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调换安置后另外每人会有50个平方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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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霞、太平汀州地块开始征收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45㎡起
版次: A10
-- 政务·民生 --
&&&&本报讯(记者吴静通讯员陈晓)记者昨日从台江区获悉,《关于福州市苍霞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和《关于太平汀洲、原文化宫预留地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已经出台,征求意见期限截至5月3日,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可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分别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台江区城建征收工程处(办公地址:台江区三通桥南侧活动房,联系电话:);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办公地址:台江区后洲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福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办公地址:五一中路71号,联系电话:)。&&&&产权调换房面积45㎡~135㎡&&&&记者了解到,苍霞地块占地面积190.13亩,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26.42万平方米,征收户数2114户;太平汀州地块占地面积386.32亩,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42.47万平方米,征收户数4231户。&&&&两个地块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安置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足7平方米的,可增房15平方米进行安置。&&&&两份《告知书》对产权调换的现房房源还未确定,进行产权调换的期房包括“太平汀洲”地块安置房、“霞镜新城”、“浮村新城”、“联建新苑”。&&&&三种情形被征收房屋只作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被征收私有房屋的共有人或被征收公有房屋的各使用人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被征收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被征收房屋设有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此外,非公益性用房的附属物只能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告知书》还明确,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过渡期限为36个月。因征收部门原因造成被征收人逾期回迁的,征收部门应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安置房符合回迁条件,但被征收人以其他理由拒绝回迁的,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不承担逾期责任并不再发放过渡费。&&&&“无证”营业性用房如期签约可“转正”&&&&两份《告知书》对营业性用房的征收补偿也予以明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性质或用途为营业性店面的,可按营业性店面进行补偿安置;被征收房屋改作营业性用房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产登记机构确认,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或税务登记证明,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对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进深按房屋的结构确认,但最多不超过6米)可依据规定进行补偿。在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一律按原房用途进行补偿;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经认定营业性用房的,其征收补偿款可用于购买住宅安置房,但购买住宅安置房的面积最多不超过认定的营业性用房面积的3倍。&&&&《告知书》明确,对无产权房屋的认定补偿办法原则上以福州市勘测院历年的航拍图(矢量图)为依据,经权利人具结并经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建设年限区分处理。&&&&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办法,两份《告知书》规定: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助标准,根据生产经营者近三年的年平均净利润确定,生产经营期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生产经营期限的年平均利润确定,净利润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证明推算,停产停业期限,一般按不低于半年计算;若生产经营者无法提供所得税证明的,经营性店面可按确认的合法店面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100元/平方米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其他非住宅房屋可按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50元/平方米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生产经营者承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其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超期限搬迁不享受一切奖励及优惠政策&&&&6种情形将获补助。被征收人或其直系亲属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的,给予每户3万元的装修补助;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按其确权住宅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50元/㎡的安家补贴;住宅搬迁补助费按确权建筑面积15元/㎡;非住宅搬迁补助费按确权建筑面积20元/㎡。搬迁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选择期房产权调换进行安置需自行过渡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按确权建筑面积每月10元/㎡(原面积不足30㎡的按30㎡计算);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若区位补偿评估价格不含成套房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的,对被征收的成套房可另外给予420元/平方米的成套房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作为搬迁奖励。此外,被征收住宅确权面积小于45平方米且被征收人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房屋(含商品房、二手房),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经权利人具结并经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及公示无异议后,按45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但补足部分不计算旧房补偿费和成套房补助。日后对房屋进行产权分析,致使产权面积少于45平方米的不适用本规定。&&&&《告知书》还明确了超出签约期限内搬迁的处理办法。凡超过签约期限搬迁的,将不享受一切奖励及优惠政策,坚决杜绝超期限搬迁反而多得利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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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政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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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50平方米住房按50平方米给补偿
  今后,沈阳的房屋征收程序将更加规范,征收补偿标准也将提高,被征收居民的利益将更好的得到保护。昨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届时,被征收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将按50平方米给予补偿;“窗改门”的可按照非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70%标准补偿,将“暗补变明补”。另外,《办法》规定,征收补偿方案将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期不少于30日。不过,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规实施的不予补偿。《办法》中究竟有哪些规定与百姓相关,未来被征收居民能享受到哪些权益,请看本报解读。  关键词:惠民  补偿标准提高到50平方米  《办法》共五章五十一条,详细规定了补偿标准等诸多方面内容,并将补偿标准提高,补偿面积由原来的45平方米提高到50平方米。记者了解到,国家层面上并没有规定补偿标准的面积,而沈阳给出了具体的补贴标准,且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优先保障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  此次《办法》还明确,要给予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保障。征收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合法住宅房屋时,选择货币补偿的,原建筑面积按照市场评估价上浮20%~30%,补贴面积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补贴面积部分不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装修及各种奖励费用。  而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建筑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安置,不收取差价款。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若就近就地安置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积与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两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结算,15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若异地安置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与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两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与安置房屋市场价格两者价格结算,15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  征收范围内新增改扩建房屋不补偿  《办法》中规定,房屋征收范围一旦确定,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再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或者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进行房屋租赁、企业工商登记等行为,均不予补偿。同时,房屋征收部门也会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此次《办法》中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关键词:细则  选择产权调换的就近提供房屋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将就近获得房屋。《办法》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安置房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  安置住宅房屋建设,应当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不超过90平方米。实际安置面积与被征收人选择面积有差异的,按照实际面积安置。  就近安置住宅房屋的,由多层(含平房)到高层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20%给予改善面积。由高层到高层或者由多层(含平房)到多层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5%给予改善面积。异地安置住宅房屋,土地级别每降一类,改善面积增加10%。  被征收人可领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  另外记者了解到,被征收人还可领取搬迁奖励、搬家补助等费用。根据《办法》规定,在征收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搬迁的,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搬迁奖励,奖励标准为300元/平方米至500元/平方米,每户不低于2万元,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另奖励1万元。搬家的补助费用每户一次性支付1000元。  另外,临时安置补助费18元/平方米,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户每月不低于800元,不超过1200元。如果是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过渡期限按照协议约定为准,超期未迁回的,按照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利用地面一层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也就是“窗改门”,按照从业人员人数每人一次性发给征收补助费1500元。  计算公式  《办法》中明确规定,征收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给予面积补贴:  补贴面积=50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同时,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征收私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1+上浮比例)+补贴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1+上浮比例)×40%  选择产权调换的,面积补贴金额从被征收人应当结算房款中扣除。此前,沈阳规定,征收不足45平方米的住宅,按45平方米给予补贴,此次标准提高到50平方米,更加惠及小面积住宅。  被征收人选出评估机构  评估价格的高低,直接关联着被征收人的利益,如何保证评估机构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估价,这一点被征收人十分关心。此次《办法》中规定,评估机构将由被征收居民选举产生。  《办法》明确,在作出征收决定前,由沈阳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将征收范围、征收规模等信息向公众发布,向具备资格的评估机构发出邀请。沈阳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对评估机构核准后,将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在征收范围内公示,由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发放征求意见选票,期限为10天。之后,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统计反馈意见,并经沈阳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确认后公布结果。收回的反馈意见选票应当超过被征收人总数的50%,超过收回反馈意见选票50%且得票最多的评估机构方可确定为该项目评估机构。如果评估机构选择率达不到50%,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选择得票前三家评估机构,向被征收人再次发放征求意见选票,为期5天。之后再反馈意见,选票超过50%且得票最多的评估机构当选。  而如果上述方式还未能确定评估机构,则在得票前三名的评估机构间抽签,决定哪家当选。  征收补偿方案需公示至少30天  《办法》还规定,征收补偿方案需征求公众的意见,且征求意见期不得少于30日。根据规定,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征得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公布,这个征求意见期不得少于30日。  另外,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公众和被征收人征求意见,根据公众和被征收人意见修改方案,在征求意见期限结束后15日内予以公布。如果因旧城区改扩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区、县(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人1000户以上的,应该经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对比:  被征收居民参与到征收政策制定中  此次《办法》中,被征收居民将参与征收办法的制定,选出评估机构,这些在以往的规定中从来没有提到过。  明确被征收居民的权益,非常公平。  评估机构将由被征收居民选举产生市场交易价格  关键词:尊重现实  “窗改门”按评估价70%给补偿  此次《办法》还明确了特殊类型房屋补偿标准,历史形成的未经登记房屋情况复杂,应当区别对待。比如利用地面一层住宅从事经营的房屋,即通常所指的“窗改门”房屋在产权登记上是住宅,但往往有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办法》规定,对利用地面一层住宅从事经营的房屋符合条件的经营部分,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按照经营性非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70%标准补偿,将“暗补变为明补”。同时可享受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但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停产停业一次性给予补偿  此次《办法》细化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照了全国多数城市普遍做法,又结合沈阳的实际情况,规定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6%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每月按照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期限按照实际过渡期计算。  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其补偿标准的,可以向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征收公告前两年经审计的单位财务报表和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由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按照评估确定。  未经登记的房屋也可给补偿  《办法》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对未经登记房屋经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各部门认定后,符合一定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前,具有土地、规划等审批文件的住宅房屋应当按照有证房屋给予补偿。自建、自住的具备独立生活条件的房屋,按照有证房屋的70%补偿。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后,房屋征收公告前,自建自住的具备独立生活条件的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房屋征收范围内的独立户口,在沈阳城市规划区域内确无其他住房,且未得到过征收补偿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应当按照有证房屋的60%补偿。  ■对比:此前多是暗补 没有明确规定  此前,沈阳对于“窗改门”没有明确的补偿规定,补偿标准也不统一,多是暗补。比如同一地段,同类型的房屋,有的补偿10000元/平方米,有的补偿8000元/平方米,此次明确了70%这个补偿标准。沈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黄绍志表示,70%这个补偿标准,与现在实际执行的相差不多,且适当提高,保护被征收人的权益,同时征收过程中也有法可依。不过要想取得这70%的补偿,需要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时,正在经营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同时,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并有两年以上纳税记录。营业执照的营业地点应与被征收房屋的位置一致,并且该房屋应为在日《沈阳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前已经实际经营的房屋。另外,停产停业按市场评估价6%一次性给予补偿,这在以往规定中也没有过提及。  关键词:有法可依  沈阳房屋征收有了法制保障  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王武范表示,此次《办法》出台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沈阳的房屋征收工作将更有可操作性,公开透明。  据了解,2011年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除了以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模式,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原则、权利救济等作了重大调整。在此背景下,沈阳废止了2004年出台的《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此后房屋征收一直执行沈阳市政府98号文件、53号文件,属于过渡期政策,实际征收工作缺少具体详细的政策依据支持。  由于缺乏地方立法依据,近年来,征收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凸现,如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针对房屋征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借鉴其他城市好的做法的基础上,经过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形成本《办法》。《办法》一方面与国家上位法衔接,对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主要制度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使房屋征收工作公开透明,增强了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结合沈阳实际,在征收补偿方面,对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分别规定了补偿内容,并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房屋处理作了详细规定,使征收补偿更加公平。因此可以说,《办法》的颁布使房屋征收工作有法可依,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真正使房屋征收过程成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区改造、提升城市总体功能的过程,为沈阳房屋征收提供法制保障。 本报记者 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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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及附属物补偿管理,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国家,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千山风景区集体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授权各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组织拆迁工作,具体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拆迁。第四条被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提出书面申请,自愿选择。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后,拆迁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归政府所有。第五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县,区政府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记载为准;《房屋产权证》没有记载的,以房屋产籍记载的为准。利用合法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按照住宅房屋予以补偿安置。第六条宅基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一)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建筑面积的确定:根据被拆迁人原居住有照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就进上靠”原则确定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也可自愿选择“下靠”,原房屋建筑面积大于下靠户型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根据实际情况,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单室37平方米、46平方米;双室56平方米;叁室75平方米、90平方米。2.合法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原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收取建设费用,安置户型扩大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830元收取建设费用,被拆迁人获得全部产权。3.无产权产籍住宅房屋补偿安置:(1)符合在该区域居住、独立开门的唯一住房,有日(含日)前正式户口,具有与户口相符的集体土地使用证3个条件的,可比照合法住宅房屋安置并收取建设费用。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2)本人在此居住,具有与户口相符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拆迁区域内日以后正式户口的无产权产籍房屋,原则上不予安置,按规定标准(见附件1)给予适当补助。如属独立开户的唯一住房,且具有批准拆迁之日前3年正式户口的,可将原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按50%计算后,比照合法住宅房屋按面积“上靠”确定安置面积,扩大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830元收取建设费用,被拆迁人获得全部产权;(3)本人不在此居住,无拆迁区域内正式户口,户口与集体土地使用证不相符的无产权产籍房屋,不予安置。按规定标准(见附件1)给予适当补助。4.产权调换过渡期限为拆迁之日起18个月。过渡期间的补助标准为:拆迁合法住宅房屋,由拆迁人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200元。对自行安排过渡用房的,拆迁人按照每户每月120元标准付给被拆迁人租房补助费。无产权产籍房屋不发给上述补助费。5.产权调换安置方式:回迁的立体单元,按照被拆迁人迁出顺序号和交纳扩大面积建设费用顺序号相加除以2的先后顺序,公开自选住房。(二)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原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市场评估单价为确保该区域拆迁居民的实际利益,由鞍山市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评定所在区域住宅房屋最低保障价格。市场评估价格低于最低保障价格的,按最低保障价格计算;高于最低保障价格的,按实际市场评估价格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合法房屋,由拆迁人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200元。第七条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补偿安置(一)实行产权调换的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产权调换非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原非住宅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与产权调换非住宅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二)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原非住宅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金额。(三)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以下费用:1.对于可拆除的设备(设施),按照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算运输费和拆装费;对于拆除后无法恢复的设备(设施),给予适当补助。2.实行产权调换的,对因拆迁而停产停业的企业职工,给予过渡期间补助费。标准为:商店、门市部、门点等坐落于沿街并经营的商业用房,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给予补助;拆迁办公用房、车库等,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给予补助;利用场地从事生产经营的,按照土地面积每月每平方米5元给予补助。未经营、停业的,不予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对因拆迁而停产停业的企业职工,按上述标准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第八条工厂、养殖场等生产性企业合法用房及附属物,一律按市场评估价格实行货币补偿。第九条宅基地地面附属物以县(市)、区政府核发的《宅基土地使用证》确定的范围为准,补偿按规定标准(见附页2)执行。第十条电话、有限电视等设施迁移费按实际发生的迁移费标准一次性予以补偿。第十一条封闭冻结期间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以及在宅基地上栽植的树林等均不予补偿。第十二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政府责成市有关部门或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千山风景区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对超过搬迁期限的违章建筑,由各城区、高新区和千山风景区组织拆除。第十三条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涂改、伪造房屋证照或以欺骗手段获得房屋证照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本办法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由2006年三月十日起施行。附件:1.无产权产箱房屋补助标准。2.农村宅基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三日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鞍政办发〔2006〕13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鞍山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事宜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与《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鞍山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鞍政办发〔2006〕10号)一并遵照执行。一、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房屋证照建筑面积的,以被拆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补偿安置。二、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大于房屋证照建筑面积的,以被拆房屋证照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补偿安置。三、按照户口登记的人口数,以拆迁人合法住宅房屋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部分“拆一还一”,不收取建设费用;人均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评估价格实行货币补偿。如超出面积部分要求产权调换,按照超出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格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特此通知。
1.由开发商正常办理,包括土地证。2.个人也能申请,不过还是需要开发商配合才能办理。补充:原来对与办理新的没有什么意义。另:如果建筑层数与与原房不同,土地证上的面积可能会少了
可以找房产评估机构根据当地实际价格做价.....出具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依次评估报告给予补偿...
这里面还有个问题值得你注意;你是私人住宅还是原来的福利分房?是砖混结构还是土木结构?按照国家对动迁户的现行补偿标准,不同建筑结构标准补偿也有所不同。开发商应按市场现行房价给与补偿,也就是说市场现房每平米买入价,另外还有搬家费安置费等一同计算。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你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不能向开发商妥协。
我在拆迁办公室工作十几年,只听过赔还房屋,但没有听过赔还土地的...首先得弄明白一个问题,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了私人不可以拥有土地,那叫全民所有制。你的房屋建盖在国家的土地之上,是借用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成为了个人的财产。所以当拆迁时,国家把土地使用权收回了,一分都不会赔你。但会赔还你房屋的同值财产,如新建房屋(同样你又再次拥有了土地使用权)或货币补偿。
03年这后的基本都是小的了,以前的是大的,但不管大小,都一样用的,只要是真的,呵呵
可以用的,但是咖啡色的小的那个产证的话交易的时候多80元登记费
其实很简单的属于动迁安置房房产证一般要晚点才会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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