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限购政策解读策

2017成都限购政策最新消息:2017年成都限购政策细则的通知
13:53:07&&来源:南方财富网 作者:
  四、关于证明材料
  1.购房人除提供身份证外,还应提供户籍证明(包括限购区域内的集体户口)。
  2.出具购房人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的证明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注册地址应当在限购区域,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的,单位注册地址应在前述两区;
  (2)证明应包括购房人姓名、证件号码,在限购区域办公地点连续工作满1年(日-日期间在前述两区域购买商品住房)/2年(日以后购买住房),且承担证明失实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等内容。
  3.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购房(网签合同)前1个月向前顺延。补缴、断缴的不符合限购政策。
  4.社保证明缴纳单位与出具稳定就业证明的单位不一致的,不符合限购政策。
  5.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出现多家单位的,购房人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的,多家单位注册地址均应在上述两区;购房人在上述两区以外的其他限购区域购房的,稳定就业证明可由最后一家工作单位出具(不需说明已工作年限)。
  6.购房人所在单位注册地址不在限购区域,分支机构或实际经营地址在限购区域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不予认可。
  五、需呈报市局确定的其他事项
  1.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的认定。
  2. 房屋被征收的,不符合限购政策的被征收人可按照&拆一购一,不超过二套&的原则准予购买。以下情形,应呈报市局确定:
  (1)多年前的征收协议/拆迁安置协议能否作为证明;
  (2)被征收人可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
  (3)被征收房屋为非住房的,可否新购住房;
  (4)被征收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新购住房;
  (5)被征收人死亡的,(多个)继承人可否新购住房。
  3.日前已购买二手房,但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时间在3月24日以后,购房人可否新购住房。
  4.购房人未缴纳养老保险,或缴纳养老保险有中断,但医疗保险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的,可否作为证明。
(责任编辑:jl010)
&&&&&&3&&&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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