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采用基准地价测算小区的建筑密度度为100%的小块宅基地价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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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基准地价编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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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基准地价编制探讨
官方公共微信&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36局办公室电话:廉政举报电话:案件举报电话:业务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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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实例
作者:戴玉泉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实例&  (原九洲茶楼整栋)&  位置:兴盛路,兴禹国际大酒店、花之林茶艺附近;&  &&&&土地面积:480平方米,临街宽度24米,进深20米;&  &&&&土地利用情况:建筑密度100%、建筑容积率6.0、第一层和第二层为商服用地,第三、四、五、六层为住宅用地。&  &&&问题:于2012年5月1日,第一层门面地价多少?该宗地总地价多少?第四层的楼面地价是多少?&  分析:该宗地是典型的商服、住宅垂直综合用地,按综合用地测算方法来测算。分成两部分计算,即商服部分和住宅部分。有路线价,商服用地部分应用公式:P商=路线价×KY×Kv×(1+Kt)×Ks×Ka×Kc×Kd×Kp+Kf;住宅用地部分应用公式:P商=区片价×(1+∑Ki)×KY&×Kv×(1+Kt)×Ks×Ka+Kf。&  &&&&估价过程:&  &&&一、商服部分&  &&(一)确定估价对象的用途、基准地价标准&  &&宗地位于南县南洲镇兴盛路,土地级别为二级。土地用途为商服,根据《南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路线价区段为兴盛路(团结路-南华路),路线价标准为2620元/平方米。&  &&&&&&&&(二)确定影响估价对象价格的修正系数&  &&1、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估价对象评估设定用途商服用地,设定使用年限为40年,与基准地价设定年期一致,因此不需要进行年期修正。即:&KY&=1。&  &&&2、确定期日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的基准日是2011年7月31日,经调查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估价基准日2012年5月1日时商服用地地价水平与2011年7月31日相差不大。故修正系数为0。&  &&3、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和分层地价分摊比例&  &&估价对象为第一层、第二层商服用地,而宗地容积率为6.0。应先按整宗地为商服用地进行容积率修正,再用楼层地价分摊系数算出估价对象的地价。根据《县城规划区商服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整宗地容积率修正为1.50+10×0.01=1.60。&  &&因估价对象为六层商服、住宅楼的第一、二层,按《县城规划区商业用地平均楼层地价分配率表》第一层地价分摊为52.15%、第二层地价分摊为18.92%,合计应分摊为71.07%。&  &&&&&&&&&4、确定开发程度修正值&  &&估价对象设定开发程度与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一致,不需要进行开发程度的修正;&  &&&5、确定街角地修正系数&  &&&街角地条件是影响商业用地地价最为重要的微观区位因素之一。街角地交通便利,车流量、人流量大,单位面积的商业用地效益远高于其它地段,地价水平也相应较高。由于委估宗地所处位置不属街角地,因此不需要进行街角地修正。&  &&&&6、确定宗地深度修正系数&  &&&在同一路线价区段,各宗土地虽然临接同一街道,但因其深度不同,各宗土地单位面积的价格会有一定的差别,必须把标准深度的路线价修正到不同深度的宗地地价。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规划资料,估价对象宗地深度与标准深度不一致,故需进行土地深度修正。&  估价对象临兴盛路,是主干道,临街土地深度为20米,故修正系数确定为0.92。&  &&&7、确定宗地面积修正系数&  &&&宗地面积大小对宗地的使用会有一定的影响,自然就会影响土地价格的高低,故应做宗地面积影响修正。估价对象宗地面积适中,有利于土地的使用,修正系数为1.02。&  &&&8、确定宗地形状修正系数&  &&&宗地形状对宗地的使用也有一定的影响,故亦应做宗地形状修正。估价对象为长方形,修正系数为1.02。&  &&&&9、确定宗地位置偏离度修正系数&  为了缩小级别界线或均质区域界线两侧宗地地价评估结果的差异,对委估宗地进行了宗地位置偏离度修正,即宗地的几何中心偏离级别或均质地域中心的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KP—宗地位置偏离度修正系数&  &&&&&&&&&&&PO—宗地所在级别或均质区域的基准地价&  &&&&&&&&&&&P—宗地相邻级别或均质区域的基准地价&  &&&&&&&&&&&r0—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中点至边界的距离&  &&&&&&&&&&&r—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中点至宗地中心的距离&  &&&&&&&&&&&f—边界分割强度调整系数&  根据现场勘察,宗地所处位置适中,不需要进行偏离度修正。&  (三)确定估价结果&  &&&1、整宗地为商服用地的地价&  &&&单价=2620×1×(1+0)×1.60×0.92×1.02×1.02×1+0=4012元/平方米&  总地价=4012×480=1925760元&  &&2、第一、二层商服用地地价&  &&单价=2620×1×(1+0)×1.60×0.92×(52.15%+18.92%)×1.02×1.02×1+0=2852元/平方米&  总地价=2852×480=1368960元&  &&3、第一层商服用地地价&  &&单价=2620×1×(1+0)×1.60×0.92×52.15%×1.02×1.02×1+0=2092元/平方米&  &&总地价=2092×480=1004160元&  &&二、住宅部分&  &&(一)确定估价对象的用途、基准地价标准&  &&宗地位于南县南洲镇兴盛路,土地级别为二级。土地用途为住宅,根据《南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区片价编号为J209,区片价标准为430元/平方米。&  &&(二)确定影响估价对象价格的修正系数&  &&1、区域因素修正&  &&根据估价师收集的资料、现场查勘,对照住宅用地区域因素修正说明表和修正系数表修正如下:&  估价对象区域因素修正表&
  优劣度&
  修正系数&
  商服繁华度&
  距离商服中心距离(m)&
  距兴禹国际大酒店50米&
  3.522&&
  交通条件&
  临街道路状况&
  兴盛路(繁华主干道)&
  2.587&&
  基础设施状况&
  水电气综合保证率&
  95~98%&
  2.408&&
  公用设施完备度&
  距中小学距离(m)&
  800米以上&
  -0.974&&
  距医院距离(m)&
  1000米左右&
  -0.956&&
  距文体设施距离(m)&
  1000米以上&
  -0.867&&
  距农贸市场距离(m)&
  500米左右&
  -0.991&&
  环境条件优劣度&
  噪音污染&
  污染较重&
  -0.460&
  临景观广场湖面情况&
  1000米以上&
  -0.779&
  地形状况&
  地势平坦&
  0.796&
  洪涝灾害等级&
  确保垸,50-100年一遇&
  0.358&&
  人口状况&
  人口密度&
  密度较大&
  0.617&&
  城市规划&
  道路规划&
  主干道&
  1.294&
  现状与规划用途对比&
  较适用途&
  0.587&
  7.142&
  2、个别因素修正&  &&(1)、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估价对象评估设定用途住宅用地,设定使用年限为70年,与基准地价设定年期一致,因此不需要进行年期修正。即:&KY&=1。&  &&&(2)、确定期日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的基准日是2011年7月31日,经调查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估价基准日2012年5月1日时住宅用地地价水平与2011年7月31日相差不大。故修正系数为0。&  &&(3)、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和分层地价分摊比例&  &&估价对象为第三、四、五、六层住宅用地,而整宗地容积率为6.0。应先按整宗地为住宅用地进行容积率修正,再用楼层地价分摊系数算出估价对象的地价。根据《县城规划区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宗地容积率修正为1.45+10×0.01=1.55。&  &&因估价对象为六层商服、住宅楼的第三、四、五、六层,按《县城规划区住宅用地平均楼层地价分配率表》第三层地价分摊为19.57%、第四层地价分摊为20.34%、第五层地价分摊为15.61%、第四层地价分摊为14.76%,合计应分摊为70.28%。&  &&(4)、确定开发程度修正值&  估价对象设定开发程度与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一致,不需要进行开发程度的修正;&  &&&(5)、确定朝向修正系数&  &&宗地的朝向对采光、通风有一定的影响,会因此影响土地的利用,因而应对宗地朝向进行修正。估价对象坐北朝南,有利于土地的利用,修正系数为1.021。&  &&(6)、确定宗地面积修正系数&  &&宗地面积大小对宗地的使用会有一定的影响,自然就会影响土地价格的高低,故应做宗地面积影响修正。估价对象宗地面积适中,有利于土地的使用,修正系数为1.02。&  &&(7)、确定宗地形状修正系数&  &&宗地形状对宗地的使用也有一定的影响,故亦应做宗地形状修正。估价对象为长方形,修正系数为1.02。&  &&(三)确定估价结果&  &&1、整宗地为住宅用地的地价&  &&单价=420×(1+7.142)×1×(1+0)×1.55×1.021×1.02×1.02+0=741元/平方米&  总地价=741×480=355680元&  &&2、第三、四、五、六层住宅用地地价&  &&单价=420×(1+7.142)×1×(1+0)×1.55×70.28%×1.021×1.02×1.02+0=521元/平方米&  总地价=521×480=250080元&  &&&3、第四层住宅用地地价&  &&单价=420×(1+7.142)×1×(1+0)×1.55×20.34%×1.021×1.02×1.02+0=151元/平方米&  &&&总地价=151×480=72480元&  &&三、结论&  &&(一)商服、住宅综合用地价格&  &&&总地价=5760=2281440元&  &&单价=2281440÷480=4753元/平方米&  &&(二)第一层门面价格&  &&总地价=1004160元&  &&按楼面单价=1004160÷480=2093元/平方米&  &&按分摊土地面积计算土地单价=1004160÷80=12552元/平方米&  &&(三)第四层住宅价格&  &&总地价=72480元&  &&按楼面单价=72480÷480=151元/平方米&  &&按分摊土地面积计算土地单价=72480÷80=906元/平方米&  &&第四层一套120平方米住宅土地总价=151×120=18120元&  少?该宗地总地价多少?第四层的楼面地价是多少?  分析:该宗地是典型的商服、住宅垂直综合用地,按综合用地测算方法来测算。分成两部分计算,即商服部分和住宅部分。有路线价,商服用地部分应用公式:P商=路线价×KY×Kv×(1+Kt)×Ks×Ka×Kc×Kd×Kp+Kf;住宅用地部分应用公式:P商=区片价×(1+∑Ki)×KY&×Kv×(1+Kt)×Ks×Ka+Kf。&  &&&&估价过程:&  &&&一、商服部分&  &&(一)确定估价对象的用途、基准地价标准&  &&宗地位于南县南洲镇兴盛路,土地级别为二级。土地用途为商服,根据《南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路线价区段为兴盛路(团结路-南华路),路线价标准为2620元/平方米。&  &&&&&&&&(二)确定影响估价对象价格的修正系数&  &&1、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估价对象评估设定用途商服用地,设定使用年限为40年,与基准地价设定年期一致,因此不需要进行年期修正。即:&KY&=1。&  &&&2、确定期日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的基准日是2011年7月31日,经调查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估价基准日2012年5月1日时商服用地地价水平与2011年7月31日相差不大。故修正系数为0。&  &&3、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和分层地价分摊比例&  &&估价对象为第一层、第二层商服用地,而宗地容积率为6.0。应先按整宗地为商服用地进行容积率修正,再用楼层地价分摊系数算出估价对象的地价。根据《县城规划区商服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整宗地容积率修正为1.50+10×0.01=1.60。&  &&因估价对象为六层商服、住宅楼的第一、二层,按《县城规划区商业用地平均楼层地价分配率表》第一层地价分摊为52.15%、第二层地价分摊为18.92%,合计应分摊为71.07%。&  &&&&&&&&&4、确定开发程度修正值&  &&估价对象设定开发程度与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一致,不需要进行开发程度的修正;&  &&&5、确定街角地修正系数&  &&&街角地条件是影响商业用地地价最为重要的微观区位因素之一。街角地交通便利,车流量、人流量大,单位面积的商业用地效益远高于其它地段,地价水平也相应较高。由于委估宗地所处位置不属街角地,因此不需要进行街角地修正。&  &&&&6、确定宗地深度修正系数&  &&&在同一路线价区段,各宗土地虽然临接同一街道,但因其深度不同,各宗土地单位面积的价格会有一定的差别,必须把标准深度的路线价修正到不同深度的宗地地价。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规划资料,估价对象宗地深度与标准深度不一致,故需进行土地深度修正。&  估价对象临兴盛路,是主干道,临街土地深度为20米,故修正系数确定为0.92。&  &&&7、确定宗地面积修正系数&  &&&宗地面积大小对宗地的使用会有一定的影响,自然就会影响土地价格的高低,故应做宗地面积影响修正。估价对象宗地面积适中,有利于土地的使用,修正系数为1.02。&  &&&8、确定宗地形状修正系数&  &&&宗地形状对宗地的使用也有一定的影响,故亦应做宗地形状修正。估价对象为长方形,修正系数为1.02。&  &&&&9、确定宗地位置偏离度修正系数&  为了缩小级别界线或均质区域界线两侧宗地地价评估结果的差异,对委估宗地进行了宗地位置偏离度修正,即宗地的几何中心偏离级别或均质地域中心的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KP—宗地位置偏离度修正系数&  &&&&&&&&&&&PO—宗地所在级别或均质区域的基准地价&  &&&&&&&&&&&P—宗地相邻级别或均质区域的基准地价&  &&&&&&&&&&&r0—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中点至边界的距离&  &&&&&&&&&&&r—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中点至宗地中心的距离&  &&&&&&&&&&&f—边界分割强度调整系数&  根据现场勘察,宗地所处位置适中,不需要进行偏离度修正。&  (三)确定估价结果&  &&&1、整宗地为商服用地的地价&  &&&单价=2620×1×(1+0)×1.60×0.92×1.02×1.02×1+0=4012元/平方米&  总地价=4012×480=1925760元&  &&2、第一、二层商服用地地价&  &&单价=2620×1×(1+0)×1.60×0.92×(52.15%+18.92%)×1.02×1.02×1+0=2852元/平方米&  总地价=2852×480=1368960元&  &&3、第一层商服用地地价&  &&单价=2620×1×(1+0)×1.60×0.92×52.15%×1.02×1.02×1+0=2092元/平方米&  &&总地价=2092×480=1004160元&  &&二、住宅部分&  &&(一)确定估价对象的用途、基准地价标准&  &&宗地位于南县南洲镇兴盛路,土地级别为二级。土地用途为住宅,根据《南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区片价编号为J209,区片价标准为430元/平方米。&  &&(二)确定影响估价对象价格的修正系数&  &&1、区域因素修正&  &&根据估价师收集的资料、现场查勘,对照住宅用地区域因素修正说明表和修正系数表修正如下:&  估价对象区域因素修正表&
  优劣度&
  修正系数&
  商服繁华度&
  距离商服中心距离(m)&
  距兴禹国际大酒店50米&
  3.522&&
  交通条件&
  临街道路状况&
  兴盛路(繁华主干道)&
  2.587&&
  基础设施状况&
  水电气综合保证率&
  95~98%&
  2.408&&
  公用设施完备度&
  距中小学距离(m)&
  800米以上&
  -0.974&&
  距医院距离(m)&
  1000米左右&
  -0.956&&
  距文体设施距离(m)&
  1000米以上&
  -0.867&&
  距农贸市场距离(m)&
  500米左右&
  -0.991&&
  环境条件优劣度&
  噪音污染&
  污染较重&
  -0.460&
  临景观广场湖面情况&
  1000米以上&
  -0.779&
  地形状况&
  地势平坦&
  0.796&
  洪涝灾害等级&
  确保垸,50-100年一遇&
  0.358&&
  人口状况&
  人口密度&
  密度较大&
  0.617&&
  城市规划&
  道路规划&
  主干道&
  1.294&
  现状与规划用途对比&
  较适用途&
  0.587&
  7.142&
  2、个别因素修正&  &&(1)、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估价对象评估设定用途住宅用地,设定使用年限为70年,与基准地价设定年期一致,因此不需要进行年期修正。即:&KY&=1。&  &&&(2)、确定期日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的基准日是2011年7月31日,经调查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估价基准日2012年5月1日时住宅用地地价水平与2011年7月31日相差不大。故修正系数为0。&  &&(3)、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和分层地价分摊比例&  &&估价对象为第三、四、五、六层住宅用地,而整宗地容积率为6.0。应先按整宗地为住宅用地进行容积率修正,再用楼层地价分摊系数算出估价对象的地价。根据《县城规划区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宗地容积率修正为1.45+10×0.01=1.55。&  &&因估价对象为六层商服、住宅楼的第三、四、五、六层,按《县城规划区住宅用地平均楼层地价分配率表》第三层地价分摊为19.57%、第四层地价分摊为20.34%、第五层地价分摊为15.61%、第四层地价分摊为14.76%,合计应分摊为70.28%。&  &&(4)、确定开发程度修正值&  估价对象设定开发程度与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一致,不需要进行开发程度的修正;&  &&&(5)、确定朝向修正系数&  &&宗地的朝向对采光、通风有一定的影响,会因此影响土地的利用,因而应对宗地朝向进行修正。估价对象坐北朝南,有利于土地的利用,修正系数为1.021。&  &&(6)、确定宗地面积修正系数&  &&宗地面积大小对宗地的使用会有一定的影响,自然就会影响土地价格的高低,故应做宗地面积影响修正。估价对象宗地面积适中,有利于土地的使用,修正系数为1.02。&  &&(7)、确定宗地形状修正系数&  &&宗地形状对宗地的使用也有一定的影响,故亦应做宗地形状修正。估价对象为长方形,修正系数为1.02。&  &&(三)确定估价结果&  &&1、整宗地为住宅用地的地价&  &&单价=420×(1+7.142)×1×(1+0)×1.55×1.021×1.02×1.02+0=741元/平方米&  总地价=741×480=355680元&  &&2、第三、四、五、六层住宅用地地价&  &&单价=420×(1+7.142)×1×(1+0)×1.55×70.28%×1.021×1.02×1.02+0=521元/平方米&  总地价=521×480=250080元&  &&&3、第四层住宅用地地价&  &&单价=420×(1+7.142)×1×(1+0)×1.55×20.34%×1.021×1.02×1.02+0=151元/平方米&  &&&总地价=151×480=72480元&  &&三、结论&  &&(一)商服、住宅综合用地价格&  &&&总地价=5760=2281440元&  &&单价=2281440÷480=4753元/平方米&  &&(二)第一层门面价格&  &&总地价=1004160元&  &&按楼面单价=1004160÷480=2093元/平方米&  &&按分摊土地面积计算土地单价=1004160÷80=12552元/平方米&  &&(三)第四层住宅价格&  &&总地价=72480元&  &&按楼面单价=72480÷480=151元/平方米&  &&按分摊土地面积计算土地单价=72480÷80=906元/平方米&  &&第四层一套120平方米住宅土地总价=151×120=18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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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吉县基准地价的通知
来源:&&&&&&阅读次数:3427次&&&&&&发布时间: 14:19:30
安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安吉县基准地价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关于城镇基准地价每二至三年更新一次的规定,以及《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实施意见》(浙土资发〔2005〕105号)有关要求,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安吉县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已经省专家组验收、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函〔2013〕66号文件批准、县人民政府安政函〔2013〕77号文件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之日起执行。&&&&&&&&&&&&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为2013年3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表1&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土地使用年限
表2& 商业底层店铺楼面地价和住宅套房楼面地价“基准条件”一览表
土地使用年限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3&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 达& 方& 式
路线价&&&&& 级别价&
&&&&&&&&&&& 级别价
&&&&&&&&&&& 级别价
二、基准地价表
表4 安吉县中心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天目中路-芜园西路-祥和路-迎宾大道-昌硕西路-苕溪路-云鸿路-天目中路
Ⅰ级地以外,环城东路东侧规划道路-灵芝东路-天目北路-7号路-古鄣路-灵峰路-穆王路-恒威路-一号路-天荒坪南路-穆王路-玉馨路-云鸿路-环城东路东侧规划道路
Ⅰ、Ⅱ级地以外,杭长高速公路-后寨路-天水坞水库西侧规划道路-铜山港-二号路-古鄣路-递铺港-吉五路-西苕溪-机场路-吉六路-规划路-灵峰山活力绿心风景区规划线-规划路-04省道-环翠路-龙山景区边界线-递铺南路-绕城南路-玉馨路-云鸿路南侧规划路-杭长高速公路
Ⅰ、Ⅱ、Ⅲ级地以外,天使乐园主题公园内06号路-01号路-杭长高速公路-古鄣路-规划路-河流-纬六路-西港-吉二路西延段-规划路-河流-7号路-灵峰山活力绿心风景区规划线-04省道西线-山脚线-白虹路-山脚线-杭长高速公路-天使乐园景区规划范围线-天使乐园景区内06号路;安吉县教科文新区核心区科技路-河流-维学街-中望路-景政街-康泽路-康山大道-中德路-科技路
Ⅰ、Ⅱ、Ⅲ、Ⅳ级地以外,天使乐园主题公园区边界线-杭长高速公路-河港-规划11省道-纬六路西延段-梅园路-申嘉湖高速-现忠路-规划11省道-灵峰山活力绿心风景区规划边界-山脚线-杭长高速公路-天使乐园主题公园区边界线
Ⅰ、Ⅱ、Ⅲ、Ⅳ、Ⅴ级地以外,11省道-申嘉湖高速公路-科教文新区规划边界-申嘉湖高速公路-南溪-行政边界
Ⅰ、Ⅱ、Ⅲ、Ⅳ、Ⅴ、Ⅵ级地以外,递铺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其余区域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13年3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商业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0、50%,宗地进深为50米;住宅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2、30%;工业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0、45%;
4.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安吉县中心城区级别基准地价图。
表4 安吉县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11省道-石龙路-天赋路-云鸿塔路-十号路-11省道
Ⅰ级以外,山脚线-石龙路-灵龙北路东侧规划路-山脚线-南溪-孝源路-天赋路-孝景路-南溪-11省道-山脚线
Ⅰ、Ⅱ级地以外,镇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其余区域,详见图
Ⅰ、Ⅱ、Ⅲ级以外,除纳入中心城区估价范围的镇域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建设用地
仙溪路-11省道-晓墅路-市场路-溪滨路-人民路-万埭路-翠云路-龙山路-人民路-仙溪路
Ⅰ级以外,石龙路-外环北路-晓南路-创业大道-河流-外环北路-河流-翠云路-晓南路-白鹤路-紫竹路-11省道-石龙路;二号路-环山二路-山脚线-西苕溪-梅青路-兴梅路-二号路
Ⅰ、Ⅱ级地以外,石龙路-规划湖安高速-规划道路-翠云路-晓南路-原昆铜乡集镇中心区域-规划路-11省道-石龙路;规划路-港航大道-山脚线-环山二路-西苕溪-规划路。
Ⅰ、Ⅱ、Ⅲ级以外,镇域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建设用地
老04省道-天子岗路-环西路西侧道路-天子岗南路-环西路-环北路-老04省道
Ⅰ级以外,兴业路-规划铁路-规划路-高禹路-环北路-环西路-临河景观大道-兴业路;老04省道西侧道路-沿湖线-环西路-环南侧路北侧道路-老04省道西侧道路
Ⅰ、Ⅱ级地以外,04省道-南店路-兴盛路-规划铁路-兴业路-工业大道-老04省道-规划路-高禹路-临河景观大道-环西路-规划边界线-环西路-环南侧路-04省道
Ⅰ、Ⅱ、Ⅲ级以外,镇域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建设用地
表4 安吉县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续上表)&&&&&&&&&&&&&&&&&&& 单位:元/平方米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学校路-浒溪-山河路-新13省道-对山路-浒溪-镇中路-对山路-河-老街-山西路
Ⅰ级地以外,新13省道-浒溪-山西路-山河村山脚-余村规划用地红线-山西路-老13省道-新13省道
Ⅰ、Ⅱ级地以外,镇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其余区域
Ⅰ、Ⅱ、Ⅲ级以外,镇域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建设用地
支一路-报福老街-风情大道-环线二路-环线三路-王章线-支一路
Ⅰ级以外,规划边界线-规划路-环线一路-景溪-规划边界线
Ⅰ、Ⅱ级以外,镇域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建设用地
9号路-1号路-4号路-3号路
Ⅰ级地以外,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其余区域
Ⅰ、Ⅱ级以外,镇域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建设用地
桃李南路-新兴路-依山北路-龙王山南路-桃李南路
Ⅰ级地以外,环山路-山脚线-下街路-章西路-山脚线-南溪河-北港路-环山路
Ⅰ、Ⅱ级以外,镇域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建设用地
经五路-凤林路-人民路西侧-昌硕西路-纬六路-河流-经五路
Ⅰ级地以外,西北线延伸段-凤林路-纬一路-凤林西路-规划边界线-河流-山脚线-河流-西北线延伸段
Ⅰ、Ⅱ级以外,镇域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建设用地
集镇中心区域,见图
Ⅰ级以外,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区域
表4 安吉县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续上表)&&&&&&&&&&&&&&&&&&& 单位:元/平方米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集镇规划建设区
Ⅰ级以外,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区域
墅岭路-墅峰路-探墅路-墅枫路-山庄路-浮玉路-天目山路-长龙山路-墅岭路
Ⅰ级以外,行政区范围内的其余区域
行政区范围内除纳入中心城区规划区及皈山工业功能区以外的区域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13年3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商业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0、50%,宗地进深为50米,住宅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2、30%,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0、45%;
4、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参见安吉县各乡镇基准地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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