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有效的辨别P2P平台的p2p风险控制制能力和抗

  摘 要:近些年来,互联网金融作为信息技术和金融业结合的产物发展势头非常的快,并对我国传统金融业造成了相当程度的冲击。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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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贷平台的风险控制研究
2016年20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 要:近些年来,互联网金融作为信息技术和金融业结合的产物发展势头非常的快,并对我国传统金融业造成了相当程度的冲击。其中的典型模式-P2P网络借贷更是处在飞速增长的阶段。本文从P2P网贷平台的现状和发展历程着手,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其运营模式进行分析得出P2P网贷平台所存在的一些主要风险。再对风险点进行剖析得出对这些主要风险的控制的对策和建议。面临这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挑战,十分有必要对其现状进行深刻地梳理,并对其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以便完善P2P借贷行业的体系,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 中国论文网 /3/view-7469142.htm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网贷平台;风险控制   起源于美国并且逐渐发展完善的P2P网贷,依靠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兴起,P2P网贷平台也渐渐的在我国显露头角。虽然国内P2P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是P2P网贷平台的风险却激流汹涌。平安集团旗下的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曾说过:目前个人网络借贷的规模可能达到近千亿,而这笔钱却游离在监管之外。P2P网贷平台的出现虽然为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人在融资难的问题上在一方面给出了解决方法,但是又因为国家在信用体系及其P2P网贷平台的法制和监管不够健全仍然出现了许多的风险,促进P2P网贷平台的风险管理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从而更好的促进民间金融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在需求巨大且监管缺位中形成的畸形市场里,P2P网贷平台行业已经是危机四伏。如何合理地运用这种模式并且有效的控制网络借贷平台的融资风险,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我国P2P网贷平台的现状   对比传统的金融行业和P2P网贷行业,后者规模相对较小,但是它近几年增长速度却超过每年300%。这种增加主要是来自于国内市场的个人商务贷款、个人理财和投资等业务的迫切需求。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市场普及,为P2P网贷平台的网络使用者的来源提供了保障。再加上P2P网贷平台逐渐完善的机制,所以P2P网贷平台行业理所应当地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   截至2015年9月,全国1363家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的平均上线时间为1.39年,其中成立于2007年的拍拍贷“年纪最大”,成立至今已有8.37年,红岭创投等知名平台的运营时间也超过5年。而绝大多数的平台则较为年轻,目前全国有超过1000家平台的上线时间短于2年。管理经验和风控能力的相对缺乏也逐渐成为这些平台运营中所面临的问题。在规模方面,单单广东省内P2P网贷平台总注册资本超过249亿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共有900多亿元的资本涌入P2P行业,数量庞大。但单个平台注册资本主要集中在500万以下,资金分布较为分散。已跑路平台总注册资本超过215亿元,风险呈现放大化的姿态。如何把握资金质量、将资金集中在安全稳定的平台上仍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1.P2P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我国P2P网贷平台的起步的标志是2007年拍拍贷的诞生。2012年底融资规模已经达到惊人的228.6亿元。300多家企业在一晃而过的5年时间里相继介入这一行业。但是由于P2P行业并非土生土长,所以很多的不良因素已经在这过程中开始逐渐的显现出来,行业风险已经渐渐的加大。P2P网贷平台在我国的发展归纳起来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1)对比外国而言我国起步较晚;(2)行业发展的速度快;(3)风险控制观念不强、注重收益。出于我国的P2P网贷是借鉴国外的模式,因此它的发展也就理所应当的避开了雏形阶段,具体可以归纳为两个阶段:一是期望膨胀的阶段,具体的时间为2007年到2010年之间的三年时间,由于P2P网贷模式对国内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十分新鲜的事物,所以国内很少有有试水者出现。拍拍贷、红岭创投和宜信的先后出现,就很好地起到了市场示范作用。同时也是P2P网贷模式完成本土化开始转变的阶段,但是由于大多数风险投资人对P2P网贷平台的关注度较小,该模式的发展也十分缓慢。二是行业整合的阶段,2010年后,P2P网贷模式得以在国内迅速发展,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利率市场化和银行脱媒,外加上民间借贷市场程度的日益火爆。在这一阶段大量的P2P网贷平台涌现。但是由于政府对于介入和监管的不作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缺位,外加上与美国相比落后的风险管控技术。所以在市场上也就出现了很多的劣质产品。为了消除不良影响,P2P网贷平台在产品规划上开始回归理性。同时在风险把控上同意和法律监管以及征信系统相对接。2013年P2P网贷全年P2P交易金额达800亿元的平台国内不低于500家。在2014年上半年开始,随着急速扩张的P2P网贷交易金额,上百家P2P网贷平台集中爆发的风险事件,一声警钟已经在行业发展中敲响。   2.P2P网贷平台高速发展的缘由   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模式,其行业规模虽远逊于传统金融业,但是近些年来的年增长速度却达到了令人惊奇的300%,这种高速的发展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市场细分的需求;第二,成本和利润之间区间的差距开始加大;第三,准入门栏低,且政策监管缺乏针对性;第四,征信体系的支撑;第五,互联网科技的普及与发展成为了其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这种模式也逐渐在向公益化、社交化的方向发展,贷款俱乐部则通过利用微博等社交网络来发掘潜在的投资人和借款人,并开始尝试借鉴其网络社交信息来判断信用等级。Kiva则通过利息减免的政策甚至于不收利息的方式吸引更多专注于热心公益的投资者,所有这些资金都将全部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家庭生活。   P2P网贷方式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线上化的民间借贷,其主要有以下特点:   (1)融资主体的广泛性。由于P2P网贷平台不确定的参与主体,P2P网贷的融资双方具有分散和广泛的特点。目前的借贷者以普通消费者和个体经营者的阶层为主,他们的参与主要是以周转短期资金为目的。由于P2P网贷平台准入条件低,可以适当变通的参加条件,所以无论是否有抵押或者担保,只要借款人的信用条件良好,基本上都可以获得贷款。对于投资者来说,介入到P2P网贷平台后也能够更好的找到需求者。依托平台可以有更好的受众面同时也不会受到传统金融业在来源、规格、体量上的限制和要求;依托平台的受众面也能够分散自己的投资,从而降低单个违约风险。
  (2)风险控制观念较弱。传统的民间借贷绝大多数都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产生信用违约的可能性较小。款者的用途多数也是用于短期的资金融通,在资金回笼方面也相对及时,因而会忽视风险把控。但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做不到像传统金融业一样详尽的线下调查,仅仅依靠网络信息来判断。由此可以看出P2P网贷平台在风险性上还需要做的更多。   (3)互联网科技的发展运用。由于P2P网贷平台中非常分散的参与者,以至于债权债务关系十分复杂,这使得信息的核准与汇总在很大的程度上得依靠于网络技术。综上所述,P2P网贷是市场需求的产物,其出现不但实现了很高的效益,同时也为普惠金融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参与主体的分散,资金来往通常不够规范,线下风险难以预估,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3.P2P网贷平台在我国的运营模式   笔者认为目前P2P网贷平台的实际情况是散户投资人在不断退出,而机构投资人大举入场。一方面是因为对于市场上的零散投资人来说,具有专业知识的投资人更受人的追捧。慢慢的市场意识到单纯的仅靠散户投资人是不足以推动P2P网贷行业的发展,要想规模变的更大无非还是得需要投资机构的介入,比如风险投资基金或者资产管理公司。在投资机构进入P2P网贷行业后,P2P网贷模式又逐渐模糊了它原来的定位和模式。P2P网贷平台从而更像证券公司的网络化,这一概念又趋向于传统金融零售业务的线上化。已经与P2P模式背道而驰。   P2P在中国,可以大致分为四个模式。美国等其他国家的信用市场高度的发达,各类信用制度涉及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类信用体制也是十分的完善。因为这种原因他们对于信用违约这一方面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为了能够更好的筛选标的,美国等国家的风险定价采取了五级分类。不仅仅是对散户投资人放开还对机构投资人放开。对于中国市场来说,最缺乏的就是风险定价。众多P2P网贷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纷纷打上了无风险高收益的标签。随之而来的是无论是投资机构又或者散户投资人追捧的都只是无风险的稳定收益。从而在一方面迫使市场无违约,使市场在这个过程中丧失了风险定价能力。一个投资项目,哪怕到最后达到了90%的亏损都得保证投资人的投资成本,那么也就不需要所谓的风险定价能力了。P2P网贷平台在实践中要使市场接受风险定价虽然不能说是天方夜谭,但是就难度而言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1)无担保线上交易模式。此模式接近美国P2P网贷又比如像拍拍贷,即平台只充当“媒人”,披露信息,不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担。这是一种纯信用的信贷。不过,相比国外完善的征信体系,在国内广泛推行这种模式目前似乎很难。没有资金担保,在信息披露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人不敢轻举妄动。   (2)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这类P2P网贷平台不是单纯的中介,而是与担保机构合作,负责核实借款人信息,并管理资金,平台既是担保人,也是联合追款人。对投资者来说,风险较低,但平台经营成本也由此增加。   (3)线下交易模式。类似于民间借贷,线上的网络平台负责提供信息,最后线下完成交易,一般借贷方需要有抵押品,从纯信用贷款到抵押贷款,大大降低了风险,不过线下交易受到区域制约。   (4)线上线下结合模式。这是目前较为理想一个模式,小额交易线上完成,超过一定数额则线下交易,并要求有抵押物。这种模式比单纯的线上或线下交易更具优势。   二、P2P网贷平台存在的主要风险   1.P2P网贷平台存在的个人信用风险   就我国目前的征信体制来说,除了银行等传统金融业其他的行业以及机构并不能从征信系统里获取到个人的征信情况。P2P网贷平台所能够做的只是通过客户所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文件、资产证明文件来进行信用审核。拍拍贷在信用审核上做了将网络信息归入信用系统这一先例,但是笔者认为这样的机制是不可取的甚至于可以说是没有保障,可能会出现个人信息遭人冒用等情况。正常来说,P2P网贷平台的资金来源都是经过信息查证或者严格审核的,但是我们也不能保证违法分子会利用平台来进行非法活动。P2P网贷平台受众面的广泛性会给洗钱这一违法行为提供了一个平台,相对黑市操作来说更具有法律层面上的合规性。在借款者和贷款者的资金融通中将不法财产合法化。   2.P2P网贷平台存在的技术和交易真实性风险   在实际的投资行为中,投资人虽然可以做到分散投资来控制风险。但是平台自身在客户准入的方面还有两点没有做的很好,同时也是风险把控的两大问题所在。即相对传统金融业来说不成熟的线下尽职调查和有待完善的信贷技术。早期的技术成熟度和和制度有效性还需要市场进一步的考查。更重要的是,受制于国内不健全的信用体系和不放的征信系统数据,目前只凭借互联网上的信息来源来运作的机制,使得借款人和评估者两方所掌握的信息极度不对称。在国内的信用评价过程中,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数据失实十分常见,故而用于信用评级的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在信用评级体系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国内借贷平台为了提升信用评级的可靠性,需要在线下直接调查借款人并获得其相关信息,这些线下的调查所获得的数据为信用评级的可靠性提供了依据,但是仅依靠国内的P2P网贷平台自身,很难实现低成本的线下尽职调查。   国内P2P网贷平台行业透明度低,借款人借钱给贷款人,但是从P2P网贷平台上很难得到贷款人的个人资料。平台只是起到一个供给与需求相融通的关系,对于背后的交易信息真伪客户并没有途径得以获取和作出正确的判断。P2P网贷平台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就有可能去纵容一些不具有真实性的交易。另外,市场上有实际需求的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数量已经达不到P2P网贷平台的业务需求。因此绝大多数行业内打着高回报率的P2P网贷平台只是为了吸引投资者。而且有些平台是给自己的投资项目融资,自容自用的风险就更加难以控制。2015年P2P网贷平台e租宝轰然倒塌。多位知情人士透露,e租宝一共涉嫌非法吸存近400亿元,有关部门查封资产近150亿元。此前e租宝官网显示,截至12月3日,e租宝注册用户已达489.9万人,累计投资金额为729.53亿元。有关部门查明,由于存在“刷单”等反复投资的行为,e租宝涉案金额近400亿,牵涉投资人近80万人。e租宝因扰乱金融秩序而被立案,目前该案还未了结。
  3.P2P网贷平台存在的政策和法律风险   (1)监管政策的不明朗。银监会、央行和网络监控部这些与P2P网贷平台相关的机构、针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都处于一个推脱的情形当中。难以明确哪一方该对P2P网贷平台的日常监管负责任。银监会认为P2P网贷平台不是银行机构或者银行派出机构。中国央行则表示P2P网贷平台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在监管范围之内。网监部也表示它们不会监管P2P网贷平台的日常经营行为。所以P2P网贷平台就游离在三方的监管之外,所以也导致了不在少数的投资人遭到平台的欺骗,平台卷款走人。   (2)有待完善的法律制度。一方面,目前在我国P2P网贷平台能够参照的具体法律制度只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余的例如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只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具体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一行业。另一方面,我国P2P网贷平台的注册公司,主营业务都为资产管理、电子商务、金融咨询等。从严谨的角度来说并不具备资金融通的资格,但是又由于P2P网贷平台的界限模糊,因此又都在从事着线上的资金融通行为而又没有得到非常好的监管。总而言之,我国急需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P2P网贷平台整个行业进行规范,引导该行业良性的发展。   三、对P2P网贷平台风险控制的对策建议   P2P网贷平台由于其模糊的行业定位,看其产品可以归咎于金融公司,但是本质上又不属于金融机构的范畴之内。现行的对金融机构、公司的法律法规、监管措施都不怎么适用。我国也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来对P2P网贷平台进行约束。此外,P2P网贷平台的主要投资者大部分是被高收益吸引进入的普通群体,存在数量多、风险识别能力差、风险承受能力低等特点。在这个行业中可能会因为风险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从而导致行业蝴蝶效应。   所以,相对于传统金融业来说P2P网贷平台的风险更加值得重视。为了避免风险事件的发生,不仅仅是平台需要做好风险管理,作为投资人也应该重视风险把控这个问题。只有这样,P2P网贷平台才能得以健康持续的发展。   1.完善P2P网贷平台对借款人的管控   对个人风险来说,无非是要加强对借款人贷前的审核、贷中的管理和贷后的检查。先在流程上进行完善后再针对每一个环节作出管控。贷前,要对借款人做到严谨的尽职调查,不能单单从纸质材料或者网络资料等来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资质,要落实到实处。就目前而言,实地调查对借款人进行走访是最为细致的方式,但是这种途径有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现如今的绝大多数P2P网贷平台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但是只要在行业内形成共识并搭建起相关网络的话对于成本控制相信也是可行的。贷中,对获得资金融通的借款人平台也需要做到回访和反馈,确保资金用途的合法合规。并对贷款期间所出现的不良情况进行跟踪和排查,明确借款人对资金专款专用,不涉及非法的活动。贷后,在借款人按期归还资金后要进行总结和整理,最主要的是把出现的问题不良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然后逐步的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在这些过程中所要面临的最大的困难无非就是对借款人征信情况的获取和借款人违约。作为P2P网贷平台的管理者首先要做的就是接入征信系统,之后就可以像传统的金融机构一样能够获取到借款人的信息。前提是得到借款人授权,当然平台自身也应该做到自律不滥用这个权利。征信系统的数据是具有唯一性的,所以平台对借款人的整体信用首先就是确定的,同时也可以避免虚假的征信信息和降低道德风险。另外为了防止借款人发生违约情况而使平台可能遭受到损失,可以引入担保机制。通过转移经营风险来确保平台良性发展。   2.改进P2P网贷平台现有的风险控制方式   (1)银行介入P2P行业。现在在很多商业银行内部成立了网络金融部,业务涉及到网络支付、网络平台搭建等等。但是由于对P2P行业在风险把控上的不足,目前只有招商银行有所涉及。“e+稳健融资项目”就可以近似的认为是招商银行的P2P网贷业务。其在招商银行的项目列表里被称为小企业融资平台,顾名思义主要是为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商业银行本身就受到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在此基础上再由银行牵头P2P网贷平台,就像陆金所依托平安集团。P2P网贷平台有了银行背景后,在风险把控和具体操作上相信会更加的严谨。在银行介入P2P行业后,相信会带领P2P网贷平台走向规范化,并且推动其发展。   (2)设立资金托管账户。P2P网贷平台本身作为信用中介就是起到资金融通的作用,其不能有资金池并形成资金的沉淀。对于资金存管可以参考以下三点:①P2P网贷平台理应在银行开立资金托管账户,委托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②P2P网贷平台与银联等具有交易清算系统且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合作将平台中客户的资金信息与银联进行对接;③托管账户再与银联进行资金划拨的对接,由银联验证划拨指令的真实性后再由银行进行资金划拨。在这过程中银行并不直接接受P2P网贷平台的指令,只与银联对接。建立起这样的三方关系后可以使资金保持相对的独立,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和划拨指令的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杜绝不法平台卷款跑路和平台高管挪用资金的风险。   3.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和管控   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合规P2P网贷平台“四不标准”:一是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日下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暂行办法中可以得到以下几点信息:(1)资金池。投资者出借给平台,平台再转借给借款人,还款也要经过平台。(2)平台或关联方提供担保。网络借贷上量很快,如果成交额、不良率增长过快,平台可能会被击穿。(3)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司虽然持有牌照,但是偿付能力其实较弱,只能勉强为小平台提供担保。(4)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不过,监管部门是否允许、保险公司是否愿意,都是问题。(5)风险保证金账户提供担保。平台设立专用账户,借款人按比例缴纳风险保证金。就是资金安全,其实银行存管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但是银行存管解决的门槛问题,银行可以通过存管门槛来提升行业的一个准入机制,从另一方面来防范风险。除此之外还要争取做到如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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