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的代扣款属于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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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重点难点案例解析--经济补偿金的个税如何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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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重点难点案例解析--经济补偿金的个税如何代扣
官方公共微信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指的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包不包括公司代扣的金额。
你这里说的应该经济补偿的基数问题。即“工资”中包括哪些项目的问题。
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收入之和。
哈,显然是没有包括“代扣的保险费”这一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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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养老保险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税法和会计法都规定是税前死去的财务科目,你问问每个会计都知道。所以,你们这合同本身就有问题了。
不过,按我的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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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R&|[江西 南昌];& 1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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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要为个人代扣代缴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吗?
  近日,有企业客户前来咨询支付劳动者的时,单位是否有义务代扣代缴劳动者的?张宇晟律师根据相关规定答复如下:个人因取得经济补偿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单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但个人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在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3陪以内的部分,可予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日 财税〔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日起。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号 日)
  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企业在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的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加以明确。经研究,现规定如下: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六、本通知自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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