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之家官方网站鸿运年年保费交完能反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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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黑龙江的孙女士向投诉太平洋人寿称,2007年在齐齐哈尔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支行梅里斯区买的险品名称叫小康之家鸿运年年两全分红型十年期投保五份加意外伤害88险一年交13453元十年缴费134530元保险。
  投诉全文如下:
  本人2007年在齐齐哈尔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支行梅里斯区买的险品名称叫小康之家鸿运年年两全分红型十年期投保五份加意外伤害88险一年交13453元十年缴费134530元保险,当时业务员找到我和我讲他们公司这款保险利益非常好让我买这款保险,因为我没有文化看不懂合同只能听业务员讲解,业务员说这款保险比我存银行利益高有红利分红还有利息,我当时问业务员说交完十年我是不是可以把本金都能拿回来业务员回答是还有红利分红都能拿回来,我当时没有多想只想这么大的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不可能骗人于是就签字了。
  合同是业务员自己填写的里面有填写是和否业务员都没问我自己就都填的否,我说我自己是个残疾人住过院有病你这么填可以吗 业务员说没事我们都这么填我也没多想,地址写的也是业务员自己家的地址没有写我本人地址,问业务员为什么不写我本人的地址业务员说写我的买不了,我说买不了我就不买了,业务员说没事的以后给你变更向你这样的我都保了好几个没事放心吧,业务员就让我签个字有个投保人签字业务员忘了让我签字了是业务员自己私自替我签的没有告诉我,合同也一年多没给我送回来,我是几次给业务员打电话才给我送回来,保险的所有风险业务员都没有和我讲还有太平洋人寿也没有给我打过回访电话。
  我已经交了八年保费了八年交了107624元了,今年交完我就想知道十年交完能拿回来多少钱,我就给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客服95500打电话一问才知道我的本金拿不回来十年的本金就134530元客服人员告诉我就能拿回来6万多,当时自己都蒙了十多万就能拿回来这点钱这就等有要了我的命一样啊,于是我找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齐齐哈尔支行领导解决,公司领导告诉我你没有证据到哪告都没有用说他也不欠我钱也不是我的债主他不管,说我你这样也上不了什么台面的一些语言,我说你是管这事的领导我不找你我找谁,过了一会他说我给你找我的上级领导让他给你解决,找来一位女的说是他的上级领导,当时在 公司说的挺好让我先回家等一星期给我答复等了一个星期没有给我打电话我就给她打了电话问我的事情。
  她回答的态度一样恶劣告诉我以后不要在给她打电话了谁让你签字了钱不可能给你退你就等着我们工作人员给你解答吧,我说你是领导你怎么说话呢我不找你解决事情我找谁你们这不是知我玩吗,她说你不要和我说这些就把电话挂了,于是我找保监局给我维权他们的回答说让我等十个工作日,就在我投诉完以后我查自己的保单竟然变成了鸿运人生了,于是我找到了保监局投诉科工作人员说我的情况一样说我没有证据没法给我处理说只是可以帮我协调,我不知道我一个农村人没有文化什么都不懂就只能找保监局部门给我维权,自己感到维权的道路太难了我一个农村人会有人给我们农村人做主吗,今天无意之中在网上看到了世纪保网公益网站也是抱着试试的态度看看你们能帮助我们农村人维权吗,我要求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全额退款。
  将对投诉内容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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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返还频率高,收益见效早领取到终身,次数不封顶生存金累积,复利年年滚保障加保本,资产更安全投资有专家,分红送礼包缴费方式多,支配更灵活
提供身故保障和双倍意外保障提供高频率生存金给付并可享受累积生息提供红利分配、兼顾保障理财提供五种缴费方式,方便客户选择提供保单质押贷款和减额缴清功能
还可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及附加安心住院费用报销
张先生为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宝宝购买"鸿运年年"保障计划10份,10份年缴保费25520元,10年缴清。(根据不同客户的收入情况,最少可购买1份鸿运年年保险。)保障利益如下:
1、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与生存金领取互不冲突)
2、 生存金:宝宝在20周岁前,每2年可领取8000元;20周岁后,每年可领取5000元,直至终身。上述生存金如留在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宝宝到3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199,631元, 累计红利还约135,744元,到6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722,434元,累计红利还约515,263元,到8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1,439,147元,累计红利还约1,043,056元。
3、 身故保障:18周岁前返还已缴保险费。18周岁后即享有最高达255200元的身故保障金。
(有些客户认为身故保险金不好,但是其实在国外这种方式是十分盛行的,因为除了生前分配了较高的生存金及红利外,身故保险金,对于如果在中青年家庭责任最重的时候不幸离开,他的家庭可以得到这笔保障金,免受人财两空万劫不复之难!而到老年可以做为我们未来最后费用,比如购买高额的墓地费用,事前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还可以留给子女一笔关爱金且免税,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利用受益人随时可以变更的人寿保险,还可抓住子女的心,更高的体现人生价值。其实这样才体现了保险的真正意义:未雨绸缪!留爱不留债!如此看来身故金又有什么不好的呢?如果决定身故保险金确实不想留给子女也可以等80岁左右退保取现金价值,也可拿回接近身故保险金的80%在加上没领走的生存金和红利。也是非常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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