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离婚起诉书怎么写时诉讼请求怎么写

眼眸深邃、轮廓分明、身材颀长,活生生的一幅画。
这在监狱民警看来,那么令人不可思议。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案情回放】
  买卖交易双方是朋友关系,作为出卖人的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反悔,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另一方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提起诉讼,要求朋友夫妻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近日,金坛法院审理了这起因朋友间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判决支持黄某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王某与黄某是发小关系,两家人平时经常走动。王某在乡下的房子拆迁,获得了三套安置房。2010年12月,王某与黄某在家人和朋友的见证下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王某拆迁取得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屋,并约定在王某拿到房屋产权证五年后的第一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随后,黄某分三次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王某亦将房屋交付黄某居住使用。诉争房屋于2011年3月取得产权证。临近过户的履行期,王某却以其妻子不同意出售房屋,拒绝协助办理房屋过户,还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为其与妻子宋某按份共有。黄某向王某多次要房无果,于2016年3月将王某、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及宋某协助其办理过户。
  王某辩称,诉争房屋是其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协议写明的实际居住人口有3人,分别为王某本人、妻子宋某和女儿,所以诉争房屋属于三人的家庭财产,其出售房屋的情况未告知妻女,损害了其妻女的利益,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
  【以案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取得的房屋,如无特殊情况,可视为被拆迁房屋财产形式的转化,其所有权仍归被拆迁房屋的原所有权人享有。诉争房屋系拆迁取得,被拆迁房屋为王某与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故诉争拆迁安置房屋亦属王与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时李某与宋某之女尚未成年,只是实际居住人口,并不享有对诉争房屋的财产份额。关于宋某是否知晓房屋买卖的情况,黄某申请其双方共同朋友刘某和田某出庭作证,证明签订合同及支付房款时宋某均在场,又结合李某将房屋交付黄某居住使用的事实,据此认定宋某对房屋买卖一事知情且同意,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王某与宋某变更房屋登记状态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存在恶意。据此,法院作出判决王某与宋某在判决生效15日内共同协助黄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备注】
  将一些有趣的案源(以化名的方式叙述故事),结合相关的法条进行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分享此文到微信朋友圈/微博。 如果喜欢我的文字,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欢迎举报抄袭、转载、暴力色情及含有欺诈和虚假信息的不良文章。
请先登录再操作
请先登录再操作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搜狐公众平台官方账号
生活时尚&搭配博主 /生活时尚自媒体 /时尚类书籍作者
搜狐网教育频道官方账号
全球最大华文占星网站-专业研究星座命理及测算服务机构
打造律师行业的精品媒体,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剖析当下热门案件...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baby14岁写真曝光
李冰冰向成龙撒娇争宠
李湘遭闺蜜曝光旧爱
美女模特教老板走秀
曝搬砖男神奇葩择偶观
柳岩被迫成赚钱工具
大屁小P虐心恋
匆匆那年大结局
乔杉遭粉丝骚扰
男闺蜜的尴尬初夜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请求继续履行有难度- 王侦强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热门省份:
我的位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请求继续履行有难度
发布日期:&&& 作者:
案例概要:
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屋出售于张某,价款为人民币500万元,房产有抵押,李某应于合同签订后办理融资赎楼手续,张某应于2015年6月20日支付首期款,并办理资金监管,但在张某支付定金后,李某并未办理融资赎楼手续,构成违约。张某遂将李某作为被告,将抵押权人某银行作为第三人诉诸法院,请法院判令继续履行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迟延履行金。经法院查明:涉案房屋系2005年12月21日购买,李某与庄某2005年1月25日登记结婚,张某主张涉案房产非夫妻共同财产,但并无证据证明,庄某明确主张不同意转让涉案房产,李某转让房产系因夫妻感情不和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裁判规则:
法院认为: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是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但涉案合同虽为有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另有规定的除外。涉案房产为李某与庄某婚姻期间购得的房产,依上述规定应属李某与庄某共同财产,庄某为涉案房产的共有人。本案张某并无证据证明李某向张某转让涉案房产事前已经取得庄某授权或事后得到庄某追认,张某、李某之间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不及于庄某。因《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必然侵害到庄某对涉案房产的所有权,为此,张某要求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因为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导致房价大幅上涨,以至于买卖双方合同签订合同时的成交价与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屋的实际价值出现较大差异,致使卖方宁可违约,也不愿再继续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继续履行系承担违约责任方式的一种,守约方当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张某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涉案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处分行为并未得到共同共有人庄某的同意,事后亦未获庄某追认,继续履行合同势必侵害到庄某对涉案房产的所有权,法院出于保护其他权利人的考虑,因此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若涉案房产被多次查封、履行费用过高等其他不适宜强制履行的情况,法院亦不会支持继续履行合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相关法律知识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予以解除,还是继续履行?_合同范本
> 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予以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予以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一、一审认定事实与处理结果  原告何继明、李珈、吴志良、黎明辉与被告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泰信公司)分别于日、XX年1月3日、8日签订《商品房》和《委托经营协议》。合同约定,何继明购买泰信公司&南海传说&之阿波罗中心酒店第3层第33号房,暂测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款4595元,总购房款为165,880元;,李珈购买第5层第33号房,暂测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款4,422.25元,总购房款为168,045元;吴志良购买第6层第5号房,暂测建筑面积为61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款4,317.5元,总购房款为263,383元;黎明辉购买第3层第32号房,暂测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款4,365.25元,总购房款为165,880元。合同签订后,各原告即向被告泰信公司支付了首期购房款:何继明支付55,880元,李珈支付58,045元,吴志良支付83,383元,黎明辉支付55,880元。同时,4原告还与被告泰信公司签订了《银行按揭贷款办理的补充协议》,并提供了办理购房余款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同时各将1000元按揭费用存入被告泰信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合同还约定:泰信公司在琼山市东营滨海旅游区建设&南海传说&温泉疗养度假中心,主体建筑为酒店式公寓,交房时间为XX年12月18日前,交付房屋时,如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不超过正负2%(不包括2%),则房价款不变,如超过,则每平方米价格不变,房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同时还约定泰信公司逾期交房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的10%赔偿对方损失。同时,原、被告双方又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约定:原告将购买的&南海传说&之阿波罗中心酒店的套房委托给泰信公司委托给国内外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XX年12月18日起视为正式移交公寓交给泰信公司管理后,自酒店开业之日起,房屋所有权人可获得酒店客房部分每年度的利润分红,每年在旅游淡季期间,享用18天同等级别公寓的免费入住权。此外,《商品房购销合同》对价格与费用调整、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泰信公司关于装修、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质量争议的处理、物业管理、《委托经营协议》对受托进行经营管理期间的权限、质询与建议权、税费等均作了约定。泰信公司&南海传说&项目原名为&华源疗养保健中心&,1999年泰信公司将其更名为&南海传说温泉疗养度假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又将其更名为&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该项目主要由阿波罗中心酒店、古罗马温泉浴场、雅典娜、波赛东公寓酒店等主体建筑组成。在酒店建设过程中,泰信公司对&南海传说&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将阿波罗中心酒店四原告购买的期房房间的内部设计加以改变、建筑面积缩小,但是,泰信公司没有通知四原告对购房合同进行修订、重订。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一审法院依据四原告的申请,依职权在琼山市房产局查实,泰信公司的阿波罗中心酒店尚有部分房间没有销售,一审法院司法技术人员根据四原告的指认,对相应的四套房间进行建筑面积测算,结果发现被测算的四套房间的建筑面积均比四原告与泰信公司订立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小,但四原告均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接受重新测算过建筑面积比合同面积小的房间。但&南海传说&的变更,被告泰信公司并未在XX年12月18日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告知原告,也没有为四原告办理购房按揭手续。直至XX年12月11日、2月6日,被告泰信公司才向包括四原告在内的购房者发出《致客户函》,称其已将原来&一般的疗养度假中心&发展为&五星级产权式度假酒店&,并委托国际着名的酒店管理集团负责经营和管理,项目名称和内容以及原来的户型发生变更,投入加大,成本增加,原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标的在性质上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加之由于银行操作上的原因,致使按揭手续不能如期办理,再之由于工程进度受阻,不能如期交房,因此要求调整原合同所定价格,按&现在定价&购买,并愿意按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该函发出后,大部分购房者退房,但原告何继明等4人一致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XX年12月21日,被告泰信公司向原告发出《知会》,明确表示&初步结算酒店造价每平方米已超过人民币8000元,公司无力按原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确定的购房价格履行合同,愿意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共同协商终止履行合同。&对于被告的意见,4原告均未同意。XX年1月8日,&皇冠滨海温泉酒店&开业之后,被告泰信公司将阿波罗中心酒店产权转卖给第三人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同年10月18日,&房屋所有权证&办至该公司名下。  根据上述事实,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委托经营协议》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应确认有效。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并交纳办理购房按揭手续费用,但被告泰信公司并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原告交付房产和办理按揭手续,而迟延履行合同也未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通知对方,被告泰信公司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4原告原购买的阿波罗中心酒店332、333、533、605号房间,因被告在建设过程中,修改了设计方案,致使&阿波罗酒店&的房间结构,空间尺寸、酒店名称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合同约定的房间不复存在。而原告所指认的阿波罗中心酒店、号房间的建筑面积、结构与合同之标的不同。并且,阿波罗中心酒店的产权已转移给第三人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被告泰信公司对阿波罗酒店已不拥有产权,被告泰信公司已丧失了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强制被告履行义务是不可能的。在被告泰信公司履行不能的情况下,原告要求被告泰信公司继续履行《商品房购销合同》有悖法律,本院不予支持;对被告泰信公司以事实不能履行要求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商品房购销合同》解除后,基于该合同才能履行的《委托经营协议》也失去了履行的可能,因此也应一并解除。造成合同履行不能的原因,是被告泰信公司根本违约所致,被告在合同未经合法解除、买卖双方有纠纷的情况下,将房屋产权转移给第三人,有欺诈的故意。因此,被告泰信公司不但应返还购房款及购房按揭手续费、支付利息,还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及理由,一审法院作出下列判决: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委托经营协议》;2、驳回原告何继明、李珈、吴志良、黎明辉要求被告泰信公司继续履行《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委托经营协议》的诉讼请求;3、被告泰信公司应在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天内向原告何继明、李珈、吴志良、黎明辉分别返还购房款55880元、58045元、83383元、55880元及每人1000元的按揭费用并支付利息;4、被告泰信公司应在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10天按原告何继明、李迦、吴志良、黎明辉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赔偿款;5、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评析意见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生较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期房合法有效,而在被告方单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是判令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合同?法官通过审理本案,要追求的社会价值和法律效果又是什么?社会正义与司法公正又如何体现?  笔者认为,该案部分影响适用法律的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显失公正,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之判决值得探讨。  首先,在事实认定上,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是期房买卖合同,而不是现房付款交易,也就是说,被告泰信公司取得&南海传说&产权式酒店的建设许可后,就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销售广告,发出期房交易邀约,4原告据此与被告泰信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由被告泰信公司提供的&南海传说&酒店建设平面图纸上已事先编好房号的4套房间。而后,被告泰信公司在建设&南海传说&过程中,一再改变酒店名称,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声称其房价已超过8000元一平米,但又未提供能证明房屋造价已超过8000元一平米的任何证据以支持其不履行合同之主张。  其次,该案一审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事实支撑点,是合同指向的标的物非为原标的物,属被告泰信公司&事实上的履行不能&。这个问题是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上的交叉失误。我们从一审判决书可以看出,被告泰信公司存在下列严重违约的行为和事实:在&南海传说&酒店建设过程中,修改设计图纸、改变房间结构未对原告方履行告知义务,逾期交付房屋,没有为4原告办理购房按揭手续,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擅自将争议标的物转移给第三人,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条也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地位是极其悬殊、不平等的,被告泰信公司是&南海传说&酒店的发展商,而4原告则是购买期房的消费者,在经济地位上,被告泰信公司处于强势,4原告是弱者。我国民、商事立法的出发点与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抑强扶弱,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告泰信公司从设计、建设、销售、转移产权等一系列活动中,屡屡违约,编造各种没有事实依据的理由拒绝履约,一审判决非但不制裁其非法的行为,反而支持其违法的诉讼请求,这种适用法律错误的判决,不但违反我国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司法的基本原则,而且对构筑政府的、社会的、司法的、经济的、公民的&诚信原则&有百害而无一利。再者,本案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没有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呢?笔者的意见仍然是否定的。尽管被告泰信公司在建设酒店过程中,将酒店名称由&南海传说&改为&阿波罗&,将房间面积缩小,房间重新编号,但在一审诉讼期间,仍有大量尚未销售出去的房屋,经4原告指认并经一审法院司法技术部门鉴定,4原告愿意接受这些重新编号的房间。而被告泰信公司为了毁约,竟然在一审诉讼期间私自将诉讼争议标的物转移给第三人,既反映其没有履行义务的诚意,又是故意规避法律,干扰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宣告被告与第三人之间转移物权的交易行为无效,制裁被告与第三人干扰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为了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规范游戏规则,构筑社会诚信,保护交易安全,本案应当判决被告泰信公司继续履行义务,向4原告交付房屋,并支付逾期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来源:/fanwen/maimaihetong/6805.htm下页更精彩1
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予以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相关内容:
合同编号:________出卖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日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第二条质量标准:__...
买卖不破租赁是我国民商事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它的基本含义是:租赁物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里的买卖,不仅仅指交易行为,而是泛指买卖、继承、赠与等物权变动行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人以交付预付款性质费用的方式认购商品房的,不适用本认购书。
一、一审认定事实与处理结果原告何继明、李珈、吴志良、黎明辉与被告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泰信公司)分别于日、XX年1月3日、8日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委托经营协议》。
(橱柜订购类)第一条商品名称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甲方: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
「案情介绍」1990年,安某与本市某区房管所签订合同,约定安某承租某区房管所直属管辖的两间公房(建筑面积为21.5平方米)作为商业营业用房,租期为3年。租期届满后,安某仍按月支付房租,某区房管所也按月收取房租,直至1996年底。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湖北省法院民一庭民事调解书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孝感市分行(以下简称孝感建行),住所地湖北省孝感市城站路120号。代表人王明星,该行行长。委托代理人张才金,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
查看更多>>
【买卖合同】栏目最新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法律知识大全|律师)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71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热门城市:&& && && && && && && && &&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对于非违约方可以选择不,继续对合同进行履行。那么提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的条件有哪些呢?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的内容是什么?接下来律师365小编进行介绍。一、概念合同的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基于非违约方的履行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二、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的提起条件1、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履行问题,有履行请求权,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否则,无异于强债务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三、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的内容1、被告继续履行原被告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关于 (地址)的 。2、如被告不能履行第1点诉讼请求,由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房款人民币**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赔偿损失**元,同时按照合同第*条约定,支付**元。3、被告赔偿原告为挽回经济损失支出的**元、调查取证费**元、交通费**元等。4、由被告承担。综上所述,一方当事人在中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不解除合同,提出一个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小编提醒大家,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如果您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只能由守约方向违约方请求。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延伸阅读:
吉安合同订立律师律所: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区域:江西/吉安/擅长婚姻家庭律所: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区域:江西/吉安/擅长婚姻家庭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咨询推荐
热门合同订立法律百科
租房合同即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租房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
地区找律师
专业律师权威解答
注: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专业律师专业解答
一站式服务
案情关键词
400-64365-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找律师服务
热门法律百科
340199人看过 1 96021人看过 2 72841人看过 3 42913人看过 4 32335人看过 5 31745人看过 6 21580人看过 7 15567人看过 8
其他人正在看
28679次阅读 22394次阅读 11960次阅读 11090次阅读 10888次阅读 7425次阅读
合同订立最新咨询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