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送的房产是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吗吗?

父母留给子女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张耀显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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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留给子女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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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田小燕跟张大力夫妻俩正在闹离婚,但因为一套房子而一直争执,原来二人一直在争吵的这套房子是大力父母亲给大力买的,可大力父母亲已于三年前离世。二位老人去世之前也并未留下任何关于房子的遗嘱。田小燕觉得自己丈夫应该继承这套房子,而且如果他们离婚了,她就应该跟丈夫平分割房子,可张大力不这样觉得。他认为房子是父母留给自己的,就算要离婚,田小燕也无权分割。    《婚姻法》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未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田小燕的公婆在去世时,没有立遗嘱或遗赠协议,也没有明确说明其财产只归她丈夫所有,所以她丈夫应继承的财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所有。因为现在张大力尚未分割遗产,所以,如果田小燕提起离婚诉讼,这部分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前不久,《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即使两人先领了结婚证,夫妻一方的父母再给自己孩子买房,这套房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半无权分割。我想问一下,如果婚后父母把自己的房产(包括其他财产)留给子女,这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洛阳律师认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父母财产留给子女有两种方式,遗嘱与法定继承。遗嘱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遗嘱规定而继承遗产的方式;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包括继承顺序、份额等)继承遗产的方式。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故在本案中,父母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婚后的子女,要看“留”的方式,是否留有遗嘱,遗嘱中有无确定只归一方;如果子女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财产,在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生活中,房产可能是父母辛苦一辈子的积蓄换来的,父母为了把自己的房产留给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并把自己的子女作为遗嘱的继承人,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女婿或儿媳通过婚姻的方式分得父母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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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婚前赠与父母房产 离婚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 07:12:00
  琅琊网8月6日讯 (记者赵泽军 通讯员闫淑英) 姜先生的父母均已年过七旬,因两位老人不愿意到大城市生活,而老家的房屋又很破旧,2008年,姜先生在和妻子陈女士商议后,寄给老人10万元购房款,让父母在老家的小县城里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登记在了姜先生父亲的名下。4年后,姜先生夫妻俩感情不和离婚,陈女士认为老人名下的房产是其夫妻双方出资购买,故要求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姜先生则认为10万元款项是对其父母的赠与,故不同意分割房产。陈女士疑问,该房产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律师说法 
  如果双方通过诉讼解决该房产争议,则该房产很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首先,由于该房产登记在姜先生父母的名下,故在姜先生及其父母均不承认该房产属于姜、陈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法院会将该房产作为案外财产不予处理。其次,夫妻俩为姜先生父母购房出资的10万元款,由于在出资时约定不明,法院一般会参照和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本着父母资助子女和子女孝敬父母的对等原则,认定该款项为夫妻双方对老人的赠与。所以,就本案所述情形,法院是不会判决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来源:琅琊网-沂蒙晚报&&编辑:张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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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家居网微信■ 记者 谢盛梅 &  
  为让孩子将来生活有更好的保障,孩子刚满5岁,家住昆明市五华区的王某夫妻商议后给孩子买了一套105平方米的房子,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女儿王某某的姓名。没想到,购房之后才过了3年,夫妻俩便闹矛盾欲离婚,妻子认为这是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小孩名下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夫妻双方平分;丈夫王某则认为这是买给孩子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那么,夫妻二人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割该套房产呢?
  8岁&小房主&
  2007年,王某的孩子刚满5岁时,王某夫妻便在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一小区为孩子买了一套105平方米的房子,夫妻俩在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在买下这套房后,还贷压力使得夫妻俩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
  2015年,两人决定协议离婚,女儿判给王某,但妻子觉得两个人共同购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以后女儿和丈夫生活在一起,房子可能会落到丈夫名下,于是她想对购买给女儿的那套房子进行分割,但王某不同意,两人意见僵持不下。
  是否属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王某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并同意将产权登记在小孩名下的,其行为属于法律上的赠与,因此该套房产属于小孩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依法分割该房产。
  妻子认为,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同意将产权登记在小孩名下,其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赠与,房屋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虽产权登记在小孩名下,但小孩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产权人,其只是形式意义上的产权人,实质意义上的产权人应是夫妻二人,故对该房产夫妻应该依法分割。
  律师说法
  房产属于孩子 父母无权分割
  现实生活中,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大多是考虑到将来该套房子不用&过户&,可以省去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费用,也能减轻孩子以后的住房压力,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但夫妻双方感情亮起红灯时,一起购买的房子又成为了另一种&牵绊&,房产证上落有孩子名字的房子到底属于谁?夫妻离婚时是否有权利分割房产?房子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吗?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黄建军表示,父母给孩子买房,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行为属于赠与,它是一种承诺性的法律行为,只要受赠人表示&承诺&即成立,王某夫妻已经将房子送给孩子,因此,房子属于孩子,父母没有权利对其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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