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分录不交银行怎么定罪

江苏泰州银行职工顺走贷款
法院判受害企业偿债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员赵巍利用职务之便,将一家企业的贷款顺手牵羊,监守自盗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当地法院却判令企业偿还贷款本息350余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涉案企业大呼冤枉。
申请贷款房产抵押企业 遭遇银行“内鬼”
最近,江苏泰州市同盛机械配件厂负责人韩同生写信向媒体反映,因企业经营需要,日该厂通过信贷员赵巍,与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园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科创园支行)以房产抵押签订了一份(科创园)泰农商流借字0401号《流动资循环借款合同》,约定贷款200万元,没有想到竟然遭遇骗局,企业从此厄运灭顶。
韩同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介绍说,“我厂向银行借款200万元会办已通过,需办理受托支付,应农商银行科创园支行要求,企业提供客户单位泰源物资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提交给了信贷员赵巍。日上午,赵巍来电话称银行授信批复下来了,要求带上公章等去办理手续。当日下午我方人员即来到银行,赵巍称受托支付、需将款打到我厂客户泰源物资公司帐户专款专用,需要买一转帐支票办理转帐手续用,企业人员遂照办且应其要求在空白合同、借据上签字划押。赵巍又称行长要审批、但行长在外开会至少周五才能回来,将公章、支票本放在他那里,他会去催着办理,并让韩近期不要出差要自己到柜面办理贷款入账手续,当时时至下班且借据等资料、行长没有签字,而赵巍又是银行工作人员,即离开了。临走时,赵巍交代说,如果银行96008打回访电话,你就说收到贷款服务很好。事后我们发现该笔贷款当日下班前赵巍已转至不认识的公司,随即联系赵巍,开始打电话也不接。后来赵解释我们贷款还没有批下来。事后得知,赵巍在内部审批时,擅自将受托支付变成了自主支付、200万变成了190万,即赵巍违规办理贷款入账泰州市同盛机械配件厂帐户上,随即利用手中持有的企业公章、支票本,自己填写支票、进账单,其妻郭思延背书签名(名字系他人代书)在其他银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在没有任何委托情况下,擅自将款项转至与我们企业根本无关、也不认识的泰州市宏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帐户上。后来赵巍因另案判刑19年,其交代这笔190万的贷款被他“顺手牵羊、监守自盗”转走,用于偿还其所欠泰州市宏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施积昌的个人债务,施积昌在配合公安调查时,也承认收到190万事实。我同盛厂十分冤枉,房产抵押3年不仅没有拿到分文贷款,产生巨大损失,反遭银行起诉,面临360万元的灭顶之灾,现法院已对财产查封执行,我厂几十名工人被迫停产,客户订单因交期砍单,我欲哭无泪。希望司法公正法律尊重事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银行三年后起诉企业 企业欲哭无泪
据记者调查了解,日,农商银行科创园支行将江苏泰州市同盛机械配件厂及房产担保人起诉至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要求归还190万元借款及利息罚息共计360余万。
针对银行的起诉,当地银行许多业内人士存在不同看法。他们认为,银行是国家专业的金融机构,具有社会公信力,本案中借款人基于对银行的充分信任从而发生借贷关系,这期间办理贷款手续需多次且繁琐,信贷员一直代表银行与客户接洽办理贷款业务,信贷员赵巍私自将款项转走是有章不循、权责不清、违规操作,银行用人失察监管不力造成,与同盛厂无关,银行瞬间内左手放款、右手转款,未实际履行贷款合同,同盛厂不应当承担责任。
韩同生介绍称,信贷员赵巍在公安部门侦查期间,交代其转款行为同生厂根本不知情,印鉴章、票据系办理贷款手续应赵巍的要求而提供他的。然而高港法院、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江苏省高院三级法院却认为银行已经放款至同盛账户,至于赵转款是赵个人行为,银行无过错,同盛厂应当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法院判决遭企业强烈质疑
江苏泰州市同盛机械配件厂负责人韩同生对法院的判决表示难以理解,他认为:
1、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为客户提供安全的环境是法定的业务,专业的金融机构其员工应具备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企业始终与银行发生关系,赵巍是银行工作人员,代表银行与企业建立贷款关系,企业与赵个人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账户在银行控制之下,企业根本无法掌控。
2、行长审批贷款后应由企业办理入账,银行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和审批流程漏洞转走贷款,银行应担责。
3、该款项系贷款并非企业账户存款,根据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规定,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大额贷款应受托支付,且应该及时通知借款人。
4、贷款用途我厂为购买钢材,而收款单位为电子厂,用途存在重大差异,况且由信贷员赵巍私自填写票据、银行工作人员自行背书办理,显然未经核查,违规操作。
韩同生向媒体表示,我厂认为科创园支行内部管理混乱,导致赵巍将款项转走,银行并未履行贷款合同。我厂不应当承担偿还责任。赵巍转款的行为发生在其正常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且利用其职务之便办理贷款入账自行违规填写支票、进账单直接在柜台内交由同事办理,明显是职务行为,而这一切企业完全不知情。泰州市高港区法院、泰州中院及江苏省高院对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断章取义、将贷款和赵巍转款巧妙切割,毫无公平正义可言,举报人已经穷尽司法救济手段,仍然不能等到一份公平,只好求助社会关注和舆论监督。
泰州银监分局:银行违反内部规定 不属行业监管范围
事件发生之后,泰州市同盛机械配件厂向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投诉,要求依法查处农商行违规违法行为。该分局工作人员先以同盛厂提供的资料不全为由称将延迟调查,当同盛厂根据要求提供了全部卷宗包括公安机关笔录后,该局又称银行违反的是银行内部管理规定,不属于其调查范畴,推脱责任。
“涉案银行事实上明明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相关管理规定,但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却拒绝调查,偏袒银行,明显属于不作为,这种利益集团的相互保护让我们无力反抗,无法找到公平”,韩同生表示自己和企业很无奈。
律师及法学界:银行职员利用职务顺走贷款,银行应担责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北京一位知名赵姓律师认为,近几年来,银行内部职员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这类案件有一些共同特征:犯罪分子大都抓住借款人弱势心理以银行名义骗取客户信任,再利用职务之便和管理上的漏洞,设法将款项从银行提出或转走据为己有。银行对内部人员疏于管理和防范,以及制度不严或执行不力,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是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内控管理混乱,权责不清相互制约关系被破坏,支付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使犯罪分子能轻易挪用得逞。犯罪分子是银行员工,代表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银行应对其行为后果负责。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为客户提供安全的环境是法定的义务,金融机构其员工应具备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银行应承担管理上的责任。
本案中,银行存在过错,法院有枉法裁判之嫌。
银行对自己的员工负有管理、约束和监督的义务,同时还负有保障客户存贷款安全的义务。银行应当确保每一名员工在工作时间办理的每一笔业务都是正规的、无误的。
1、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基本制度》、《贷款支付管理办法》等规定,大额贷款须进行贷前调查,调查合规后,由客户提供购销合同等资料,银行审批通过后由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再由客户经理负责打印《放款通知书》签名确认后交支行行长签批,由客户凭合同、借据、放贷通知书、用信审查审批表、提款申请书等贷款资料在银行网点办理贷款资金入账手续。本案中银行员工在工作时间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出现了重大漏洞,首先,审批程序视同虚设,整个流程都是赵一人操办,严重违反了《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客户皆是应银行要求填写的空白合同、空白提款申请书,行长审批也成了虚设,而审批一开始是按规定办理的受托支付,后来却违规变成了自主支付,这直接导致客户帐户资金被转走,其次,本应由客户去办理入帐手续,而本案中却是赵在办,具体放贷部门和柜面不应当配合赵办理入账手续,银行对赵去办理这一重大违规监管不到位,其三,赵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自行填写空白支票自行办理转帐,违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十个严禁”第4条“严禁信贷人员违规代替借款人办理贷款申请、替客户签名、取现,或为他人担保贷款”规定,也违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十不准》第四条、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第三、五、六条规定,其四,银行转帐整个流程需要多名工作人员予以配合,赵不是付款人也不是收款人,也没有任何人的授权,且支票上的收款单位经营范围不可能使用钢材,这明显是想套取资金,但柜面人员赵明知这些事实不进行阻止,违反临柜操作手册》相关规定,反而积极配合赵转款,显然违反了《泰州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禁令三十条》和《防控操作风险40条》的相关规定,而《贷款通则》规定银行在办理支票业务时应当核对办理票据业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与支票上背面签章的人是否一致,办理转帐时就是赵自行办理,背面签章的人并不是上面所书的郭思盈,支票签名是伪造的违反了票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柜面人员并未查验承办人与身份的一致性,显然银行不仅未尽审查义务。另外银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显然赵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客户资金。
赵及其他工作人员这些违规行为银行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这是银行监督管理不善,也是银行的失误和过错,不能把责任推到银行员工个人身上。这些违规行为直接导致客户不了解贷款进展动向,不清楚贷款发放时间,导致无法控制帐户,造成信贷员在其他工作人员配合下轻而易举地从银行转走贷款。
2、 本案中赵巍行为的定性是个焦点,也是法院判决故意遗漏的重点,这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处理。客户从进了银行门到出银行门这段期间一直在办理贷款,而贷款的双方当事人是银行与客户,赵只是代表银行与借款人接洽,企业不可能与赵个人发生关系,就算是企业人员将印章支票交给赵,也是赵代表银行收下来办理贷款之用,这一点赵在公安笔录上有明确记载,从法律上讲印章是交给银行并非给赵个人,既然银行收到了印章支票,就应当迟到保管义务并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贷款,银行是专业的金融机构员工应具有专业的职业操守,客户也无从识别员工的好坏,完全有接触支票和印章的可能,且也是用于贷款手续办理,借款人的这些行为都是为完成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义务,借款人从未委托银行将款项转至第三方不认识的帐户上,显然赵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3、某种程度上,银行就是一种单位诈骗,借款人无理由能预测到银行的管理漏洞可能造成如此后果,客户对权利要件的控制力相对较弱,根据诚实守信原则银行理应审慎核查采取必要的防止风险措施,不应将该措施本身的过错或风险转嫁给善意的借款人。
4、本案中,人民法院以一句话“无证据表明银行有过错”就将全部银行应当承担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然而无论从银行监管规定还是银行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或者老百姓的认知都可以得出银行存在重大过错的结论,人民法院故意回避基本事实,将整个信贷过程人为进行了切割,放款变成银行放款,转款却变成赵个人转款,这完全是故意模糊整个贷款过程,如果按照法院逻辑,放款的也是银行工作人员操作的,岂不变成企业向该工作人员借款了?这明显是刻意站在银行立场上讲话,企业承办人员从进银行到出银行大门整个过程就是在和银行发生关系在办贷款,怎么可能变成了企业与赵个人产生了法律关系?银行管理不到位让赵钻了空子是银行的责任,怎么可能让客户在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刻意不去分析借款人与赵的行为的法律性质,整个判决书几乎没有陈述赵转款的事实和法律定位,让人不得不怀疑法院的目的,好象背后有一只黑手故意在抹去这些基本事实,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却在故意拉偏架,什么道理不讲,一句话就把银行的责任撇得干净,让人感觉法院很是蛮横无理,实在令人费解。
试问:如果银行依据规定及时通知借款人,拒绝赵办理放款,借款人能了解放贷时间从而控制帐户,赵能转走款项吗?如果银行柜面办理业务时按规定审查承办人员身份信息并与支票背后签章进行校对,这笔钱能丢吗?人民百姓到银行取现超过5万元必须本人、且要身份证复印件留存,何况190万元贷款?如果银行管理到位,赵就不会违规填写支票,更不可能违规转款,那么本案还会发生吗?
赵律师表示,该款项是首笔贷款并不是账户存款,银行工作人员有章不循未经客户同意相互配合转走款项,从普通老百姓的认知也可以认定银行存在重大管理瑕疵,这种管理漏洞造成的后果不应当由借款人承担。如果对银行的过错视而不见,加以姑息,甚至包庇纵容,不及时堵住漏洞,消除隐患,今后还有可能出现新的类似案件,给储户及银行造成新的更大的损失。
综上,建议涉事企业向上级金融部门反映,对银行追究责任,以解决双方的民事纠纷。法院在此类案件中应当尊重事实、从事实的角度对法律关系多角度、多层面加以认定,以免错误判决,引起媒体关注,社会舆论必然会对司法公正、金融系统及员工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文/图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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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07:48来源: 作者:郑岚予
“别看我们单笔贷款额度小,但所有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流程一样都不能少,甚至更加细致、更加繁琐。在整个流程期间,我们的信贷员需要无数次的与客户沟通,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也把各种资讯和科技知识带给客户。走访的次数多了,与客户之间就像亲人一样,就连客户家里恶狠狠的大狗,见了咱们的信贷员,都摇头摆尾,亲热着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下简称“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邵智宝笑着对时代周报记者作了一个真实、有趣的开场白。
2010年,邵智宝在下达全省经营目标时,给小额信贷下了“100亿元”的余额目标,当时连“监管部门都觉得诧异”。因为,“不同于一般的项目贷款,小额信贷都是短期贷款,余额要达到100亿,意味着放款规模至少要达到400亿,放款客户至少需要五六十万户”。
任务目标明确后,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从最初的“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到如今“觉得信贷额度不太够用”,期间走过了一段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路程。
100亿元的任务不再遥遥无期,而对于每月12亿元左右专门针对小额贷款放贷的规模,邵智宝却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我真的爱上这支队伍”,“我们的信贷员有的还只是刚毕业的小女生,已经非常适应农村猪圈的恶臭,对于如何计算鱼苗和鸭子的具体数目等,也很有自己独特的经验。”
自挂牌成立以来,邮储银行一直走秉承“人嫌细微、我宁繁琐、不求大利、但求稳妥”的经营理念,充分利用邮储银行网络遍布城乡的优势,着力弥补广东现有商业银行服务相对薄弱的领域,和其他商业银行差异化经营。
事实上,在信贷投放上向小微企业重点倾斜,正是拥有近4万亿存款的邮储银行选择的道路。截至2011年10月末,邮储银行对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达到7493亿元。而截止2012年3月底,小微企业贷款已突破9000亿元,同期,小贷累计放款5670亿元,目前应该超过6000亿元了。
邵智宝对时代周报记者称,上世纪90年代,电话开始进入家庭,标志着通讯行业元年的到来;2000年开始,进入家庭,标志着汽车行业的元年;邵智宝认为,正如邮储银行最初的使命一样:“当每个人都有享受收受信件的权利,当每个人都可以方便地享受金融服务时,金融时代的元年即将开启。”
邵智宝所期待的金融元年是否遥遥无期,我们无从知晓,但仅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1800多个信贷员的庞大规模,却让人无法忽视。邵智宝骄傲的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我们优秀的信贷员可以在几分钟内就判断出小额信贷的风险及收益。”
虽然做小额信贷、小微企业贷款,投入成本高,在收益方面和一般的项目贷款、企业贷款相比,有很大差距,但邵智宝略显坚定地对记者表示:“虽然我们现在的盈利仅能保持平衡,但我相信随着民生信用素质的提高,以及国家政策的扶持,加上邮储自身的努力,美好的未来离我们并不太远。”邵智宝的话显得意味深长。
邮储血液中的小贷基因
时代周报:创新贷款服务方式、创新贷款产品、增加服务渠道,一系列措施使邮储银行广东分行小额贷款业务特色鲜明。截至目前,贵分行的小贷概况如何?
邵智宝:2009年,我们在全省推行了“信贷县县通”。目前,邮储银行广东分行20家二级分行全部开办小额贷款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广东省所有城镇。全行小额贷款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截至7月19日,我行累计发放小额贷款37万笔,累计放款金额达271亿元;贷款结余近14万笔,结余金额近77亿元。2012年上半年,我行以小额贷款为主的短期性经营贷款净增17.64亿元,占广东银行业新增额的15.8%,净增额居银行业第一位,成为小微贷款领域当之无愧的主力军。目前来看,资产质量较好,贷款风险可控。
回顾这几年的发展,我行在小微贷款上主要开展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首先是形成了大银行做小贷款的商业模式。邮储银行把小额贷款作为长期战略性核心产品,创造了“连锁店+信贷作坊”的小微融资服务模式。之所以说“作坊”,是因为我们行小微贷款比较依赖于人工加工信息,财务报表都需要信贷员编制;而且信贷基层组织比较分散,每个县、每个地方都有,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都在当地。而说“连锁”是因为我行的信贷产品、信贷技术是标准化、全国统一的(尽管有少数区域性的产品),总行通过全国集中的计算机系统和科学的产品设计来保证贷前、前中、贷后各环节的控制,加强监督的及时性。
其次完善了小额贷款的组织保障体系。在战略层面确立小额贷款为长期战略性核心业务;并将信贷业务部与农村金融部同一套机构,强化信贷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为了保障小额贷款的持续发展,我们还在全省实行了小额贷款准事业部制等做法。
第三是形成面向小微客户的产品体系。在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小企业贷款服务的基础上,我行不断围绕社会基层客户需要,开发具有特色的新产品,帮助有需要的客户发展生产、创业致富。
此外,还建设了面向微金融的融资服务体系。借助“信贷县县通”、“信贷下乡行”、“信贷进市场”等活动的开展,我行已建成信用村、信用市场数百家,社会信息员队伍近万名;初步形成了“网点+信用村+信息员”的立体化信贷服务网络;下一步,我行还将借助邮政“便民服务站”平台,把信贷网络进一步深入乡村。形成了微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尤其是搭建了面向微金融的发展助力平台。为更好地支持小企业发展,两年,我行举行了两届创富大赛,为小微客户提供集“创业项目展示、商业模式交流、创业技术指导、资金支持”四位一体的综合平台,提供创富座驾和高达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培育以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的农村融资服务新力量。我行积极响应中央和广东省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号召,积极尝试依托大学生村官,发展农村信贷业务,同时也为卸任大学生村官提供新的事业发展平台。首批招聘的29名大学生村官已经在去年8月份上岗,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等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时代周报:邮储银行成立时就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战略定位很明确:把主要面向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作为核心战略业务。为何将小贷提升到战略目标高度?
邵智宝:我行自成立以来,坚持“服务城乡、服务社区、支持‘三农’”的大型化零售商业银行定位,始终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将服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确定为全行核心、长期重要的战略业务。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是发挥我行自身比较优势的需要。我行作为组建时间尚短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具有网点多、覆盖面广、切入基层深、零售客户储备多的特点,这与我国小微企业分布状况、发展阶段相吻合。服务小微企业既能履行我行的社会责任,又与自身比较优势相符合。
同时,这也是我行信贷业务发展路径的必然结果。我行组建伊始,在深入研究国内金融市场及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从两端到中间,供应链一线牵”的发展路径,两端中的一端为小额贷款,即以小额贷款、微型企业贷款为出发点,坚持学习、研究、使用微贷技术,逐步向小企业信贷业务延伸。
此外,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我行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突出,随着小微企业的不断发展,其融资需求也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同时,小微企业金融供给仍然不足,是等待开发的“蓝海领域”,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我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然,这也是为了响应中央号召,履行邮储银行服务“三农”的政治使命。经过几年的发展,我们也对自己的使命更加明确,要“缩小城乡金融服务差异、支持鼓励百姓创富,让金融服务的阳光洒遍城乡、覆盖广大中小企业。”我们就是用这一个理念来号召大家的。应该说,全行员工都非常认可,也很受鼓舞。
如何控制小贷风险
时代周报:小微企业贷款存在风险大、贷款前调查成本高的问题。能否分享一下邮储银行啃下硬骨头的实践过程,小微企业贷款如何有利可图,从而持续发展?
邵智宝:小微企业贷款一直因为风险较大、人工成本较高等问题困扰着银行界。在确定将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我行重点发展的业务后,我行首先在机制管理方面,通过严控机构准入与退出、推广营业机构下沉、实施审贷分离、创新机构管理模式、推进“零售信贷示范行”建设以及建设专业化资产保全队伍等措施有效推进业务稳步发展。一方面,利用遍布城乡的网点和信息员队伍,降低信息搜集的成本;另一方面,利用流程化运作,降低信贷调查和审批成本;在人员管理机制方面,我行重点开展“三个强化”即强化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强化信贷技术,重视培训与交流;强化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并重。我们信贷员的“八不准”要求,已经为广大客户所熟知,也成为我们的一个品牌。
时代周报:和广发银行也纷纷开始做小贷业务,也专门开设小贷部门,小贷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建立,邮储行如何保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邵智宝:小微企业是广东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这一块具有广阔的前景。目前也有多家银行都在这一市场中开展业务,这是一件好事。我们银行之间也会相互学习交流。邮储银行要保持自身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核心竞争力,我认为应持续做好以下八个方面,一是战略上要坚定。始终将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我行的一项战略业务不动摇,是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二是主动学习。虚心学习,积极进取,永不停歇地构建业务能力。三是突出特色:“阳光信贷”、“快速放款”、不收利息以外的其它手续费等,我们都要坚持下去,树立邮储品牌形象的有效途径。四是坚持不懈地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是保持业务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五是科学设计产品,是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稳健发展的可靠保证。六是立体化制度建设,是保障小微企业贷款成功经营的基石。七是建立持续型、制度型培训体系,是保持持续竞争力的源泉。八是强大的计算机系统建设是支撑业务发展和管理的有力保障。
特别要注意的是,要充分发挥好我们的网络优势。一般而言,股份制银行受制于服务网络限制,一般是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地区的重点市场,精挑细选、重点培育;邮储则是依托网络优势,广撒网、广播种,这是我们的特色。
时代周报:小贷小而多才是利润,邮储银行如何衡量众多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风控管理体系如何?如何建立微观风险预警与宏观风险预警一致的预警体系?
邵智宝:我行自开办小微企业贷款以来,着力打造小微企业贷款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一是在客户和准入环节,选准营销重点,明确客户准入标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在现场调查环节,落实双人调查制度,不断提高调查人员的信息筛选识别能力。在审查审批环节,试点推广单人审批、会签审批等审批模式,着力提高审查审批人员分析能力,确保业务合规,决策科学。在贷款支用环节,严格落实放款条件,加大受托支付比重,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在贷后管理环节,建立后评价机制,提高贷后检查频次,丰富贷后检查内涵。
二是发挥部门条线间的监督制衡作用,建立跨部门的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利用部门合力,发挥“三道防线”(信贷部门、审计部门、风险部门)的作用,做好风险防控。小微企业贷款经营部门坚持审慎合规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平衡好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关系。审计部门适时开展业务审计,抓好重点业务、重点环节的审计工作。风险部门做好风险监测,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做好风险预警和提示。
三是注重小微企业客户的单体风险和行业系统风险管理。依托信贷业务系统建立数据统计制度,注重定量风险管理技术的开发使用,分析小微企业经营发展趋势,对于出现重大不良苗头的小企业,及时做好退出工作,防范小微企业信贷单体风险。做好行业系统风险的分析管理工作,防止行业授信过度集中,进而引发行业系统风险。
推广邮储银行广东模式
时代周报:在邮储银行全国的各个分行中,邮储银行广东分行作为其中的佼佼者,能否分享一下贵分行独特的管理方式、经营模式,以及人才管理储备机制?
邵智宝:如前所述,邮储银行小额贷款实行的是“连锁店+作坊”的模式,全国在经营模式上基本是一致的。而且小额贷款从产品设计上是更适合“熟人市场”和农业经济,而非广东这种经济非常活跃、人口流动频繁的地区的。广东分行近两年之所以能够在小额贷款净增规模上居于全国前列,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对战略的坚持。邮储行广东省分行在充分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坚定推进“小贷领航”的战略,全行上下齐心协力,终于把这个市场逐步挖深挖透。二是经营模式的转变。我们从2010年开始在江门等地尝试“小额贷款准事业部制”。通过对小额贷款实行“专人、专岗”、单独考核等政策,保持了基层发展小额贷款的积极性,避免基层在信贷种类丰富后放松小贷的发展。三是人才储备。邮储银行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的信贷人员培训体系。在全省设立了几个区域培训中心。我行绝大部分新员工在入行的头几年内,都会接受信贷的专门培训,获得小额贷款等信贷从业资格。这位信贷人员提供了充足的储备人。
时代周报:邮储银行在自我的角色定位当中,有哪些是其他城商行和小额信贷公司所没有的突出性优势,而这一优势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当中又能够走多远?
邵智宝:我行具备发展小微金融的优势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一是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我行覆盖城乡的37000个网点组成的金融服务网络,有着服务小微企业的天然优势。
二是战略定位优势。我行明确把小微企业贷款确定为长期、重要的战略性业务,在信贷规模投放上始终予以重点倾斜。
三是标准化与个性化相得益彰的产品优势。我行小微企业贷款既有全国开办的要素相近的标准化产品,又有适应区域经济特色的个性化产品(如云浮的石材行业贷款、韶关的烟农贷款、肇庆的林权贷款、佛山的政府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等),能够更大程度地契合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是阳光优质高效的服务优势。我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公开透明,不附加额外条件,信贷人员严格遵守“八不准”规定,以“人嫌细微,我宁繁琐”为宗旨对客户提供贴心服务,让小微企业客户可以放心便利使用贷款。
五是后发优势。作为一家成立于2007年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我行始终重视向监管部门寻求指导支持,向同业学习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我们认为只要将上述优势转化为我行持续发展的动力,邮储银行就能在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在差异性中求生存
时代周报:相比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等资本雄厚、定位明确的大银行,邮储行的成立、立足、生存、发展的意义何在?具体的市场空间在哪里?
邵智宝:从银行成立之日起,我们就一直在思考,邮储银行成立的意义在哪里?国务院、等在批复邮储银行成立之时,已经给我们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我们立足于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社区,服务中小企业。为了实践这一理念,我们也和其他五大银行作了简单的比较。相比之下,邮储银行最大的特色有两个:一是广泛覆盖、沟通城乡的实体网络。二是一直以来服务民生、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传统。
我们的经营理念是“人嫌细微、我宁繁琐、不谋大利、但求稳妥”。从目前情况看,我们的这一定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成长性。我们的市场潜力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三农”领域潜在金融服务需求的释放。城乡统筹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等,都将释放出大量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机制创新,不断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将为商业银行创造新的业务空间。去年以来,邮储存款增长规模始终名列广东银行业三甲。在全国范围,邮储银行是大行里为数不多的存款市场占有率保持增长的银行。这也充分说明了我们的市场潜力。
二是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潜力巨大。今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的蔓延,全社会对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的关注上升到了特别的高度,连日来,各部委相继出台了一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包括信贷支持、税费降低等各个方面;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产品也相继推出。随着小企业发展环境的改善和发展能力的提升,针对小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也将形成新的空间。
三是个人消费信贷领域机会凸显。当前,城乡居民消费金融意识大大提升,电子银行、电子商务等全新渠道也为金融消费模式转变带来新空间。信用卡、汽车消费贷款、网上消费等都有巨大的空间。从区域来看,消费金融也在由一线城市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拓展,我行作为连同城乡、服务大众的金融机构,这一领域的潜力也非常大。
四是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空间广阔。“十二五”是我国社会事业、民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邮储银行凭借网点网络优势以及长期的服务基础,在这一领域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这一领域坚定信念、坚持做好,持续投入,将会形成稳定的现金流。社保、医疗等市场,都有着巨大的潜力和空间。
五是广东城市化发展的机遇。当前已经进入加快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关键时期,城市发展将由原先的粗放型、拼土地、拼资源、拼成本的发展模式转向以绿色发展、智慧发展、包容发展、人本发展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这也将成为广东加快转型升级、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带动产业转型、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内容和载体,金融服务业要顺应这种趋势,由拼贷款时代转向拼服务时代,对于我行而言,这是我们切入城市市场、缩小和其他银行差距的重大机遇。
时代周报:由邮储银行总行主导型的邮储行信贷模式,相比以小形式存在的小额贷款公司信贷模式具体有何异同点?能否详细分析一下两者竞争策略?
邵智宝:在《时代周报》尤努斯的那期报道中,中国小额贷款协会秘书长曾经把中国的小额贷款业务分为两种,10万元以上的属于商业性小额贷款,10万元以下的属于公益性小额贷款;报道认为,目前中国绝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都是商业性小额贷款。按照这一分类,邮储银行小额贷款基本上是属于公益型小额贷款,并且实行的是商业化运作,这两点和格莱珉银行小额贷款对社会的作用和意义更为接近。
当然,邮储行和尤努斯的格莱珉银行业有区别。按照国际统一的分析,小额信贷在国际上产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最初目的是为了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相比之下,格莱珉银行更侧重于消除贫困。而邮储银行则是侧重发展农业生产,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方法来消除贫困。相比之下,我们的更符合中国当前实际。
小贷公司在经营上更加灵活。相比之下,邮储银行最大的特色依然是我们的网络优势和资金优势。我们重在“广撒网”,以实现规模经济,从而可以坚持“小额”的特点。总部在系统、网络、管理、研发等方面的强大支撑,也是我们的特色之一。
我们的信贷员需要无数次的与客户沟通,走访的次数多了,与客户之间就像亲人一样,就连客户家里恶狠狠的大狗,见了咱们的信贷员,都摇头摆尾。
正如邮储银行最初的使命一样,当每个人都有享受收受信件的权利,当每个人都可以方便地享受金融服务时,金融时代的元年即将开启。
我们优秀的信贷员可以在几分钟内就判断出小额信贷的风险及收益。虽然我们现在的盈利仅能保持平衡,但美好的未来离我们并不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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