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违规案例分析严重违规但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和后果能开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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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违反内部规定被开除 法院依法维权
农行会泽支行一员工因违反内部操作规定,私藏、截留客户长款,被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会泽法院一审、曲靖中院二审,该劳动纠纷案终于以员工李明(化名)的&大获全胜&而告终。
  起因:违反规定私藏、截留客户长款
  日下午,向往常一样,农行会泽支行员工李明坐在柜台里办理存款储蓄业务。&再过20分钟就可以下班了。&抬手看看表,李明心里嘀咕着。就在这时,冷清了很久的柜台前又来了一个客户,需要办理储蓄业务。看着客户递过来的《存款凭证》,李明清点了一下递进来的钱,怎么比《存款凭证》上填的多出了一些,而且数目还不小。用行业术语说,这种情况叫&长款&,按规定应该当场退还给客户。
  李明抬头看了看客户,那人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递多了钱。一时间,一股邪念在黎明的心中蠢蠢欲动,这可是一笔不少的钱啊,把他私截留下来神不知鬼不觉。就这样,李明不动声色的把客户的长款私藏下来,装进自己的腰包,觉得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一种不劳而获的快感涌上了心头。
  没想到第二天该客户就发觉钱少了许多,直接来找李明,要求退还长款。开始李明怎么都不承认自己私藏、截留了客户的长款,因为他觉得客户根本没有什么证据。于是该客户打电话报了警,并向农行会泽支行领导反映。后在公安机关及农行领导的协调下,李明才将长款还给了客户。
  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作为服务行业,这件事严重破坏了会泽农行的良好形象,影响了农行的声誉。农行领导十分恼火,立即将情况上报曲靖支行,请上级就如何处理作出批示。曲靖农行对此事高度关注,没几天就做出《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市分行关于对会泽县支行李明私藏、截留客户资金案件结案请示事项的批复》(农银曲复[2008]14号),要求开除李明并解除劳动合同,以儆效尤,整顿不良风气,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根据该指示,农行会泽支行作出农云会发(2008)82号文件关于开除李明的决定及农云会发(2008)83号文件关于解除李明劳动合同的决定。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李明很是后悔,辛辛苦苦得来的&铁饭碗&就这样丢了,李明怎么也不甘心。李明向会泽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没有到仲裁结果和农行的处理一样。李明只好寄希望于法院,希望通过诉讼可以保住自己的&铁饭碗&。
  起诉:要求撤销处理决定
  仲裁结果没有达到维权的目的,李明依法向会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农行会泽支行恢复其职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开除职务期间的工资及各项保险费用。他认为自己仅是违反内部操作规定,没有给客户造成实质性损失,会泽支行根据曲靖支行的批复就将自己开出并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会泽支行的做法无相关法律依据。请求法院判决支持所有诉求。
  一审:撤销处理决定
  会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某在办理客户无卡存款业务时,在客户所填存款凭证与客户实际交付的现金出现长款的情况下,不告知客户,也不按行业管理规定处理长款事宜,而是采用违规的方法处理客户现金,原告的行为违反了行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其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是被告以原告故意私藏、截留客户资金,对原告作出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是依据《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市分行关于对会泽县支行李某私藏、截留客户资金案件结案请示事项的批复(农银曲复[2008]14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作出的依据法律上未有规定,属程序违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一、撤销被告中国农业银行会泽县支行的(农银会发[2008]82号)文件关于开除原告李某的决定;
  二、撤销被告中国农业银行会泽县支行关于解除与原告李某的劳动合同的决定;
  三、补发原告李某的工资及各项保险费用。
  上诉:双方各持己见
一审宣判后,农行会泽支行不服,向曲靖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即一审原告李明的诉讼请求。
  农行会泽支行认为:一审中已提交李明故意私藏、截留客户资金的充分证据,但一审法院置案件事实于不顾,作出错误判决。农行会泽支行是在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并取得充分证据后,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及中国农业银行的规章制度才作出开除李明、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处理程序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被上诉人李明答辩称,农行会泽支行开除自己的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其依据仅是曲靖支行的批复,而不是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农行会泽支行仅用一个内部批复就开除自己,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农行会泽支行处理李明的两个文件程序是否合法。日,本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对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变更、终止、解除等内容进行约定,双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日下午,李明私藏、截留客户长款的行为违反了行业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但农行会泽支行作出开除及解除李明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内部文件批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发》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属程序不合法。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至此,该备受关注的农行开除员工案终于告一段落。
  作者单位:会泽县人民法院
摘录:法律168 小张前段时间 曾经在天涯发帖子
记录银行的工作生活
虽然辛苦,待遇也没有网上说的那么高,但是苦中作乐,不想短短十几天,命运就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我是一个刚刚通过校园招聘上岗八个月的新员工,四月一日以后,主管安排我做现金柜员,并且保管所有的重空。二十一号那天 主任来查库,发现某个空白票据少了五十张,因为我是现金柜员 网点所有的空白凭证和票据都在我这里,平时我都把不用到得锁在保险柜,只拿出平时要用的东西 ,发现东西少了所有人都开始找,翻遍了整个高柜都没有找到,最后看监控的时候发现,在上周十六号那天,主任也是过来查库,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拿出来给主任清点,然后下午下班后,需要另外一个人来帮我复点,点完以后,我还是把所有成捆的我用不到的空白凭证都拿出来,放在箱子上,一起捧去保险柜里锁上,在一只手抱着东西,一只手开锁的时候,有一大包存折和那两本扎好的票据一起掉了下来,存折掉在地上,票据因为旁边的同事在我走过去那时正好站起来把垃圾桶往前踢了一脚,两本票据就正好掉在了垃圾桶里,被废纸给盖住了,所有人都没有发现,我回头也没有看见,这时候另外一个同事经过,把垃圾桶倒到了垃圾箱里。  后来两天,帮我复点的人也都以为我把东西锁在保险柜里,因为以前大家也都是这么做得。结果二十一号查库时,发现东西少了,而垃圾已经在十七号的早上就倒掉了。行里所有人在这几天找遍了这个城市捡垃圾的人,翻遍了所有废纸,都没有找到那天的凭证,因为收购站二十一号那天运过一车废纸到造纸厂打浆,所以基本上已经被做成了纸浆了。  楼主知道这个事情很严重,对银行的声誉造成很大影响,票据归人行管,后果很严重。前几天楼主每天顶着压力上班,每天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还要看着各级领导过来检查,看监控,看着那么多同事跑出去翻垃圾,楼主真的很自责,前天开始,他们已经不让楼主上班了,叫我在家调节心情  就在上周,我接到了电话,告知我被开除了。我真的很难接受,我知道主要责任在我,东西是在我手上掉了,但是这个处分真的太过严重了,我没有办法接受。通知我去开会,说上级行的领导过来,但是去了那里以后,没有领导,只是让我去那里,在他们写的事情经过上面签字签字画押,然后通知我保不住了,说他们上报的处分是留用查看,但是下午上级行讨论结果不同意,要把我开除
  我以为留用查看对我已经会是最大的惩罚了,我愿意花三年的时间,为我自己的大意犯下的错,给银行带来的麻烦赎罪,但是我没想到我面临的是直接的开除处分  我不想一辈子背着这个处分的档案生活,对我以后的工作,生活都带来挥之不去的阴影 一周了
我仍然没办法走出来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3325406.shtml  请大家看看我的帖子
  亲戚朋友一直都劝我走出来  只是我一直难以释怀
  我没有主观上的恶意 也许我有些事情有些流程没有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 但是由于我是新员工 没有给我看过相关的流程规定 都是学着老员工怎么做就怎么做 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 不管是谁看监控都知道 我是无心掉落的 这么多人在场 没有一个人能发现 而且垃圾基本上已经知道被运到造纸厂打浆了  这个处分对我来说
真的太重太重
  从法律上来讲,即使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过失给工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你这种情况,我认为工作单位的处理决定并无明显不妥之处,你纠结了半天估计也不会对已决定的结果有任何实质性改变。  但是开除的决定对你来说确实会很难接受,而且不知会不会对你今后找工作有影响。如果可能,建议与单位协商,按照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你单方辞职处理,以降低对你职业生涯的影响。
  真的没有人可以给我一个解答吗
  @xiaoruiaguo
12:29:49  从法律上来讲,即使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过失给工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你这种情况,我认为工作单位的处理决定并无明显不妥之处,你纠结了半天估计也不会对已决定的结果有任何实质性改变。  但是开除的决定对你来说确实会很难接受,而且不知会不会对你今后找工作有影响。如果可能,建议与单位协商,按照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你单方辞职处理,以降低对你职业生涯的影响。  -----------------------------  谢谢
我是要找单位的人力资源商量吗?他们会高抬贵手 不写进档案里吗?
  同是银行柜员经过。 lz你刚进去应该还处于实行阶段没有转正。也就是没有签订合同。这期间你出了问题。银行是完全有权利把你开除的。何况是这么大的错误  但是一旦开除会被记录在档案
对以后找工作都非常麻烦。只能祝你好运了 我也在工作中出现过错误。多给了别人两万。结果追回来了一万。其余自己赔偿了
银行的工作压力很大。闭上眼睛真的很想辞职走人。但是想到入职的种种艰辛。又矛盾重重  
  作为一名曾经的银行前台柜员,我可以告诉你,这件事情相当严重。如果不小心被有心人捡到,这对银行要造成多大的损失啊。他们对你的处分并没有不妥之处。  空白凭证的重要性不用我多说了吧,你作为保管者,在你手上弄丢了,而且是华丽丽的一大捆掉在地上,你既然都没有发现。不知道你们那边的一捆是多少张,我之前呆的银行空白存折是50张一捆,我们每天都小心翼翼的早上盘点晚上复点。而且你们的工作操作流程肯定有疏失,锁进保险柜后不需要每天复查吗?
  我曾看过楼主发的《银行小柜员一枚 我来说说银行的那些事》的帖子。我曾经也在银行储蓄柜台上干过,没遇见过空白凭证丢失的情况。但是丢失空白凭证基本上属于很大的过错了。楼主可以向上面说的那样,看看能不能同单位商量商量以辞职什么的处理,把影响尽量降低到最小。很是同情楼主,抱抱……
  @junejune19
12:35:17  @xiaoruiaguo
12:29:49  从法律上来讲,即使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过失给工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你这种情况,我认为工作单位的处理决定并无明显不妥之处,你纠结了半天估计也不会对已决定的结果有任何实质性改变。  但是开除的决定对你来说确实会很难接受,而且不知会不会对你今后找工作有影响。如果可能,建议与单位协商,按照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  -----------------------------  不好说,要看你们银行的管理制度,尽量争取吧,找银行HR以及领导,这种时候一定不要吝惜眼泪,一定要让自己尽量弱势,以获得同情分,应该管用。
  同情楼主,你是在LX的CCB的员工吗?  貌似这件事情很严重
  丢重空,很麻烦,还一次那么多,开除避免不了了,但是责任不是你一人的,你的主管,营业部主任,包括复查人员。找行长,人力,不要写进档案,没事的,过去就过去了,就算不开除,你在那个单位前途毁了,待着也没意思了,祝愿你好起来,抱抱,  
  貌似凭证丢失这个是要登报纸的。。。说明丢失的哪段,以防有心人士用来作假。。。这个真的是重大过失了。。。LZ和ccb协商下能不能主动辞职?
  看得我手抖啊LZ,同是校招入行几个月CCB新现金。不过反过来说,这说不定也是脱离这王八蛋行业的一个契机,换做其他情况,还真的很难下定决心。祝LZ好运
  离开银行未必是坏事。丢空白凭证确实严重,不过楼主找找关系,看能不能不计入档案?  
  这个,在银行,万分的小心,也会出错。但你这个错也太大了,。。你十七号掉的凭证,二十一号发现,中途没有交班?交接都没发现?我们这每天早晚都要点重空。责任人不应该是你一个,只能这样说。不过,,都上八个月了,不叫新员工了。我们这上两三个月就要开始轮着坐现金柜了。哎,在CCB上班,压力大,非常大。
  争取个主动辞职吧。。这个应该能办到。前些年有个同事,哦不,两个。偷了库里的钱,都是让自动辞职的
  不懂,同情lz一下
  你真的很马虎啊,重要空白凭证怎么能丢呢?可是只能对你表示很同情啊,你犯的错误对于银行来说确实比较大,我觉得处分也没什么不妥之处啊,以后做事要吸取教训,特别是金融工作者更要细心,这件事,和领导商量一下,尽量不要对你以后人生产生重大的消极影响啊,祝福你
  唉,楼主姐姐,作为一个刚考上的新柜员,看到你的事心里很难过啊。我会为你祈祷的。加油姐姐。
  不干算了 商量主动辞职
  无意中看到lz的银行的那点事,作为lz口中还在毕业答辩的新人,随着lz的高兴而高兴,沮丧而沮丧,只是看到最后一下就心酸起来了。  我不是学法律的,可能帮不上lz什么忙,只是专门注册了天涯账号(之前没有账号)跟lz说一声,保重,好人会有好报的。
  lz有什么新进展跟大家通报一声吧,大家都很关心。
  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也可以说楼主的个性不适合这个职业要求,所以辞退没什么错,不过如果能不进档案,当然更好。
  我什么都不懂,只是来安慰一下楼主的
  请问一个问题,进银行考试困难么?就是考试的形式还有科目,难易程度,今年要进银行,要考试,网上查了一下也有点迷茫,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楼主还会不会来。。。。看见我
  lz最好和单位商量一下 自动离职吧   如果是开除 去银监局备案的话 以后不能再去银行系统了
  还是自动离职吧。。。重空都掉了,行内是要全国通报的。开除并不过分,
  丢了这个多重空,必须全国通报,很影响银行声誉啊,你这个都不算委屈了。  我有个同事因为客户对另一名同事无理取闹去劝了两句,全程态度非常好,没有任何不当的用词,结果被客户告了,还是被开除了。
  啊  
  同情lz啊,不过这个事情是很严重的,重要空白凭证啊,丢了很麻烦的,肯定行内全国通报,说不定全行都要因此重新调整轧帐流程。跟人事争取主动辞职,不要把处分留到档案吧。
  楼主不要想太多~
同情你~~  
  17号掉的凭证21号才发现?我不知道其他行规定是怎样…但是我们这规定每天都要对库的…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一般员工是指除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以外的其他员;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以事实为依据,视违规情节、后果等情况作出适;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任职前需由银行业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的人员。 主管人员是指各级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正职和副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会计主管。
一般员工是指除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以事实为依据,视违规情节、后果等情况作出适当处理;
(三)引发案件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四)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五)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未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已与本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退休和内退人员,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 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六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考核性工资、奖金、期酬等;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离岗清收、限期调离、停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并处。
第七条 一般员工有过失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可以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处罚处理暂行规定》实施单独罚款处理。
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不得以罚款替代。
第八条 因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受到纪律处分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给予案发年考核性工资和奖金50%至100%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受到警告处分的,扣发3个月考核性工资;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6个月考核性工资;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扣发12个月考核性工资。
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职级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到降级处分的,降一级聘任职级;受到撤职处分的,降两级聘任职级;
(二)无职可撤、无级可降的,按记大过处分档次执行;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
第十条 对同一员工犯有两种以上(含两种)违规行为应受纪律处分的,合并处理,并按其违规行为应给予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处分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包括缓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应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警告、记过的处分期为半年,记大过、降级的处分期为一年,撤职和留用察看的处分期为两年。
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岗位职务,不得参加本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取消评先资格。受到降级(含)以上纪律处分的,应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受到记大过(含)以下纪律处分的,在处
分期内可以参加岗位职务竞聘,但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不得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务竞聘。
凡受到记大过(含)以上纪律处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管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异地交流任职。
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发生新的违规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纪律处分期满后,经受处分人提出申请,由原处理行决定是否解除处分。受处分人在纪律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提前解除的,处分期不得少于原处分期的一半。
纪律处分解除后,岗位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奖励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受到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解除处分不视为对原岗位职务和原专业技术职务的恢复。解除留用察看处分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可以作出其他处理。其他处理可以单独作出,也可以与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合并作出。
第十四条 受到通报批评、离岗清收、停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处理的员工,从处理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 因违规行为,给本行造成信贷或其他资产风险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离岗清收处理。离岗清收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离岗清收期间,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离岗清收期满,根据清收期间的表现以及清收的实际效果,按照本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 员工有违规行为,不够开除条件又不适宜继续在本行工作的,可以给予限期调离处理。受到限期调离处理的员工,应即行离开工作岗位,由个人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处理决定作出后,三个月之内(含三个月)照发基本工资和政府规定的各种生活补贴,从第四个月开始停发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六个月满仍未调离的,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 发生1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的,支行有关副行长必须停职;行长应停职,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停职的,须报一级分行审批;取消发案行领导成员当年评先资格及应当受到的奖励;取消直接上级行领导成员当年评先资格。
发生10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的,二级分行有关副行长必须停职;行长应停职,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停职的,应报总行审批;取消一级分行领导成员当年的评先资格。
发生100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的,一级分行有关副行长必须停职;行长必须作出检查;取消一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的当年评先资格及奖励。
对上述人员待案件查结后视具体责任再作处理。
第十八条 当年新发生1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且追赃率达不到70%或发生10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的,以支行为单位,上追两级责任人,包括行长、业务主管副行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自律监管人员。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重或加重处理,直至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的;
(四)在共同违规行为中负主要责任的;
(五)干扰、妨碍、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伪造、变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的;
(七)发生违规行为后,未采取积极措施控制风险或挽回影响的;
(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九)指使、教唆、强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十)违规后逃匿的;
(十一)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过失违规,未造成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三)主动检举揭发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四)主动赔偿因违规行为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坦白交待问题的;
(六)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控制风险,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
(七)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发生的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按当时的规定不认为是违规行为的;
(八)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 员工违规行为具备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除情节严重的,可以不再给予纪律处分;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拒绝接受处理或处分决定,扰乱经营管理秩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一节 管理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授意、指使、强令下属违规办理业务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对金融规章制度或上级行业务规章制度、规定、通知、批示、批复或决定,未按要求传达、贯彻和组织实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因内部管理失控,本级行营业机构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
(三)因内部管理失控,下级行连续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
(四)应监督检查而未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不力,引发重大事故或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
(五)发现或知悉违规问题或案件隐患、线索后,未及时报告或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致使损害后果扩大的;
(六)对员工实施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或有意包庇的;
(七)对已发现的经济、刑事案件或其他重大违规事实未按规定移送或上报的;
(八)违反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迟报、漏报、瞒报和误报的;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文学作品欣赏、高等教育、生活休闲娱乐、应用写作文书、各类资格考试、专业论文、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45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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