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申请成为深圳义工申请官方网站的组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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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 0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文  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5号发布日期:执行日期:生效日期:  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日批准,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规范义工服务活动,推动义工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义工、义工服务组织及其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义工,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和社会责任,经过登记,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的义工服务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以及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机关、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团体义工。
  第四条 义工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
  第五条 义工服务范围包括助老扶弱、扶贫济困、支教助学、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六条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市义工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义工服务活动,各区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区义工联)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工服务活动。
  义工服务活动接受共青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义工服务纳入社会和谐发展的范畴,为义工服务提供必要的资助和支持。
  公安、城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义工服务工作给予支持。
  第八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及其他组织应当鼓励义工服务活动,宣传义工精神,维护义工及义工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义工
  第九条 义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从事义工服务;
  (二)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符合义工服务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团体义工的条件由市义工联的章程规定。第十条义工服务组织建立义工登记制度。
  从事义工服务的人员应当向义工服务组织申请登记,从事义工服务的组织应当向市或者区义工联申请登记。
  义工服务组织可以根据义工服务活动的需要,招募临时义工,并在市或者区义工联备案。
  第十一条 义工享有如下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义工服务组织;
  (二)参加义工服务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
  (三)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请求义工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对义工服务组织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第十二条 义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义工服务组织的章程;
  (二)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三)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四)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五)不得以义工或者义工服务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第十三条 义工应当在义工服务组织的安排下开展义工服务,完成服务工作。
  未经义工服务组织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义工服务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义工服务组织应当保障义工在服务期间的合法权益。
  义工服务组织可以根据义工服务的需要,为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义工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
  第十五条 义工在从事义工服务期间应当佩戴统一的义工服务标志。
  义工服务证件、标志的使用及管理办法由市义工联统一规定。
  第三章 义工服务组织
  第十六条 义工服务组织的章程应当包括义工和团体义工的登记、义工的权利和义务、义工服务组织的产生、组织机构、职责等内容。
  第十七条 义工服务组织的职责如下:
  (一)建立义工服务活动的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义工和义工服务活动的档案制度;
  (三)义工的招募、培训、指导、管理、监督和表彰;
  (四)组织开展义工服务活动;
  (五)义工服务工作的宣传与交流;
  (六)对义工服务提供必要保障。
  第十八条 义工服务组织开展义工服务活动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义工服务组织章程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十九条 义工服务组织可以自行或者联合招募义工。招募时,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公告义工服务计划。
  义工服务组织应当依照义工服务计划开展义工服务活动。义工服务计划应当包括义工招募、培训、使用、考核及服务项目等事项。
  第二十条 团体义工以集体形式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的,应当将义工服务计划及义工服务活动情况向其加入的义工联备案。
  第二十一条 义工服务组织的经费包括政府扶持、社会捐赠和资助及其他合法收入,专款专用。
  义工服务组织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捐赠、资助者及义工的监督。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义工服务
  第二十二条 需要义工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义工服务组织提出服务申请。
  第二十三条 申请义工服务,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义工服务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证明;
  (三)申请服务的项目说明及其它有关材料。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义工服务组织在受理服务申请后,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和实际情况,经确认后提供力所能及的义工服务;不能提供义工服务的,应当答复申请人。
  提供义工服务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义工参加。但服务项目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义工服务组织可以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服务过程中,义工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应当履行服务协议;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协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服务对象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按照服务的内容和特点,保障义工在安全的环境下开展服务。
  服务对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参加服务的义工提供必要的专门培训和相应的物质保障。
  第五章 表彰和鼓励
  第二十七条 义工服务组织应当建立义工考核和表彰制度。
  义工服务组织可以建立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等具体制度作为考核、表彰义工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义工服务组织应当对符合表彰规定的义工颁发义工荣誉证书。
  第二十九条 鼓励有关单位在招工、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有义工服务经历者。具体鼓励办法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招工、招生单位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义工服务的公益性宣传。对于服务表现突出的义工或者义工服务组织,在征得其同意后,新闻媒体可以进行宣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义工根据义工服务组织的安排,在开展服务期间,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损害的,有关的义工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义工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另有约定的除外。
  义工服务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义工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服务对象在接受义工服务过程中对义工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义工服务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义工向有关的服务对象追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十三条 冒用义工服务组织的名义、标志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的,义工服务组织有权要求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义工服务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经市义工联同意派往外地从事义工服务的,参照本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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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义工证“十问十答”(二)+答案解析
为积极稳妥推广电子义工证工作,3月5日深圳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广大义工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提交注册志愿者和办理电子义工证的申请,广泛实现电子化和无纸化。为普及电子义工证申请办理知识,以问代训,在推出电子义工证“十问十答”(一)的基础上,特推出“十问十答”(二),请大家认真阅知!谢谢!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
以下问题答案均为单选!
1、以下关于电子义工证申请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年满10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义工并办理电子义工证
B、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义工并办理电子义工证
C、只有年满16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义工并办理电子义工证
D、只有年满18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义工并办理电子义工证
2、以下关于电子义工证申请途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通过登录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在线申请&&
B、只能到市、区(新区)义工联指定地点申请
C、登录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在线申请或者到市、区(新区)义工联指定地点申请都可以
3、以下关于电子义工证办理流程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电子义工证的申请实行“审办分离”原则,审核的主体是各级义工组织,委托制证的单位是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B、电子义工证的办理实行“即办即领”原则,义工通过网络在线或现场提出申请后,当天即可领取
C、电子义工证的办理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是个人申请,第二步是义工组织审核,第三步是市义工联委托制证单位制证,第四步是证件发放
D、电子义工证的领取途径有现场领取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4、为什么提倡广大义工通过网络在线申请的方式办理电子义工证?&&&&&&&
A、网络在线申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可以避免舟车劳顿
B、电子义工证加载个人电子数码照片,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电子照片更方便
C、电子义工证加载的注册义工号须通过深圳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自动选号,通过网络在线申请,可避免手工填写注册义工号可能与其他申请人重号的问题
D、以上说法均正确
5、如果到各级义工联现场申请办理电子义工证,以下说法正确的&&&&&&&
A、现场申请办理电子义工证,不需要携带任何资料
B、现场申请办理电子义工证,只需要携带本人白底证件电子照片
C、现场申请办理电子义工证,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白底证件电子照片
6、已经是注册义工,可以登录深圳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义工证,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首次登录名为本人十位注册义工号或者二代身份证号
B、首次登录密码为本人姓名全拼(小写)
C、首次登录必须先在线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后再次登录
7、在线提交申请应详细阅读《电子义工证办理协议》,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电子义工证具有金融功能,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申请人应自主选择申请借记卡或者贷记卡功能
B、如个人不提交选择,系统主动默认选择具有贷记卡功能的电子义工证
C、如个人不提交选择,系统主动默认选择具有借记卡功能的电子义工证
8、办理电子义工证需提交电子照片和身份证件号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照片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正面免冠白底身份证件照,不接受个人生活照片
B、申请人如提交与本人姓名不符合的证件号码,将无法通过制证单位的验证系统,无法办理电子义工证
C、以上说法均正确
9、以下关于电子义工证领取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A、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申请、没有经过现场签名确认的义工,需要前往各级义工组织或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网点,进行现场身份核对以及签领工作
B、申请制证前已经履行现场签名确认手续的义工,可以直接邮寄至个人手上
C、无论是现场领取或是邮寄送达,每位申请人均须履行两次到现场签名核对信息的手续
10、领取电子义工证时应仔细核对上面加载的信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姓名、照片没错,不影响使用,无需更换
B、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先领回去使用,再向所属义工组织反映
C、信息印制有误的电子义工证,可以当场立即进行更换
D、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提出并将有误证件留下,由工作人员记录、查明原因后进行换证等工作
1、答案 A:根据《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规定,年满10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义工。个人向义工组织提交申请后,待组织培训或参加实践并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注册义工,并统一办理电子义工证。
2、答案 C:电子义工证的申请途径包括网络在线和现场申请,自3月5日起可登陆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申请办理,也可前往市、区(新区)义工联指定地点,在现场工作人员协助下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申请。
3、答案 B:电子义工证的申请实行“审办分离”原则,申请办理电子义工证的前提必须是审核通过的注册义工,审核的主体是各级义工组织,委托制证的单位是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即“审办分离”,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个人申请:通过网络在线和现场申请的方式向义工组织提交申请;第二,组织审核:义工组织收到个人申请后,依据各自章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在线方式,统一提交办证信息至深圳市义工联。第三:核准制证:深圳市义工联将全市汇总的办证信息传送至制证单位(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委托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证件制作工作,预计3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身份验证和证件制作工作。第四:证件发放: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完成证件发放工作。
4、答案 D:根据电子义工证“审办分离”原则,审核义工资格需要一定的时间,办理电子义工证并不能做到即办即领,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可实现在任何时间、地点均可申请,避免出现申请人舟车劳顿的问题。另外,电子义工证加载个人电子数码照片以及注册义工号等关键信息,个人电子数码照片通过在线提交的方式较为方便,且注册义工号须通过深圳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自动选号,避免了现场手工填写注册义工号有可能与网络系统其他申请人注册义工号重号的问题。
5、答案 C:如申请人因各种原因或困难需到各级义工联现场申请的,请注意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白底电子身份证件照片前往申请,如携带电子身份证件照片有困难的,可现场向工作人员申请通过现场拍摄的方式完成提交。
6、答案 C:由于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于2013年3月5日才正式上线,本数据库中存在着大量全市已注册志愿者(义工)信息,如您已是注册志愿者(义工),请登录深圳志愿服务信息平台首页,以本人十位注册志愿者(义工)号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作为登录名,以您本人姓名全拼(小写)作为密码进行登陆(如姓名为深愿愿,登录密码:“shenyuanyuan”)。如您已曾经注册但按照以上步骤输入仍不能登录,请咨询本人所属义工组织进行查询解决,或重新进行注册。
7、答案 C:登录深圳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时,必须详细阅读《志愿者(义工)证办理协议》,由于电子义工证具有金融功能,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请申请人务必自主选择申请具有借记卡或者贷记卡功能的电子义工证,如个人不提交选择,则根据电子义工证方便广大义工支付交通、餐饮、医疗等便利的需要,系统主动默认选择具有贷记卡功能的电子义工证。请广大义工仔细阅读协议并进行选择。
8、答案 C:一是提交个人证件照片时,请务必提交正面免冠白底身份证件照片,不接受个人生活照片,严禁冒用他人照片恶意申请等行为,现场签领证件时一经发现照片不符以上要求的,不予发放证件。二是提交个人证件号码时,必须提交真实的证件号码,严禁冒用他人证件号码恶意申请等行为,如提交与个人姓名不符的证件号码,将无法通过制证单位(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的验证系统,个人将无法申请到电子义工证,以此保护义工队伍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9、答案 C:主要领取方式有两种:一是现场领取。对于通过在线方式申请、没有经过现场签名确认的义工,将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义工前往各级义工组织或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网点,进行现场身份核对以及签领工作。二是邮寄送达。对于申请制证前已经履行现场签名确认手续的义工,将邮寄至个人手上。无论是现场领取或是邮寄送达,每位申请人均须履行一次到现场签名核对信息的手续。
10、答案 D:为及时、方便解决领取电子义工证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目前电子义工证发放主要采取网点现场发放的方式。领取电子义工证时请义工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如遇到个人姓名、相片、注册义工号与本人信息不相符合等情况时,请及时提出并将有误证件留下,由网点工作人员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后进行换证等工作。由于电子义工证集合个人多项申请信息和便民功能,属新鲜事物,在推行之初会遇到各种新问题,也请广大义工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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