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系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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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互动背景】&&& 1月25日,@上海12333 发布微博#微案例#,以案例的形式,介绍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该微博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小编精选了部分互动内容,让我们一起回放一下吧!
&&& 【互动实录】&&& 贫尼法号水冰月:合同期不续签是08年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08年之前的《劳动法》里合同期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是不用支付赔偿金的。所以赔偿金计算时间应从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日起算,应该赔偿6.5个月工资。这个问题是否可以解答一下@上海12333&&& 大头荔枝:回复@贫尼法号水冰月:请仔细看案例。人家是第二期合同未到期,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贫尼法号水冰月:回复@大头荔枝:哦,看错了。&&& 梁home: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HR咨深堂:回复@梁home: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与员工续签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 【12333点评】&&& 当一段劳动关系走到尽头,经济补偿金这笔“分手费”便成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非常关心的问题。哪些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呢,在粉丝互动中,不少网友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那么今天就让小编为大家梳理一下吧!
&&& 当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减人员。
&&&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编提醒: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 当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编提醒: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哦。
&&& 当劳动合同终止时……&&& 发生以下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注意:该情形下,不管双方是否愿意续签,用人单位都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及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与劳动者补订;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小编提醒:在粉丝互动中,@贫尼法号水冰月 将原案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误理解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造成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有所误解。但如果仅就“劳动合同终止”这一情形下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来讨论,网友@贫尼法号水冰月 的理解是基本正确滴~&&&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对于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等情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没有规定有经济补偿。所以对于这一情形的经济补偿金,2008年前进单位的,从日起计算;日后进单位的,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 本市对于因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等情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规定有经济补偿。所以对于这一情形的经济补偿,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
&&& 另外,我国政策法规对劳务派遣人员也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请查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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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IE6.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什么情况下离职可以拿到单位赔偿金?不知道可就亏大了!
什么情况下离职可以拿到单位赔偿金?不知道可就亏大了!
奇怪的事。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大部分人迟早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其实在很多情况或条件下,离职者都是可以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下面,企诉法律律师就来告诉您哪些情况可以拿到补偿金,以及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由单位提出解除,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离职时间期限无要求。由员工提出解除,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离职时间期限无要求。单位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符合以下情况的,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试用期不合格2.严重违纪3.造成重大损害4.兼职,且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警告后不改正5.因个人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情况下,只要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辞退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辞退员工,且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在治病期间,或受工伤,职业病的,或怀孕期间的,单位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符合以下情况的,员工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且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没有签劳动合同2.没有及时支付足额工资3.没有缴纳社保4.以欺诈等手段强迫员工签订劳动合同5.违规违章限令冒险工作其他情况下,不管公司和员工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员工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离职,但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月工资计算基数为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包括底薪,提成,奖金等。以上就是企诉法律律师整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及什么情况下可以拿到补偿金,如果您觉得未来有需要的,不妨收藏或关注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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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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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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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秋季班
单位一员工2010年4月入职,由于某些原因当时签定的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今年单位体检时被查出癌症,后来开刀、化疗,现在已出院在家休息,公司现在跟他核定的医疗期到今年12月份就结束了,现在的问题是到医疗期结束,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对他进行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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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春季班
1、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执行。
2、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作收入。(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
3、提前1个月通知或者1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
15:06 发布
1.在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5年工龄,支付5个月的前12个月工资平均数,并给予不低于员工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病假工资,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享受相应的医疗期、病假工资以及医疗待遇。
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 & &
而经济补偿金:从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可通常是法律法规,及按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行为,要合法行为下所要付出的代价,其目的在于是补偿性。 &
其所要补偿的情形,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补偿,只是在法定条件下才进行支付经济补偿金。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的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经济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支付赔偿金必须具备两个特殊条件:一是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二是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都有代通知金 &
很多劳动者由于受到媒体关于解除劳动合同“n+1”的经济补偿模式误导,认为只要是被用人单位解雇,用人单位均应当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再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结果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发生。 & & & &
什么是“代通知金”?最初我国劳动法中并无“代通知金”的相应规定。所谓的“代通知金”源自于香港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可无需给予通知而随时终止合约。后来深圳将该制度引进,在1994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在原单位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按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由于“代通知金”在深圳的适用,逐渐也影响了其他省市,司法实践中也逐渐适用了起来。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在法律中确立了“代通知金”的制度。 & & & &
《劳动合同法》中“代通知金”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代替通知期的金额”,因此,有些媒体把“代通知金”写成“待通知金”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共有六条,即第三十六条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关于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关于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关于过错性解雇的规定,第四十条关于非过错性解雇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关于裁员的规定。法律并未规定每种解除合同行为均适用“代通知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只在第四十条中对“代通知金”进行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此,“代通知金”仅在用人单位以上述三种理由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才能够适用,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是上述三个理由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 & & & &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关于裁员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是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可用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期的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依据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但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要求支付“代通知金”无法律依据。 & & & &
四、“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13:49 发布
15:05 发布
2013春季班
1、如果是“查出癌症”,就只有治疗周期,没有“医疗期”结束的说法;接着会有不断的治疗周期。
2、既然是企业要求他离职的,在中止之前必须考虑相关的保险协商解决,还有就职以来的经济补偿金等。
15:0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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