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表可以一份用原件一份用复印件吗?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广告剩余8秒
文档加载中
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申请_调查报告_表格模板_实用文档——所有资料文档均为本人悉心收集,全部是文档中的精品,绝对值得下载收藏!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申请_调查报告_表格模板_实用文档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申请国家助学金从业情况那一栏可以填失业么?
要阐述如下内容:你本人的学习状况,最好是比较优异.你的家庭情况,家庭成员,月收入等,把家庭状况写的差一些.写如果获得助学金你会怎么好好学习等等.最好有你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的签章,这个可以到居委会问问.
家庭贫困,学习刻苦.
可能每所学校有所不同.我所在的学校是要求手写的贫困证明和贫困调查表一起的.手写的贫困证明需要三级盖章(村、乡、县或居委会、镇、县).
可以啊 应该是要民政局的印章
居民的,如果想申请,必须到东莞人中心,基本在虎门有房,就可以,是算分的,居住证,妇女计生证,算分的,够60就可能办理办口.在虎门读书免学费,其它要去东莞人服务中心才知, 再问: 那在广州读职中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吗? 再答: 不能,,就算是本地户口不能,
实话实说呗,要不让那些真的困难生怎么办!你要真困难,就老实写!不能因为一点钱就说谎,小心被记入诚信档案!
就是介绍一下家庭情况,及收入来源等,说明你自己的现如今的生活状况.国家助学金是对贫困生的资助,你要说明你为什么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就行了.还有就是要表明你自己的决心与态度.
获奖比例为上一年末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条件 1、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补助
我对照学校发的自己做了一份,可惜不知道怎么把表格一起发上来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名称: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年级班级 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 户籍性质 □农业 □非农业 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总数 家
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成绩好,然后直接写申请书交给辅导员就可以审批了,条件符合就可以得.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对象是家庭贫困的同学,需要在辅导员那里领一张家庭贫困情况调查表填写家庭情况(需要到户籍地村委和民政处盖章).另外还需书面写一张申请书和在资助网上填写一张表格.
国奖和励志可以同时申,不过不可能都申下来,因为都是奖学金助学金可以和奖学金同时申下来ps这是我们学校的情况
我帮帮你吧,国家助学金不同于其它助学金,根据你的情况,可围绕以下几点写.1.切记一点,在任何情况下注意精神的向上性,就是不写让人难以接受的东西或者理由.2.父母是农民,围绕这个中心可以做文章,写父母供你们念书,写出父母家庭精神极其向上的一面,切忌空话,套话,口号.理由是要经过层层审核的.3.开题后,写姐姐的学习,语言不
其实应该没有什么难的,只要把自己的情况介绍清楚就可以了.例如家里的经济来源、经济现状等等之类的问题.还有一点,言辞尽量写的动情一点,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是一级一级"为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学费很难支付,生活相当节俭,需要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填补基本生活问题;"二级"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但可适当支付学费,部分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可自己解决生活问题;"三级是一般困难.
就写家庭贫困,收入,花费,写自己需要帮助等等,你懂的,一般还要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
可以,助学金是每年一次的,在每年的10月份,导员会叫你们填“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就是录取通知书里面那个调查表,可以再校园官网上找到),然后找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的,最后在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只要你符合要求就给你拿到!
由于有多项资助措施都会需要申请时提交家庭情况调查表(如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减免、贷款等),除了贷款银行要求必须原件外,其他项目的材料都由学校自行审核,所以一般学校都允许复印件(包括图章)
家中母亲长年有病,每月需要一大笔钱里来维持她的正常生活.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在读书,也需要足够的钱用做学杂费和伙食费.但是父亲失业两年多了,家中收入来源因此而断绝.没有收入,支出却很大.生活过的非常困难.以上是申请表或者基本情况的写法.如果是申请书的话还要将每个理由写长,将妈妈爸爸的情况的原因和现状写清楚,就像写作
额,我有经验,有发言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前提是你被评上贫困生.一般一个辅导员下面有一定的贫困生名额,所以首先先申请这个,不要忘记了!至于申请贫困生,我们当年是一个申请书和贫困证明(这个是关键).贫困证明上面需要有民政局的章,所以村里面的章没用(村里没有民政局吧!),至于楼上说的镇上的章,市里的章,我觉得应该不要市里的吧
能,因为我的同学就是既拿助学金又拿奖学金的,因为它们的性质不同可以同时拿兴安县2013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中) 国家助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 社会公益 - 兴安县政府门户网
 当前位置: >
【浏览字号选择:
兴安县2013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中) 国家助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资助〔2011〕5号精神,为落实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教育局、桂林市学生资助中心关于规范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工作,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县各中小学、职业中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助学金资助的对象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 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总人数20%的比例评选。
  2.具有普通高中1-3年级正式学籍并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县在校生总数的30%。
  3.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困难学生建档标准,资助对象从建档学生中提取。(高中毕业考取大学的贫困新生路费补助也从建档学生中提取。)
  4.&九义&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学生。
  5.学前教育入园困难生活补助。
  二、普通高中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助学金的条件及评审标准
  ㈠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努力学习,积极上进。&&&&
  ㈡评审标准&&&&
  在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要求各学校可按照下列标准组织评审。&&&&
  1.持有当地村委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家庭的学生享受助学金(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1000元、2000元两个档次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中职不分档每生每年l500元标准按在校人数的20%评选比例享受资助);&&&&
  2.经当地村委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凡是家庭人均年收入在96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含持有低保证的学生)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20%为限),可依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3.少数民族学生、库区移民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病因灾家庭子女、孤残学生及优抚家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九义&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的评审事宜
  ㈠申请条件:(与普高和职中相同)
  ㈡评审标准:
  1.孤儿;
  2.绝对贫困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年人均收入低于625-865元);
  3.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
  ㈢资助资金标准:
  初中生每学期625元,全年1250元,小学生每学期500元,全年1000元(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改变其标准和搞平均分配,上级有新标准除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助学金,已享受助学金的,停发助学金。&&&&
  ㈠学生违法违纪受处分期间;&&&&
  ㈡学生因事(病)休学期间;&&&&
  ㈢有高消费和奢侈消费行为的;&&&&
  ㈣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
  五、成立学校助学金管理机构&&&&
  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并配备专职人员做具体管理工作。评审委员会由9-ll人组成,成员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团委书记、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教代会代表及学生代表担任。
&  六、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㈠中等职业学校中所有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按20%比例享受助学金。学生需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将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公安局盖章页、索引页、学生单页)、身份证复印件2份(1份用于办银行卡)上交学校验证备案,到当地村委会和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盖章签字)。&&&&
  ㈡普通高中学生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工作按学年进行,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在了解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向所在学校领取、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对特殊困难的家庭要以各种证件为依据予以确认,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但不能同时申请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
  2.班级初审。学生将《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凡提出助学金申请的学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因故无法提供者,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户籍证明。班主任召集班委会按规定条件进行评议并初定名单,在《助学金申请表》班级审核意见一栏填写&符合申请条件,请学校办理&字样的意见,并将《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审核汇总。学校审核学生材料,汇总填写《学生助学金申请情况统计表》,经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核对学籍和资助条件无误后,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稿。
  4.评审公示。助学金每学年秋季开学评审一次。学校根据下达的名额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评审(普高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一、二、档资助,中职不分档)。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校要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师生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质疑,评审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学校在《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一栏填写&同意资助&字样的意见,并由校长签名盖章。
  5.学校报表。学校汇总填写《助学金发放花名册》,经学生签字后,分别以纸质(一式2份)和电子稿的形式,报送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会计核算中心批复备案。
  6.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个别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并设立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支出。
  7.县学生资助办于每年6月30日(春季)前和11月10日前(秋季)分别将普高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㈢&九义&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校宣传发动,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好《申请表》,由村委签字认定。
  2.班级初审,再组织由学校、学生家长和老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的学生家庭进行会审,根据县资助办下发的指标确定资助人数。
  3.对拟定的资助学生和家长名单,在校内和学生家庭所在地进行公示七天。
  4.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学生名单、《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县学生资助办终审,同意签字后报请局会计中心将钱拨入银行,再由银行把钱打入学生卡中。
  ㈣学前教育入园困难补助办法及程序
  1.资助对象: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在此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家庭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子女。
  2.资助标准,按在园儿童总数的10%评出一、二档人数,一档每生1000元,二档每生800元。
  3.评选办法:一年评选一次,分春、秋发放,(转学、休学、死亡等停止发放)。
  4. 评选程序:宣传发动&&&家长申请&&幼儿园审批&&公示&&县资助办审核&&钱入学生家长银行卡&&家长在受助回执单上签字。
  七、助学金的发放办法
  ㈠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九义&寄宿制学校助学金的发放实行&统一管理、银行代发、直接到人、准时足额&的原则。助学金的发放,由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落实,各学校到县资助办指定的专业银行为学生办理好银行卡。&&&&
  ㈡学校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发放银行储蓄卡。统一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年费、工本费和手续费。银行储蓄卡丢失或损坏,到代发银行营业网点按照银行规定自行办理补卡手续。
  ㈢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汇总后的《助学金发放花名册》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稿的形式送会计核算中心和代发银行。代发银行接到《发放明花名册》后,将助学金划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受助学生可以到代发银行任一网点查询和领取助学金。发放结束后代发银行在《发放花名册》上加盖公章,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存档。
  ㈣普高国家助学金和&九义&学校(含学前幼儿教育学校)贫困生生活费每年评审一次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发放,发放前由资助办下文具体操作。
  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l0个月分月计发(2月和8月是假期,不予发放),实行月报表制度。上级拨付的款项如不及时,最迟不超过一个学期累计下发。按要求报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经审核批复后,一份返回学校,一份办公室留存。
  八、助学金的管理与监督
  ㈠各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室(柜),将学生申请表、相关证明、学校填写的各类汇总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名册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分年级存档,存档期为长期。
  ㈡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助学金的管理。教育局资助办每年将不定期对助学金的评审、发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评审。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本方案自二〇一二年三月起施行。
兴安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浏览字号选择:
】  【】  【】
兴安县人民政府主办&&技术维护:兴安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桂ICP备号&&欢迎您光临杨浦高中
杨浦高级中学2011学年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学费减免办事制度
admin&1、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2、学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上述证明材料,因家庭仍较为困难、家庭特殊原因、突发事件、家长、学生重病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材料:A、 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上海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B、学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海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1)《上海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申请表》(2) & (3)(4)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 “学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6)&最高8900元/年!在佛山从幼儿园到大学都能申请助学金
再过几天就开学了,佛山贫困学子是否还在为学费发愁?据了解,佛山市目前已经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的资助体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教育资助长效机制,处于全省领先位置。
大部分的助学政策都要求在开学后20天内申请,下面赶紧来了解一下,早点做好申请准备吧!
【学前教育】对本市户籍在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补贴,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禅城区补贴600元,南海区补贴680元,三水区补贴500元)。同时,对本市户籍满3岁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资助,每人每年30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每学期开学后20天内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填报《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给幼儿园初审后报区、镇街教育部门审核。
补助资金每学期发放一次,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幼儿,划入集中供养机构的银行账户,其他幼儿划入领取民政救助金存折。
【义务教育】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免收书杂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70元,初中每人每年2276元,民办学校减除免费标准后补差缴费。同时,对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资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每学期开学后20天内学生向就读学校填报《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给学校初审后报区、镇街教育部门审核。
补助资金每学期发放一次,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划入集中供养机构的银行账户,其他学生划入领取民政救助金存折。
【普通高中】对本市户籍就读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同时,对省内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年9月开学时到学校领取并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广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领取存折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学校进行审核。国家助学金划入受助学生普通高中资助卡。
【中等职业教育】对全市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籍在校学生(含民办学校,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同时,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每年秋季开学一周内,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户籍证明、低保证、医疗证明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涉农专业的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残疾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并提交残疾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分10个月、按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划入受助学生中职资助卡。
【特殊教育】对本市户籍学生就读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5年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补贴。标准为:学前教育每人每年8900元,普通高中每人每年4400元,中职学校每人每年4000元。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免费政策按现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执行。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前教育:每学期开学1周内,残疾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填写《佛山市残疾儿童学前阶段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连同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给幼儿园。免费资金全额用于幼儿园抵减残疾儿童的保教费,抵减之后不足部分由家长负担。
2.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免费政策按现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执行。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每学期开学1周内,残疾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填写《佛山市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连同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给就读学校。凡经审批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就读于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入学时免缴纳学杂费;就读于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免费资金抵减学校学杂费后,不足部分由家长负担。
【大学新生】对本市户籍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学费及路费的资助,省内专科层次补助4500元,省外专科层次补助5000元;省内本科层次补助5500元,省外本科层次补助6000元。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20日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学新生直接向户籍所在区教育部门填报《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给区教育部门审核。大学新生资助实行一次性发放,补助金直接划入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或民政救助金存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17年开始我市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向本市户籍考入省内外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还款要求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毕业3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对象:
1.被省内外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校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个县区。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备注: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七步曲:
1、需办理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n),在系统内录入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2、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任一部门开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均可。
3、到各区教育局办理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如下: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本原件)。首次贷款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在场。
4、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合同前请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就合同中涉及到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信息进行确认。合同一共4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一份,国开行广东分行和省资助中心各一份。
5、办理首贷的学生注意在签订合同后2-5天激活自己的支付宝。
6、注册及登记回执。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注册,并要求高校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电子回执。
7、国开行审核及划款。区教育局确认回执并汇总上报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审核、提交给国开行广东分行,广东分行审批,发放贷款。
【高等教育】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即奖、贷、助、减、补)等多种形式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就读高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相关政策高校在寄送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会一并寄送,具体业务由学生就读高校负责办理。
延伸阅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大学新生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均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不适用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是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
二是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
三是属于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
四是孤儿。
他们提供的资料清单包括(不适用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提供居民户口本、《广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领取存折(相关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下同)。
2.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提供户口本、《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五保金领取存折。
3.属于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提供户口本、《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低保金领取存折或五保金领取存折。
4.孤儿提供户口本、镇(街)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
5.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需提供该机构开具的证明。
6.学校对学生所提交资料有异议,由学生本人提交户籍所在镇(街)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7.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8.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须根据种类不同分别提供上述前三项资料。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
2、我市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文件,可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fsjy.net/fsjy/。
来源|佛山教育
微信公众号
手机客户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