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验资时被审验单位无公章怎么办

||注册公司验资是什么
注册公司验资是什么
不需要验资,但是前提注册公司的资金这是必须要的,后续的,都是你的事,跟注册公司没关系的。
你可以找代办公司的,一般办理不是很贵,他们包验资这个的,一般都是很贵,自己办理程序不熟悉的
看你办理所在地情况。深圳,广东这边是不需要验资的,注册后以后也不需要。而且这边办理都不需要
1.貌似深圳,还有广东有几个地方3月1号开始这样试点;2.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发话说2会后全国
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专门指定的,准备好银行开户资料和银行证明以及相关股东协议找一家
两年内,最好是有钱一起进,不能每次都在出报告还有做变更,很费钱和时间. 我是深圳做工商税务
这是工商部门商事改革的一条重要体现。经营者只需对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即可,认缴期限在公司章程内
现在注册公司是认缴制想注册多少写多少,在章程约定期限内资金以股东名义存公司基本户即可~你不
海淀区工行入资可以去苏州街海淀区工商局二楼的工行办理户开完了,去其他工行支行将钱转入验资临
公司注册注册验资户的验资款,如果是个人转账的话,必须是从投资人(也就是股东)各自的账户转账
海淀区工行入资可以去苏州街海淀区工商局二楼的工行办理 户开完了,去其他工行支行将钱转入验资
验资费按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厦门汇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程代办工商、税务、代码一站式服务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提示:取出验资款,也就是公司的注册资金,要面临被工商稽查的风
房产证是作经营场所证明,要求不严,现在不用验资,是认缴制,可分期
第二如果说工商规定你了让你在什么时候必须做下验资、只限于公司的股东:吊销的公司法人将在5年
目前公司注册资金都在50万以上,普通的商贸、科技、文化、公司100万以上的居多,但一些投资
1、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采用认缴制注册公司的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现在是实行认缴制,注册50万元,法人没有出资,你现在不要做账,等收到钱了在做账。
目前注册公司不验资了 注册资金写多少自己定 帐户里没那么多钱也没关系 制定公司章程的时候写
虽说现在是不验资但是注册资金也不要盲目的填写,一是在规定时间内对公账户里还是需要有那么多钱
1、按照实收资本账面记载的金额进行计缴印花税;2、实收资本为零,需要接受财税机关的审查核实
现在都不需要验资的,你想通过网络平台的话就是电子商务类型的公司,注册资金是认缴
验资费的收取方式是注册资本的千分二收取, 一般的验资事务所都在些价格上打折, 至于多少折就
工商登记那里有两个事项的,有一个实收资本,有一个注册资本,如果你出资,你的企业工商登记实收
2014年出台了新规定,新注册公司不用验资了,以前的验资必须先到银行开验资户然后请会计事务
注册资本目前是不用验资了,但不等于不用资金就能办公司了。所以会计是以原始凭证进行记录经济业
从日起就不用验资了,也取消了注册公司最低资金要求,我们是成都这边从事代办工
实收资本就是没有呗,就不用做了。开销做成开办费。这你要找专业代帐会计来做,这里问不出什么的
具体不太清楚的了,因为那个是有变动的,我有个朋友是找个叫正大国际的给办的 ,一个星期就办好
现在你帐上只能做:借:其他应收款——XX公司贷:银行存款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精选讲义第二十七章(2)
第二节 验 资一、验资概述(一)验资的含义验资是指注册会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实际收到出资者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况。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5.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含义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被审验单位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出资者的出资额。因公司组织形式不同,其注册资本的含义也不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作出了下列定义: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2.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被审验单位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3.验资截止日的含义。验资截止日是指注册会计师所验证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截止日期,是注册会计师审验结论成立的一个特定时点。(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1.设立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需要注册会计师进行设立验资的情况主要包括:(1)被审验单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时全体股东的一次性全部出资和分次出资的首次出资;(2)公司新设合并、分立,新设立的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变更验资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需要注册会计师进行变更验资的情况主要包括:(1)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投入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2)分次出资的非首次出资,增加实收资本,但注册资本不变;(3)被审验单位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4)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5)被审验单位因派生分立、注销股份或依法收购股东的股权等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6)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企业变更为公司制企业或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因出资者、出资比例等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金额不变,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但不需要进行变更验资。(四)被审验单位的含义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的,依法应当接受验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或已设立公司。拟设立公司是指处于筹备阶段中,已经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或已办理了审批手续(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正准备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公司。已设立公司是指已经办理了公司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式成立的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设立或已设立公司应当接受注册会计师对其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五)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六)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能减轻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七)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的职业道德要求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二、业务约定书(一)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与初步评估验资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验资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二)与委托人的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委托目的、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范围、时间要求、验资收费、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等主要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沟通的目的,是避免双方对验资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如果委托人不是被审验单位,在签订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就验资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三)签订业务约定书如果接受委托,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双方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验资业务约定书(见附录20-3参考格式20-3-4、20-3-5)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验单位的不同、验资类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至少应当包括:业务范围与委托目的、双方的责任与义务、验资收费、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约定事项的变更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业务约定书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
本文标题: 本文地址:
热搜 o 问答
最新考试信息
2017年7月考试热点
教育桔(hijiaoyuju)
版权所有 深圳市诺达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号-3  为了更好地规范执行验资业务,保证执业质量,保护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日修订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验资太原公告共5章22条,包括总则、一般原则、验资内容与要求、验资报告和附则。新公告共4章26条,包括总则、审计范围与程序、验资报告和附则。新公告将原公告“一般原则”的内容调整到其他各章的相关部分中去,对其他内容也有调整,使整个验资公告更合乎逻辑,层次更清晰。本文拟说明验资公告具体内容的主要变化。
  一、关于验资定义和验资各方的责任
  1.验资的定义。新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与原公告相比,新公告的主要变化在于:(1)验资依据。验资时,注册会计师除需遵循验资公告的要求以外,还应按照《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其他具体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验资业务,如签订业务约定书、编制验资计划、实施审验程序等。新公告将验资依据从验资公告扩展为独立审计准则,使验资依据更加明确,也方便注册会计师更好地执行验资业务。(2)被审验单位和验资种类。新公告所指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相应地,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分别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和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在实务中,除了设立验资以外,企业合并、分立、发行新股或转让股权等现象也很普遍,变更验资日益增多。比较而言,变更验资较设立验资复杂。原公告定位在设立验资上,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公告增加了变更验资的内容,并对其定义、目的、范围等进行规范。
  2.验资各方的责任。新公告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第五条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需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原公告在“一般原则”和“验资报告”中也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与之相比,新公告增加了对出资者出资责任的规定,而且在“总则”中即明确指出验资各方应负的责任,更有强调意味。新公告还特别指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在实务中,很多验资诉讼是因为注册会计师缺乏责任感引起的,但也有些是因为社会公众不清楚注册会计师应负责任所致,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设置“验资陷阶”的情况也很多。新公告明确了验资各方应负的责任,既有利于规范验资工作,又能有效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3.验资原则。面对日益增加的验资风险,新公告在原公告“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还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二、关于审验范围与程序
  1.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明细表及对被审验单位的建账要求。新公告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验单位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这个内容是原公告所没有的。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明细表可视作管理当局声明,被审验单位应对其编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明细表可使被审验单位明确其应负责任。新公告第九条还提出了对被审验单位的建账要求。与原公告相比,新公告指出被要求建账的是“依法应当建立会计帐簿但尚未建立的被审验单位。”增加“依法”二字不仅使表述更加严谨,也更符合验资实务中的某些情况。
  2.审验范围。新公告定位在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上,规定了相应的审验范围。新公告第十条规定,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包括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出资币种等”。第十一条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审验范围包括与增资相关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出资币种及相关会计处理等。减少注册资本时,审验范围包括与减资相关的减资者、减资金额、减资方式、减资期限、减资币种、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减资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等。”与原公告相比,新公告增加了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而且相关规定更详细,能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
  3.审验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收集充分、适当的审验证据,为出具验资报告提供合理基础。与原公告相比,新公告增加了一些重要的审验程序,如审验货币出资时,应向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发函询证。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应检查股票发行费用清单。审验实物出资时,应观察、监盘实物。这些新规定能帮助注册会计师更好地收集审验证据,防范验资风险。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公告第十二条还特别规定,“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股本)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出资者的债权等转增实收资本(股本)及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的,或因合并、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审计的基础上验证其价值。”
  4.审验产权转移手续。新公告指出,当出资者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时,注册会计师应检查其产权转移手续是否已依法办理。若国家规定了办理期限,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注册会计师还应获取被审验单位与其出资者签署的在规定期限内办妥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函,并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予以反映。这些新规定充分体现了“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这一验资原则,明确了被审验单位及出资者的责任,有利于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5.验资关注事项。新公告第十四条规定,“对于分期出资或变更资本,注册会计师在审验时应当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若被审验单位以前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评估验资风险,并采取适当措施,如追加审验程序或解陈业务约定等。
  6.利用专家的工作。原公告规定注册会计师对专家的工作结果负责,而新公告将其修订为注册会计师应对利用专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验结论负责。这一修订更准确地反映了注册会计师应负的审验责任。
  三、关于验资报告
  1.合理保证。在我国现阶段,社会公众对验资的期望过高且不切实际,误认为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只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验,就不再存在任何错误或舞弊。因而,少数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设置“验资陷讲”,却使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成了“替罪羊”。为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保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新公告明确规定,验资报告只能合理保证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而不应被视为是对被审验单位验资
  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2.验资报告的基本内容。与原公告相比,新公告的主要变化在于:(1)说明段。原公告并未将说明段列为验资报告的基本要素,注册会计师只是在认为必要或与被审验单位存在重大异议时,才在验资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列说明段。新公告则明确规定,验资报告必须包括说明段,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将说明段作为验资报告的基本要素,除可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某些重要事项外,还可明确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2)附件。虽然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验资报告的同时,还要附送已审验并经被审验单位签章的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明细表以及其他必要文件,但这些附件并非验资报告的基本内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应由被审验单位负责。因此新公告第十九条并未将附件作为验资报告的要素,这样修订更合理。
  3.验资意见。实务中,出资者分期出资的情况很普遍。对此,新公告第二十条专门规定,“如果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注册会计师仅对本期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对以前各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说明进行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验证情况,并说明包括本期在内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这样规定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负的责任,可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拒绝出具验资报告的几种情况。与原公告不同,新公告在此部分增加了因出资者的原因导致注册会计师拒绝出具验资报告的情况,同时还指出注册会计师应解除业务约定,从而使注册会计师在具体执行验资业务时有据可依,而不会因此违约。
  5.验资报告的用途。原公告并未指明验资报告的用途。新公告明确规定,验资报告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明确验资报告的用途有助于分清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新公告明确了验资各方的责任,有利于严格审验程序,降低验资风险,保护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实务课程分类验资审计、验资,审计
&&&&&&&&&&&
&&&&&&&&&&&&&本公司专业为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代理记账报税,财税咨询等企业其他综合事物的托管业务
&& &&& &&&&&&&&&& & && &&&& &&&
&&&验证审计
&&&验资审计
与会计事务所合作办理验资、增资、减资、财务审计、税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业务
1、 会计报表审计
是对公司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该报告主要用于工商、银行、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年检,公司经营过程中,业务合作单位为签订经济合同了解企业资信,公司股东对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全面了解。
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2)公司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公司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银行对帐单(需银行盖章)、银行借款合同、12月份开出的发票存根
(4)对外投资(长期投资)的协议;被投资单位相同年度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5)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明细账、总账、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6)资产负债表日(一般是12月31日)的存货明细清单
(7)在建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施工合同、设计合同
(8)企业减免税期间的有关税务部门减免税批文
(9)有关政府财政补助收入的批文
(10)其他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的资料
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一、设立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成立)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包括分期出资的首期出资验资。
需提供的资料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需要审批的);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章程;
(3)出资者(股东)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即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5)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即确认书)
(6)全体股东(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
(7)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及租赁合同);
(9)银行收款凭证(缴款单)、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需银行盖章);
(10)验资事项声明书(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11)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12)拟设立企业关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等事项的书面声明(需法定代表签字);
二、 变更验资
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包括分期出资的非首期出资验资。
需提供的资料
(1)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被审验单位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决议;
(3)政府有关部门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事宜的批准文件(需要审批的);
(4)经批准(全体股东签署)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前后的协议、章程;
(5)注册资本变、实收资本变更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以往的验资报告及相关资料;
(7)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8)被审验单位提供的有关以前各期出资已到位、出资者未抽逃或未抽回出资的书面声明(全体股东签名及单位盖章);
(9)银行开户文件、收款凭证(缴款单)、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需银行盖章);
(10)验资事项声明(需全体股东签名,单位盖章);
(11)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新增(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及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需全体股东签名,单位盖章);
(12)与减资有关的报纸公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13)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日的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清单,大额单位询证函、往来款原始单据;
(1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清单及大额款项的原始单据,产权证明
(15)报表日的现金盘点表、银行对帐单、纳税申报表,验资日的所有银行对帐单。
(16)凭证、账本。
(17)有关股权转让的协议、决议、批准文件,证明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或公证书等法定文件及办理股款交割的凭证;
(18)相关会计处理资料;&
宁波宁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5 传真: 5 邮 箱:
Site Developed by &50审计作业7章后和答案 三亿文库
50审计作业7章后和答案
A 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的对重大事项予以强调的段落
B 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提高审计报告的有用性
C 对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造成影响
D 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
5.如果被审计单位其它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确实存在重大不一致。且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他信息需做修改,但被审计单位予以拒绝,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的措施可以是(
A 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B 拒绝出具审计报告
C 解除业务约定
D 征询法律意见
三、判断题
1.如对影响财务报表的重大事项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已取得管理当局声明,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仍可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应增加强调事项段。
2.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
3.管理当局声明书的日期必须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日一致。
4.注册会计师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一般包括因企业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做出和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虽然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被审计单位错报漏报金额的大小及其调整情况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等四种类型的审计报告。
[复习思考题]
1. 特殊目的审计报告通常包括哪些?
2. 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报告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3. 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4.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需执行哪些审计程序?
5.验资报告的说明段包括哪些内容?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对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特殊基础是指除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础
B 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是为了满足一般使用者的共同信息需求
C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的引言段中指明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或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信息附注中对编制基础做出的说明
D 如果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未能冠以适当的标题,或特殊基础未得到充分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
2.下列关于会计报表组成部分的审计报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注册会计师可以接受委托,对会计报表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进行审计
B 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审计业务只能连同财务报表审计一起承接
C 如果已对整套财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只有在组成部分并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部分时,注册会计师才可以对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
D 为避免信息使用者误认为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整套财务报表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委托人不应将整套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后
3.如果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出资,注册会计师应以(
)作为验资依据。
A.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B.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和银行对账单
C.被审验单位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对账单
D.被审验单位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银行转账凭证
4.在验资业务中,不属于出资方或被审验单位责任的是(
A.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
B.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C.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D.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5.当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在实收资本及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确认方面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时,注册会计师应(
A.出具保留意见的验资报告
B.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验资报告
C.在验资报告意见段后增列说明段说明理由
D.在验资报告意见段前增列说明段说明理由
二、多项选择题
1.有关法规、合同遵循情况审计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只有当合同遵守情况的总体方面与会计和财务事项相关,且在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范围内时,注册会计师才能承接该项业务
B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引言段中指明已经对合同所涉及的财务与会计事项的遵守情况进行了审计
C 审计意见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守了合同的特定条款
D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对审计报告使用规定的强调事项段,指明审计报告仅供被审计单位与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2.注册会计师在对简要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 只有对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才可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B 注册会计师在对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应使用“在所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术语
C 当简要财务报表不是附于其所依据的财务报表之后,注册会计师应评价简要财务报表是否清楚地说明了可从哪些途径获得其所依据的财务报表
D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简要财务报表是否包括了必要的信息,以使其在特定环境中不会产生误导
3.以下情形中,通常需要注册会计师进行变更验资的有( )
A.企业因合并而增加实收资本
B.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
C.企业注册资本金额虽保持不变,但出资人和出资比例等发生变化
D.企业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
4.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其主要用途在于( )
A.被审验单位明示其持续经营能力
B.被审计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
C.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
D.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财产产权转移手续
5.如果被审验单位或其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证明,注册会计师应当采用以下措施( )
A.向股东大会陈述
B.发表拒绝表示意见
C.拒绝出具验资报告
D.解除业务约定
三、判断题
1.在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时,为避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应在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审计报告后附送整体财务报表。
2.当被审计单位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依据已审计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简要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只有在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后,才能对根据已审计财务报表编制的简要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应限于与被审验单位实收资本及相关的资产、负债等有关的事 项。
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应视为是对被审验单位日后偿债能力做出的保证。 (
5. 甲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某股东根据增资协议,投入房屋资产200万元,但尚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A注册会计师予以验证确认,并根据该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说明该股东承诺在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十一章
[复习思考题]
1.财务报表审计与财务报表审阅两者有何异同?
2.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的程序有哪些?
3.什么是内部控制审核?如何理解其含义?
4.基建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报告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单项选择题:
1.审阅报告的范围段不应当包括(
A.审阅业务所依据的准则
B.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和实施分析程序,提供保证程度低于审计
C.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D.所审阅财务报表的名称
2.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进行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应对预测性财务信息(
)发表意见。
A.所依据的假设是否合理
B.是否真实、客观
C.是否合法
D.能否实现或者实现的程度
3.根据《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注册会计师可以接受委托对特定日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其发表审核意见的对象是( )
A.内部控制的合理性
B.内部控制的一贯性
C.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D.内部控制的完整性
4.下列有关内部控制审核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内部控制审核是注册会计师执行的一项鉴证业务
B.内部控制审核的目的就是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C.内部控制审核的范围仅限于特定日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D.内部控制审核是对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的再认定
5.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核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管理当局未在其声明及认定中说明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或虽已说明重大缺陷,却认定其内部控制依然有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 )
A.无保留意见
B.保留意见
C.无法表示意见
D.否定意见
二.多项选择题:
1.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阅单位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下列(
)主要内容。
A.说明没有实施审计,因此注册会计师不发表审计意见,不能满足法律法规或第三方对审计的要求
B.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C.审阅范围
D.注册会计师因提供有限保证而在接触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文件和其他信息所受的限制
2.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鉴证业务,其他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
A.合理保证
B.有限保证
C.积极保证
D.消极保证
3.注册会计师执行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业务,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注册会计师不应对预测性财务信息的结果能否实现发表意见
B.当对管理层采用的假设的合理性发表意见时,注册会计师不能发表任何保证
C.如果假设明显不切实际,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委托,或解除业务约定
D.如果认为预测性财务信息并不适合预定用途,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委托,或解除业务约定
4.内部控制审核报告中以下(
)不属于固有限制段的内容。
A.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的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B.由于内部控制本身原因,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误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C.管理当局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
D.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其未来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5.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核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管理当局已在声明书及认定中恰当地说明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地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核意见前增设说明段说明重大缺陷,并视其重要程度发表( )
A.无保留意见
B.保留意见
C.无法表示意见
D.否定意见
三.判断题
1.财务报表审阅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阅程序的基础上,说明是否注意到某些事项,使其相信财务报表已经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对历史财务信息进行鉴证,除了审计外,还有审阅,小企业可能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阅。
3.注册会计师进行盈利预测审核,主要是对被审核单位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和盈利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发表审核意见。
4.注册会计师有执行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业务,所谓预测,是指管理层基于推测性假设,或同时基于推测性假设和最佳估计假设编制的预测性财务信息。
5.内部控制审核的范围是对被审核单位全部内部控制进行审核。
第二十二章
[复习思考题]
1.执行商定程序的目标是什么?如何理解?
2.执行商定程序与鉴证业务有哪些区别?
3.代编财务信息与鉴证业务有哪些区别?
4.代编业务报告有哪些内容?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业务独立性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不对商定程序业务提出独立性要求
B.如果业务约定书或委托目的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出要求,注册会计师应从其规定
C.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应当在执行商定程序业务中回避
D.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应当在商定程序业务报告中说明这一事实
2.商定程序业务报告不应当包括( )
A.当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时,说明这一事实
B.说明执行商定程序的目的
C.列出所执行的商定程序
D.说明执行商定程序的鉴证结果,包括详细说明所发现的错误和例外事项
3.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业务应当了解客户业务交易的性质、会计记录的形式和财务信息的编制基础。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执行( )程序
A.利用以前经验、查阅文件记录或询问客户的相关人员,获取对这些事项的了解
B.询问管理层,以评价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C.评价内部控制
D.验证任何事项
4.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代编业务过程中,如果注意到管理层提供的信息不正确、不完整或在其他方面不令人满意,注册会计师不应当( )
A.考虑执行询问管理层、评价内部控制、验证任何事项以及验证任何解释等程序,并要求管理层提供补充信息
B.考虑执行验证任何事项以及验证任何解释等程序,鉴证管理层提供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完整
C.在管理层拒绝提供补充信息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该项业务约定
D.在管理层拒绝提供补充信息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客户解除业务约定的原因
联系客服:cand57</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社会团体公章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