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继受单位”具体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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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农村集体土地可入市流通
作者:刘虹辰 何可人来源:深圳商报
  昨日,深圳出台政策拓展产业用地来源。图为记者近日拍摄的深圳坑梓萤展工业区。 深圳商报记者 张小禹 摄
  昨天,市政府举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新闻发布会,解读今年市政府1号文件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宣布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
  据透露,到2020年,深圳可供新增建设用地只有59平方公里,而且这些地块零星、分散,重大项目、公共设施要落地就会碰到土地空间匮乏的制约,产业转型、城市发展也受到了土地空间的制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介绍说,“1+6”的主文件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另外包括《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地价管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产业配套住房管理的指导意见等6个附属文件。主文件以市政府1号文件发布,其他6个配套文件分别由规划国土委、经贸信息委和住建局负责起草。
  市规划国土委主任王幼鹏介绍,配套文件《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的推出,建立健全了我市产业用地供应的信息公开与收集制度,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用的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全市统一的土地市场,有效拓展产业用地来源,把社会的集体社区土地也投入市场。此举是国土资源部批准深圳实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最新创新。
  据透露,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用地,在理清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收益分配方式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是所得收益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第二种方式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3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并可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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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获国土资源部特批土地创新
深圳农村集体土地放开入市
&&本报讯&&深圳市人民政府今日午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表示,此举是国土资源部批准深圳实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最新创新成果。&&数据显示,2011年深圳全市土地总面积1991平方公里,其中原农村集体用地为390平方公里,占比高达42%。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瑞峰介绍,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用的产业发展用地纳入深圳全市统一土地市场,将有效拓展产业用地来源,“如果没有土地改革创新,到2020年深圳可提供新增建设用地仅59平方公里,无地可用的尴尬将严重制约深圳未来经济发展。”&&王幼鹏介绍,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用地,在理清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深圳市文件规划,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放开入市,有两种收益分配方式可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是所得收益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第二种方式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3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并可持有不超过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相关文件同时规定,为进一步调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的积极性,申请纳入全市统一的产业用地市场的合法留用地,免收《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工业类用地需缴纳的地价。&&深圳市政府还宣布,将健全全市产业用地供应的信息公开和收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土地在土地市场的交易。市政府将规定市土地主管部门每季度在产业用地供需服务平台上公布产业用地区位、规模等,企业可利用此平台充分了解产业用地供应计划,提交用地申请,改变以往需向不同部门提交申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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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活报深圳:实施差别化地价 原村集体产业用地可进入市场流通
深圳出台土地新政策:实施差别化地价 原村集体产业用地可进入市场流通
  新华网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将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原农村集团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进入市场流通。
  在18日举行的深圳市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当前深圳产业发展面临着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即土地资源、空间资源不足。为了从制度上解决企业扩大规模、增加土地供应的诉求,出台了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1+6”文件。
  “1+6”文件提出,实施差别化地价标准。吕锐锋表示,差别化就是“有扶有控、有保有压,以结构性、差别化的土地供给,引导空间资源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配置。”即对符合深圳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除了优先供地外,还将给予优惠地价,而对于落后产能则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成本。
  “新增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对总部企业、战略型新兴产业、现代服务及高端制造业等深圳鼓励发展产业,给予0.5-1.0的系数修正;对深圳限制发展产业在地价方面给予1.0-2.0的地价修正系数,设置较高的地价门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说。
  文件还提出,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的、符合规划的合法工业用地进入市场,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所得收益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并免予收取《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198号令)中规定的工业类用地需缴纳的地价。
  文件规定,对于尚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工业用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在先行理清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并提供了两种收益分配方式:一种是所得收益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二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获得30%的所得收益,并可在成交后继续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进入市场流通是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批准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政策推演结果和创新,就是要破解原农村集体土地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的尴尬局面。但他表示,这类土地虽可进入市场流通,但仍需符合法律法规框架之内的用途管制。
  吕锐锋表示,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促进村股份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有地的村,没有先进的产业;有先进产业的企业,没有地。通过这个文件搭一个平台,让‘地主’和‘资本家’对接。引导‘地主’升级为‘资本家’,让他们可以通过与企业合作来持有股份、参与到更高优的产业中。”
】【】【】深圳开放原农村集体产业用地入市 与小产权房无关
关键字: 深圳土地集体土地产业用地小产权房农村集体土地开放入市挂牌交易
深圳原农村集体产业用地将开放入市流通
作为全国土地改革的唯一试点城市,深圳的土地决策影响巨大。新年伊始,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1+6&文件。18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的新规备受媒体关注。
所谓&1+6&文件中的&1&是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其他6个附属文件包括《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创新性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地价管理办法、限制土地处理办法、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和产业配套住房管理的指导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主文件作为深圳市政府的一号文件印发。
针对一些媒体的&深圳农村集体土地开放入市&的报道,深圳国土规划委表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深圳2004年前后就实现了城市化,土地实现了国有化。因此并不存在所谓的&农村集体用地&。
而此次政策创新,针对的主要是此前农村在城镇化或城中存在的&部分土地权益有争议,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的土地,以及部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用于厂房建设、廉价出租的土地。新政的目的就是盘活土地资源、为深圳转型升级腾出更大空间。
文件中,两种符合规定的土地可以进入市场。
第一种是,&政府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的、符合规划的合法工业土地进入市场。&
上述土地公开挂牌出让所得的受益全部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
第二种是,&尚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工业用地&,这部分土地的原继受单位在清理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以进入市场。
上述土地所得的受益一部分要归深圳市所有,纳入市国土基金。
据了解,目前深圳新增可建设用地极为有限,预计到2020年,可供新增建设用地只有59平方公里,且所剩地块零星、分散,重大项目和公共设施落地、产业转型、城市发展都受到土地制约。
小产权房尚不可转正
深圳的土地新政引发了坊间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讨论。对此深圳国土规划委表示,这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并不意味着深圳大批小产权房即将确权,而是一种扩大土地来源、提升土地使用效能的新举措。
深圳国土规划委土地利用处负责人陈军军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新政策跟小产权房没有任何关系。你看我们这次原农村集体产业用地,我们注意到,进入市场流通的前提是先行理顺土地的经济利益关系,完成清理补偿后,以挂牌方式出让。经过清理以后,完全纳入了国有土地管理体制。
业内人士半求认为,这次流通的是工业用地,并非住宅用地,所以对住宅市场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客观上还是会给购房者一个预期。&深圳是世界上工业用地占比最高的城市,没有哪个城市像深圳这样工业用地占比这么高。但深圳现在正在进行产业升级,工业用地的占比用不着这么高。这时工业用地流转的时候可能有一定的转性(预期),把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来用,&半求说。
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该规定有利于鼓励社区股份公司、保有富余产业用地的社区企业,以资金、土地、厂房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项目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益,&搭建一个平台,让&地主&和&资本家&对接,引导&地主&参与到更高优的产业中,转型升级,成为&资本家&。&
(综合央视、人民网、观察者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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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记者郭启明 深圳印发实行的《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暂行规定》、《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拓宽了农地入市的渠道。其中明确,农地盖安居房分成方式包含“四六分”等两类,而办养老服务设施分成则对半。这是深圳“土改”的重大举措,目前正在探索在医院、学校等民生用地领域也让“农地”准入。  农地盖安居房分成有两种  《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暂行规定》明确,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将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的用地用于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在具体收益分成方面,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简单的收益分成式以及增加配套商业用房的方式。  改造为工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在综合考虑产业升级要求、区位条件、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可通过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安排一定比例的独立用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安居型商品房用地比例不超过30%,具体比例根据批准的更新单元规划确定。  《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明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的、规划为机构养老设施的合法用地,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自行举办机构养老设施,免缴地价,土地使用权期限重新计算。也可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重新计算,所得收益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且规划为机构养老设施的用地,可以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所得收益的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所得收益部分,由竞得单位先支付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账户监管,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手续完善后,再由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监管款项划转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指定账户。  探索农地进入学校等领域  捉襟见肘的土地资源已成为制约深圳城市规划发展的瓶颈,与此同时却有大量沉睡的“农地”。“农地”只是民间俗称,自2005年全面实现城市化后,深圳市域范围内已不存在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农地”,存在的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土地。随着城市化过程中土地价值不断提升,政府越来越难以支付这笔数额巨大的补偿,出现“土地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市场用不好”的尴尬局面。  2013年1月,深圳推出“1+6文件”,展示深圳“土改”的大致宏图。最大亮点是首次确定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工业用地可通过申请进入市场流通。深圳市规土委土地利用处相关负责人说,“农地入市”渠道由已试行的工业用地,拓宽到安居房、机构养老设施等民生领域,这对盘活农地将起到关键作用。起草部门正在探索“农地”未来进入医院、学校等民生领域。  收益分成如何选择  ●简单收益分成式,通过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所得收益60%纳入市国土基金,4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增加配套商业用房方式,通过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所得收益90%纳入市国土基金,1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选择此方式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还可获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0%的配套商业用房,并在招拍挂公告中予以明确。以上述方式进入市场的,相关征(转)地补偿协议应在成交之前签订,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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