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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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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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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 试行 ) 》 ( 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 ) 、《 2006 — 2010 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证我省经济社会和其他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新世纪新阶段,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曰趋激烈,特别是人才竞争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战略重点。“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八八战略”的实施和“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全省各级党委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 一 ) 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干部教育条例》,坚持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努力开创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 二 ) 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中央要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准确把握干部的培训需求,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分级分类地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2 、注重能力,全员培训。把握各级干部和各类人才的成长规律,把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整体推进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各级干部的京质和能力。
3 、完善管理,保证质量。以《干部教育条例》为准则,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围绕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创新培训模式,健全培训制度,改进培训管理,实现培训规模、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 、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风建设,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坚持运用理论与发展理论相结合,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干部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在难点问题上求突破,在重点问题上创特色,在热点问题上出成果,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 一 ) 总体目标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推动“十一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继续保持培训规模和工作力度,五年内使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得到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人才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围绕贯彻实施《干部教育条例》,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 二 ) 主要任务
——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的力度。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认真开展《江泽民文选》的学习培训,深刻领会《江泽民文选》所阐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厉史地位和重大意义,全面完整地把握“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大力加强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提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省客观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实效。
——坚持理论培训和能力提高相统一,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突出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政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务实创新的能力为重点,企业经营管理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以提高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推动企业创新的能力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以提高素质、更新知识、增强创新能力为重点,努力把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在培训中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和考验干部。
——围绕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按照企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实现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要求,开展省委、省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的培训;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培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紧扣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科学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宏观经济、公共服务和管理、依法行政、工商管理、新农村建设等各类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培训;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开展科学技术知识和历史、文学等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培训,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知识修养;开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外语等技能培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培训对象与具体要求
( 一 ) 党政领导干部培训
坚持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到党校脱产理论进修制度,坚持党委 ( 党组 ) 中心组学习,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认真落实 5 年内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 3 个月的规定,领导干部提任前应当经过脱产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 1 年内完成培训。全省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省管领导干部 300 名左右、县处级领导干部 3700 名左右。其中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级机关党校培训 1500 名左右,高等院校培训 400 名左右,境外培训 400 名左右,市级党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培训 1700 名左右。以专题培训和短期研讨为主要形式,突出抓好党政正职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宏观决策、驾驭全局、综合协调的能力。省委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市、县 ( 市、区 ) 委主要负责人和省级部门“一把手”专题研讨班,就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集中研讨。每年在省委党校举办若干期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开展学习研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县 ( 市、区 ) 党政正职的教育培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 1 — 2 期脱产培训班,对新任或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普遍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各市、县 ( 市、区 ) 委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脱产进修计划,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
( 二 ) 后备干部培训
加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等环节,通过到党校、干部学院 -( 校 ) 参加中长期脱产进修、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到有关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等措施,帮助他们尽快健康成长。制定后备干部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安排后备干部至少参加一次党校、干部培训机构主体班次的培训。每年选送一批县处级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参加专题培训,鼓励和支持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内知名高校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改善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五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一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赴发达国家进行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等专题培训。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干部通过挂职、见习等形式进行实践锻炼。对培训后备干部的有关班次,各级组织部门应派人跟班学习,加强日常管理和跟踪考察。
( 三 ) 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训 根据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认真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实施“女干部教育培训工程”,分层次开展各级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在选调学员和举办有关班次时,要注意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
( 四 ) 基层干部培训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要求,以提高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提供服务、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为重点,加大对乡镇、街道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训基层干部,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在任期内应普遍培训一次。利用地方党校、行政学院 ( 校 ) 、高等院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辅助教学网站及其他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思想理论教育、党纪党风教育、政策法制教育,开展经济建设、社区规划、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群众工作等基层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强对乡镇和街道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每年选调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到省委党校等培训基地进行为期 1 个月的脱产培训。各市、县 ( 市、区 ) 委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
( 五 ) 其他公务员培训
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按照各类公务员职位和职业发展需要,开展机关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及其他培训。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培训、依法行政培训、科学技术知识培训和综合素质教育,继续抓好电子政务、外语等方面的技能培训。鼓励公务员参加以 MPA 学位教育为重点的在职教育。继续做好 WTO 事务、国际经贸、法律等专门人才的培训。推进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培训考核。建立完善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和业务学习机制,改进和规范全省公务员培训考核工作,确保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12 天。
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规,认真规划政法系统公务员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大力加强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由主管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纳入地方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其市、县 ( 市、区 ) 部门党政正职分别纳入上一级党校政治理论培训范围;业务培训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六 )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培训规划,拓宽培训渠道,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到 2007 年底,完成对全省规模以上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和省直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普遍培训。继续抓好省直企业领导人员参加省委党校进修班学习,抓好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轮训。通过举办工商管理培训班和高级经营管理研修班,加大对省直企业后备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以爱国主义、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为重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规范和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社会化培训,加强企业自主培训的指导和服务。
( 七 )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有计划分领域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重点抓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文化产业等高层次、高技能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每年选送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外著名院校、科研机构学习培训、实践锻炼。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规划,以提高运用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专业培训,提高社会专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省有关部门继续办好专家理论培训班,每年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研修班 30 期。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处以上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定出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法规制度,规范和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创新教育培训内容与形式,坚持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 12 天。
四、基础建设与创新举措
( 一 ) 突出办学特色,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 适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党校、行政学院 ( 校 ) 、干部学院 ( 校 ) 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正确办学方向,根据职责分工,提高办学能力,集中精力办好各类主体培训班次,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发挥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每年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赴高等院校接受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各地区可确定一批重点培训基地,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有效利用境外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突出安排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题培训,优先安排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有发展潜力的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提高干部境外培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着眼于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办学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
( 二 ) 更新培训内容,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 以政治理论培训、政策法规培训、业务知识培训、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为基本框架,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就为重要内容,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建设,增强教育培训内容的时代感和现实针对性。根据“十一五 &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遵循学科规范,重点开发宏观经济、公共服务和管理、社会建设与社会政策、财政金融、依法行政、新农村建设、信息科技、国际贸易等培训课程。党校、行政学院 ( 校 ) 、干部学院 ( 校 )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规划课程。建设,加快培训课程的开发和更新,每年推出一定比例的新课程,形成主线突出、特色鲜明、能满足不同培训任务需要的课程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干部培训学习教材五年规划 (2003 年一 2007 年 ) 》,学习、使用好全国干部培训统编教材。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选用和编写符合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开放性、多样化的教材,不断提高教材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 三 ) 改进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 根据培训对象的学习特点,逐步建立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现场体验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深化党校、行政学院 ( 校 ) 教学改革,合理设置培训学制和班次,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加大培训中专题研讨的力度,推广和开发现场教学点,探索能力培训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完善浙江论坛、人文大讲堂等专题讲座制度,运用各类讲座、论坛开展教育培训。运用在线学习、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干部培训,加快干部教育培训的信息化建设。
( 四 ) 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绩效 遵循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合理配置培训资源,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益。按照优化结构、扩大规模、集中办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党校、行政学院 ( 校 ) 、干部学院 ( 校 ) 要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政府机构、知名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联合培训、合作研究、师资互聘、资讯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鼓励市、县 ( 市、区 ) 委党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联合办学,整合教学资源。重视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推行培训项目管理,引导和利用好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中长期培训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办法,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 五 ) 优化培训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和管理者队伍建设
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落实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通过脱产学习、挂职锻炼、专题调研、课题研究、业务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学习进修计划”,五年内将市、县 ( 市、区 ) 委党校、行政学院 ( 校 ) 的专职教师轮训一遍。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向全省推荐一批干部教育培训特聘教师和优秀教师,逐步实现师资共享。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选聘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资深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担任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建立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 ( 校 ) 和干部学院 ( 校 ) 讲课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的教育和培养,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敬业精神强的专业管理队伍。
五、组织领导与宏观管理
( 一 ) 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常委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状况,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
( 二 ) 坚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体制
坚持省委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主管,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省市县 ( 市、区 ) 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省委组织部主管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履行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组织实施省管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抓好各级党委 ( 党组 ) 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省委统战部负责规划和组织党外人士和统战干部的培训。省直机关工委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省人事厅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省经贸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有关教育培训任务。省国资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由其管理的省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有关经费保障政策,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经费保障。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各地区根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要求,分级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 三 )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宏观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根据“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分类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筹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按照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原则,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综合评估,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提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抓好典型示范和引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研讨。积极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注重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理论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 四 )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建设
以《干部教育条例》为基本依据,围绕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权益保障、竞争择优、考核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干部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有重点有计划地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宏观管理、考核激励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的学时学分制、自主选学制度、教育培训审批制度、培训登记制度、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把成熟的做法总结、提炼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形成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为主线、富有浙江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 五 )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
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应当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健全和完善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省、市、县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保证重要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干部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保证干部培训经费的落实到位。
( 六 ) 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今后五年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认真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实行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的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协调培训班次和学员选调工作,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现象。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防止和纠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定期开展对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实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干部所在单位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对干部在职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在学习时间、培训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
省委组织部要做好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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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省教育工作要点和2006年全省教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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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省教育工作要点
&&&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全省教育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突出“统筹、质量、规范、和谐”主题,着力于统筹发展,着力于内涵提升,着力于依法规范,进一步提高十五年教育普及水平,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保持高等教育规模合理增长,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争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以和谐理念引领教育发展&&& 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以和谐理念引领教育发展,以教育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着眼于教育普惠全体人民,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学习宣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掀起理论学习新高潮。&&& 全面实施《教育强省建设与“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把各级各类教育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纲要》的要求上来。基础教育重点是加强农村及困难地区教育,政策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向弱势群体倾斜,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高等教育重点是提升内涵,着力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高质量;职业教育重点是进一步密切与产业的联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提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服务能力。素质教育要坚持德育为首、健康第一,把培养可靠的接班人和合格的建设者作为教育的首要使命。&&&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规范和完善高校党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计划地扩大党政交叉任职,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激发创造力、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调整有关高职院校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着重理顺二级学院管理体制,切实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高校组织员制度,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深化党的先进性教育内涵,建立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引导和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关注教育工作、关爱教育事业。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浙江教育,为浙江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在教育宣传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报刊质量和宣传效益。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开展以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为重点的转变工作作风年活动。大兴学习之风,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增强驾驭教育改革发展的本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鼓励和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开展调查研究。大兴办实事解民忧之风,努力为师生多做事、做好事。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做好机关党委换届工作。&&& 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彻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充实完善中小学德育课程资源,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中小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着力加强学生健全人格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加强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全面实施德育导师制,完善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制订《浙江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方案,加强中小学科普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弘扬民族精神、心理健康、诚信法制、保护环境、关爱生命等教育活动。&&&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质量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严格规范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大学生头脑。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进网络、进学生社团,加强公寓文化建设,重点建设50个主题网站,培育300个精品社团。坚持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并向大学生作形势报告制度,深入开展重大主题教育活动。探索加强民办高校、高职院校、中外合作举办高校和留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进一步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引导学校确立“健康第一”的要求,规范课程设置,完善体育设施,提高体育质量,提升学生体质水平。扩大体育艺术“2+1”项目试点,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督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广泛开展以“青春奥运健康”为主题的阳光体育活动和以“合唱节”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艺术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建设一批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引导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发展。&&& 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行启发式教学,大力倡导探究型学习,鼓励学校减负增效,注重培养健全人格。认真总结推广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经验,指导农村地区、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提高新课程教学质量。稳步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加强新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逐步开展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试点,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和适应性。实施新一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 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课程背景下的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组织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会考,全面实施学生成长记录、综合素质评价,努力构建科学、权威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坚决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鼓励重点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做法。按照分层测试、分层选拔的原则,加快制定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为深化中小学素质教育提供导向。继续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加强以素质教育为重点的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督教、督学并重,把素质教育的成效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以教育强县检查评估为抓手,鼓励各地把推进素质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县级教育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完善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工作督导办法。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三、以农村和困难地区为重点,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工作机制,落实县级政府统筹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困难地区倾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教育差距。加强对地方政府教育投入保障情况的专项督导,做好第五批教育强县创建指导工作。&&&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做好免费义务教育工作,健全义务教育经费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开展“义务教育示范城区”创建活动,着重提高初中教学质量。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少年、“三残”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抓紧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重点打好食宿改造工程攻坚战,确保所有的食宿改造项目实现开工建设,90%左右的项目基本竣工。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农村学校正常运转。扩大贫困学生资助范围,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3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列入资助对象,使其免交课本作业本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按农村学生每生每年5元的标准设立图书专项经费,为农村孩子提供“精神食粮”。推动实施第二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促进各类基础教育协调发展。筹备召开全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水平。加快良好高中教育资源的开发,加强教学科研工作,培育和推广“轻负高质”学校的典型经验。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积极扶持发展高中段特殊教育。以办好“民族班”为抓手,加强民族教育工作,重点提高畲族学生初升高比例。&&& 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推进“万校标准化”工程,提高集约办学的效益。建设省级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加强浙江教育网专业网站建设。丰富资源、着眼应用,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开展教育装备达标县活动,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学校改善教育装备,省级教育装备经费覆盖50%以上的欠发达地区。&&& 四、以提升内涵为重点,促进高等教育提高质量和水平&&& 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加快把高等教育工作重心转移到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上来。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凝炼特色,扶持有关高校升格或更名。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在高中段毕业生达到58.6万人的高峰值情况下,积极争取普通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7%以上。&&& 启动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强化教学管理,建立教考分离、教学巡视等制度,继续开展正常性教学工作评估,加强对高校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制度,把名师教授推上讲台,引导教师把更多精力投入教学。评选并重点建设100个本科专业、100个高职专业、100个专业教学实验室、100种教材、100门精品课程,实施250项教学改革项目,启动建设100个高职教学资源库。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水平,评选20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积极支持高职院校创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立20个职教集团,重点建设好100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扩大高校间教师互聘、学分互认、课程互选、设施互用范围,推进科研、教学平台的开放共享。加快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90个左右,年招生达到1万人左右,留学生达到4000人左右;在海外新建2-3所孔子学院。&&& 深化人才培养制度改革。继续扩大“2+2”人才培养试点,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加快紧缺人才培养,启动建设电子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数控技术、电子商务、动漫、软件技术、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工业设计10大类紧缺急需人才培养基地。深入开展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重点组织实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多媒体设计、结构设计、机械设计、程序设计、电子商务、会计信息化、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等10大类学科性的科技竞赛和数控技术、模具技术、汽车维修、艺术设计、服装制作等10大类技能竞赛。多渠道建立大学生实习见习基金,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教学。&&& 继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强化专业调控力度,积极开展新专业建设。以重点学科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学科组织,培育学科优势,提升学科水平。开展“重中之重学科”中期考核评估,探索建立优胜劣汰、滚动建设机制。开展第五批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评估,完善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提高高校科技创新水平。促进科研为教学服务,引导教师通过科研来提高教学水平,并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融入教材、融入课堂教学。积极推进高校和地方“合作共赢”,推动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引导高校融入区域创新体系。推进科研评价方法改革,突出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率。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努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好第十一次学位授权审核的准备工作。&&& 五、以密切与产业的联系为重点,推进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的结合,提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服务能力。引导各地提高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切实把职业教育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把实施“六项行动计划”作为职业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落实中职贫困生资助制度,鼓励优秀学生报读中职学校。建设好25个省级示范专业、35个省级中职实训基地、5个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好200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和200所省级示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组织3200名校长、专业负责人、高技能专业课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建立6个省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评选20个优秀校外实习基地和10个校企合作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培训5万名左右的农村预备劳动力,评选、表彰20个优秀劳动力培训基地。加快在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继续抓好中职招生工作,督促各地普职招生保持1:1的比例。&&& 切实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启动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精品课程,加强职业学校地方课程建设。与企业行业开发一批实训教材,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突出职业教育的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增强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按照产业发展要求灵活调整专业,进一步扩大中职毕业生“双证制”的范围。制定规范综合高中办学的意见,促进综合高中办学模式的转型。&&& 不断完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积极推进社区教育,促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的优势,加快推进自学考试与各类教育形式的衔接沟通。继续推进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探索自考与社区教育资源整合的途径。&&& 六、突出师德教育,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深入开展向孟二冬同志学习的活动,切实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改进师德教育模式,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考核管理制度。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和省功勋教师等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教师资格制度,落实教师编制,按规定配足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推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学校用工行为,逐步解决农村教师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完善教师支教制度,重点推进县域内教师支教。改革教师职务评审办法,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高级职务、中小学教育管理中级职务的评审权下放到市。推动高校在“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实施岗位聘任制。制定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办法,促进教师评价的科学化。继续下放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收入,控制高校人员经费支出,清理规范各类津补贴项目。&&& 启动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将中小学教师教育全面纳入高等教育体系,依托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建设10个省级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组织做好第二批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新世纪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计划,重点建设30个中小学教师教育专业、30门精品课程、100门网络视频课程、50个示范性现代多媒体教室和教育心理实验室、200个教师教育实习基地。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鼓励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继续开展农村师资教育硕士培养工作。开展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回头看”,检查落实师资培训成效。&&& 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做好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终期评价和总结工作,总结“5522计划”的经验和成果。培训300名中小学高级访问学者,完成1000名省级农村骨干教师和1万名市级农村骨干教师培训。组织“百课千场”专家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实施高等学校“多层次、多模式”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创新团队,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杰出人才,选拔培养300名省属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0名职业院校优秀专业技术带头人,资助培养300名优秀青年教师。&&& 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的视野,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充实高校领导班子。拓展干部培训、锻炼渠道,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高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完善校长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校长教育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好全省教育干部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七、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 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活动,切实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广大教育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教育法制氛围。建立和完善教育申诉、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教育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妥善预防和化解教育行政争议。&&& 严格对各类办学行为的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指导和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依法保障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稳定增长。实施“规范办学年”活动,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教育支持、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办学章程,健全管理制度,督促出资人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确保民办教育质量。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管理,严格项目审批手续,规范招生收费行为。重点加强对高校招生宣传、学历文凭、成人教育的管理,防止因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问题影响校园稳定。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完善以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为中心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对学校基本建设和债务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切实控制投资规模和建设成本。实行审批制度,开展财务风险评估,严格控制新增贷款搞建设。强化对投资项目的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概算,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偿债意识,落实偿债计划和偿债责任,妥善解决各级各类学校的债务问题。优先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债务,逐步把学校从债务中解脱出来,坚决制止产生新的债务,不得通过举债方式筹措学校经费。做好高校产业规范化工作,推进高校企业改制试点。规范高校投资和经营活动,防范投资风险。完成杭州外国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加快直属单位教学业务用房的建设进度,做好教师专用房的建设与销售工作。&&& 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强化惩防体系行业构建,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巩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成果,重点在基建项目招投标、设备购置、教材采购、对外投资等关键环节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扩大部门集中采购范围,规范各类采购行为。加强教育审计工作,重点监督、评价教育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开展对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审计工作,帮助单位完善财务制度。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收费示范县活动,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坚决查处贪污、受贿、索贿、挪用私分公产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严格执行 “六不”规定,为全省教育系统做好廉政的表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与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宣传贯彻《浙江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强普通话推广和测试工作,做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八、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和谐校园&&& 健全贫困家庭学生救助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重点完善高中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办法,逐步在高中阶段推行助学贷款制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规模,使10%左右的中职在校学生免费上学。参照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的做法,对中等职业学校低收入家庭子女实施爱心营养餐工程。对就读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籍大中专学生免除学费。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大学生资助机制,扩大政府奖助学金覆盖面。进一步促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努力实现应贷尽贷。实施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减免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适当延长助学贷款偿还期。建立校内勤工助学体验站和校外勤工助学基地,确保高校扶困助学经费的30%以上用于勤工助学。&&& 完善“阳光高考”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六公开”、“六不准”高校招生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高校招生的管理,打击招生欺诈行为。加强自主命题教师队伍建设,实行高考命题全程质量管理。逐步建立全省教育考试指挥监控系统和考场电子屏蔽系统,切实提高抵御考试风险和应急干预能力。&&& 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机制。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活动,全力以赴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开发建设网上就业市场,努力实现信息发布实时化、网络招聘常年化;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实现学生实习、社会实践与毕业生就业的有机结合。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长三角地区的就业合作,积极为毕业生到祖国西部、基层和我省欠发达地区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目标考核。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训练,强化学生自我救护能力培养。加强中小学生接送车(船)的管理,加强对饮食卫生和传染性疾病的监测防控。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完善高教园区“校园110”报警求助系统,95%的高校达到“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建立和谐校园建设机制。按照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传承办学传统,提炼办学精神,大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以人为本,关爱师生,努力形成良好的校园人际关系。继续开展“和谐校园”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落实教育信访责任制,妥善处理各类校园矛盾,合理疏导师生情绪。
2006年全省教育工作总结
&&& 2006年,全省教育系统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各项教育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广泛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确立以和谐理念引领教育发展、以教育发展促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举办了《江泽民文选》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召开高校党委书记座谈会,就加强和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协助省政府制定《浙江省教育强省建设与“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教育强省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目标,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领域和任务重点是:基础教育抓均衡,高等教育抓质量,职业教育抓结合,终身教育抓体系,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抓重点,教育信息化抓普及。&&& 认真贯彻十四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出台《完善普通高校二级学院(系)管理体制 ,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试行)》,就高校领导管理体制、二级学院工作运行机制、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等作出了新的规定。&&& 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高度重视高校党委换届工作,不断完善高校党代会制度。新建立了3个高校的党委,对25所高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共调整校级领导干部53人。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高等院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制暂行办法》,22所高校实行了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制。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和考核,完成42所高校的73名党政“一把手”和10个直属单位的14名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的民主评议。加强干部培养和培训,选送高校和机关干部参加省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培训班70余人次,共培训280余人次。首次选派13名高校后备干部赴美国培训,从高校选派5名中层干部到地方挂职锻炼。组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协助省委做好考试院党政“一把手”配备工作,配齐20名处级干部。&&& 高校党建工作不断深化。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加大在大学生和中青年教师中的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学生党员比例稳步上升。全省32所本专科院校学生党员达7.1万人,占学生总数的16.1%;其中研究生党员比例51.4%,本科生党员比例15.8%,专科生党员比例8.5%。创新组织活动载体,建立了近200个校、院两级“党员之家”,其中34个被评为全省高校示范性“党员之家”。&&& 二、教育改革继续深化,素质教育稳步推进&&&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总结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启动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制定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成立了18个学科专家指导委员会,确定了30所样本学校,开展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等10个课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对新课程改革的指导和研究。制定《浙江省高中学分认定办法》、《关于坚持并完善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制度改革。已建28个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接待学生100余万人次;2500多个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接纳学生劳动近400万人次。启动建设全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库,编制免费下载的新课程多媒体素材资源8000余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16号文件。接受中央督查组的工作督查,受到了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以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深化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推动全省中小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制定了《关于建立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帮助教育。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全面推广德育导师制,培训1000余名德育导师。首次在省特级教师评选中设立德育学科并评定5名特级教师。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总结推广了一批工作典型。制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成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建设标准》,重点建设20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80%以上高校建立心理健康指导委员会,每个班设立了心理委员。建立300余人的高校网上评论员队伍,开展“绿色校园网络”创建活动,强化网上监管和网下舆情的收集、预警、干预机制。建立大学辅导员准入制,配备3000余名专职辅导员。推行大学生导师制,要求按1:15-20的师生比例配备本科大学生导师。首次评选表彰68名高校 “育人奖”和101名省级优秀辅导员。&&& 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全省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积极扩大体育、艺术“2+1”项目试点,新增了14个省级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试点区。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省2887所大中小学校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广泛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浙歌交响乐团等演出团体深入中小学校园演出103场,观众10万余人次。组织了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西湖国际定向节”、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和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等大型活动。在十三届省运会上,我大学生代表团获金牌第一、总分第三的好成绩。学生军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和95%的高级中学开展了军训,参训学生达65万余人。&&& 加强了对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了重点高中年审制度,开展了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专项督查。贯彻《义务教育法》,加强对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检查力度。素质教育舆论宣传成果显著,《教育信息报》等一报五刊办刊水平不断提高,教育门户网站建设不断规范。浙江教育报刊社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浙江教育网被评为“省文明办网示范单位”。《中国教育报》浙江记者站全年共发稿206篇,总字数达19.4万多;已见报156篇,发稿量居全国第四位。&&& 三、“四项工程”进展顺利,农村教育发展水平有了提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秋季开始全省义务教育阶段513万名学生全部免交学杂费,当年为全省中小学生家庭减负5.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2.3亿元,对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实行全额转移支付。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9亿元。“食宿改造工程”预计累计竣工项目1000个,开工项目800个,竣工面积107万平方米;“爱心营养餐工程”实施学校达5713所,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万人,占学生总数的5.8%;“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覆盖人数49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5%;“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有14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了集中培训,其中7.8万人已通过考试结业。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32%的中小学通过标准化学校认定,有815所农村学校建设成为省示范性学校。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2345所学校配置53.87万片教学光盘,为25个欠发达地县(市、区)配备418套多媒体设备和配套的教育教学资源,为农村特困家庭学生赠送学习用录音机3.97万台。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8%,其中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6.6%,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6%。&&& 基本普及15年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全面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确定了5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加快扩张良好高中教育资源,全省有一级重点高中118所,二级重点高中76所,三级重点高中90所。支持和规范民工子女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全省有独立设置的民工子女学校267所,其中政府公办的77所。继续办好温州、丽水四年制“畲族高中班”,落实有关民族教育政策。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达到94.02%,幼儿入园率为87%,15年基础教育普及率达到95.1%。省委省政府授予桐庐等16个县(市、区)为浙江省教育强县的称号,全省教育强县达到69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6.7%。&&& 中小学教育装备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改善。中小学生机比达10:1。制作发行投影片5.6万余套,录音带26.6万盒,CAI光盘29.6万余张。300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园网,基本实现了中小学“校校通”。全省各级教育装备经费投入达10亿元,省级教育装备专项经费投入705万元,其中300万元为21个欠发达县建设54个计算机教室、53个多媒体教室。建设15个高中新课程示范性实验室。&&& 四、高等教育规模继续扩大,学科建设成果明显&&& 基本完成高教园区的建设任务。全年完成投资24.7亿元,竣工校舍面积83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246.4亿元,竣工校舍面积952.5万平方米。安排43.2亿元补助省属高校新校区建设,努力解决高校债务问题。积极推进高校建设,3所高校接受教育部升格更名考察评估,增设高职院校2所,新批筹建高职院校3所,全省普通高校达到77所(含筹建8所),其中本科27所,高职(高专)50所,2所高职院校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省地方属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21.7万人,比上年增长14.8%,在普通高考报名人数净增5万人的情况下,普通高考录取率达到71%。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7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6%。&&& 高校专业结构不断完善。全年审定并公布了普通本科院校992个本科专业、独立学院504个本科专业和1455个高职高专专业,增设本科、高职高专专业238个,其中面向我省特色产业在国内率先开设了鞋类设计与工艺等20个专业。&&& 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明显。制定《浙江省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建设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的检查、督促力度。初步建成了“重中之重学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学科的同步跟踪和即时监控。20个“重中之重学科”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1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人获海外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资助,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立项建设,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正在公示。&&& 高校教学管理得到强化。配合教育部对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嘉兴学院四所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工作评估,组织开展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学校进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对70个新专业办学条件和38门省级高校精品课程、48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检查。对8所筹建的高职院校和2个挂靠招生教学点的教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60所本专科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3个实验中心被教育部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8门课程被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研究生培养能力继续提高。学位点建设取得较大突破,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学院被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浙江海洋学院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使我省具有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上升至7家,具有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上升为20家。新增博士一级学科11个,新增博士二级学科 15个,新增硕士一级学科49个;新增硕士学位二级学科267个。全年地方属普通高校招收研究生5226人,比上年增长42.44%,在学研究生11294人。研究生学位论文整体质量稳步提升,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我省有6篇论文获奖,占总数的6.06%,全国排名第4位。&&& 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省高校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6项,获教育部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12项,获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6项;高校获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立项数创历史新高,浙江大学面上项目批准数和批准经费数在全国名列第一;据不完全统计,省属高校共有146项各类基金项目获批准,比2005年增长了51.3%。高校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9项。&&& 引进国外、省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取得新的进展。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分别与嘉兴市、金华市合作筹建独立学院。10余所院校与国外相应层次的学校达成合作办学意向,5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通过教育部复核。全省留学生规模达到3500人,生源国达到60多个;各类出国留学人员5000多人,其中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的教师500名。调整海外华侨学生收费制度,执行与国内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已在海外建设3所孔子学院。&&& 五、启动实施六项行动计划,职业教育发展加速&&& 顺利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省政府决定两年内全省投入10.2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4.2亿元,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制定“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明确了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继续实行中职招生周报制,普职招生保持了1:1的比例。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全省有一级重点职业高中109所,二级重点职业高中38所,三级重点职业高中28所。&&& 推进中职学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评定26个省级示范专业、31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校企合作不断深入,确定了19家大中型企业为省级职业教育校外实习示范基地,与行业协会共同组建了4个省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评选并表彰了20个优秀校外实习基地和10个校企合作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院校师生数控技能大赛,选拔3名中职学生参加了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取得2个项目第一名、一个项目第五名的优异成绩。举办全省职业教育成果展,组织摄制《职教风云》电视专题片。&&& 职业培训与成人教育为新农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评估确认第十批26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学校,使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学校达到181所。组织参加“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培训4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7万人、务工农村岗位技能培训43万人,225所职业学校和557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被指定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组织开展6月以上的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6.1万人,表彰奖励了20个优秀培训基地。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新增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4个。继续面向211个欠发达乡镇定向招收101名优秀青年到浙江林学院农林专业深造。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全省电大安排16个教学点,累计招收2476名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农村青年接受高等教育。充分挖掘自学考试功能,59.4万人参加自学考试,1.9万人通过自考获得本专科文凭;4所高校实现与自学考试学分互认,25所高校、37个专业开展全日制专科与自考本科的沟通衔接。&&& 六、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继续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坚决清退长期代课教师,进一步规范学校临时用工行为。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并严格将支教经历作为年轻教师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拟定《浙江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暂行办法》,继续从50个教育强县选派100名骨干教师到27个欠发达和海岛县支教一年,选派8名教师赴西藏那曲高级中学支教一年。深入开展向孟二冬同志学习活动,积极宣传全国优秀教师祝香云的先进事迹,对全省30多万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以“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暑期师德培训。评选表彰第十七届“绿叶奖”117名,第十九届“春蚕奖”298名,首次评选表彰民办教育“红烛奖”79名。&&& 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百人千场”专家名师送教下乡活动,省组织170位名教师赴欠发达地区送教299场次,培训农村教师13550余人次。举办第九届“百课万人”创新教学观摩活动,编辑出版《浙江省“百课万人”课例选》。组织面向欠发达地区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12次,为1万余名中小学教师开展新教材课前培训,对全省11000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了高中新课程培训。选拔300名中小学高级访问学者,组织5000名教师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项目。首次在浙江师范大学开展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试点工作,选拔46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农村师资教育硕士。认真实施中职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对500位中职教师进行了高技能培训;对127位省示范专业和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的负责人进行专业管理能力培训。圆满完成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共评出210名省特级教师,其中25个欠发达县和2个海岛县共有在职特级教师34名,占总数的16.2%。&&& 普通高校教师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有专任教师4.2万余人,其中高级职务教师占了37.8%,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达48%。进一步完善高校四层次、多模式的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方案,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遴选和培养。新增省特聘教授10名,使我省特聘教授总数达到30名;1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使我省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达到61名;省属高校入选省“15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共105名。全省高校聘请外教1300人次左右,有15人获得了省政府“西湖友谊奖”。首次对留学回国人员进行了表彰,对1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 妥善解决高校教师住房问题。已建设教师专用房104.7万平方米,共计5732套。到2006年,已解决4500余位教师的住房问题,其中2100余户教师已拿到新居钥匙。&&& 七、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全面建设平安校园&&& 制订并实施《浙江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加大新《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制的宣传力度。开展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比活动。完善教育申诉制度,落实《信访条例》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贯彻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申诉案件11起,其中撤销学校处分决定2起,通过调解学生撤诉3起。集中就学历文凭、招生广告、合作办学等开展检查,依法规范各类办学行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浙江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出台,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完成对绍兴、舟山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评选表彰96所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对2万余名公务员进行普通话测试。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各地实施教育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与各地签订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重点加强中小学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集中排查2686辆专用接送车,查处接送车违章违法行为2000余起。大力加强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初步形成市、县、校三级学校卫生监测和应急处置网络。对全省200余名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完善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提高学生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制订浙江省“和谐校园”评估标准,13所中小学校获得和谐校园称号。进一步健全高等学校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修订完善高校各类应急预案。在五个高教园区建立健全“校园110”报警求助系统,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妥善处置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全省高校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政治性事件,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校“法轮功”人员基本转化。平安校园扎实推进,90%的高校、52%的中小学校获得了&&& “平安校园”称号。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建立毕业生就业实习制度,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招聘月活动,全省高校举办各类招聘会3000余场次。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325名大学生赴祖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工作。全省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17.3万人,其中就业16万人,就业率为92.66%;11余万毕业生在非公有企业就业,1.6万余名毕业生通过自由职业等灵活方式实现就业。&&& 九、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作风进一步好转&&&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受到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建立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制度,重点加强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监管。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单位(部门)38个,涉及人员61名,金额达377万余元,都作退款或上缴处理;涉及商业贿赂6起案件、20名涉案人员,其中5人被判刑,刑拘、逮捕各1人,2人受到党纪处分,4人被通报批评,7人被立案查处。&&& 加强了教育财务审计工作。制订并下发了《浙江省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办法》,全年共完成199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资金11.5亿元,净核减15099万元,核减率13.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省共派出检查组556个,检查大中小学校5459所(次),查处乱收费案件39件,处理违规收费910.5万元,37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制定《浙江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实施办法》及考核体系,开展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规范学校改制行为,着重治理“校中校”行为。&&& 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制定《省委教育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处室负责人例会制度》、《政务督查制度》等制度,完善以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机制。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立项实施34个重点调研课题,结集出版优秀调研报告集《迈向教育强省》。认真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化档案服务,共整理文书档案3741件,并实现了档案目录计算机管理及检索。&&& 深化政务公开。全面实现电子政务,提高了公共服务电子化水平。实施“阳光高考”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建立高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新闻审核制,完善网上录取工作机制。全面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全面实现网上免费即时查询高考成绩及录取信息。以“三防一治”为重点,狠抓考风考纪建设。&&& 全力做好教育援助和捐赠工作。针对苍南等地遭受的台风灾害,积极为台风受灾地区募集3500万元用于学校重建,确保中小学如期开学。虽然第一轮对口支援工程已经结束,但34个教育强县仍然热情支援25个欠发达地区800余万元的项目。接受台湾台塑集团和邵逸夫基金捐赠款1100万元。&&&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全年共办理省、部领导批示件200余件,均作了办理和答复。承办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1件,其中主办件75件,按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受理网上咨询6329条、厅长信箱1646封、监督投诉1802起;受理并转办“省长信箱”及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咨询”和“监督投诉”来信800多条。收到并处理各类群众来信1952件,接待来访群众77批、23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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