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交的2017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含保险费吗?

2017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发布时间:&nbsp&nbsp 来源:卫计局 &nbsp&nbsp作者:管理员&nbsp&nbsp 【字体:】次
广大农村居民:&&&&2017年新农合参合缴费开始了,请广大农村居民积极缴纳参合费!现将缴费事项通知如下:&1、参合对象: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含未报户口的新生儿、婴儿)。&&&&2、缴费时间:日-12月31日;计生免交对象申请时间:日—11月30日。&&&&3、缴费地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4、缴费标准:150元/人。5、相关事项:(1)已参加城镇居民或职工医保的不能再参加新农合,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五老、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和计生优惠对象(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需强制治疗的重性精神病人等由政府资助参合。(2)符合计生免交条件的对象(独生子女户、二女扎户)要及时到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办理。须本人持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填写申请表,经计生办审批后方属于免交对象。因就学或其他原因已参保的要及时告知当地计生办,以免重复参保而被停保。&&&&&&&&&&&&&&&&&& & & & & & & & & & & & & & & & & & &&&& 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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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社保是每个人在工作当中都会接触的,社保的缴纳多少和自己的工资水平所在地区有一定的联系,个人和单位应该依法缴纳社保,社保的用途也是比较多的,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017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攻略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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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很多人总说我老家有买保险了,有农村合作医疗了,什么都报,不需要商业保险了,那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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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很多人总说我老家有买保险了,有农村合作医疗了,什么都报,不需要商业保险了,那么您知道它是怎么报销吗?什么能报?什么不可以?请细看以下文段: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元补偿65%,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 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提示:农村医疗保险可为农民朋友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但在重大疾病面前,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就显得很无力,怎么样获得更高保额、更全面的保障,一定的商业保险可弥补社会保险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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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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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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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结报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结报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结报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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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答
你好,既有公司社保也有农村合作医疗,这2者冲突吗?
冲突,就高不就低,有公司社保后,不用在缴纳农村合作医疗
今年公司给交社保,他说农村合作医疗没有停就办不了武汉医疗卡。请问农村合作医疗与社保冲突吗?
您好,我是友信客户经理曹梦蝶,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关于您的问题我也出现过,正常情况下农村合作医疗与社保没有太大的区别,用途都是一样的,但是农村合作医疗不会帮你交完,交了几年后就会停交,这时你会出现欠缴现象,导致公司再交就交不进去,如想继续缴纳,可在当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报停改为由单位继续缴纳就可以了
大连交了几年五险,农村老家家人也同时交了几年合作医疗.去年办理提交社保卡资料,网上查到显示的是农村那边的制卡信息,问下同事,同事说社保卡只有一张,那么在大连交的和农村交的都合并到一张卡上了吗?
详情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2017年银行上班后能立即放款吗
可以,只要资料齐全达到标准就可以申请。
我老家在农村,工作时候买的城镇保险怎么转回去?
你好,是这样的,你可以在老家找一家单位,挂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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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工作动态/全社会
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27 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 2016 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2 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部署要求,现将 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 年,我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目标是: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人数达到 18369 人,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须达100%。各村(社区)参保任务分解见附件 。
  二、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
  (一) 参保对象
  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2.2017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
  (二)缴费标准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分一档、二档两个缴费档次,缴费标准为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在2017年7月至9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140元+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标准。
  三、缴费时间、方式及待遇享受
  (一)缴费时间
  1.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 2016年9月1日至11 月20日。
  2.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 90日内。
  3.超过以上缴费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缴费的,最迟不得晚于次年 9 月 30 日前,但 6 月 30 日后参保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助,所需资金全额由个人承担(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应缴费用)。
  (二)缴费方式
  1.自愿参保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2.新生儿可独立参保,错过参保集中缴费时间的新生儿在出生 90 日内,可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并完清全额费用(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应缴费用)。不独立参保且其母亲当年已参加居民医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
  (三)待遇享受
  1.户籍在本县的居民,在集中参保缴期费后从 2017 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享受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
  2.新生儿从其出生之日起,90 日内独立参保并缴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至当年 12 月 31 日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参保的随参保的母亲享受医保待遇,其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首次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时,由其监护人向经办机构申请选择独立参保或随母参保。
  3.参保居民在当年 1 月 1 日到 2 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完清费用的次月 1 日起按规定享受;对当年 3 月1 日后参保缴费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 90 日后享受待遇至当年 12 月 31 日。
  4.2017年,参保的城乡居民和独立参保的新生儿每人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费用80元。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在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其个人缴费增加额度中的60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其报销标准为:①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及一级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就近原则定点并发生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的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100元/人;②未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60元/人。
  四、筹资模式
  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保原则,实行现金收缴、政府资助等缴费模式,逐步由上门收缴改变为居民主动缴纳,以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一)现金收缴
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负责组织集中收缴个人参保资金,即各村(社区)组织村(社区)干部采取入户收取和定点收取相结合的方式,向参保对象收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费用。
  (二)政府资助
  1.民政资助方面。按规定享受个人参保缴费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八类(详询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参加一档或二档均按每人每年140元资助;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人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参加一档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资助,参加二档按每人每年140元标准资助;在乡老复员军人按每人每年350元标准全额资助参加二档。
  2.计生资助方面。包括计生优抚(奖扶)对象和计生残抚(特扶)对象两类。计生优抚(奖扶)参保补贴限于参保对象本人享受,参加一档或二档均补贴126元;计生残扶(特扶)对象参加一档或二档均补贴 140元。
  五、参保资金收缴
  各村(社区)以参保户为单位,向参保人开具由重庆市财政局监制的城乡居民医保专用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家庭参保人员明细及参保档次。专用收据由各村(社区)综合专干到社保中心领取,并负责登记发放。各村(社区)务必每天将收缴资金存入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收款单位:丰都县财政局
账&&& 号:001
联 系 人:谭小芳& 联系电话: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社保中心要强化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统筹工作,做好目标确定、任务下达和检查指导工作。各村(社区)要强化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村(社区)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到社、到户,真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上肩,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医保是减轻广大人民群众就医负担的惠民政策。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把惠民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引导群众主动参保,特别是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以及相应提高待遇水平,既是贯彻中市县的部署要求,也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要向参保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居民医保参保政策人人知晓,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基金安全。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收取居民医保资金,据实准确出具收费专用收据,及时将资金划转到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严禁截留挪用,做到专款专账专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四)强化目标考核。镇社保中心要定期上报参保筹资工作情况,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的要及时表扬和推广经验;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特别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扶贫攻坚居民医保(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参保任务的,纳入扶贫专项考核并折计入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同时计入各村(社区)人力社保考核分值。各村(社区)要加强督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完成 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任务。
附件:双龙镇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表
&&&&&&&&&&&&&&&&&&&&&&&&&&&&&&& &&&&&&&&&&&&&                      &&&丰都县双龙镇人民政府&&&&
                                 &  2016年9月16日
主办单位: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C)中共丰都县委 丰都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丰都县党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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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我国医疗保险在实施四十年以来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使人民生活大大改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村医疗保险对保障农民得到医疗服务,减轻农民看病负担起到了巨大作用,其保险报销范围非常广泛,简单的分为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
新农村医疗保险的购买与报销
关于农村购买医疗保险需要哪些手续,首先一般就是在自己的村委会咨询相关的事宜,其次,在购买的过程中很简单,因为只需要带好自己的户口簿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签订代扣协议,(协议长期有效)即可完成。
新农合医疗保险是针对于农村户口的人们,它在乡镇卫生院报销的较多而在城镇就相对较少,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有160元/人&年、320元/人&年两个档次;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年、230元/人&年两个档次(自愿参保);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新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在其经历了萌芽、初创、发展与鼎盛、恢复和发展阶段后,到2002年10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世。
1、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元补偿65%,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总之,随着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会越来越广,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163人有用112人有用88人有用141人有用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目前已有102项典型便民功能应用,这些功能全国平均开通80%,其中山西云南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欢迎来到中国领先的第三方保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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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参合人员,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等在出院时办理实时结报。如果不符合实时结报的,可带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到当地财政局办理。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是有时限的,原则是今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的1月30日前要报销,外出人员可延期至次年4月30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下面为大家推荐《
2017年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流程和报销时间》,欢迎阅读。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按照赔偿规定,赔偿额为55%,每人每日不超过40元。没人每年补偿限额为100元,年度补偿额不足100元,余下部分会累计下一年使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的时候必须出示身份证与合医卡,进行网络刷卡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疗费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使用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金额(100元)以后,全年发生未结报门诊医药费用的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门诊医药费用按照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不成限额为15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2、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疗就诊入院,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的时候,由所在医院按照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以及以上的医院发生住院医药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出院以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3、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①起付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市外医院600元,市区二甲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400元,市内其它定点医院100元。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②补偿比例。如何补偿范围在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二甲医院按75%补偿,定点医院按90%补偿。经转院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市区二甲医院补偿比例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市外医院就诊的按区二甲医院补偿比例的70%补偿。务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市外定点医院的标准予以补偿。每人每年累计补偿最高限额200000元。
农村流程: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如下:
要进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参合人员,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等在出院时办理实时结报。如果不符合实时结报的,可带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到当地财政局办理。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是有时限的,原则是今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的1月30日前要报销,外出人员可延期至次年4月30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 报销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 费用明细清单、
6. 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农村合作医疗门急诊报销比例
(一) 普通门急诊报销比例
1.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2.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
3. 门诊限额:700元、
4. 累计门诊支付限额:1000元。
(二)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在50元以上,新农村合作医疗和报销80%、
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
(三)生育补助报销比例
1.生育补助金:500元、
2.剖宫产费用:按照医院报销规定给予报销。
二、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
(一)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00元、市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三、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
1. 报销起付线: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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