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人员在市内住院如何就诊?

即时公告:
城镇职工医保病人门诊就医须知
城镇职工医保病人门诊就医须知
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
  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到门诊就诊时应充分理解基本医疗保险只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基本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得过度医疗,遵守医保及医院相关的管理规定。
  二、普通门诊医疗
  参保人员患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尚未换发社保卡的人员凭医保卡、医保证或身份证,下同)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无个人账户的患者,用现金支付相关费用。
三、慢性病门诊医疗
1、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按60%给予补助。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补助的最高限额为2400元,当年1月1日以后取得补助资格的参保人员,该统筹年度内,每月补助的最高限额为200元。
2、从2015年12月1日起,取得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资格的市内居住参保人员,只能选择本市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办理了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首次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系统将自动默认为其慢性病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一年期满或特殊情况,参保人员可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攀枝花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变更。
3、参保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和结算费用时,必须主动向接诊医生和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出示本人社保卡和《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专用病历》。费用结算一律通过金保工程系统在医疗机构前台实时结算,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补助费用由医疗机构定期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个人负担部分费用由病员用本人医疗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
4、原则上一次开药用量不超过2个月。因特殊情况需外出带药,患者本人应持医生填写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提前开药申请表》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再到定点医疗机构提前开药。外出带药用药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不能跨统筹年度。
5、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如遇医疗机构无某种药品需要外购的,需持《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外购药申请表》及接诊医生开具的处方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后再外购药品。
  四、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攀花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市医保局咨询电话:(政务大厅)
  医院医保科:
急救电话:120 院办公室:
医务科:,医保科:,医院地址:攀枝花市大道南段1685号。
乘车路线:1路,63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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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ICP备号><a href="/海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随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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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25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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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医保支付范围外的自费费用
诊疗项目费用
其中:甲类
其中:甲类
(1)=(2)+(9)
(2)=(3)+(6)
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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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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