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业专项规划是否可以直接2017研究生下达计划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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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的通知 [ 信息发布:本站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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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市发改农业发[号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
产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工作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5〕605号)精神,结合各县区上报的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经研究,现将宝鸡市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中央专项资金1200万元,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安排详见附表。
二、各县区要认真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陕发改农经〔2009〕1447号)要求,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领导,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促进退耕还林区经济更快发展,更好地带动群众共同致富。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管督查工作。  
三、支持方式
  后续产业发展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补助两种方式。
  1.贷款贴息:贴息额度原则上按照申报项目投资贷款额度及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不超过两年贷款利息。
  2.补助:一是参照国家现行同类项目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二是对于企业发展前景较好,发展空间大但暂时难以获得贷款的项目可采取财政补助方式。参照国家现行同类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
四、申报条件
  在退耕还林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的符合支持范围的项目,同时项目须是在建且有一定的规模,符合当地实际,带动退耕农户增收,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带动和推动作用,可按照要求申请资金支持。
  1、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1年以上,合作社成员50户以上;从事养殖、种植等相关产业1年以上,具备规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管理运行规范,产权明晰,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经营效益好,收益分配制度健全。
2、农业企业申报项目条件。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1年以上,具备规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与退耕农民建立明确可行的利益联结机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带动退耕农户增收。
3、技术推广单位申报项目条件。应为县级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实施项目的能力和经验,组织退耕农民选用良种、推广实用技术、开展市场营销、建设示范基地。
4、申报项目须具备的基础条件。现有生产规模必须达到猪存栏500头以上、牛存栏200头以上、羊存栏300只以上、鸡养殖规模3000只以上;连片日光温室30亩以上、大棚100亩以上;果树、蚕桑、药材等连片种植200亩以上。
5、在近2年内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其它资金支持的项目,今年不再支持。
五、各县区要按照下达的产业内容和资金规模,审核本县区申报项目,确定项目并分解下达建设任务和资金计划,同时,请于7月20日前将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抄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行业主管部门。
六、各县区对安排的项目,国家有补助标准的,请参照国家补助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补助标准的,请结合行业同类项目省级补助标准执行。无行业省级补助标准的,请结合各县区资金规模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助。每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得低于2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下达资金计划时,要明确每个项目补助资金所建设的主要内容。所有补助项目须是在建且有一定规模,重点支持带动农户增收、效益明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的推动作用的项目。
七、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和挪用国家专项资金。
八、要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信息、统计制度,加强档案、统计管理工作,资料、图片和录像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确保资料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九、请各县区定期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联合上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市上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宝鸡市发改委
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农业局
宝鸡市林业局
宝鸡市水利局
2015年6月4号
发改委文件当前位置:&>&&>&&>&&&&正文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襄发改高技[号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省发展改革委以鄂发改高技[号文件下达了2016年湖北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投资计划,现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接通知后,做好项目的协调服务,要求项目承担企业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抓紧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附:鄂发改高技[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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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编制节能减排专项规划 将加大投资引导力度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16:39:00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6月26日讯,国家发改委官员今天接受大智慧通讯社采访时表示,节能减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展开,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尽快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发挥资金杠杆作用。
  该官员表示,除了节能减排之外,生态建设、环境基础设施等专题规划都在展开相关编制工作。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24日主持召开座谈会,就上半年节能减排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形势,听取部分地方发改(经信)委负责同志、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的情况介绍及意见建议。会议明确发改委正在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环资司正在研究“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等重要目标、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并编制有关专项规划。
  大智慧通讯社就此了解到 ,会上对节能减排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形势做出分析判断,进一步明确抓好节能减排、环保、生态建设等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约束性目标,还明确做好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根据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今年3月的表态,距离中国提交减排计划的最后期限只剩5天。中国气候变化事务首席代表解振华本周二在华盛顿透露,中国将提交总耗资高达41万亿元人民币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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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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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发改农经〔号
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垦主管部门、房管局(建委):
  为改善我省国有农垦职工居住条件,加快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建设步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国家安排我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总投资5666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448万元,地方配套21218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改、农垦主管部门、房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国土、环保、交通、水利、能源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编制、资金筹集和项目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按照下达的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规模,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方案应于7月20日前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要按照建筑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办理项目报建、施工审批等手续。相关部门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行集中联审,加快审批进度,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新建(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住房的规划设计要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维修加固住房要保证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完善,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到位,并确保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
  三、加强宣传,依法运作。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和报刊、电视等媒体,使职工群众充分了解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理解和支持危房改造工作。要通过调查、公示等方式,提高危房改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建房前要及时与职工签订危房改造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要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书档案、电子影像档案等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分类归档。
  四、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各地要按照今年开工、今年完工的总体要求,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制定工程实施进度表,倒排工期,抢时间、赶进度,争取2015年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同时,同步建设好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各地要建立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季报制度,每季度末25日前,分别将工程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分别报送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住建厅。
  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各地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确保专款专用。国家和省里将不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江西省2015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投资计划表
  2.江西省2015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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