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招标文件,生产部门 英文需要做哪些

&您所在位置: >>
>> 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和必备条件分析(下)
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和必备条件分析(下)
对供应商注册资金提出过高要求
查阅**采购公告,对供应商注册资金的要求现在是越来越高。对建筑工程项目,如果企业已经获得一定级别的资质后,再以注册资金作为限制条件明显是不合理的。但是在设备采购中,国家没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这种要求就缺乏法律依据来判定其是否合法合规。
案例一:我们接受一个几十万元家具的**采购招标项目,采购单位要求制造商的注册资金是三千万元以上。我们认为要求太高了,建议减少,可是采购方提出两点看法:一是这样的要求是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越大的企业采购质量保证性也越高;二是对要求制造商三千万元注册资金是否构成违法,违法的事情他们不干,但是,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证明他们的要求是违法的话,那就应该按照他们的要求。
分析:我们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具备了一定的排他性。如果一个注册资金五百万的家具制造商对此提出质疑&我们可以生产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家具,为什么用注册资金来排斥我们参加投标&怎么办?此案例对采购方的要求和供应商的质疑可能是目前招标机构普遍遇到而又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参照解决的问题。
案例二:我们接受一个四十多万元软件的**采购招标项目,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是五百万元以上,一个注册资金二百万元的供应商对此提出质疑:&此要求具有排他性&,并电话投诉到**采购监管部门,因为监管部门也找不到谁对谁错的法律依据,最后采取的办法是看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是否满足三家以上,如果没有三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再要求采购方降低注册资金要求。
按照某个供应商量身定做的资质要求
**采购包罗万象,涉及采购领域太广,要求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都能合理地提出对投标人资格和条件的要求是不现实的。所以,大多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都是由帮助他们设立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供应商所制定。自然,这就产生了为供应商自己量身定做的前提条件。
案例:在同一个单位委托的三个同类项目中曾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四百多万元的项目要求投标的资格只是工商营业执照,而另两个二十多万元和三十多万元的项目要求的投标资质和条件分别是:&制造商通过ISO9001:2000认证;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除外);若由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200&年在&&地区销售业绩最好的代理商(由制造商在授权函中予以确认)参加投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得少于5000万元***;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得少于500万元***;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经销商在&&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营场所固定;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和 &制造商通过ISO9001:2000认证;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除外);若由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200&年在&&地区销售业绩最好的代理商(由制造商在授权函中予以确认)参加投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得少于500万元***;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经销商在&&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营场所固定;制造商需提供投标设备在&&地区不少于两个的**投资工程业绩;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我们分析是帮助采购人设计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在四百多万元的项目中不具备其他的资格条件,他不可能将设计的资格条件限制自己;而在另两个项目中参与设计的供应商都具备为本采购项目设计好的资格和条件,也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资格和投标条件设计得越多,其他供应商被排斥的也越多。这个项目我们认为排他性太强,后来将此项目退回。
制造商授权问题
在**采购资格和条件中,对产品提出必须具有&制造商授权&的要求,可能是**采购监管部门和招标机构都比较头痛的问题。采购人对要求授权的理由是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看似很有道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要求授权会造成制造商或代理商操纵投标和操纵投标价格。按照财政部38号文《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任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中规定&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的精神,制造商就可以决定给某个代理商授权,而这个代理商就可以决定投标价格,而不是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一个合理的价格。
另一种情况就是制造商授权多家投标人来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分别安排好投同品牌不同型号的设备,并安排好主、次投标人。有条件的再在技术参数中做点文章,这种类型的投标就完全在他们掌控之中。当然这种情况也可以由制造商指定某个代理商来进行。
建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虑取消授权要求。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界定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对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是这样表述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况不同分别给予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等。
上述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没有对什么是&重大违法记录&作出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对照这两条的规定,第七十七条中规定的各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视情况不同给予供应商罚款和在1~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都不属重大违法记录。如果将某一供应商被处罚三年禁止其参加**采购活动算作重大违法记录,则这个供应商在处罚期满后的三年按照**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也不能参加**采购活动。
案例一:某些招标文件在投标邀请书中对供应商要求的资格条件为:&三年以内在**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而禁止在本市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分析:首先对&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禁止参加**采购投标的处罚应该由**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如果作出的处罚是一年或二年,而且是在本次招标的前三年内,并且处罚期已过,那么这样的招标规定就有违法嫌疑。其次,对&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的投标规定也有违法嫌疑,因为正在接受调查并不等于已经被定性违法,招标机构没有权利作出这样的规定
案例二:某些招标文件在投标邀请书中对供应商要求的资格条件为:&投标人在**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分析:此案例与案例一有雷同之处,如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供应商作出的处罚是一年或二年,而且是在本次招标的前三年内,并且处罚期已过,那么这样的招标规定也有违法嫌疑。
把业绩要求和企业成立时间作为招标资格和条件的合法性
《**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笔者认为此条要求供应商提供业绩不应该将其视为是对投标资格规定,而应该将业绩情况作为综合评分的要素。但是现在部分采购人将业绩要求作为招标资格要求,在招标公告资格中列出&合格的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个&等。实际上这种资格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不能说没有做过类似项目或虽然做过但个数不够的就被排斥在本次招标之外,否则工商行政部门就不用再审批新成立的企业了。
案例一:某招标公告资格要求&(1)承担过关于&&市&&管理行业相关课题的组织、研究和起草等工作,并且顺利通过项目成果验收;(2)熟悉&&市&&管理行业,并成功主/承办过&&市&&管理行业的大型活动&。
分析:此公告一是规定没有参加过&&管理行业相关课题的组织、研究和起草等工作的供应商就没有投标资格;二是规定没有成功主/承办过&&市&&管理行业的大型活动的供应商也没有投标资格。具有严重的排他性。
案例二:某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成立时间不少于四年的会计师事务所(200&年&月&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分析:如果某供应商是一家成立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而且具备承接本次招标所有的工作,但是就因为成立时间关系没有投标资格。再如果这个供应商对此项资格要求提出质疑,笔者认为**采购监管部门应该不会认为上述资格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吧?
无法定性的招标资格
案例一:某招标邀请公告上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品牌知名度,诚信经营,履约记录良好&。
分析:什么叫良好的商誉?什么叫品牌知名度?这些都没有定性和定量的标准,要求等于跟没要求一样。
案例二:某电梯招标邀请公告对供应商的要求:(1)国际著名电梯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资或合资企业&&;(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其在国内生产销售产品的历史不得少于16年;(3)近二年内,所投产品在&&市不少于300台的电梯(包括客梯和货梯)销售成功案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分析:第一点要求&国际著名电梯制造商&无法定性,什么是&国际著名&?由什么国家机构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都无法确定。第二、三点也都是为某一供应商量身定制的。
我国**采购改革初期,供应商都很踊跃参加投标,但随着招标文件中经常出现一些限制性资质要求和投标条件,许多供应商实际都被这些条件拒之于门外。笔者认为**采购招标工作能否合法合规的正常进行主要取决于三大问题:一是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这直接关系到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二是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表述;三是评标规则的制订和评标问题。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居首。当供应商连投标资格都没有时,其他的问题再提就没有实际意义了。目前,招标程序是先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再由招标机构审核其合法合规性,看是否能在招标公告中列示。因为,《**采购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所以,招标机构在判断这些资格要求时大部分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些供应商以前对部分过高的资格要求提出过质疑,可能是因为缺少法律依据和得不到实质性的解答,现在这种质疑也少了。有时问供应商为什么最近投标少了,他们说一看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需求就知道采购人要找的是什么供应商和采购什么东西,我们还去凑什么热闹?
在**采购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上还有个逻辑误区就是:国家行政部门已经规定了企业的相关资质和相关的经营范围,为什么采购方还要再规定许多没有法律依据的其他资格和条件来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权利,目的只有两点,一是站在用好财政资金为本单位采购到价优物美的项目,二是站在个人角度排斥除为自己提供招标方案外的其他供应商。
上述提到的问题解决办法还是有的,但也得看所在地地方**愿意不愿意去解决,地方**采购监管部门有没有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例如,在**采购法实施细则颁布之前,各级**采购监管部门可以制订一些&**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管理暂行办法(或规定)&。对可以根据财政预算金额的大小、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项目的特殊性和各地区实际情况,分别制订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同的标准;对工程类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发资质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对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按信息产业部所发资质、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服务类也按照国家相关部委所发的资质和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就按工商行政部门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下)
&&&最新招投标知识
互通网络:
总机: 广告服务: 传真:
会员专线:对外合作: 邮箱: 客服QQ:您好,欢迎您来到吉林招标网【旗下网站】
当前地区:
400-810-9688
您所在的位置: >
畜牧业管理局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招标公告
畜牧业管理局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招标公告
时间:地区:吉林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竞争性谈判】 &&&&&&&&&&&&&&&& 项目名称&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竞争性谈判】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项目
二、项目编号:JLZC
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四、项目预算:16.77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5.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4如果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所在地(使用地)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供应商应委托一家在本项目所在地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作为代理机构,该代理机构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供应商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其与该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该代理协议应明确约定双方对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的责任和义务,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除委托方(即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还应提供该代理机构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5.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产品型号证书》;中国国家保密局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6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六、谈判语言:中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15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八、确认参加谈判截止时间:日15 : 00 时。
请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只有按规定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才可以参加投标。供应商可以直接携带所要求的文件材料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也可以登录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注册登记,但必须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所要求的注册登记文件材料送达或者邮寄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并签署《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
2、为便于供应商及时参加投标,供应商只要先在网上注册成功即可参加投标。因此,供应商必须先登陆本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注册向导”按钮按照动画提示进行注册。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继续点击“供应商投标向导”按钮,按动画提示详细了解投标注意事项。之后可点击“登录”按钮进入自己的在线工作区。
3、竞争性谈判文件分为《通用部分》和《需求部分》。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九、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十、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预备会议时间:
(1)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日上午8:30至 9:00。
(2)报价截止时间(谈判预备会议时间):日上午9 :00 。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报价地点和谈判预备会议地点: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301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十二、谈判保证金:收取贰仟元整(请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中心帐户)。
十三、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2
传&&& 真:7&&&&&& 邮政编码:130051
& 网&&& 址: &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75223
邀请招标推荐权
与您业务匹配的项目,邀请您直接参与,免资格预审
面向业主推荐权
急需采购大批设备或材料的项目,我们优先推荐
项目唯一推荐
对委托采招推荐供应商的项目,仅被推荐会员单位独享
采招网提供项目监测服务,提供给会员单位
采招网不定期组织同城活动,您可以申请主办活动
供应商服务
供应信息发布
采购商服务
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法人/总经理
招投标负责人(招投标办)
销售人员(业务部)
后勤人员(行政部)
我同意接受网站《用户服务条款》
服务热线: 400-810-9688
,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优先匹配项目,提高中标率!
电子邮箱:
填写您所关注的产品关键词分,以便我们将优质招标、项目及是发送至您的邮箱。相关热词搜索:您好,欢迎您来到广西招标网【旗下网站】
当前地区:
400-810-9688
您所在的位置: >
重点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重点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时间:地区:广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批准,现就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西重点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分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重点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分析系统
二、项目编号:GXZC5-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货物(服务)名称
广西重点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分析系统
CA数字证书系统
系统故障监控软件
数据库软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日至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福路13号远展大厦1108室(凤岭南路和蓉茉大道交叉路口附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西分公司财务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工&&电话:&&传真: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新民中支行,银行账号:000762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上午9时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福路13号远展大厦1108室(凤岭南路和蓉茉大道交叉路口附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福路13号远展大厦1108室(凤岭南路和蓉茉大道交叉路口附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
十二、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言东方;联系电话: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 &&&&&&&&&&&日
邀请招标推荐权
与您业务匹配的项目,邀请您直接参与,免资格预审
面向业主推荐权
急需采购大批设备或材料的项目,我们优先推荐
项目唯一推荐
对委托采招推荐供应商的项目,仅被推荐会员单位独享
采招网提供项目监测服务,提供给会员单位
采招网不定期组织同城活动,您可以申请主办活动
供应商服务
供应信息发布
采购商服务
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法人/总经理
招投标负责人(招投标办)
销售人员(业务部)
后勤人员(行政部)
我同意接受网站《用户服务条款》
服务热线: 400-810-9688
,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优先匹配项目,提高中标率!
电子邮箱:
填写您所关注的产品关键词分,以便我们将优质招标、项目及是发送至您的邮箱。欢迎来到国电招标网!今天是:日,请
国电招标网专业-专注-专心努力打造成招投标行业的专业门户网站,感谢新老用户的大力支持
当前位置: >
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千分制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国电招标网&&公告时间:
&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委托,对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千分制评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1702075
2、项目名称: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千分制评价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96.00万元;超出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招标内容:本项目旨在择优选定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北京市交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千分制评价实施办法》要求,使用《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千分制评价指标》,对北京市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行量化打分。通过对评价结果的分析,综合评估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并将分析情况及企业问题反馈至行业监管部门,为监管部门分类指导和分级监管提供依据。
本次企业安全生产千分制评价主要对象为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完成时限: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相关任务。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备交通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资质。
(3)投标人需具有交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业绩。
(4)具有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或风险评估能力及相关工作业绩。
(5)具有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撰写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能力及工作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日起至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国电招标网(www.guodian.org)正式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 系 人:陈工
入网专线:010-
手&&&&&&机:
自动传真:010-
电子邮箱:
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06-1306-1306-1306-1306-1306-1306-1306-1306-1306-13
版权所有:国电招标网
网络运营:北京商讯互通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010-
客服信箱:
总工信箱:
技术在线:(QQ)
国电招标网(国家电力招标网)是电力行业招标、项目、工程动态全面追踪报道的综合性网站。
本网部分信息由企业提供,该企业对此信息的任何法律问题负责&&&&&&&&&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查看信息详情 请登陆或注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如何分析招标文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