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承包费用低可不可以收回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底是怎么样的改革》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篇一
本质上是集体经济改革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内涵。一是关于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要成立通过市场准入部门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并承担有限责任的市场主体。要区别于原先的集体经济,原先的集体经济不是独立的主体,承担这无限连带责任,集体经济要有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表现为实体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和村两委相剥离的,它应该是自己独立核算,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现代化企业要求来运行,村委会的主任或者村支书必须兼这个集体经济的董事长,聘请的总经理,可以是村民,也可以是外地人,或者是大学生村官。三是关于集体经济资产的范围。集体经济所掌管的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如所有的承包地、林场、宅基地等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路灯、广场等各类固定资产等。要注册成立拥有所有集体资产产权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当于类似国投公司的母公司,可以真正对村里的集体资产行使所有管理的职能,母公司下可以成立土地合作社、林权合作社等全资子公司或以土地等资产入股和社会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来从事具体某一行业的经营。四是关于集体经济的产权主体。集体经济的股东应该是所有的村民,股份的计算方式按照确权确股不确值的原则以人口或户作为计算股权的基本单位,把农民转变成为股民,享有股份的分红权和收益权,所有权始终是集体的。《如何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改革》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篇二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方式创新为抓手,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探索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的有效方式,为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累经验。(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既要体现集体的优越性,又要调动成员个人的积极性。改革的目的是赋予农民集体资产的股份权能,不是否定集体所有制,更不是私分集体资产、搞私有化。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严禁将承包到户的承包地打乱重分或收回搞折股量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村级集体资产或借改革之机侵害村级集体利益。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以创新为驱动,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广大农民意愿的,都可以大胆探索;只要是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获得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都可以先行先试;只要是基层群众通过实践探索出的成功经验,都应及时总结和推广。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必须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改革实施的主体。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和创造,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各有关部门主要任务是制度设计、政策指导和服务,不得违背农民意愿搞行政瞎指挥。坚持重点突破和风险可控。力争在成员资格界定、折股量化、主体组建和股权设置与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同时要建立改革纠错机制,注重把控和防范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风险,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对改革实施中有违背中央精神、损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以及制度设计上有缺陷的,要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和修补。二、改革试点布局在股份量化改革试点选择上,既要考虑当地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基础好的因素,又要注重在主导产业突出、城郊、偏远但资源有开发潜力等不同类型的村布局试点。各县(市、区、特区)均要开展以村级为单位的股份量化改革试点,对获得2014年省级财政支持的村级集体经济业态发展100个试点村和2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省级示范单位,要优先纳入县级的股份量化改革试点。每个市(州)各选择10个以上村,贵安新区、威宁县、仁怀市各选择3个以上村作为本级的股份量化改革试点。省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认定省级的股份量化改革试点。三、改革主要内容(一)清产核资。以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核资成果为参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对本村的资产进行进一步清查核实,对资产进行分类(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建立明细的资产台账,做到产权归属明晰,帐实、账款相符,为股份量化打下坚实基础。有条件的可委托第三方清产核资。(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原则上以承包农户为基础,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界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成员资格界定上,应把握几个主要原则:一是尊重历史。集体资产是各个历史阶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劳动成果的积累,其成员资格界定应涵盖各个阶段的群体。二是权利义务对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应与其对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义务、做出的贡献相当。三是标准统一。以村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统一的界定标准,对同类农户应实行相同标准。(三)资产折股量化。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资产折算成股份并量化至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以家庭户为单位折股量化)。对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村级集体经济业态发展试点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省级示范单位因获得省级财政补助所形成的资产,必须进行折股量化。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因土地被征用归村级集体所得的土地补偿费(补偿到户的除外),以及已具备经营条件的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应根据广大农民群众要......《如何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篇三
农村集体资产的规模十分庞大。据农业部调查,截至2013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账面总额高达2.4万亿元。这笔资产中既包括土地、森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也包括以村集体名义建设的物业、厂房等非资源性资产,还有以集体名义投资入股的各种经营性组织等。如此庞大的一笔资产,究竟归谁所有?如字面所示,“集体所有”。但一个界定模糊的“集体”如何行使其所有权呢?于是这里出现了一种现实的尴尬:在全国多数地方,除农地、宅基地、林权之外,其余名义上归集体所有的资产因为都处于尚未量化确权的状态,其实均由“村集体干部”掌控。  这种现实的尴尬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农业部专家披露,由于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管理不严而导致贪腐、资产荒废、闲置等问题当下相当严峻。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的“股东”,使他们名义上的产权实体化,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不明晰、所有权被虚置等问题,这无疑是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改”的一大动力。  而如果从积极的一面思考,农村集体资产“股改”还有诸多利好。一旦确权完成,农民可以动用股权进行抵押贷款、流转交易,从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尤其重要的是,作为“股东”的农民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持股进城,这对城市化进程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舆论把农村集体资产“股改”称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村集体企业改制后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三次重大突破,良有以也。  改革就是利益的再调整,本轮农村“股改”利益牵涉之深广,从一些试点地区人头攒动办理户口以争取成为股东的场面中即可见出。可以想象,一些特殊人员如“外嫁女”、“回迁人员”等的股东资格确认将成为工作中的难点,“股改”后如何运作则是人们关注的最大热点。  针对这些热点和难点,首先需要透明、公开、妥善地处理各种利益诉求,其次则应该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等行之有效的现代治理结构。一言以蔽之,农民既然成为了股东,那么是否尊重股东权益显然就是判断“股改”成功还是失败的关键。而农民如何利用“股改”机遇,直接或间接参与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推动村集体及个人资产增值,则是一个需要长期面对的课题。《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篇四
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与分配,除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如何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篇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在以后征用的时候就不会发生象钉子户,坐地起价等拆迁麻烦!《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问题?》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篇六
现在村里欠外债1700多万元,进行资产股份制改革对老百姓来说是不是件坏事?请回答者不要使用专业术语,谢谢!
重点不是外债,而是由多少家底和股份改革后谁当家的问题。如果现在虽然有外债,但有更多的资产即实物比如厂房、机器、设备等等,改革后的负责人又由村民信得过的人管理,当然是改好。假如村里什么都没有,以后也没有好的领导,则村民只是出冤枉钱罢了,迟早得亏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关于市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调查报告》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篇七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我们通过专题调研,在认真总结全市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运行情况的同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及做法,针对出现的一些矛盾与问题,并就完善和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建议。 一、温岭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小结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是指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土地集体所有为纽带,把村级集体资产全部或部分折成股份,量化到每个成员,建立集体股份合作社(公司),并参照股份制治理结构进行管理、分配的一种制度。纵观温岭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历程、形成模式及功能发挥,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指导意义。 1、致力探索农村发展。作为全国首家股份制企业诞生地,XX市以农村集体土地为核心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也起步较早。结合二轮土地承包,先后有横峰街道横峰、屯田、洋江村,泽国镇牧南村,大溪镇念姆洋、山市、潘郎村,松门镇远景村,箬横镇泥城村等实施了集体股份合作制试点。他们坚持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前提,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为目标,按照清产核资、界定股东、设置股权、股份量化、健全组织、股权管理、股份分红等程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村级集体资产量化拆股,组建“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或“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2015年横峰村继续探索新型股份合作制形式,把集体新建项目组建成新的股份合作组织,如村综合大楼项目,村民人均投资1500元(计1570股),商品市场项目户均投资3000元(计631股),突破了股份合作形式的单一性,拓宽了集体项目发展的融资渠道。 2、充分体现当地特色。各个试点村依据改革程序,制定《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章程》,根据各村实际设置不同股权,进行股份量化,并由合作社内部发放股权证书,作为获取股份分红的依据。同时根据人口变化每年进行一次微调,形成了颇具地方特色的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模式,作为典型经验在省内外曾被广泛宣传推广。一是以在册农业人口基分为基础进行股份量化的原始型土地股份合作制。根据在册农业人口的性别、年龄,测算出每一农户基分数,再按基分确定每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入股,组建“农业发展股份合作社”的松门远景模式。二是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础的单纯型土地股份合作制。把全村农户的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折成股数,建立 “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泽国牧南模式。三是以村集体财产和土地为基础进行股份量化的综合型土地股份合作制。将全部村级集体资产经清产核资后量化折股,组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的大溪潘郎模式。 3、保持长期快速发展。体制的优势,使集体经济发展如虎添翼,通过滚动发展,集体资产加速积累。如远景村在“农业发展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台州远景集团”,资产总额从原600多万元增加到近3个亿,其中村综合大楼的价值就达2个多亿。山市村逐步形成规模达300多亩的村级工业集聚区,仅地租年收入就达1300多万,其地产价值更是可观。还有念姆洋、潘朗,横峰、牧南等村,他们的各类集体资产总额均在亿元至几个亿不等。就是发展相对缓慢的泥城村,其集体资产价值也超过600万元以上。股份合作社(公司)经营效益更是迅猛增长,大部分从事物业经营,依靠土地租用、房屋租赁,兴办市场,投资厂房、酒店及利息等收入,较好地规避了风险,获取了稳定的效益,投入产出能力不断增强。据上述9个村的调查统计,2015年集体平均收入已经超过了500万元,是全市村级集体收入的6倍之多,较好地起到“聚合效应”。 4、改革成果惠及股民。股份合作制的成效不断得到体现。一是分红年年走高。大部分村2015年股份分红在2000元/股以上,大大高于当初二三百元的分红,其中横峰村已达到人均15000元。二是村民福利提升。村民的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房屋保险等均由村集体支付买单;对老年村民更是关爱有加,如潘郎村每年分年龄段加发元不等的补贴、几百元过节物品和一次外出旅游活动。三是增进创业就业。大多数农民从土地中分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实现收入多元化。【关于市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调查报告】。山市、镇牧南等村,亿元以上企业各有四、五家之多。四是促进公平分配。相对规范的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保证了村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妥善化解农村各类深层次矛盾,开展扶贫帮困,实现和谐发展。如山市村基本消除了低保户、困难户。丰厚的股份分红和优越的福利分配,使村民尝到了集体股份合作制的甜头,更被周边村民所青睐。 二、实施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理由 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有越来越多的城中村、镇中村、城郊村开始尝试集体股份合作制,使之成为城市化后村民的一个后续生活来源,发挥着保障作用。 1、推进农村产业发展。XX市农村人均耕地不足0.4亩,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有限的土地资源将显得更加稀缺。一方面农民将耕地视为最稳定、最基本的生活来源,而不愿流转。另一方面现代农业发展对土地经营提出了规模化、集约化要求。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可实现资产量化和土地入股,加快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对土地经营的长期收益权和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2、加速城乡统筹进程。从宁波、湖州等地经验看,将村级集体资产按人口、农龄等测算,明晰到户、量化到人,建立集体股份合作社。按固化的股权,享受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和一定的股权处置权,较好地解决了外出农民收益分配权是否会被剥夺,以及“撤村建居”集体资产是否会被侵占、瓜分、流失等担忧,因而加速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离户”进城。农民手持股份享受集体分配,不再与承包土地挂钩,从而实现农民到市民的历史性转变。 3、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在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对实施方案和章程,采取民主讨论决定,使村干部和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集体股份合作制产权明晰,从根本上确立村民的主人翁地位,保证了村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管理、事后参与监督的民主权利,妥善解决以往集体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由少数人说了算、没有积累机制、没有社员分配的弊端。有效防止村级集体资产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引发的种种矛盾,推动农村民主化进程。 4、提升村级整体实力。通过清产核资和股权量化,使集体家底得到全面核实。澄清了多年来人们对集体经济所有权的模糊概念,创新了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搭建了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平台,形成了农村资源要素的集聚效应,探索了一条“资本经营、股份合作、民主决策、独立核算、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除泥城村以外,其他8个村正是利用了这一发展契机,通过资本的加速积累,成就了“亿万富村”。 三、影响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因素 XX市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可贵经验,产生了积极效果。但由于受思想认识、政策法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主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此项改革一直难以推进,停滞不前。 1、认识未到位,改革动力不足。一是创新意识缺乏。各级党委政府相对倚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工作,比较关注年度考核目标内容的完成,无瑕顾着农村改革发展,造成改革力度不足。二是片面追求平稳。改革将会触及有关政策法律“红线”和农村各方利益,上级对此也没有规定要求,加上镇村干部碍于工作复杂棘手,以致畏缩不前,等待观望。三是目标不甚明确。有关部门对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工作也没有很好的总结和研究,新农村“十二五”规划也没有明确这一发展目标。 2、基础不平衡,难以全面推进。【关于市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调查报告】。一是区位条件差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当不平衡,制约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推广,特别是纯农区及偏远山区,产业化项目开发受到诸多限制,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干部素质差异。主要是部分村级干部队伍责任心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股份合作制发展要求。三是收入结构差异。大部分村有效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虽然全市村均收入超过80万元,但经营性收益比重仍较低。一些村还有大量的资金闲置,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3、制度待完善,仍处初级阶段。一是功能合一。股份合作组织依然存在传统管理痕迹,理念、职能、职责不清,政社合一普遍存在。二是股权虚置。原有股权设定模式、对象界定等,随着人口变动和股红分配的提升,所引发的矛盾也逐步显现。如“农嫁女”权益保护问题、股权“四不”政策等。三是制度不完善。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没有与之配套,特别是尚无法明确规定减免村级集体的营业税、房产税、所得税等政策,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规范发展,使之难以跨越合作社运行模式。还有股东代表大会及重大决策管理程序等仍是原则性的制度安排,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4、情况较复杂,利益众口难调。农村历史遗留问题不少,村情千差万别,增加了改革难度。尤其在股权设置上,涉及众多利益关系,很难完全统一,可能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加上一些村民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怕损及自己固有利益,如土地已征用与否,承包田多与少、区位好与差及人口关系的界定等,都会出现抵触情绪,甚至激化。还有一些村干部怕以后支配集体经济权力削弱,也会出现各种不同的声音。 四、推进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建议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归根结底是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问题,此举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所以,“十二五”时期,应把农村股份合作制作为“三化”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机遇,破解农村发展难题的重要抓手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的主要载体,积极谋划、精心部署、致力推进。 1、广泛宣传 典型引领。随着农业产业规模化、农民就业多元化、村民流动分散化和失地农民增多等新情况的出现,如何有效解决农村加速发展过程中将集体资产归利于民,真正确立社员对股份的个人产权,增强新型集体经济的制度活力,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焦点。首先解决各级干部思想认识问题。加强农村改革发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深广大基层干部对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的认识,以增强改革的紧迫感,使命感,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产权制度形式。其次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一项农村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召开各种座谈会以及逐家走访农户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改革的意义与政策。让广大群众明白改革的真实意图,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再是推广各类先进典型案例。要深入调研,认真总结市内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典型实例,供镇、村学习借鉴。组织“走出去”学习考察,使他们直观了解各地先进经验,真实感受制度的优越性,激发改革的主动性。 2、出台政策 规范发展。根据2015年中央1号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XX市城中村、城郊村及园中村的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正在逐渐打破,大部分农民基本具备农民和产业工人双重身份,加上这些村对股份合作制的需求也较为迫切,为此,研究出台《XX市关于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当其时。所以,应进一步深入调研,切实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等,为股份合作制改革提供发展动力。在改革要求上,坚持产权物权化方向,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明晰到户、量化到人,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在政策把握上,严格“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及村级经营性净资产全额量化三个基本准则。在清产核资、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等工作环节,确保操作过程合情、合理、合法,做到该公示公开的,要公示公开,该由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要提交会议通过。努力实现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合法性与群众满意度相结合、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少数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推进改革与加快发展相结合。 3、精心组织 有序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综合性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镇(街道)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关于市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调查报告】。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市里要建立考核督查制度,把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作为对镇(街道)年度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对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行政村一次性给予经济奖励。改制村要建立改革实施小组,按照本村实际拟定股份制改革章程和实施方案。对涉及具体事项,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因村制宜,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化解各类矛盾。对一些尚处资本积累阶段,还未具备股份分红条件的村,也可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澄清家底、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先将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量化到人,待有条件时参与股份分红。市农办、农业局、民政局、工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对明显违反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4、改革创新 确保实效。要真正实现村民变股民、农民变市民、村庄变社区,必须从体制和机制上为农民提供权益保障。围绕发展规范化、股权商品化、职能分离化和管理程式化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引导规范发展。这是农村股份合作制发展的方向和内在要求。积极建议上级政府制定政策性文件或管理条例等,予以减免税费用,或明确允许其以“帖农经”、“粮食补偿金”收入等方法合理避税,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村股份合作社参与工商登记,使其能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发展。二是打破封闭格局。市、镇两级要成立农村股权交易中心,规范股权流转,明确“可以继承、可以转让、可以赠送、可以抵押”。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股权流转,筹集资金,参股或控股一些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三是改革股权配置。XX市实施的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基础,所以当时在股权配置上具有普惠性,但今后必须强化以“固化股权、出资购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将无偿送股改为有偿配股,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的融资功能。大力推广横峰村做法,引导村民投资入股。四是建立激励机制。逐步改变经营管理者收入与贡献脱节,建立激励机制,明确奖惩措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要不拘一格引进选拔管理人才,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使村级集体股份合作社演变成规范的现代企业。 《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调查报告》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汇报篇八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管,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的需要。根据农村集体实际,积极探索“三资”监管的有效途径,近几年,宣恩通过县、乡镇、村各级的共同努力,逐步健全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并通过规范运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开展“三资”调查的基本情况(一)村级财务资金的来源及结构。村级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家转移补助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村级发包及上交收入、土地补偿费、公益性捐款、其他等收入。如2015年全县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村级资金总额达到1015.82万元,其中国家转移支付收入529.08万元,占村级总收入的52.08%;集体统一经营收入19.66万元, 占村级总收入的1.93%;发包及上交收入1.49万元,占总收入的0.14%;土地补偿收入177.93万元,占总收入的17.52%;公益性捐款23.44万元,占总收入的2.31%;其他收入90.19万元,占总收入的8.87%。村主职干部工资最高的达到12112元,最低2000元。村级经费最低是按村主职干部每年人均100元。(二)村级资产总额与结构。根据近几年的多次清理和核实,截止目前为止。一是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总额2585.3万元,主要由经济林木、山岭、养殖水面、房产、机械、办公设备等构成。从调查情况看,全县279个行政村,村集体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村有4个,椒园镇龙潭溪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30.74万元,村人均拥有资产1119元;沙道沟镇当阳坪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09.11万元,村人均拥有资产429元;沙道沟镇上洞坪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42.41万元,村人均拥有资产459元;珠山镇猫儿堡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58.5万元,村人均拥有资产1778元;二是全县有债务的村168个,截止目前村级债务总额396.89万元,村平1.42万元,人平12.56元。村级债权总额418.73万元,其中农户尾欠336.77万元,近几年来共化解村级债务327.66万元;三是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估价)总额2231万元,其中:经济林木面积9003亩,村委会估价756.54万元(其中茶叶面积3041亩,村委估价227.54万元)。山岭面积129873亩,村委会估价1391.4万元。养殖水面777亩,村委会估价50.9万元。“四荒地”1635.9亩,村委会估价7.53万元。机动地1029.95亩,每年承包金11.91万元;其他面积22.06亩(主要是学校和村委会的场坝);四是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从2015年至2015年底全县共处置资源性资产60.97万元,其中晓关乡大减村出售村集体林木收入12万元, 长潭河乡苦草坪村出售村集体林木收入16万元, 椿木营乡甘竹坪村出售村集体林木收入2.5万元;椿木营乡沟腰坝村公开协商承包村集体“四荒地”300亩,所得资金0.6万元;沙道沟镇二坪村拍卖山岭300亩,拍卖资金30万元,李家河乡川大河村拍卖柑桔园50亩,承包金每年0.47万元。二、规范“三资”监督管理的主要做法(一)严格五道程序,锁定债务,核实资产。清理锁定村级债务和资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以下“五道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查锁定和资产核实。一是清理摸底。对村级集体所有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二是公示核对。以村为单位公示债权债务和资产摸底结果,同时入户核对;三是审查核对。对公示核对无误的债权债务和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属村集体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由债权人、债务人当场签订《村级债务核定书》和《村级债权核定书》,作为确认债权债务的依据和锁定村级债权债务的标志,同时进行第二轮公示;四是登记入账。根据核定书,己全部登记或调整账务;五是汇总上报。经过核定入账后的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第三轮公示作为考核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基准数据。(二)坚持三个结合,清理债权债务和资产。即:与群众参与相结合、与账内账外相结合、与审计公开相结合。具体操作上要采取三清:组织专班清、依靠群众清、规范程序清。清理工作坚持做到三清理,清理上年度财务收支、清理债权债务规模、清理固定资产。填好三张表。【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调查报告】。登记好债权债务清理基本情况表、村级资产调查表、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表。把握清理重点。对债务往来不清楚、记录不完整、手续不完备、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债务要重点清,弄清每笔债务的来龙去脉,逐笔登记,作为建立债权债务和资产台账的依据。(三)规范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村级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在经济林木、山岭、“四荒”地、水面养殖、房产、机械等资产的处置。主要把好五个程序:一是乡镇政府审查批准,财经所指导实施。各村、组凡是对外转让、出售、发包、租赁、拍卖集体林木、四荒地等重大资产,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资产处置原由、方式及有关事宜,报乡镇政府批准后由乡镇财经所指导实施;二是科学评估集体资产价格。财经所根据市场行情提供资产评估价格,由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绝不允许村委会和各组私下自行定价;三是坚持集体决策,取得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资产评估结束后,要召开两委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形成材料,并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讨论通过后,村委会根据评估结果讨论并确定资产处置底价、处置方式、期限、程序等有关事项,拿出具体的最终处置方案;四是由群众掌握决策权。对村两委班子会议提出的最终处置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即为通过,否则村里要取消原处置方案,另行再议;五是实行公开竞标,办好手续备好案。在履行完上述程序后,即进入实质性竞标阶段,村委会要在竞标的前三天,把有关资产处置的内容、方式、要求等,张榜公布,向群众公开。在竞标过程中,由主持人宣布资产处置底价及相关要求,然后各参与竞标人员公开进行竞标,价高者中标,最后,发包方和中标方按规定履行合同,并办理鉴定或公证及各项手续,同时报县经管局备案。(四)加强村级资金监督管理,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一是抓好财务程序规范。为更好的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正规化,全县统一了财务操作程序和规章。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核心,两项调整,四个不变,五个统一”。即:“一个核心”,抓住资金管理这个核心。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全面代管村集体财务,接受县经管局的业务指导、培训、管理和监督;“两项调整”,调整村主管会计和代管会计,每村只设一名报账员,定期报账,负责处理村内日常经济业务活动,由乡镇财经所统一在银行开户,并以村为单位设立专户,分村核算,利息归村;“四个不变”,坚持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支配权、审批权和独立核算权不变; “五个统一”,统一会计账簿、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操作程序、统一票据管理制度、统一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二是坚持“一定三审一支笔”的运作模式。即:民主决定、中心主任审、乡镇分管领导审、民主理财小组审、村主任一支笔。具体操作程序为:“一定”,即每年年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方案,经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决定,报财经所备案。“三审”,即首先村报账员凭预算方案填写备用金申请表或借款单,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主任审核有无备用金或机动资金;然后交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领取备用金或借支;经手人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签名并注明用途,再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并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署姓名和日期,且加盖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印章(合理的开支加盖“准予报销”印章,不合理开支加盖“不予报销”印章)。“一支笔”,即村级所有支出的有效原始凭证必须报村主任一支笔签批,并签署“同意列支”字样及日期才能报销 。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对入账发票再次审核入账,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进行登记,填写处理意见书,退回村处理。对违纪违规票据,应予以当场收缴,并下达审计意见书进行处理。三是抓好典型引路。按照农村财务规范化合格乡镇的认定标准,县经管局在珠山镇、椒园镇先办试点,由分管副局长领队,抽调财务业务人员,对珠山镇、椒园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手把手的指导,直到农村财务达到比较规范为止,并将其做法在全县推广。三、规范“三资”监督管理的主要成效(一)强化了村级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自2015年下半年我县实行村账委托乡镇财经所代管以来,在不改变村级财务所有权、使用支配权、审批权与独立核算权前提下,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对村级实行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资金结算、统一按村核算,每月5日由村报账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报上月账目,根据审计统计,县农村经济审计局于2015年对全县2015年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了送达审计,村级财务支出发票无村级法人签字的有54个村,退回支出发票手续不全和违规开支的发票328张,涉及金额53870元。从2015年以后, 加强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资金管理与监督,特别是2015年以来,在全县推行了“一定三审一支笔”管理措施,全县279个村没有发生一起因财务群众上访事件,杜绝了超支现象的发生,减少了坐收坐支的行为,改变过去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取得了明显效果。(二)实现了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保值增值。【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调查报告】。2015年和2015年组织两次大规模的摸底调查,将村集体资产进行摸底、登记(清偿)、评估(核资),明确了村集体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及效益状况,做到了心中有数,防止村集体资产被闲置、流失、侵占,确保了资产的保值增值。据统计,全县现有已登记造册的村集体资产258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45.3万元,资源性资产2231万元。在处置资产时,通过公开招投标,规范运作程序,严把投标关,使村集体资产处置能在合理的“招投标”上进行公平竞争,产生了较高的中标额,保证了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保护了群众的利益。从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底共组织村集体资产招投标6场,总交易额60.97万元,其中出售村集体林木收入30.5万元,公开协商承包村集体“四荒地”300亩,所得资金0.6万元,拍卖山岭300亩,拍卖资金30万元,拍卖柑桔园50亩,拍卖资金每年0.47万元。(三)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近几年对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各村委会的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紧紧地抓住“民主管理”这一主题,通过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建立并实施规范的管理,不仅盘活了村集体资产、资源,也确保了村级财务的及时公开。同时,通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益事务管理,实现了最广泛的民主监督,对推进村民自治,保证农民群众当家作主奠定了基础。特别是近几年对“三资”管理不断完善,对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治村、民主管村打下了基础,当前全县广大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法律观念和民主意识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四)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级财务和资金由乡镇财经所代管后,进一步强化了对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在“阳光下” 操作,畅通了村集体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渠道,有效地杜绝了基层干部在资产处置、资源上的腐败行为,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进一步形成稳定、和谐的发展局面。四、“三资”管理还存在的问题(一)村级资产、资源出租、出售、拍卖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运作程序不合法。有的村在发包中,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进行讨论通过,即使有的村在发包前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承包方案,并且在发包协议上有村民代表签字,但不够半数甚至有代替签字现象,引起村民不满意;二是承包定价不合理。少数村在出售、出租土地等资源上,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评估,也没有公开竞价。有的村干部引来投标人,双方协议的价格与村民心目中的价格相差较大,廉价的承包、出售,引起群众不满;三是透明度不够。而有的村在承包中搞暗箱操作,既没有公布竞价价格,签完协议后,也没有张榜公布或通过其他途径向村民公布,村民只是通过相互传说才知道,村民极为不满。(二)承包及上交收入的使用不合理。从调查中发现,由于乡镇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村集体承包及上交收入村干部收取后,村干部自行做主用掉,然后再去代管会计处报账,有的甚至不报账,还有的把承包金在饭店吃喝、有的为个人购买保险。村民们只看到本村的土地、山林等集体资源被外地人承包了,一包就是30年,既没得到一分钱,也没有看见村干部把承包金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心中愤愤不平,大为不满,引起不安定因素。(三)村级财务监管措施不得力, 违纪现象偶有发生。目前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健全, 虽然有章可循, 但实际执行中却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多只笔”签字报销,有乡镇长签字、工作队长签字报销,同时也有未签字的同样报销;二是乡镇虽然每年对村级财务收支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但有少数乡镇仍停留在账面的财务收支上, 对村整个经济活动监督审计不到位;三是村集体资金存入个人存折或跨村使用的现象。(四)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财务公开不规范。各村虽然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但民主理财执行的力度不强硬,民主理财的效果不尽人意。财务公开没有形成一定规律,公开内容欠细致。公开的内容不具体、各项收入不明细、公开不及时、公开的方式不符合要求。五、加强“三资”管理监督的措施(一)加强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关于“三资”管理的法规和文件,主要狠抓制度落实,积极推进规范化管理。一要落实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全面清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资金、资产、资源,实事求是地界定所有权。在此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完善农村“三资”台帐,开展产权登记工作,县经管局核发产权登记证书。二要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事项,要履行民主程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做出决定。三要完善评估制度。集体资产产权发生转移变更时,必须经过县经管局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价格。四要落实年底检查制度。每年县经管局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增减变化和保值增值状况进行检查,实行年检备案。五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财务预决算、财务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制度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分类管理,按照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不能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不能归并、平调集体资产。【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调查报告】。(二)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监督机制。各乡镇要建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一要强化民主监督。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实行按季公开,集体重大事项随时公开。保障农民群众对农村财务的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二要强化审核监督。乡镇财经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财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及时查纠违纪问题。三要强化审计监督。要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意见强烈的村要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开。(三)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才能真正实现农村“三资”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一要培育改革试点。坚持先急后缓,本着“三个优先”的原则进行改革试点。优先对领导班子能力强、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村;人均净资产较大或者货币资金收入较大的村;整体搬迁村或城市化进程较快的村进行改革。二要选准改革模式。要坚持实事求是,形式多样,不能搞一刀切。要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可以搞以合作制为基础,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股东按股份共享集体收益的股份合作制。可以搞以筹资入股与量化配股相结合为特征的农民股份合作社。还可以搞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盘活集体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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