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获取小区业主信息软件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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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无需交费,是真的吗?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内,一条信息被疯狂转载,网帖直言:&小区内停车费是不用交的!&发帖人以《物权法》为依据,言之凿凿,声称物业收取停车费并不合法。
  央视网特稿(记者 寇德印)许多业主面对小区&车多位少&的窘境,除了练就高超的停车技术外,还得向物业支付&天价&的停车费。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内,一条信息被疯狂转载,网帖直言:&小区内停车费是不用交的!&发帖人以《物权法》为依据,言之凿凿,声称物业收取停车费并不合法。
  事实真是如此吗?业主使用小区内的停车位真不用交费吗?
  业主:停车费去哪了?
对于&是否交停车费&的争论很大,但是业主们对&停车费的去向&质疑声更大。业主们都感到疑惑:&停车费交给了物业,他们是怎么用的?钱到底花哪去了?&
  发帖人首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立论。其中,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发帖人提出质疑:&既然公共用地属于业主共有,凭什么还要收费?&发帖人还进一步质问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的主体合法性。&是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物业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发帖人称。
  白先生最近在沈阳某小区买了一间二手房,让他苦恼的是,小区内停车位基本售罄,他停车只能在小区周边,出入不便不说,车辆安全也难以保障。白先生说:&对于小区车位收费我没意见,可现在是收费都没有地方停车。&白先生认为,如果小区停车不收费,其他小区业主可能会乱停进来,那样更乱。
  业主李先生则不以为然,他认为:&那是物业管理不负责任,他们应该能分辨本小区和外小区的车。我们买房时都交了公摊费,在我们自己的公共用地上停车,凭啥还要收停车费?&
  对于&是否交停车费&的争论很大,但是业主们对&停车费的去向&质疑声更大。业主们都感到疑惑:&停车费交给了物业,他们是怎么用的?钱到底花哪去了?&
  物业:停车位管理需要成本
一位不肯具名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记者:&停车位管理同样是有成本的,收取一定维护费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对于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停车费问题,以及物业如何支配停车费,记者连续联系了沈阳市多家物业公司,对方基本都拒绝采访,或语焉不详。
  一位不肯具名的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停车位管理同样是有成本的,收取一定维护费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对于停车费的使用问题,这位工作人员回答说:&我们的停车费,基本上是取于业主,用于业主。&
  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解释,停车费收取上来之后,物业公司将其一部分用于管理成本,如雇佣看车人员的工资支出等,另一部分主要用于小区内道路维护、公共设施维护等。
  这位工作人员还强调:&小区内公共用地上的停车位所有权的确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如果不实行收费管理的话,那么无车业主就会承受损失。等于是有车业主侵犯了无车业主的所有权,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公共支出,这样才体现出对全体业主的公平。&
  对于这位物业工作人员的解释,大部分业主并不信服,&停车费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为啥我们看不到收支的具体明细?这些钱真的都用在业主身上了吗?&白先生质疑。
  律师:小区停车位归业主共有是曲解
辽宁陆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孙浩人认为,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孙律师认为,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网帖声称&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辽宁陆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孙浩人认为,这是对《物权法》的曲解。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
  孙律师强调,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孙律师认为,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网帖质疑&物业公司的收费主体资格&,孙浩人律师认为有一定道理,实际上,物业公司并不是收取停车费的主体。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物价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记者咨询沈阳市物价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综上,&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无需交费&的说法是片面的,是对《物权法》的曲解。但物业公司应对停车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公布,这才是消除业主质疑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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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教下懂法的朋友。。购买一楼车库的使用权 作为住宅 是否违法
在一个新建的小区内&朋友为我选了房子&但是当我去后才得知此房是被当作车库被开发商出售的&而我花钱只是买了此车库40年的使用权&但合同上写明;四十年后用户可继续在此居住不收任何费用&直至其灭毁&这里声明下&此车库虽空旷&但是完全按照住宅的大框架建筑&高2.8M和楼上住宅窗户位置一样&安有地热&自来水&下水道&煤气管道。。。&我想请教下懂法的朋友。。倘若购买此房作为住宅&是否违法&今后会有风险么&后果又如何&应该怎样处理杜绝风险&拜托各位了=&,=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权70年从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权属不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答疑:&??&??Q:房产证上会写上年限吗?&??&??A:购买后,由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些地区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远的是没有注明的,另一方面,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Q: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A: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Q: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如何界定?&??&??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比如一个开发商20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的开发时间,你2008年买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产权时间从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Q: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A: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目前国家暂无条例明确规定,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现在普遍认为的是,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但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Tips:&??&??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其他回答(共2条)
一、&此次为教职工出售的长安校区教职工住宅属于非福利、全成本、服务于工作性质的住宅。&二、房屋类型、面积、结构和适用人员&①型,多层带车库,330㎡,短肢剪力墙结构,适用于院士、正校级领导;&②型,多层复式带车库,280㎡,短肢剪力墙结构,适用于长江学者、副校级领导;&③型,多层复式和小高层复式,230㎡,其中多层复式为短肢剪力墙结构,适用于校聘3岗人员;小高层复式为剪力墙结构,适用于博导、正高、正处及任职八年以上(含八年)的副高、副处;&④型,小高层,180㎡,剪力墙结构,适用于副高、副处及各任职八年以上(含八年)的“双中”(中级职称同时具有硕士学位者或具有科级职务者);&⑤型,小高层,135㎡,剪力墙结构,适用于科级、中级职称、技师、博士学位获得者;&⑥型,小高层,90㎡,剪力墙结构,适用于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各类人员填表时可向下浮动,不可向上浮动。&三、预售价格、最终的购房标准价及购房款计算办法&⒈此次住房按完全成本价(含地价及公摊的道路、管网、绿化等)出售,估计售价为元/㎡(以工程决算为准)。预售价暂以2200元/㎡计价,工程决算完成后多退少补。&⒉多层住房不计楼层差价。&⒊小高层住房则考虑楼层差价,以五层为标准,按标准价计价,每升高一层,每平方米增加20元;每降低一层,每平方米减少20元;顶层按标准价每平方米减少80元计价;所有户型的一层与五层同价。&⒋最终的购房标准价计算公式为:&[房屋建设成本+(道路、管网、绿化、土地等分摊成本)]/总建筑面积&⒌最终购房款计算公式为:&⑴小高层(复式为10层,非复式为11层)&最终购房款=(标准价±楼层差价)×户型面积+一层、屋顶花园等价格(选项)&⑵330M2、280M2、230&??M2多层复式、带车库(6层)&最终购房款=标准价×户型面积+车库造价+电梯、一层花园、屋顶花园等价格(选项)&注:多层复式住宅中的电梯造价由顶层住户分摊。&四、产权证问题&⒈学校将尽最大努力为长安校区的住宅办理产权证。&⒉在产权证未办下来之前,学校书面承诺教职工在长安校区购买住宅的使用期为70年(自交钥匙之日起算),教职工可以居住或出租、出让剩余年限的使用权,出租、出让使用权的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⒊在产权证未办下来之前,教职工想出让房屋使用权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时,学校可按首次购买价扣除房屋折旧后予以回购。房屋折旧至少以1年起算,不足1年以1年计算,以此类推。&五、申请排队原则&⒈学校正式在职职工,在学校岗位上工作,以家庭为单位,每个教职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长安校区的住房且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⒉人事代理人员必须符合校人字[号《西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未达到服务期限的人员,不能购买新校区住房。&鉴于2007年以后学校已实行全员聘用制,对2007年以后新入校的非教师人员(引进人才除外)及本科学历教师按照人事代理人员售房政策执行。&⒊根据已有政策,单身职工必须满足男满32周岁、女满30周岁的条件方能申请。&六、申请人员资格的认定&⒈由人事处对申请人员的年龄、职称、任职时间、校聘岗等级、参加工作时间、入学时间、最后学历、是否是人事代理、是否在学校岗位工作等信息进行认定;&⒉由组织部对申请人员的处科级职务、任职时间进行认定。&七、申请截止时间:&申请时间截止日(周二)下午5时整,逾期不再受理(本人及家庭的各种综合信息冻结时间为:日)。
今天我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商业房产权年限是多少年的一下知识,&  常见的商品房产权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以上内容可供参考哦,很高兴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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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9版
原标题:记者暗访业主信息被倒卖内幕
B09版有&#x4销售长春市多个楼盘的业主信息,记者&#x7验证,信息&#x57本准确,一个小区要价500元售卖信息者&#x81称是某地产公司售楼员,称信息来源于售楼处以&#x53与其他售楼员间的交流业内:部分商家和售楼员间存在秘密“信息销售&#x94”,业主信息在这个&#x94条上&#x88互换、贩卖  “奇怪了,你咋知道我的姓名和电&#x8呢,你是在&#x54得到的?”  “要个&#x4信息吗?没&#x95题,我手&#x91有长春&#x4年新交工、以往楼盘的业主资料,货真价实,你要&#x54个楼盘的?”  也许,你也&#x66接到陌生&#x4打来的电&#x8。他知道你的性别,知道你的名字,甚至知道你家的门牌号码以&#x53&#x8&#x4证号。  你是否意识到&#x81己的个&#x4信息已&#x7沦为某些&#x4的赚钱工具?  在长春,的确有&#x4在明码标价地倒卖多个楼盘,尤其是知名楼盘业主的个&#x4信息。  “3·15”来临之际,本报聚焦公民个&#x4信息安全,通过暗&#x8&#x63开&#x80后不为&#x4知的“非法营生”。■爆料有&#x4在QQ&#x91卖信息  2月28日,在一家贸易公司上&#x73的市民张宇(化名)发现,长春房地产置业总群中,一名以长春某楼盘为名的网&#x53,在群&#x91面发了一条这样的信息:有需要长春小区客户信息的&#x53联&#x7,并附上了电&#x8号码。  张宇拨通了这位卖家的电&#x8,这位&#x81称名&#x53王&#x78(音)的卖家承&#x8,&#x53以现场验证信息真伪,如果有顾虑,&#x53由买家随机&#x62查小区并提供部分试拨号码。  他&#x4&#x7,信息内容&#x53包含姓名、手机号、门牌号,部分信息内容&#x91还包含&#x8&#x4证号、房屋成交总金额、购房形式(公&#x79金贷款、商业贷款、一次性现金交易)等,多买还&#x53以&#x8价。  “他&#x53&#x80怕我有顾虑,随机发过来10个市内高档小区的多个房主的电&#x8号码让我验证,我看了一遍,其中有我家所在的小区,其中一个房主还是我的&#x90居,电&#x8号码和房主姓名、门牌号全部吻合。”  3月2日上午,张宇向本报举报,有&#x4在QQ&#x91明&#x76张胆卖信息,并表示愿意暗中配合记者&#x8一步调查取证。■报价500元一个小区  为了验证事件真伪,2日下午,记者以&#x4事商贸服务业并对“业主信息”感兴趣为由,希望加对方QQ&#x8一步了解,并表示如若提供的信息真实,会选择见面商谈交易事宜。  在通&#x8过程中,卖家表示,&#x80够提供QQ号码,&#x53在&#x7交流。随后,记者加了他的QQ,对方QQ虽然在&#x7但却选择了沉默。4个小时后,记者给他拨了第二个电&#x8,他表示:“现在没有时间,有时间再聊。”在&#x7历一天等待后,王&#x78终于上&#x7了。  “我昨天&#x56来时你已&#x7下&#x7了,有什么需要?”3日9时24分,他通过QQ与记者发起了对&#x8。  “信息怎么卖,&#x90有啥小区,准不准啊?”记者&#x95。他说:“我的信息是真实的,你&#x53以现场验证,价格500元一个小区。”  看记者略有犹豫,卖家&#x95:“你要&#x54个小区的?”记者随口说&#x51,某&#x56企开发大型楼盘3期。  几秒钟后,卖家发过来一个&#x79&#x7文件和10个试用号码,文件中,所涵盖的信息包&#x62小区业主姓名、居住楼盘的栋号、门牌号、面&#x79、总购房款、联&#x7方式。与此同时,卖家提供的信息中,还包&#x62长春中高档166个小区&#x76录。记者梳理了一下,在这&#x4&#x76录中,中高档小区占了大多数,也有少&#x91普通小区。  “什么价格?”记者&#x8&#x95。“500元一个小区。”  “你这些号码也卖给过别&#x4吗?一个月&#x80卖&#x51几笔?我看看有没有价值大&#x91购买。”记者又&#x95。  他表示,小公司也&#x51不起钱,卖给大公司&#x80卖上高价,&#x90卖给装&#x4公司了(中等以上规模),这也不是主业,就是赚点零花钱。  王&#x78&#x81称是省内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职一&#x7售楼员,并提供了工作单位。之所以&#x80够掌握此类信息,除了工作中收集外,与其他楼盘售楼员之间的置换也是信息来源之一,大家&#x90在卖。  当记者&#x95&#x53卖家是否有&#x56定办公地点,怎么当面验货时,他表示:“店面没有,如果&#x8心买,&#x53以打电&#x8约地方,见面再聊。”就在记者打算约时间与其接头见面时,此前爆料&#x4打来电&#x8称,贩卖信息&#x4着急促成交易,&#x7过多次电&#x8约定,定于5日中午在&#x91庆&#x8某大型家居卖场外见面,希望记者暗中配合。■暗&#x8谨慎见面 交易未果  5日中午,本报记者提前来到相约的地点,在安装好取证&#x8备后等待王&#x78&#x51现。11时26分,本报&#x7&#x4告知,对方再次打来电&#x8表示:“有点事,刚坐上车,正在19&#x8车上,见面地点不变,我&#x62的是一个&#x7色&#x73&#x4袋,看到我就&#x8着我走。”  20分钟后,一位头戴绒&#x7帽子、体态&#x5胖、&#x8穿登山服的男子&#x51现,手上&#x62的正是&#x7色&#x73&#x4袋。很&#x5,二&#x4就&#x8入了交易状态。记者在暗中观&#x5到,在与本报&#x7&#x4见面后,他&#x4非常谨慎,不&#x65用余光&#x73视周围的一切。并把本报&#x7&#x4指引到了卖场一个角落&#x8行接下来的交易。他&#x62&#x515张A4纸,表示这是一个小区的信息,&#x53以随&#x4验证。尔后,看本报&#x7&#x4没有购买意向,用手指着&#x7色&#x73&#x4袋&#x91面的业主信息说:“这&#x91&#x90是信息,想要&#x54个我现在给你找,如果买的多,价格好商&#x91,面&#x90见了,也不&#x80让我白来呀。”  为了让买家相信,王&#x78还用举例方法,说&#x51信息来源的&#x53靠性,说法和此前对记者所言类似。本报&#x7&#x4以价格太高为由,表示还要再考虑一下。见本报&#x7&#x4&#x59终不&#x80花钱交易,对方不愉&#x5地&#x79开,整个交易过程时间持&#x76分钟。■核实房主信息是真是假?  王&#x78真是售楼员吗?记者根据该&#x4所提供的单位和电&#x8号码,向其&#x4力资源部&#x8行核实,其工作&#x4员表示,售楼员流动性大,暂时并未找到与王&#x78有关的信息。  为了验证调查期间的电&#x8号码的真实性,记者&#x4众多电&#x8号码中随机筛选了20个作为样本&#x8行核实。记者拨通了某某湾小区A2栋402房主高先生电&#x8,对方说:“是我,请&#x95有什么事情吗?”  &#x5东&#x8上某小区8栋402房主于先生不解地&#x8&#x95记者,信息是在&#x54&#x91获悉的……  贩卖信息者提供的电&#x8准确率究&#x7有多高?记者验证卖家所给的电&#x8号码结果显示,20位不同小区的业主,除了3&#x4关机、1&#x4电&#x8换号无法核实外,其余房主信息全部准确。■&#x8&#x95信息是咋泄露的?  在采&#x8中,王&#x78&#x66说过,大家&#x90在卖信息。实际上,这&#x79说法并非空穴来&#x98,而获得业主的信息也并非&#x96事。  记者在对长春多个楼盘开发商采&#x8时获悉,&#x76前长春房地产界对于信息把控更多的是口头约束,是职业道德方面引&#x5。但在具体层面上,并不容易把控。认筹、登记以&#x53后期物业管理的失&#x8,很容易造成信息的外流,更&#x91要的是,如果售楼员隐瞒信息,监管起来很&#x96。  “大家谁也不说,但是这个在行业内部已&#x7不是什么新&#x95了。部分商家和售楼员之间存在秘密‘信息销售&#x94’,业主的信息在这个&#x94条上&#x88互换、贩卖。买房就要登记,意向买房也会登记,这部分信息没有&#x4监管,如果信息掌握&#x4&#x8&#x80职业道德,骨子&#x91就想贩卖,那么&#x81然就成了获利商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x4&#x58表示,商家有&#x5找客户的要求,这也为这个贩卖信息者提供了土壤。搜集信息主要途径途径1  &#x95卷调查方式,即大家常见的街上&#x7常有&#x4发&#x95卷,给礼品。或是在书店,学生模样的&#x4恳求填写调查&#x95卷。由于市民防范意识不强,个&#x4信息&#x88轻易套取,随手填写的信息&#x4&#x53&#x80成为他&#x4牟利的工具。其中,还包&#x62主动透露,买车、买房、买&#x4险、办理手机业务、互联网注册时均留下很多内容,&#x90需要实名注册,这也造成了信息泄露。途径2  结合职业特征,一些&#x4利用职务之&#x4,&#x8&#x80职业道德,非法销售所掌握的信息,以&#x8到获利的&#x76的。客户信息&#x88谁买走?  一是&#x88一些家具、家电类企业买走,用于潜在消费用户的搜集。  二是装&#x4公司,他&#x4更乐于购买客户信息,&#x8行业务营销。  三是&#x88旅游商家、留学机构购买,用于有消费&#x80力用户的市场开发。■延伸  网上贩卖信息者大有&#x4在在记者调查期间,作为主要推销贩卖信息的渠道,互联网由于买家群体集中、发布方&#x4,&#x81然成了卖家的最爱。事实上,在QQ群中公开&#x51售业主信息,留下电&#x8号码的卖家并非&#x53有王&#x78一&#x4。  在王&#x78发布期间,一位网名为“撑起一片天”的卖家同样表示&#x80够提供2012年~2014年长春各楼盘购房者的联&#x7方式。除了专业购房者信息外,记者在搜索加群中,还发现有“全&#x56业主名录群”、“吉林省企业名录交流群”、“长春名录群”等6个全&#x56性、地区性QQ群。  此外,在涵盖业主信息的&#x57础上,卖家和QQ管理&#x4还对信息&#x8行更为详细的划分,个&#x4信息&#x88细分成“汽配厂家信息大全”、“高&#x7名录”、“老板手机号码”、“学生家长信息”、“白领名录”、“股民信息”、“车主名录”等等。其中,在“吉林省企业名录交流群”内,一位网名为“&#x66&#x7火过”的卖家向记者推&#x4“长春老板信息”。推销步骤与王&#x78手法&#x57本相似,唯一不同的是,这位卖家不&#x8买家&#x7下交易,&#x53选择用支付宝交易,并称准确率至少&#x8到80%。■律师贩卖个&#x4信息属&#x8法行为  根据现行法律,个&#x4隐私&#x88泄露,贩卖者应该承担&#x54些责&#x4?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表示,本案行为&#x4涉&#x5构成&#x51售公民个&#x4信息罪;如果没有售卖情节,则涉&#x5非法提供公民个&#x4信息罪。以上两罪为情节&#x72,也就是要&#x8到法律规定的情节才&#x80构成&#x72罪。  “在个&#x4信息&#x4护方面,对一些新现象存在监管空白,&#x56家&#x7法应该与时俱&#x8。”他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虽然刑法将泄露个&#x4信息入罪,民法通则也有关于个&#x4隐私的条例,但这些条例较为&#x62象,在现实中普遍缺乏&#x53&#x64作性。现在的&#x4护更多依靠的是行业&#x81律和企业与个&#x4之间的合同约定。  因此,加&#x5“个&#x4信息&#x4护法”制定,明确法律适用范围,确定、&#x8&#x7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明确个&#x4信息主体对个&#x4信息的权利和个&#x4信息&#x4管者的义务,已&#x7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他山之石其他&#x56家如何&#x4护公民信息  &#x76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x56家和地区制定了&#x4护个&#x4信息的相关法律。  美&#x56 2005年通过一批&#x4护个&#x4信息的法律,如《隐私权法》、《信息&#x4护和安全法》、《防止&#x8&#x4盗用法》、《网上隐私&#x4护法》、《消费者隐私&#x4护法》、《&#x53网&#x7欺诈法》和《社会安全号码&#x4护法》  德&#x56 1976年颁布《联邦资料&#x4护法》  法&#x56 1978年通过《法&#x56&#x81由、档案、信息法》  英&#x56 1984年制定《数据&#x4护法》  日本 2005年4月,《个&#x4信息&#x4护法》正式实&#x65本报记者 文直 文/&#x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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