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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24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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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怎样用电脑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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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哥秀:收银员少收钱 顾客坚决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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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哥秀:收银员少收钱 顾客坚决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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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朋友圈火腿肉收费翻一倍 超市收银频出错顾客索赔遭拒绝-收银 索赔-新民关注―上海频道-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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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肉收费翻一倍 超市收银频出错顾客索赔遭拒绝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顾鹏程 陈祖霞 选稿:王呈恺
芦柑的价格标签贴在番茄包装上;明明买了一块火腿肉,账单上却打印两块肉的价钱;货架上的商品标价7元,到了收银处变10元……近来,本报接到有关超市乱收费的投诉数不胜数。
标价张冠李戴
10月初,宋先生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结账后觉得金额不对,宋先生马上检查账单,发现上面多了一项“特级芦柑”,金额是23.8元。宋先生马上回到收银处要求核对,结果是3.5元的小番茄袋上贴错了标签。宋先生到超市服务台反映,对方表示,袋上的条形码可能打错了,愿意退还多收的钱。
货架和货品上的标价与实际收费不同的情况比比皆是。张女士买了一瓶强生沐浴洗发露,货架上标明15元,收银条上却是18元。张女士要求退一赔一,超市经理承认有错,但只肯退货。吴先生在大型超市买的农夫山泉,标价1.2元,银条上却打了5.2元……
商品买一“付二”
蔡女士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买了两块同样的火腿肉,付钱时发现,一块火腿肉包装上有条形码,一块没有。收银员拿走没有条形码的火腿肉,说是不能出售。蔡女士回家后发现收银条上打印了两块火腿肉的钞票,便回超市交涉。但超市不认账。在蔡女士的要求下,超市查看监控录像,才退还了多收的钱。蔡女士要求另外赔偿,超市不予理睬。
超市表示赔偿没有先例
记者联系了几家超市。超市方面强调,每天经手的商品成千上万,不可能不出差错。对顾客赔偿要求,有关部门没有这方面条例的规定,因此无法满足顾客。有些超市甚至认为,标签张冠李戴可能是一些顾客贪小或恶作剧,目的是为少付钞票。但据记者了解,许多贴在塑料袋上的标签粘性极强,如果强行撕下,塑料包装就会随之破损。
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她认为,超市出错应该花钱买教训,对顾客投诉的情况,一经核实应予奖励,这不仅能提高超市信誉,也能促进服务质量。当然,还要提醒消费者,购物后不要忘记核对收银条,免得遭受损失还蒙在鼓里。
上海频道推荐阅读无锡一餐厅一碗鸡汤要价7103元 餐厅:打错了 - 中国网要闻 - 中国网 o 山东
无锡一餐厅一碗鸡汤要价7103元 餐厅:打错了
【摘要】”根据店方的说法,一些菜品因为时常更新,电脑系统中没有输入价格,收银员在人工输入时可能会出现差错。”消费者陈女士认为,店家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否则类似错误很容易再犯,如果不被发现,就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现代快报讯(记者 陆媛)一只鸡要7103元?相信我,你没有看错。这鸡没啥特别,就是餐厅里一只普普通通的 云吞 鸡。现代快报记者获悉,8月29日中午,无锡市民周女士和朋友一行5人到位于八方汇的一家 茶餐厅 吃饭。她们点了叉烧包、烧鹅皇等十几个菜和点心。等吃完结帐时,周女士傻眼了,她揉了又揉自己的眼睛,这顿饭竟然要7671元!大家忙着看清单,其中一道原煲 云吞 鸡的价格为7103元! 叫来服务员,服务员查了原价才68元,“68元能打错成这样也是醉了!”周女士说,连服务员自己也被这样错误的逗乐了,帮她们改回了原价。 周女士将菜单发到朋友圈,引起了众好友的热议和转发。这家 茶餐厅 在国内有着较高知名度和众多连锁店,出现这样的错误,让不少人觉得不可思议。“这至少说明稻香的管理上存在问题,这样的餐厅不是应该输入菜品电脑自动跳出价格吗?怎么会有人工误入的错误发生?”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家 茶餐厅 ,一名胡姓主管证实确有此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原煲 云吞 鸡不是每天都有的菜,系统里没有价格。收银员在输入时误把这个菜的编号7103当成价格。”对出现这样的错误,胡姓主管忍不住笑着跟现代快报记者解释,大约她也觉得这错得实在离谱。据她介绍,餐厅今年6月28日开业以来,天天有人排队等位。“你知道的,我们生意火爆,客人太多,收银员难免会出错。” 根据店方的说法,一些菜品因为时常更新,电脑系统中没有输入价格,收银员在人工输入时可能会出现差错。这也不得不给其他消费者提个醒。“我觉得这个错太明显,顾客一眼就能发现。但如果被不良商家利用,每几个菜多收一、二十元的,很不容易发现。”消费者陈女士认为,店家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否则类似错误很容易再犯,如果不被发现,就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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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操作失误致少收钱 发帖人肉顾客引发争议
镇江大润发超市收银员小许,1日在用银行卡收银时,将一笔应收998元的款项误刷成99.8元,给超市造成了近900元的损失。当天下午,因此笔误收发生在一名年轻妈妈身上,超市方就跟她联系,对方承诺上门还款。但几天来一直没有消息,小许到对方家中去找,发现对方因拆迁已不知搬往何处。小许想到了网络,并于5日深夜发帖公布详情及年轻妈妈的电话和住址,&寻&其退款。此举因涉嫌&人肉&年轻妈妈,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刷卡失误,月薪1000的收银员垫付近900元
昨天,小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天下午1点交班,对账部经理发现营业款少了近900元,并查出是小许刷卡时,将一台售价998元的学生电脑误刷成99.8元。由于对方是超市会员,通过调阅其会员卡资料,超市方联系上了购买电脑的年轻妈妈,对方确认有这回事,并承诺会还钱的,但是这几天较忙,没有时间。2日,实在不放心的小许,又打电话过去,对方表示,大家都是打工的,都不容易,一有时间肯定就会送过来。
由于失误责任明确,每月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的小许,自己先掏钱垫付了此款,此后便在焦急中等待年轻妈妈来还款。到5日对方还没有来,小许实在忍不住了,又打对方电话,发现对方不接电话了。她换成家中的座机打,对方还是不接。此时,小许慌了:&我一个月也就1000元左右工资,如果她不来退款,我这一个月就白干了!&小许说,此前她还按照会员卡上登记的家庭住址,去找过这名年轻妈妈准备致歉,但发现原址已经拆迁了。她跑到派出所去查,可派出所也不知道对方目前住在哪里。不得已,她想到了网络,并在镇江一家热门网站的论坛上发了一则&收银员寻人&的帖子。昨天,记者按照小许提供的对方号码试着拨打,发现确实是电话通了却无人接。
顾客搬走了,收银员网曝她的住址和电话
&我是大润发的一名收银员,9月1日由于我的操作失误。本应该刷银行卡收998元,却按成99.8元,造成了将近900元的损失。后来店方帮我联系上了这位女士,她承认的确是这样的,并允诺会在近期将钱送来。就在我们庆幸有这么一位好人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当我再次拨打她的手机时,听筒那边总是正在通话中。用别人的手机再打,就是不接。&5日晚,小许就以&文叶宝贝&的网名发了帖子,在帖子后面,小许还写上了年轻妈妈已经拆迁的家庭住址,并公布了这名妈妈的手机号码(仅将最后一位以&X&代替),同时公布的还有年轻妈妈和其丈夫的姓。
由于帖子中公布的信息较全,帖子一出来就有网友对小许的做法表示质疑。网友&一元钱&最先跟帖说:&我觉得你不应该在网上公布别人姓名什么的。你自己的疏忽而已。&网友&英杰&持同样观点:&我觉得LZ(楼主)的做法不对。你自己操作失误,就把人家的姓、住处、手机号码全公布出来,你就是曝光。人家本来想还的,你这种做法就会激怒人,会产生逆反心理!&网友&bg4wcm&分析得更透彻:&正在人家良心纠结的时候,你这个帖子却激起了人家的逆反心理。人家有错吗?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是人家的话,看到你这个帖子肯定不会还了,因为还与不还都是小人了!你打工不容易可以理解,可是你自己阻断了人家本可还钱的路!&但也有一些网友同情小许,网友&爱明&和&心冷茶凉&都说:&发现现在的人越来越没有同情心了,谁工作不出错呀?&
律师:顾客有还钱义务但网曝方式欠妥
记者将网友们的意见梳理一下,发现坚持&要还&的网友跟帖还是占多数。
网友&陌生人的脸&说得非常中肯,故此也引起很多网友共鸣:&虽然楼主采取的方式比较极端,但还是帮你顶。楼主首先要自省,毕竟你自己的责任比较大。不过还是希望我们城市的居民素质能高一点,不义之财还是不要贪图的好。&网友&abcd12&说:&强烈要求这位大润发的顾客,把该给的钱还给这个打工者。人家也是不容易。就当做善事吧。不要贪这个小便宜,而让全镇江的人骂&。
为此,记者采访了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剑,他说年轻妈妈已将商品取走,和超市方就形成了买卖合同,只不过合同执行中出现了问题,顾客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对小许这种网上曝光的做法,王学剑律师认为值得商榷,因为这种做法或多或少给对方造成了名誉伤害。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超市方和顾客联系好后,上门收取这900元。对方承诺来还款却不来,加上电话又不接,这名年轻妈妈有过错。因为合同的双方是超市和顾客,超市方可将这名顾客诉至法院讨要这900元。
王学剑最后说,如超市方要求小许目前就承担全额赔偿,也是不妥当的,只有在上门追讨、司法救济等无效的情况下,超市方才可以按照内部规章制度来处罚小许。
本报记者 万凌云
责任编辑:朱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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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今日推荐超市集体失信价格欺诈成“潜规则”_联商资讯中心
超市集体失信 价格欺诈成“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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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卖过期食品
昨日,晚报新闻热线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称在大润发超市购买了一瓶黄豆酱,食用后才发现这瓶黄豆酱已过期一个多月了。
“在大超市购物一般比较放心,哪里想到大超市会卖过期食品啊。”王先生告诉记者,2月10日晚,他和妻子一起到大润发超市购物,因为买的东西比较多,也就没太在意详细查看每件商品。
黄豆酱买回家后,王先生一家当晚就打开盖子食用了。饭后,王先生将黄豆酱收起来,无意中发现这瓶黄豆酱竟然过期了。
王先生购买的是一瓶340克装的海天特辣黄豆酱,保质期为24个月,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为日。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大润发超市的购物发票,上面显示,购物时间为2月10日晚6时52分,商品单价为5.8元。
昨日下午,记者特地赶到大润发超市,在超市二楼调味品区的货架上,发现了同一生产日期的同样商品。
据大润发超市一位值班经理介绍,超市对食品进货把关比较严格,采购的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在销售环节,仓库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货,超市安排专人每天都对上架商品进行监督管理,特别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
既然如此,那么已经过期一个多月的食品为何还会出现在货架上?对此,该负责人经过调查后表示,春节前,该批商品已经撤柜,但在装箱时并没有与正常商品区分开来。由于工作疏忽,加之节日期间比较忙碌,在补货时将已撤柜的商品又摆到了货架上,才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出现。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该负责人代表超市首先向消费者表示道歉,并按照售出商品价值的10倍予以赔偿。由于该过期商品已被消费者食用,虽然未造成消费者身体不适,但超市仍然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该负责人表示,超市将以此事为教训,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贺从验)
标价64.9结账变67 跌进“价签门”
2月13日晚,家住金牛区沙湾路的王先生在附近人人乐超市沙湾店购买某品牌洗发水礼盒装一套,货架上价签标识为64.9元。然而,当王先生在收银台结算完毕核对收银发票时,却发现小票上该洗发水的实际收银价格变成了72元,小票下面多了一行“优惠5元”的字样,核算下来实际付款67元。
人人乐也曝“价签门”?超市客服部解释说,当晚收银人员是新手,扫错了商品条码。而对于该说法,王先生觉得完全不能接受,“究竟是失误还是涉嫌欺诈,请超市方给出一个明确说法”。
遭遇 实付款比价签贵了2.1元
从事金融工作的王先生说,自己平时对数字非常敏感,当晚,他先是拿了一瓶40多元的同品牌洗发水,后来看到旁边的促销礼盒装,觉得更划算,于是就换了一瓶。“记得非常清楚,一瓶750毫升的洗发水,外加一瓶250毫升的护发素,一共64块9。”
但是在核对小票时,王先生的小票上打出的却是72元,下面还多了一行小字,优惠5元。算下来,王先生的实际付款为67元,依然比价签上的价格多付了2.1元。
王先生立即找到超市方询问,但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并不能让他满意,“好像是因为要打烊了,就敷衍我。很随意地说了句,‘打错了’。”
人人乐超市方提出王先生可以退货,并且可以给他一些日化用品礼包作为补偿。对这个处理方式,王先生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我发现了,就给我退货,那人家那些没发现的呢?还有,拿点礼品就算是补偿吗?完全就是一个没有诚意的处理态度。”
解释 收银员扫描条码失误
昨日早上,记者来到沙湾路的这家人人乐超市,在离入口不远的日化用品区找到了王先生所购买的某品牌“活力运动洗发露750毫升+护发素250毫升”的组合装,在对应价签上也清楚地看到,该组合装的价格为64.9元。促销人员还向记者推荐,“这款洗发露单卖要72,现在搞活动,加一瓶护发素只要64块9”。在该货架最下面一层,记者看到一瓶750毫升的同品牌洗发露的单价确实为72元。
随后,记者提着这种洗发水找到了超市客服中心,对王先生的遭遇,客服主管冯霞解释说,这款组合产品中洗发露有一个条形码,而组合包装上有另一个条形码,收银员误将单瓶洗发露上的条形码刷成了组合包条形码,因此小票价格为单瓶洗发露的单价72元,而不是组合装价格64.9元。
求证 消费者表示将展开调查
超市方收银部主管高洁带着记者来到收银通道,将洗发水又刷了一遍。扫描组合装时,电脑显示价为64.9元。随后,她从组合装中拿出大瓶洗发水单独扫描,价格显示为72元。“昨天收银的是一个新手,我们还特意把她安排在了最靠边的通道,结果还是出问题了。”冯霞说。
对于多收的2.1元,冯霞一再强调是工作失误,超市两位主管也代表超市方向王先生道歉,处理意见依然是退货,并赠送一些礼品作为补偿。
王先生对此表示不能信服。“反正事实是他们多收了钱,究竟是失误还是有意欺诈,需要事实来证明。”王先生说,如果超市方不能提供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他会保留对此事进一步追究的权利。王先生说自己也将展开相应调查,“如果确实是失误,没关系,握个手,OK。”但如果是超市欺诈,那么他将诉诸法律。
三大疑问 没被发现的还有多少
A多了一样东西价钱反而更低
为何组合装的价格反而低于单件洗发水的价格,“多了一样东西,价钱反而少了?”
冯霞解释:商家为了促销,常常将几样东西放在一起做成组合装,这样看起来单件价格是少了,但整体销量增加了,利润依然可观。
B一件商品为何有两个条码
既然是礼盒装,那就只能算一件商品,为何会出现两个条码呢?
高洁解释:每件商品只有一个条形码,若是组合装,一般情况下是要将成分商品的条形码进行遮盖的,但这批货是新到的,还没来得及处理就上架了。公司只是用了一个透明袋子套在外面,并放入一张卡片来说明该商品由哪些部分组成,条形码就印在卡片上面。
C失误还是欺诈解释几句就算了?
“今天恰好被我发现了,那么以前那些没被发现的,他们岂不是全部多收了2块1?”王先生认为,单凭个案,超市方很难澄清欺诈嫌疑,“超市方能否把之前的销售记录拿出来,如果只有我这次被扫成了72块,那可能就是失误,但如果以前也有多收的,请问该怎么解释呢。”他说,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超市方应该立即自查。
对此,超市方暂无回应。
律师说法&&& 商家有义务举出更有力证据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成都公益律师邢连超认为,目前而言,超市方的嫌疑只有50%。对王先生要超市方举出更有力证据的要求,邢连超认为,这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商家的义务,“多收了钱的事实是存在的,那么,超市方只有用事实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简单的口头解释。”
邢连超建议,如果超市方不能拿出证据,王先生可向工商执法部门投诉,由工商部门进行调查,“毕竟有些资料,比如该款商品之前的销售记录,属于商家的商业机密,作为消费者是看不到的,但工商部门有权利查看。”邢连超还表示,如果调查证明超市方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他们面临的将不再是退货与赔偿,而是严厉的行政处罚。 (来源:天府早报 记者蒋超 实习记者吾夏琳 摄影肖潇)
温州:多家超市被市民投诉“价格欺诈”
最近,外地、等超市“价格欺诈事件”引发的余波未平,温州的部分超市春节期间也被市民投诉“价格标签”问题。为化解价格信任危机,温州各大超市加强了价格标签自查,不少超市不再使用促销价等标签,只标一个价格,避免欺诈嫌疑。但消保委有关人士还是提醒市民,在超市埋单要细对账单。 是标签问题,还是价格欺诈? 正月初三,市民邓小姐与家人一同去市区上江路采购年货,在选购时看到超市促销台正“促销”牛师傅牛肉干,大红色促销牌标注500克牛肉干现价39.8元。邓小姐心想,促销台商品价格有优惠,牛肉干外包装精美,适合过年走亲访友时当礼品,便买了一包。 结完账,邓小姐查看小票发现,牛师傅牛肉干她掏了44.8元。“我一看贵了5元,就特意再进了超市,用手机拍了促销价格,随后找服务台咨询。服务台员工回复说39.8元是会员价,44.8元是普通顾客售价。”“促销牌明明写的是现价啊。”邓小姐说,工作人员一口咬定是“会员价”差异。同行的邓小姐家人再次返回卖场查看促销牌时,发现短短几分钟39.8元标价牌已被工作人员调换成44.8元。邓小姐随后向工商&#”投诉。 上周六,超市方表示顾客有意见肯定是工作存在失误,应按照低价卖给消费者,同意退还邓小姐差价,并会补偿邓小姐来回路费或赠品。不过,邓小姐最终没有前去拿回5元差价,只是讨了个说法。而事情经过如此,是标签问题,还是价格欺诈,是非自有消费者评说。 价格问题,传说还有很多 正月初一那天,市民高先生到市区某超市买年货,采购了一些副食品后,还想顺道看看红酒。正巧,酒类区在做促销,超市推销员吆喝,一款300多元的长城橡木桶品牌红酒,买一送一,高先生拿了2箱。但当他结完账将年货装上出租车,坐车上掏出小票查看时,才发现打印单上红酒收费还是按2箱算的,多付了300多元,就折回去找工作人员,并愿意付的哥2倍打的费,让的哥在超市门口等。该超市查了半天,才告诉他结论:“这红酒促俏,外面收银员不清楚,所以按2箱价格收了,不好意思,钱退还给你。”高先生因急着赶去亲戚家拜年,再说门口的哥等着,也就没再和超市理论。而等他从超市出来,门口的哥却连车带年货一起没了影。好在投诉到运管处后,东西在最近几天拿回来了。但这事,“堵”了高先生很久。 温都论坛上也有网友发帖表示,被“高价低标”蒙骗过。上个月,网友“温州百晓”发帖表示在市区某便利店购买核桃,标价8元,结账刷出来却要15元多;标价8.5元的核桃,付款时变成了25元。而便利店工作人员解释说,价格牌标注的是120克价格,实际购买的是150克。 网友“大地之旅”也反映,除夕那天还在买年货,在市区某知名超市看到很多“想念你”健康缘枣标价牌上写着168元,结账时账单显示要228元。后来问工作人员,说这个是特级的,要贵一些,另有标价,跑回去一看,还真在下面找到了工作人员说的标价,只得认了,便把这个超市列入自己的消费黑名单,发誓以后不再逛。 标价问题取证难,可拍照固定证据 “在处理投诉超市标价问题时,存在取证难这一问题,前面邓小姐的做法可以借鉴。”温州价格举报中心许主任表示,春节期间接到1例超市标价问题投诉,目前正在处理。“市民遭遇此种情况,首先要固定证据,对超市标价拍照存证或是把标价牌拿走,并告知超市人员该标价牌是在超市里取的,要用于投诉。此外,要保存好购物小票或发票,及时向价格举报中心反映。价格举报中心接到反映核实后,会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政规定》等条例对商家进行处罚。” 而在12315举报中心,春节期间也接到不少市民超市价格投诉,如有市民投诉标价30.9元的丝巾实付32.5元等等。 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朝霞建议,市民在超市消费时要注意核对商品价格标签和结算购物小票上的价格是否一致,尤其当超市举行促销让利活动时更要注意。如果消费者发现超市存在“高价低标”情况,可以向温州价格举报中心&#”举报;由此引发纠纷,可向消保委投诉。 (来源:温州都市报)
超市集体失信 价格欺诈成“潜规则”
两次在同一家超市购物“上当”的经验,让退休职工杨洁(化名)长了个“心眼”。
2010年下半年,她与邻居李女士根据北京东四环美廉美超市的宣传海报,去购买了一款降价的“复底三层大蒸锅”。仔细一看,锅底只有薄薄的一层铁片,并非宣传中所述的“复底”。
2011年1月份,杨洁在这家超市购买标价为8.9元一袋的曲奇饼干,回家后发现小票上的实收价格为13.9元。整整相差5元。前去理论的杨洁得到的回答是,工作人员摆错了标签。美廉美工作人员随后赠送了小礼品和薯片了事。
杨洁的遭遇并非个案。国家发改委近日披露,经查实,一些城市的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改委表示,对于此类行为以后将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对很多消费者而言,一边离开超市一边查验小票,将是今后中国的超市门口的一道不光彩的风景线,它意味着超市这曾被消费者认为价廉的行业,正在集体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诚信考验。
背离创业初衷
沃尔玛、家乐福都是全球首屈一指的经营商。在全球各地,这两家企业都以折扣和低价闻名。
它们之所以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扩张,都是得益于从消费者角度考虑问题,为消费者省钱,它们从来是倡导控制降低内部运营成本来达到低价。但在中国的“价格欺诈”事件,让这两家企业蒙羞,事件似乎已经偏离了企业的创业初衷和成功之道。给出的解释是“工作疏忽”并道歉,家乐福表示将执行“5倍退差”政策。毫无疑问,出现问题是累积多年的“陈年旧疾”。而对于解决方案,不少消费者显然并不满意。
“貌似郑重承诺,实际忽悠。家乐福5倍赔偿差价实际上是一种文字游戏,有玩弄消费者的嫌疑。”著名打假人士王海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根据家乐福条款,首先你要到另一个商城购买到相同产品,其次你要妥善保管好,携带到。一般超市商品的差价最多也就几块钱,而北京市规定一天的误工成本是300元。此外还有交通费。相比几元钱的差价赔偿,消费者还要付出高昂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因为不可能有很多人会要求差价索赔。”
常态性“潜规则”
在一些超市的门口处,顾客也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在收银处结完账,再不像过去一样很快离开,而是逗留几分钟,仔细端详手中的小票。欺诈危机似乎平息,但诚信危机刚刚开始。
超市消费者众生相之变,从一定程度上表明,已经融入千家万户生活的超市,正集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公信力挑战。根据北京市工商局12315、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两条热线统计,春节期间投诉数量同比增长1.81倍,其中消费者申诉、投诉较多的是超市、电器专卖店以及购物中心,共69件,占投诉总量的42%。上海市工商局指出,春节长假的前三天,1231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和举报140件,同比增长24%,其中涉及“价格标签问题”的申(投)诉同比大幅增长了3.3倍。广州市12358价格举报中心共接到各类举报和政策咨询148宗,涉嫌价格欺诈的超市问题投诉举报共24宗,受理19宗,占受理案件总量的34.54%。
“价格欺诈已经出现常态化的倾向。”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一行为让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大打折扣,甚至引发了对的信任危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认为,企业利用过去的声誉和消费者的信任胡作非为,结果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马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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