工说要等把3000元油用完才能开增税发票.不知道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另外,等每次用完卡里的钱,再次去打发票时,告知要等24才后能打发票,有时说发票用完了还没有领,这都是什道理?让老百姓多跑几次,你们才开心吗.这次更加气人,说要等3天后再来打发票.这是什么服务态度.垄断经营就这么吊吗?就没有人管了吗?老百姓就是这样被欺负的吗?希望相关部门能管管,为感!(联系邮件或QQ号:)芜湖市民心声网 http://www.
部门答复意见共2条
在 14:06:42答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您在市民心声网站所发的“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的帖子,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在投诉的问题中,没有提供不开发票的中石化加油站的完整名称,我们无法查询其企业名称及纳税识别号,建议您在工作时间拨打我局投诉电话:,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在 14:26:57答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您在市民心声网站所发的“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的帖子,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在投诉的问题中,没有提供不开发票的中石化加油站的具体名称,我们无法查询纳税人名称  和纳税识别号,建议您在工作时间拨打我局的投诉电话:,&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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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国税]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
ID:2355752 
作者: ( 11:31:41) &
&&&&查!现在还有这种单位,必须查!
回应:[国税]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
ID:2355754 
作者: ( 11:32:28) &
&&&&教楼主一招,你当面告诉他们:我就在这里打国税电话,你再把刚刚没有发票的话说一遍!
回应:[国税]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
ID:2355756 
作者: ( 11:33:52) &
&&&&国家规定:没有发票,就不准营业!  他说现在没有领,用完了。  可以,请立即关门!  否则就可以打税务电话投诉他!
回应:[国税]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
ID:2356379 
作者: ( 14:06:42) &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您在市民心声网站所发的“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的帖子,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在投诉的问题中,没有提供不开发票的中石化加油站的完整名称,我们无法查询其企业名称及纳税识别号,建议您在工作时间拨打我局投诉电话:,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应:[国税]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
ID:2356389 
作者: ( 14:26:57) &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您在市民心声网站所发的“投诉中石化加油站不开发票”的帖子,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在投诉的问题中,没有提供不开发票的中石化加油站的具体名称,我们无法查询纳税人名称  和纳税识别号,建议您在工作时间拨打我局的投诉电话:,&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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