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票据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的实际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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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定中央单位非税收入票据领用大限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尚未按财务隶属关系申领非税收入票据的中央单位,应于日前,到财政部办理中央非税收入票据申领手续,不再向所在地省级及以下财政部门申领地方非税收入票据。
财政部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切实实现&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管理目标,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中央单位要做好以前年度使用地方非税收入票据的清理登记工作,按规定向原领票的财政部门办理非税收入票据检查核销、票据购领证注销手续。各有关省级及以下财政部门应停止向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单位发放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做好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单位已领用非税收入票据检查核销、票据购领证注销等工作。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1、财政票据发放、核销业务受理对象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县区财政票据管理部门。  2、执收单位首次购领票据,须向财政部门提交人事编办批文、单位财务独立核算证明和收取非税收入有关依据  3、执收单位再次购领票据,应出示《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并提交上次票据使用情况和本次购领票据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按“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原则发放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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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申领、发放和核销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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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票据领用服务项目流程图
孝感市财政局单位财政票据领用服务项目流程图&(即办)
1、《财政票据领用证》;2、登记票据起止号码;3、按规定收取的非税收入缴入同级国库或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结算单;4、再次领用票据的单位,应提交原使用过的票据。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票管科工作人员审查材料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科工作人员核销、发放财政票据。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0号令)
项目类别:行政服务
办理类别:即办件当前位置: &&
重庆发布财政票据管理实施细则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统一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办理业务;实行统一的种类库管理,各单位通过授权在种类库中使用限定的票据种类;票据核销采取系统自动核销和实务核销两种方式。《细则》全文如下:
 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财政票据管理,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重庆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统一印制,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分级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票据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申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财政票据实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财政部门使用统一的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对财政票据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办理财政票据申领、使用、核销、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规定和本市实际,设置本市财政票据的种类。
  第七条&财政票据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财政票据的编号、名称、规格、联次、式样及需采用的防伪技术。
  第八条&市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财政票据承印企业,实行定点管理,并与承印企业签订财政票据印制合同。
  第九条&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可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按财务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统一领购;二级预算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以后,可直接领购。
  第十一条&财政票据印制实行计划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应当根据本地区用票需求,按季度向市财政局报送用票计划。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准确测算用票需求,提前一个月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票计划。
  第十二条&财政票据实行票据种类库管理。
  财政部门根据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具体情况,通过管理系统选择使用财政票据种类及开具项目。
  第十三条&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财政票据使用单位首次领购财政票据时,应按《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
  第十四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再次领购时,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财政部门按照核旧领新原则发放财政票据。
  第十五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财政票据使用、登记、保管、核销责任制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代开财政票据,不得拆本使用财政票据。
  财政票据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做好财政票据管理移交工作。
  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放使用,但派驻外地的单位在派驻地使用的情形除外。
  第十七条&财政票据核销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财政票据核销主要包括财政票据领购、使用、作废、结余情况,涉及政府非税收入的,应当核对资金解缴情况。
  第十八条&财政票据核销采取管理系统自动核销与实物核销并行方式。
  自动核销是财政票据核销的主要方式,适用于正常使用的各类财政票据。
  实物核销是管理系统自动核销的辅助方式,主要适用于作废票据和财政部门认定需实物核销的财政票据。由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持《财政票据领购证》、核销表格及票据存根联和作废票据全联次,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财政票据核销时间周期为3至6个月,一般单位3个月,用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条&财政票据销毁,应由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申请表,经财政部门现场进行实物清点核对后办理销毁。因特殊情况提前销毁的需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销毁财政票据的种类、数量和原因等情况。任何单位不得自行销毁财政票据。
  第二十一条&财政票据销毁应由政府保密工作主管部门指定的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实施。
  财政票据销毁时,财政部门和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派人到现场监督销毁过程。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保管、核销及销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领用单位应当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本系统、本单位按规定领购、使用、管理财政票据,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电子邮箱: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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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
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
编辑:天明&
  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是怎样的呢?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有着什么政策呢?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有助于建立政府的形象。
  第一篇: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
  2016年上半年,在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以非税收入征管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征收管理,不断开拓创新,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据管收的工作为重点,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资金安全和规范管理的基本目标,确保非税收入年度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回顾半年来,诸多感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计划,明确目标,圆满完成收入过半任务,
  认真编制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是我们钟山区非税局的一项开局性工作,年初,我们按照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因素,合理测算,为编制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提供可靠的数据。同时全面掌握今年收入征收情况,为非税收入任务提供了依据。通过年初计划编制收入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做到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心中有数。开展征收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史命光荣。为完成收入任务,我局采取多项举措,按进度编制了收入大户完成进度情况表,及时掌握收入动态,做好收入分析,经常下单位督促收入,形成齐抓共管的活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等,使我们完成了今年的过半任务,即: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7,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71%,增收25,398万元,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0.53 %。
  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6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7%,减收7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5%,减收76万元;罚没收入完成2,4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2%,增收75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3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44%,减收6,817万元;其它收入完成39,2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8倍,增收31,609万元。
  罚没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是中心城区改造交通道路电子监控系统,违章车辆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较快。
  其他收入是拉动非税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其具体结构为:1、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入库6,000万元;2、历年来销售采煤沉陷治理、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销售收入入库25,700万元;3、土地款入库3,255万元;4、煤调基金入库2,114万元(由地税局代征);5、煤炭各项收费入库762万元;6、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入库808万元;7、其他各项零星收入入库567万元。
  为保证&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我区将历年来应缴土地款3,255万元基金收入和预征预收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6,000万元作其他收入入库。对此,我们要作深刻检讨,并在下一步工作中避免。
  二、改革创新,加大力度,强化征收管理
  1、坚持以票管收,做到源头控收。非税收入征管中,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都是实现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以旧换新,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财政票据年度检查工作,强化票据监督职能。按照《贵州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2011年度及12年1-6月全区90多家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
  2、加大稽查力度,关注热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在做好日常稽查工作的前提下,发现征管工作中的典型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稽查;对专用票据使用大户、往来票据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稽查;对社会反映强烈,敏感性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如:教育收费是群众最关注的,春季开学前我们配合区教育局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饮水费和校服费有带收的现象,并配合纪监、物价部门调查核实,责成立即改正。3、抓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了与局内业务科室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推进非税收入信息网络化征管的进程。通过征管系统,及时了解与掌握执收单位的收入进度及解交国库情况。加大对全区非税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利用网站平台进一步宣传非税收入条例政策、法规,公布了各项收费项目、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全社会。
  三、更新观念,力求征管范围和领域的新突破
  去年是我区逐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的第一年,并初具规模。今年在不断完善征收管理的前提下,拓宽管理范围和领域,新增了钟山区投资促进局、钟山区档案局、钟山区第二十三小、钟山区水月组团财政局4家单位。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对垄断性公共资源,特别是城市资源特许经营收入,如:城市地下空间、公共客运、城市广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二是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土出让金一律上缴财政。
  各位领导,以上是钟山区上半年非税收入工作情况,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改进,并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全力促进收入的增长和结构的优化。
  第二篇: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
  为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票据(包括其他财政票据,下同)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票据打假工作成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及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湘财非税[2016]1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从8月18日到9月20日,对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组织有力
  (一)领导重视。在接到省厅通知后,市非税局领导及时向财政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远莽为组长,非税局、监督局以及财政局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检查队伍,并明确了相关科室对所联系的单位要负责检查落实。
  (二)认识到位。票据管理工作,是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关键。搞好票据检查是抓源头、抓关键,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强硬手段。通过这次票据检查,要转变管理观念和更新思路,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答案,总而言之,通过这次票据检查,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款到票到,票款一致。
  (三)组织有力。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我市本次票据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8月18日到9月20日。第一阶段是8月18日至8月27日,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自8月30日至9月10日,是同级财政部门重点抽查阶段;第三阶段是9月10日至9月20日,为全市重点抽查阶段。检查范围:各执收单位2009年度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及管理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伸)。自查阶段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抽查,抽查面达到了30%以上。从整个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各单位基本上能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政策规定,全市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把严关口
  通过这次自查、重点检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严把票据发放、核销关。用票单位按规定领取了《购领证》;购领票据单位出现撤销、改组、合并或非税收入项目取消情形,能及时办理《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建立健全了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审核等制度,实行专人管理,票据专管员按规定由持有会计证的财务人员担任。按规定及时购领、核销票据。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坚持&限量发放,缴旧领新&原则,严把票据核销关口,确保了&票款一致,票款同步&。
  (二)按规定保管非税收入票据和《购领证》。我市票据管理工作从制度入手,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要求,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配备专用仓库,用票单位设票据专柜。有些执收单位仓储建设甚至达到专业化水平,如市人民医院、交警二大队等。切实做好了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及通风措施,对票据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健全了票据的购领、发放、核销、库存、工本费等台账登记工作。定期盘库,做到账账、账实相符,确保票据、票款安全。
  (三)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在票据使用上,始终坚持用票单位独立使用和按规定范围使用的原则。都按规定使用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无转让,出借票据的行为,无私自印制、买卖票据或使用非法票据的行为。严格票据使用范围,按票据规定用途填开并执行票款同步的要求。严格按照收费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款项,无擅自扩大收入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用票单位按顺序填写票据,未拆本使用。填写按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因填写错误或因缴款义务人未按时缴款而作废的票据,注明&作废&字样,各联次妥善保存。
  (四)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分成结算划缴。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非税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今年我市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张政发[2016]5号),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按照&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方式进行管理,依法执收,以票管收,应收尽收,所有非税收入必须先及时足额缴存设立在国库科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按规定及时解缴金库和财政专户。按有关规定办理分成结算划缴。严禁设立非税收入过渡户。将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纳入了对该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切实做好了票据年检工作,加强票据监管。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区(县)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对用票单位2009年度非税收入票据认真进行了年检,并对年检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对年检合格的准予按规定继续领用票据,未按时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暂停供应票据,并限期整改和组织复检,对违规的组织专项稽查。收回过期作废空白票据并移交省局统一集中销毁,维护财政票据管理的严肃性。通过年检,各区县各单位的票据管理水平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填写不够规范,填开要素不齐全。如定额票执收项目、执收人员、执收日期空缺以及大小写填写不规范等。二是往来结算票据超范围使用现象比较多。在此次重点抽查的单位中,有票据不按规定使用,个别单位有代开票据现象,有用往来收据收取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现象。三是区(县)票据管理制度欠完善细化,对于乡镇和村级票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票据管理人员素质不齐。从事票据管理的人员有的具有相关的会计知识,有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易导致票据使用不规范。二是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缴旧领新&,监督乏力。有的区县不能认真及时清理票据结存量,按时督促执收单位审验非税收入票据,导致执收单位滞留大量票据,出现违规使用票据现象。三是处罚力度太弱。对执收单位违规使用票据,没有强有力的惩罚措施,不能对执收单位起到警示作用。对票据丢失的也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能引起执收单位的高度重视。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票据专管员业务培训,提高票据管理队伍素质。
  (二)对往来结算收据超范围使用情况要加大规范、整改、处罚力度。
  (三)票据管理制度规定要进一步延伸细化,加强对乡村级的票据管理,督促其收费行为及票据使用规范。
  五、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界定财政票据与税务票据的使用范围。目前我市的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租赁收入在票据使用上还没有统一,政策也没有明确规定,提请省厅与省税务部门衔接,联合下发关于财政票据与税务票据使用范围的文件,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范围模糊的问题进行明确界定。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按部、省文件的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时,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妥善过渡与应对。
  (三)进一步完善新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软件,督促湘邮科技公司提高及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服务质量。
  总之,我市的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经过近几年狠抓基础工作,严把各个关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厅要求与兄弟市州相比仍有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继续努力进一步规范完善,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使我市的票据管理工作再创新的佳绩。
  第三篇: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
  xx中学20xx年非税收入自查报告我校通过学习定兴县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对20xx年非税财政收入进行年度稽查的通知》定政财收[20xx]1号文件精神,对我校非税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我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马xx副组长:王xx成员:卞xx田xx孙xx其中孙xx是教师代表。
  二、我校根据县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通过学校公开栏等途径向教职工征求意见并付诸实施。
  三、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住宿费。
  四、我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会计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六、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帐外帐&等违规行为。
  七、我校在信用社开设收支账户,经过了定兴县财政局、定兴县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并取得了开户许可证,无重复开户、多头开户的问题。
  八、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住宿生的生活补助的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生活补助全额发放给家长。
  九、我校各财政核拨款项均按规定用途使用,无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
  十、我校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发放奖金、补贴、津贴等用于福利方面支出的问题。
  十一、我校不存在收费、罚没项目,没有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让情况。
  十二、无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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