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省人社厅的四川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合同能退回来么

劳务派遣退回:劳务派遣员工不能随意退回
劳务派遣员工不能随意退回&《浙江工人日报》&&
& 【案情回放】
赵先生被B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C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税前人民币5000元整。工作期间,C用工单位将他退回B劳务派遣机构,并按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赵先生认为C用工单位的退回决定缺乏法律依据,属违法退回,遂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C用工单位撤销退回决定并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用工关系。
& 【说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法定理由的,否则就是违法解除。但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是否需要法定理由?这在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防止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暂行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动者的情形。即,用工单位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方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是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二是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是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如果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区分情形依法妥善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一类是,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类是,用工单位以《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如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暂行规定》实施后,C用工单位的退回决定缺乏法律依据,属违法退回。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是说,即使是劳务派遣工也不是想不用就不用的。
我的更多文章:
( 11:21:06)( 10:52:39)( 10:39:47)( 10:33:29)( 08:36:01)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查看: 41924|回复: 14
劳动合同到期,辞退员工需要付经济补偿金吗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成为HR论坛会员,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HR社区。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劳动合同到期,辞退员工需要付经济补偿金吗
在线时间 小时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行经济补偿,如何补偿,相关经验总结如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在线时间 小时
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只是不续签罢了。
错了,劳动合同到期,08年以后的按满一年给一月工资的补偿。
在线时间 小时
合同到期后,就不存在辞退这个说法了,是不续签而已,不需要赔偿呀。
在线时间 小时
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只是不续签罢了。
感谢您的快速参与,奖励一下,请再接再厉!
在线时间 小时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续约,同时公司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在线时间 小时
劳动合同到期,不存在辞退这一说,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按一月计,你可以看劳动法
在线时间 小时
怎么一个人一个说法呢?如果还是按每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不是和平时辞退员工的赔偿一样吗?也就是说如果想辞退某个员工,合同到不到期都一样了?
在线时间 小时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如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按一月计算;
在线时间 小时
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终止,公司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合同到期终止,公司不续签的要给经济补偿。因此这种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经济补偿一般从日起计算。
HR论坛推荐话题 /1
近期HR论坛出现了一些非法帖子,给HR论坛的交流环境带来了极恶劣的影响,为了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HR369人力资源网决定暂时封锁使用弱密码的用户帐号,如果您的用户帐号被封锁或无法登陆,请联系客服()解锁。
创建于,专注,服务,是工作者的好伙伴。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立场!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旗下将秉承分享、交流、创新、提升、成就的宗旨,打造全国最大的交流平台!
城市分站:
Powered by湖北省人社厅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研讨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_凤凰资讯
湖北省人社厅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研讨会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人民网武汉9月2日电 为进一步指导用工单位做好劳务派遣调整用工方案备案,全面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9月1日,湖北省人社厅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研讨会。
原标题:湖北省人社厅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研讨会人民网武汉9月2日电 为进一步指导用工单位做好劳务派遣调整用工方案备案,全面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9月1日,湖北省人社厅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研讨会。会议邀请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劳动合同管理处处长王永生就劳务派遣规范进行解读。通过对“三性岗位”、过渡期、同工同酬、“假外包真派遣”、法律责任等政策焦点问题的分析,让与会者充分理解了立法的本意。会上长江水利委员会、江汉石油管理局、东风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交流发言,针对劳务派遣管理的难点和风险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湖北省人社厅副厅长易望汉要求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和经营劳务派遣。不“超范围”,严格限制在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的岗位上,用工单位确定可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要经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后方可使用;不“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超过比例的用工单位要制定调整用工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调整用工方式,日前必须将至10%以下。同时,在未达到规定比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切实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杜绝身份歧视。(黄艳 徐家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752187
播放数:426201
播放数:170640
播放数:5808920
48小时点击排行关注|省人社厅:6月底前退役士兵劳动关系社保就业政策落实到位
关注|省人社厅:6月底前退役士兵劳动关系社保就业政策落实到位
& & & & 5月9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工作。下一步,各级人社部门将根据摸底情况,建立退役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台账,做到一类一策、一人一策,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人和限时办理。同时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开辟专门服务“绿色通道”, 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政策落实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对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待岗、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的,由企业依法为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对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李广瑞表示,退役士兵被安置到用人单位后,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能上岗,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应属于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待岗期间,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31条规定,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此外,省人社厅明确,因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职工的同等待遇,其中工龄包含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国家和省对于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障问题一直十分关注,《意见》在现行政策范围内给予了适当的倾斜和优惠。&&&&&&&&对于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可办理因病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据介绍,是否符合条件,主要看四条:一是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二是经本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是符合企业职工因病退休年龄,即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四是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对于所在企业确实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延缴和缓缴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延缴或缓缴手续,在当地政府协调下,企业与经办机构协商,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对于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的企业,被安置退役士兵在协议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由本人按规定补齐个人欠费部分后,办理退休手续,保证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同时,企业应按协议规定及时缴纳单位欠费部分,经办机构应按规定继续向企业追缴单位欠缴部分。另外,企业及包括退役士兵在内的职工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对于从事个体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问题关系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意见》明确,对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企业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连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当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督促其按规定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对于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应按照权责对等原则,由企业负责解决。&&&&&&&&下一步,全省人社部门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退役士兵维权渠道,对退役士兵权益保障案件实行有报必接、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同时,加快调处退役士兵权益保障争议案件,努力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申请仲裁的退役士兵权益保障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来源:大众日报)
本文公众号:
shandongfabu
功能介绍:
发布权威山东党务政务信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云南省劳动保障厅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