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将房产给孩子另一男方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办

当前位置:
夫妻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在办理过户前一方反悔的处理
作者:赵春秀&&发布时间: 17:46:50
   日被告张某某和被告徐某乙夫妻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离婚,并约定将共有财产房屋一处赠与原告徐某甲。后原告要求二被告履行赠与协议,二被告拒不履行,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张某某同意协助原告办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徐某乙不同意办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法院经审理确认赠与合同效力,并认定共同赠与人之一单方反悔不具有撤销效力,赠与人有义务协助受赠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义务属于赠与合同的附属内容。遂判决支持原告诉讼主张。
  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夫妻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在办理过户前一方能否反悔及应否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子女条款的性质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子女条款,实质是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并非普通的赠与合同,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作出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在某种程度上,是夫妻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个条件因素,具有身份性质。该意思表示经过法定程序即夫妻双方签字、受赠人表示接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三个主体,即作为赠与人的离婚双方和受赠人,对三方均具有约束力。该协议实质包含两个法律关系,其一是婚姻解除法律关系,其二是共同赠与合同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相互联系,一个效力同时也影响到另一个效力,不能孤立对待和处理。
  二、对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子女协议单方反悔的处理
  在解决有关法律问题时,应综合适用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相关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离婚双方中的一方对赠与条款反悔,并不自然生效,需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予以撤销,撤销又有严格的限制,即必须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否则不符合撤销条件。因此,一方反悔非经法律程序不能产生撤销效力。虽然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子女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处分的意思表示,也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才能共同撤销,即处分权是共同的,撤销权也应是共同的,前者是积极处分,后者是反向处分,本质上都是处分,必须共同行使,单方意愿并不能形成撤销赠与的共同意思表示,故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赠与人是否负有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义务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子女条款,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系赠与合同法律关系,应受合同法约束。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房产系不动产,只有办理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才能完成赠与过程。房产过户实际是房产交付的必经程序,即只有办理正式过户手续才算正式交付。所以对房产的处分,即使不对过户作出约定,过户也应包含在合同履行义务中。所以本案受赠人起诉要求赠与人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予支持。
责任编辑:赵春秀
民意沟通信箱:律师支招房产纠纷:离婚协议房子归孩子一方反悔怎么办
[导读]石家庄一女士与前夫离婚,协议家中包括三套房产在内的全部财产都归孩子,两个人净身出户,孩子归女方抚养。由于房产登记在前夫名下,离婚后,前夫迟迟不给孩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而在离婚后,一方对赠与子女财产反悔、拒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情况屡有出现。在司法实务中,对这种情况有两种认识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按照《合同法》,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法定撤销权,即在房产未过户之前,父母有权撤销对孩子的赠与。另一种观点认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之间除了纯粹的财产利益考虑外,还夹杂着子女抚养、夫妻感情等其他因素,不排除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同意迅速离婚而在财产处分方面作出的大幅的妥协与让步,故不应适用合同法中对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约定对于子女的房产赠与不能撤销,而且,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情况下,如果允许负担赠与义务的一方随意反悔,对另一方来说也不公平。“法律帮办”绝大多数专家倾向于第二种观点。首先,《合同法》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等有关身份的协议,适用于其他法律的规定。其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也就是说,只要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是不能撤销的。建议赵女士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诉请法院要求前夫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默默]
关注石家庄腾讯房产官方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刻关注,更多惊喜只待君来;
要Q币,打滴滴,统统满足你!看房还有独家优惠!!
下载看房App,随时随地掌握一手资讯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刻下载看房APP;
房市动态先知晓 , 在线沟通无骚扰,独家优惠享不停。
201720178月
(正定7000元/平方米)
(其他区11500元/平方米)
(长安区10600元/平方米)
(长安区16000元/平方米)
(元氏7000元/平方米)
(其他区20000元/平方米)
(高新区17000元/平方米)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一方不同意离婚,孩子房产都不愿给我,我想要女儿,怎么办?
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我想要女儿,孩子房产都不愿给我
浏览次数:0
孩子愿意跟谁就归谁。其余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一般夫妻在离婚时产生多的纠纷不外乎就是财产分离,孩子抚养权等等的啦。所以为了能够避免一些夫妻在离婚是因为财产问题而闹上法庭的案例,在离婚前就双方商量好。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离婚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理过户给孩子?离婚夫妻共有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花钱吗?
离婚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理过户给孩子?需要花钱吗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房天下通行证,
ask:2,asku:0,askr:218,askz:21,askd:5,RedisW:10askR:0,askD:259 mz:nohit,askU:0,askT:0askA:259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拒绝访问 | www.1398.org | 百度云加速
请打开cookies.
此网站 (www.1398.org) 的管理员禁止了您的访问。原因是您的访问包含了非浏览器特征(16646-ua98).
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婚时一方强烈不同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