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校生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如何办理,去哪里办理,我是新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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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地来新泰工作人员的孩子到了法定上学年龄,是否可以在新泰接受义务教育?
答: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居住、就业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居住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在新泰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7225783。
2、现在有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辅导,请问教育局是如何制定措施加强监管的?
答:针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辅导问题,教育局一直高度重视,制定措施加强监管。年初与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签订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书》,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中小学及在职教师在假期乱补课、乱办班、从事有偿家教的紧急通知》《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几点要求》《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辅导行为进行督查的通知》,明确规定教师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为确保落实到位,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对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辅导行为进行督查。督察组不定时进行督查,对群众举报的,采取重点跟踪督查,一经查实,将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教育局设立了举报电话:7225783,举报邮箱:。欢迎群众能详实举报。
3、学校和老师能向学生摊派辅导书吗?
答: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使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6号)有明确规定。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提供1套配套练习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免费提供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城市学生自愿购买。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对违规学校、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7225783。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收费吗?请说明一下有哪些收费项目?
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已全部免除义务教育段学生学杂费,并向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只收取作业本费。城市义务教育段学生只收取作业本费和课本费等代收款项目,对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教育局计财科联系电话:7252336。
5、外地客商的孩子一直在新泰上学,明年能不能在新泰报名参加高考?
答: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孩子一直在新泰上学,可以直接在新泰报名参加高考。教育局招生办联系电话:7222349。
6、职业学校的学生能不能参加夏季高考?
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招考院有关规定,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既可以春季高考也可以参加夏季高考。教育局招生办联系电话:7222349。
7、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都想让孩子上条件好的幼儿园,请问目前我市幼儿园是什么状况?
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特别是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后,连续三年把幼儿园建设工程列为“为民所办实事”。教育局积极落实行动计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创新管理,保教质量全面提高。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余处,其中,新建、改扩建乡镇街道中心园17处,公办幼儿园达到70%,目前,全市共创建成省十佳幼儿园1处,省级示范化幼儿园20处,泰安市规范化幼儿园94处,15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得到省级认定,全市学前教育正在迅速发展,办园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教育局学前办联系电话:7251538。
8、想举办一所幼儿园,如何取得办园许可证?
答: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举办幼儿园首先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然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为规范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市政府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按照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半径1.5公里以内设一所幼儿园对全市幼儿园进行了布局规划,同时规定新型社区、农村建设需配套幼儿园建设。如果你想举办幼儿园,请先到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申请,教育办公室会根据幼儿园布点规划、新社区规划情况决定,同时上报有关材料,经教育局验收合格后发放办园许可证。教育局学前办联系电话:7251538。
9、无证非法儿园无任何安全保障,对孩子影响很大,怎么处理?
答:由于学前教育的长期社会化,我市早期无证非法幼儿园特别多,截止2008年底全市529处幼儿园仅有32处合格园。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09年出台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对全市幼儿园进行了布局规划,2011年又出台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5年来积极筹集资金建成了200多处幼儿园,今年是三年行动计划最后一年,按照行动计划年底完成全市幼儿园规划建设,同时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和无证幼儿园取缔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目前各乡镇街道正在积极建设规划内幼儿园,协调各部门加大无证非法幼儿园取缔力度,力争今年把无证非法幼儿园全部取缔,建议你到乡镇政府举报无证非法幼儿园。教育局学前办联系电话:7251538。
10、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需要以下六个步骤:
(1)网上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注意:根据《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规定,大一新生要通过高中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审核,省内在校大学生要通过高校贷款资格审核方能办理),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登录并提交贷款申请,输入本人正确信息,导出并打印两份申请表。
(2)资格认定:学生持申请表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新生可由毕业高中审核),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受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表、有效的贫困证明原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4)签订合同:资助管理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由国开行统一印制,并待国开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5)录入回执: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回执信息。在规定日期内高校未录入回执信息的,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发放与支付:国开行审核完毕后发放贷款,由"支付宝"按照回执金额将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
贷款成功后,要注意按时偿还贷款利息、本金,逾期即构成违约,会形成不良信用记录。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电话:7234162。
11、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如何申请提前还款?
答:(1)时间: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您可以提前一次偿还一个或多个合同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2)利息计算: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3)还款:当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电话:7234162。
1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电话:7234162。(政策若有变动以上级通知为准)。安心财富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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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我市举办新泰支行道德讲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戴先锋参加。戴先锋指出,我市把“道德讲堂”作为创建“四德工程”建设示范市,打造“德润平阳文明新泰”道德文化品牌的重要载体,不断提升道德讲堂建设水平。大家要进一步明确开展“道德讲堂”的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掌握开展“道德讲堂”的方式方法;要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机制建设、突出活动实效,狠抓重点环节、加强考核激励,狠抓工作落实,让道德讲堂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道德实践的热情,树立见贤思齐、争当模范的良好风气,开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局面。与会人员一同观看了心灵鸡汤音乐短片,聆听了建行员工李艳讲述自身故事。新泰视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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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微信账号家境普通,但是家长硬逼我去办大学贫困生无息助学贷款,我该怎么办呢? - 知乎8被浏览3259分享邀请回答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学年在校的山东省籍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四)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此次不再受理其申请:
1.学生当年已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的;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区)的。
3. 《已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县(市、区)》(附件1)中所列以外的地区暂不能申请本次助学贷款。
三、申请额度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首次贷款办理流程和申贷材料
首次贷款的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n)完成注册,选择生源地(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申请表》上仅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去年申请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继续贷款,必需重新申请。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可参照续贷声明填写说明(附件2)),导出打印《申请表》。
2.续贷声明需总结、陈述学年的思想、学习、诚信和公益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如实填写学年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字数控制在100-200字。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6月30日前审核完学生续贷声明。如果不在规定时间提交续贷声明或不规范填写续贷声明的,学生将无法办理贷款。
4.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3)_____省(市、区)籍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件3)
(三)办理时间:
全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一受理日期截至日。
(四)回执确认:
2017年9月开学后一周内,各学院将学生带回的《贷款回执单》送交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回执确认录入,完成助学贷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金融征信知识,准确把握工作程序,加强宣传,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避免学生因疏忽而错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二)组织到位,开展诚信教育。
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学费的主要途径。各学院应以此为契机,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学生诚信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学生诚信借款,履约还款。
外省籍学生如需办理助学贷款,请咨询所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已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县(市、区)》
2、续贷声明填写说明
&&&&3、_____省(市、区)籍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由学院到学生工作处领取)
学生工作处 &&&
续贷声明填写说明
一、流程图
二、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前请仔细阅读贷款信息“填写说明”;
2.续贷声明:总结、陈述2016-2017学年的思想、学习、诚信和公益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如实填写2017学年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字数控制在100-200字。如果不提交续贷声明或者续贷声明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无法通过审核或将拒绝、退回续贷申请。如果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续贷申请,导致无法办理贷款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其他信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_____省(市、区)籍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籍贯:&&&&&&&&&&&&&&&&&&&&&&&&,现为我校&&&&&&&&&&&&&&&&学院&&&&&&&&&&&&&&专业&&&&&级&&&&班学生,学费标准&&&&&&&&&&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元/学年。
经审核,该生当年在我校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特此证明。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珊红
联系电话:4
开户银行:工行工业北路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管理学院
账 &&&号:8914906
行 &&&号:
学生所在学院(盖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已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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