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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支付如何踩了监管的“雷”_新浪财经_新浪网
  聚合支付如何踩了监管的“雷” &#x-21 21:47 作者: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罗聪冉 来源:法治周末
 &#x.png  资料图。  聚合支付是否违规的核心在于是否涉及资金沉淀,如资金在聚合支付平台上停留、出现沉淀资金,平台就有“二清”嫌疑;如提供的是纯粹的技术服务,客户资金没有经过聚合支付平台账户,则违规的可能性较小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罗聪冉
  以破竹之势抢占商户的结账柜台新兴支付方式——聚合支付,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烦。
  春节前夕,央行总行统一安排下发《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2月6日,网络上又流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中心支行、深圳中心支行等省市支行发布的有关通知文件,从侧面证实了上述传闻。
  聚合支付如何踩了监管的“雷”?未来又将何去何从?
  监管部门画下4条“红线”
  继支付宝、微信快速抢占第三方支付市场后,美团、百度、小米、360、京东等巨头企业也纷纷自建或收购支付企业构建生态闭环;银行、银联以及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的众多支付端口令中小微商户应接不暇……
  “行业的发展带动海量线下中小商户对移动支付服务的需求,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加速分化,持牌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无法做到对市场的全部覆盖,需要类似聚合支付的机构帮助开拓外部渠道,因此,聚合支付开始兴起。”易观金融高级分析师王蓬博表示。
  所谓聚合支付,又称“第四方支付”,是相对第三方支付而言,作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的拓展;第三方支付介于银行和商户之间,而聚合支付是介于第三方支付和商户之间,没有支付许可牌照的限制;通过聚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商接口等多种支付工具,进行综合支付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聚合支付企业数量已有三十多家。
  王蓬博指出,由于聚合支付没有支付牌照,所以不能碰触资金,也没有对商户监管的资质,但部分聚合支付服务商存在“二清”嫌疑;所谓“二清”,是指没有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的一种模式。该模式由于资金难以监管、存在套码等违规行为、风险较高,而一直被央行禁止。
  “同时,接入聚合支付的机构无法掌握商户信息,进而也无法对商户进行监管,有可能造成收单主体责任不清,甚至部分聚合支付企业以大商户形式入网之后,也会对支付机构防范风险造成障碍。”王蓬博补充。
  记者从坊间流传的《通知》中看到,此次整治聚合支付的背景便是,部分收单机构和聚合技术服务商,通过开展“聚合支付”服务,为商户提供融合多个支付渠道、一站式资金结算、对账等综合支付服务,但在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以大商户模式接入收单机构,违规开立支付账户和实质性从事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等业务。
  《通知》对聚合支付作出的定位为“收单外包机构”,并对四种行为严格禁止: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不得采集、留存特约商户和消费者的敏感信息。
  《通知》要求,摸底工作于日前完成;违规机构于日前进行整改,对于未整改的机构,将其纳入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专项整治范围依法处置。
  平台不能沉淀资金
  此次曝出的央行通知中,附带了一张作为参考的“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名单,其中包括国内的32家聚合支付公司,有钱方好近、快收银、哆啦宝、收钱吧等。
 &#x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四元桥的一家商店,法治周末记者发现了其结账台上摆着钱方好近的二维码,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京东钱包、QQ钱包等支付工具。
  该店员介绍,消费者扫码支付后,钱进到了钱方好近账户,商户在交易后第二个工作日T+1可收到交易款项。
  对此,钱方好近相关负责人解释:“商户选择我们进行移动支付后,我们会把其账户收入转到银行,资金是在银行进行保管,由银行进行结算,平台不存在资金沉淀。”
  搜索发现,收钱吧于2月6日被《国际金融报》报道可能涉嫌“二清”,在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付款之后,发现资金没有进入商家的支付宝账户内,而是进入了收钱吧的商家账户内;哆啦宝于2016年5月,被知乎匿名用户发帖指出,顾客的消费资金没有直接进入到商户的账户,而是先到哆啦宝账户存着,到达一定账期后,商户才可以自行提现,以工作日T+1来算,也相当于平均每周有2.5个自然日的资金沉淀在平台。
  对于以上质疑,2月10日,法治周末记者分别向收钱吧、哆啦宝官网邮箱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邓建鹏表示,如果消费者资金在聚合支付平台上停留、出现沉淀资金,平台就有“二清”嫌疑;但也有聚合支付服务商提供的是纯粹的技术服务,客户资金没有经过聚合支付平台账户,这种技术服务公司违规的可能性较小。
  “如果聚合支付服务商存在违规,最核心的整改是取消自己平台账户,即它不能做任何企图沉淀消费者资金的行为,这也是当前监管机构办法绝对不允许的行为;其次,如果服务商提供的是技术辅助服务,汇合各家支付机构,客户的敏感信息在它平台上也不能存在停留或保存的问题。”邓建鹏指出,做到这两点,成为一个第三方支付辅助的技术平台才能合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介绍,1月13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说明保障商户的账户和资金安全是监管层着力解决的问题;如聚合技术服务商存在开展业务时沉淀资金的情况,该等行为必定为监管所禁止。
  盈利模式有待探索
  目前,聚合支付平台主要依靠交易返佣提成获取收入,也在通过提供智能营销、数据服务、财务外包等增值业务拓展收入来源,但距离成为主营业务仍有很大差距。
  有观点指出,聚合支付机构费率分成微薄,利润空间非常有限;第三方支付机构会从商户中收取千分之几的费率,聚合支付机构再从中收取千分之几的费率分成;如此微薄的费率,加上激烈的竞争,依靠此等基础服务赚钱几无可能;所以,有些聚合支付机构铤而走险靠着“二清”进行盈利。
  邓建鹏认为,除了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大多数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没有盈利或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如果聚合支付单靠收取费率分成的话,盈利将成很大问题。
  “监管部门的合规性文件,会将存在问题的平台淘汰,留下几家技术实力强或者场景化应用广泛的服务商,聚合支付将面临洗牌;互联网行业的特点之一,是垄断性和集中化非常明显,最后行业只有几家企业留下。”邓建鹏表示。
  钱方好近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通知》的发出,标志着聚合支付目前正在进入2.0时代,第一代的聚合支付疯狂积累用户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目前整个聚合支付的盈利方式都很单一,靠微薄的费率很难支撑公司的运转,因此,多数支付公司都在选择给用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来创造盈利。
  “进入聚合支付2.0时代,真正的支付并不是简单的业务,而是一项数据交换,是用户数据和商家数据互换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样也是互动的过程,因此,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会给用户提供整套‘支付暨会员’的管理系统,这样的管理系统能够帮助商家带来收入,我们收取服务商家的费用。”钱方好近相关负责人表示。
  王蓬博表示,聚合支付公司的发展方向有两个:一方面,通过向商户收取交易服务返佣提成,进一步发展出依托自身体系衍生出的消费分期等增值服务,向支付行业的深度扩展;另一方面,成为平台连接型企业,打通行业供应链,做金融公司和传统企业的“连接器”,向服务的广度拓展。
  “相比第三方支付企业,聚合支付机构的优势在于能够在前端更便捷地接触到用户,不碰触用户资金,合规成本也更加低廉;相比智能POS企业,聚合支付机构少了硬件开发的成本,因此,聚合支付企业的试错成本更低,面对市场变动更加灵活。”王蓬博认为,从目前聚合支付机构发展来看,能够掌握商户和用户,进一步从服务商户出发,掌握交易数据,进而掌握信息流和支付流,将是一个不错的路径。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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