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个人2017社保个人缴费标准缴100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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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7社保年度个体人员社保费标准的通知
据此,我市从7月起调整个体参保人员2017社会保险征缴结算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调整2017社保年度个体人员社保费标准的通知
个体参保人员:
根据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适用职工平均工资参数的通知》(皖社险函〔2017〕53号)规定,2016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1289元。据此,我市从7月起调整个体参保人员2017社会保险征缴结算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职工养老保险
1、以省均工资100%(5107.42元)为缴费基数的,月缴费1021.48元,年缴费12257.76元。
2、以省均工资60%(3064.46元)为缴费基数的,月缴费612.89元,年缴费7354.68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
1、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缴费,月缴费137.90元,年缴费1654.80元。
2、选择统账结合方式(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月缴费260.48元,年缴费3125.76元。
三、大病救助金
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每月8元,全年96元。
四、长期护理保险
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元,随2018年3月份大病救助金一起征收。
请各参保人员及时存足各项社保费,以免不能及时扣缴,影响个人待遇。
&&&&&&&&&&& 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
&&&&&&&&&&&&&&&&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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