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宣传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哪些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培训、大宣传”行动工作方案
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
 评论: 更新日期: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好第四个“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工作要求,结合《省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培训、大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服务的全过程,以有效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深化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设,突出重点任务和环节,认真排查和整治道路运输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切实维护运输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三、行动安排
(一)积极开展“客运安全年”活动,深化拓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全面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要高度重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层层细化责任目标,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和规范,提升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客车被动安全性,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细化和完善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平稳运行态势,要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好“客运安全年”的工作:
1、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2)充分运用GPS系统等先进技术,切实加强对所属营运车辆、从业驾驶员经营行为和交通安全行为的动态监控,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防止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督促客运车辆认真执行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措施,防止客运车辆夜间22:00至凌晨6:00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
(4)加强对从业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退出规定,建立企业内部的“黑名单”制度,对事故安全隐患突出、职业道德差、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驾驶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调离驾驶岗位。
(5)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加强所属危货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派车制度和运行台帐管理,督促驾驶员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6)在职责范围内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每月至少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一次,组织或参加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学习会一次,要做到检查有痕迹,学习有记录。
要督促客运企业对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要求,进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落实整改,同时加强督查落实。
2、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结合黄金周、雨季、六月安全月、十八大、冬季等重要时段,分上半年3月-6月,下半年7月-12月各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所有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维修经营业户、驾驶员培训学校以及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即:所有的重点单位要百分之百监督到位,所有的重点部位要百分之百督查到位,所有的重大隐患要百分之百挂牌督办,做到一户不漏、一车不缺、一人不少。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到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3、切实加强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
(1)严把从业资格关,继续把营运驾驶员作为突出重点和关键因素,全面深入复查从业资格考试、发证的源头把关,凡是不合法取得从业资格的,一律吊销资格,停止其从业行为。
(2)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监督检查,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的企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3)严厉查处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从4月1日起按照《~~~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实行营运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对于进入“黑名单”的驾驶员纳入期限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管制期限内限制其从事客、货运经营业务。各运政所要督促企业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4、严格客运线路许可审批把关
(1)对禁止客车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公路行驶规定的执行情况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规定运行的线路和班次,一定要进行合理调整,不能调整的,一律停止运行。
(2)督促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合理配备客运驾驶员,落实相关休息制度,杜绝疲劳驾驶。
(3)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认真执行旅游车由企业统一调派,落实行车路单签发和当趟派车制度,严格派车管理。
5、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加强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的监督检查,严格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的贯彻执行。
(2)督促企业把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城市公共汽车和危货运输车辆作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技术状况排查,确保车载灭火器材、安全锤配置齐全完好有效,确保车辆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确保危货运输车辆标志清晰,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停运。
(3)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和车载监控终端,对于终端更新的必须使用符合部颁标准的设备,要确保在线率,确保有效监控。
(4)凡出现私自加床(座)等擅自改装车辆行为的,一律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5)通过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和旅客对佩戴安全带预防交通事故伤害的认识,提高高速公路客运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各运政所要督促客运企业对通行高速公路未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联系客车生产厂家进行安装改造。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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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公网安备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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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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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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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沧交办〔2016〕27号&&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现将《沧州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4月20日&&&沧州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制定本计划。&一、总体思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省厅和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各级各岗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核心,以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为重点,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地强化主题宣传、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育交通运输安全文化,传播安全发展正能量,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实保障。&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广泛持久、灵活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培育安全文化,帮助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培养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职工队伍;进一步构建宣教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的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氛围,做到人人关注安全、时时不忘安全。&三、重点工作&(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1.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动员部署;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措施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启动、快速展开。&2.自觉针对职工队伍现状,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等活动,积极采用征文答题、谈心对话、文艺演出、专家讲座、提合理化建议等方式,大力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理念、查改安全隐患,努力形成新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服务实践热潮。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宣讲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咨询、进行交流互动。&3.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立足高速公路服务区、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场所,以及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公交客车、出租汽车等重点车辆,面向社会公众,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车贴)、制作展板、播放视频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作出安全提示,营造安全氛围。&(二)深化安全生产&双想&活动&1.突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主体地位,真正将&双想&活动纳入日常安全管理,认真梳理曾经发生的各类事故,分析规律特点和主客观原因,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的要求,努力在查危险因素、查安全隐患、查薄弱环节上狠下功夫,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增强防范能力,遏制事故发生。&2.推进&双想&活动长效机制建设,自觉与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制度建立、设施设备管理、生产工艺安全评估、操作规程完善等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实现&双想&活动的常态化。&3.加强对&双想&活动的督导检查,将其列为重要内容,积极督促各领域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完成规定动作;对组织开展不力的,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大力选树典型、培养标杆,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双想&活动在全系统的深入扎实开展。&(三)落实教育培训企业责任&1.制定完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利用多种时机,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教育培训档案,确保各岗位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2.切实抓好各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交通运输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按规定接受专门培训、参加教育,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坚持&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针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切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普及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四)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突出&关键少数&,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加强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单位、相关处室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着力强化全局观念、红线意识,增强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能力与素质。&2.自觉将安全生产知识作为一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主动采用专题讲座、业务轮训等方式,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为&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提供人才保障。&3.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时机,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应急避险、火灾扑救逃生、交通安全出行等方面技能常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火灾险情的自救互救能力,倡导文明出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五)巩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1.充分发挥部门网站、内部刊物(交通信息)等传播手段的主渠道作用,将安全生产作为优先选题方向,围绕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以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开辟专栏、设置专刊、编印专辑等方式,经常性、多角度地强化宣传报道,积极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做法、传播知识理念,为发布政策信息、推动学习交流提供重要平台。&2.切实利用微博微信和短信等新媒体工具,更加机动灵活地做好安全生产的传播普及工作,及时发布恶劣天气、路网运行等方面的预警信息,适时作出安全提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信息的传播力和覆盖面。&3.不断深化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提供新闻素材线索、合办栏目等方式,不断拓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整体形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对媒体曝光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予以回应,进行调查核实,严格依法依规查处问责。&(六)深化安全生产群众活动&1.以各级工会组织为主,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按照&十个一&的要求,引领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实践活动;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组织群众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源点排查活动,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和职业病危害。&2.以各级共青团组织为主,着力提升&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水平,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以及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五小&攻关活动,引导青年职工认识新常态,鼓励他们发挥首创精神,立足岗位,学技成才,做安全生产的坚定维护者;广泛征集合理化建议,协助企业创新和改进安全管理,促进本质安全。&四、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始终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培育安全文化、提升人员素质,对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系统完备的安全体系的重要意义,真正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按照市局安排,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实际,迅速对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加大投入,确保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得到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为维护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提供重要保障。&(二)加强探索创新。各级各单位要始终把创新作为推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积极探索把握规律特点,严格依据管理职责,自觉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以及职工队伍的能力素质基础,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推陈出新,开展更加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做到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着力提升宣传教育培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真正把广大职工学习安全知识、践行安全理念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带来,切实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三)加强监督考核。各级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年度计划,作为各次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实地检查主题宣传、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不足紧盯不放、限期整改,努力确保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及时开展、有效开展。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范围,通过签订责任状,逐级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定期考核评价,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不落实、任务未完成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 (四)加强示范带动。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文化标杆企业创建活动,强化对重点单位的检查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解决遇到的难题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观摩交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系统安全文化建设总体水平。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情况,作为季度和全年总结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改进提高。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部门、单位: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督促、指导各乡镇及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收集宣传活动材料,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对外宣传。
(二)县安监局。组织、指导、督促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物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监督指导全县涉及安全培训的各项工作;组织编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小册子、宣传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向社会公布处罚情况,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督促企业培养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三)县教体局。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开展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保卫人员、教师、学生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四)县工信局。组织、协调全县工业、信息行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生产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五)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六)县人社局。向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广泛宣传工伤保险、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具体负责全县农民工、再就业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七)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八)县建设局。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城市燃气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九)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交通运输、公路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安全出行和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组织、指导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负责道路交通运输驾驶员、城市公共交通运输驾驶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县环保局。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事故预防和应急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水库、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运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水库、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运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县卫生局。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
(十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全县食品、药品行业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生产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十四)县文广新局。组织文化活动场所、图书馆、网吧、歌舞厅等文化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十五)县电视台、《新民乐》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深入各乡镇、学校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报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短片、公益广告。
(十六)县质监局。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十七)县商务局。负责所属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所属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十八)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
(十九)县旅游局。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旅行社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县工商局。加强对市场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一)县电力局。加强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
(二十二)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三)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宣讲队伍,印发各种宣传资料,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深入各村、学校、重点工程、施工项目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要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二十四)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突出隐患治理,在经营场所设立醒目的固定性安全生产标语,建立起厂、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制度,提高员工操作和防范事故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录入】张育红& 【审核】张育红&【网络编辑】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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