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打洛阳担保公司判刑案件案件最好的律师

火车在她背后擦身而过,情况十分惊险。
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谢某某予以拘留。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郑州经济纠纷律师浅析:为他人担保容易“人财两空”?这些常识你要懂
  【案例回顾】
  李先生因公司经营急需10万元资金周转,便找某银行申请贷款,按照该行的规定需要找一个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才能通过贷款申请。于是,李先生就找到刘先生做担保,刘先生不好意思拒绝,就成为了银行贷款担保人。随后,借款到期后,李先生因生意亏损,无法还清借款本息遂逃之夭夭,银行找不到李先生,按照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规定,要求刘先生偿还剩余的贷款。
  刘先生做了好人反而要承担责任,我们在一声叹息之后也要了解贷款中“担保人”在法律上需要承担的责任,避免“人财两空”。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的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第十六条,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郑州经济纠纷找律师案件费用,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2)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3)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4)撤诉的案件,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5)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欢迎举报抄袭、转载、暴力色情及含有欺诈和虚假信息的不良文章。
请先登录再操作
请先登录再操作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搜狐公众平台官方账号
生活时尚&搭配博主 /生活时尚自媒体 /时尚类书籍作者
搜狐网教育频道官方账号
全球最大华文占星网站-专业研究星座命理及测算服务机构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法律知识的推广与普及。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baby14岁写真曝光
李冰冰向成龙撒娇争宠
李湘遭闺蜜曝光旧爱
美女模特教老板走秀
曝搬砖男神奇葩择偶观
柳岩被迫成赚钱工具
大屁小P虐心恋
匆匆那年大结局
乔杉遭粉丝骚扰
男闺蜜的尴尬初夜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诉朱斌、郑江波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判裁案例 - 110网
您的位置: &&
&& 案例正文
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诉朱斌、郑江波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0号中原商务大厦。法定代表人王皓。委托代理人刘海、戚魁,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朱斌,男,汉族,38岁。委托代理人回新生,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万里,男,汉族,25岁。被告郑江波,男,汉族,31岁。原告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担保公司)诉被告朱斌、郑江波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州担保公司委托代理人戚魁,被告朱斌委托代理人回新生、李万里,被告郑江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诉称,2005年,原告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文件之规定,担负起了无偿为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职责。因被告朱斌之父朱勇拟与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签订关于郑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合同,日,原告与朱勇签订了《委托保证协议书》,双方约定:原告为朱勇在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借款40 000元提供担保;朱勇必须向原告提供反担保;当银行按照保证合同规定向原告索赔,原告履行担保义务为朱勇垫款向银行支付后,对朱勇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偿权;原告有权自垫款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朱勇收取利息;原告向朱勇追偿的范围包括原告垫付的全部款项、违约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损失等;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原告与朱勇、郑江波于日签订了《信用反担保合同》,被告郑江波愿意就原告与朱勇签订的《委托保证协议书》中的约定向原告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自日至日。日,原告按照约定与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朱勇在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借款40 000元提供了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止。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郑州市商业银行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费等。日,朱勇与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朱勇从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借款40 000元,借款期限自日至日,借款实际放款日和约定还款日以借款借据为准;贷款利率4.8‰(月);未按期还款,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对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间按7.2‰(月)计收罚息。日,朱勇在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取得了40 000元贷款。借款到期后,朱勇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还款义务。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依据与原告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要求原告履行保证责任。日,原告向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履行了保证责任,代朱勇偿还借款本金40 000元、贷款期间的利息4672元、逾期还款利息2112元。原告为此提起诉讼。因朱勇死亡,为此,原告要求判令:1、被告朱斌在其继承朱勇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向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垫付的借款本金40 000元、贷款期间的利息4672元、逾期还款利息2112元及向原告支付垫付款期间的利息7054.4元、律师代理费2315元;2、被告郑江波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朱斌、郑江波承担。原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1、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文件;2、日原告与朱勇签订的《委托保证协议书》;3、日,原告与朱勇、郑江波签订的《信用反担保合同》;4、反担保人单位证明;5、日,原告与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签订的《保证合同》;6、日,朱勇与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签订的《借款合同》;7、日的借据;8、日,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出具的代偿证明;9、郑劳社【2006】33号文件;10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号文件;11、日郑贷【2008】02号文件;12、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号文件;13、日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发票及清单;14、房屋所有权证(存根)。被告朱斌辩称,原告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从日起算已超过两年;朱斌不是适格的被告,不应当追加,应当重新起诉。被告朱斌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死亡医学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各一份。被告郑江波答辩称,其不认识朱勇及被告朱斌,也没有见过反担保合同。被告郑江波未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对原、被告所提交的证据认证如下:原告所提交的14份证据,被告朱斌认为涉及朱勇签字的部分因朱勇死亡,无法辨认真伪,对其余证据无异议。被告郑江波对证据4无异议,对证据3表示记不清,对其余证据认为无法辨认真伪。本院认为,该14份证据来源真实合法,且相互印证,能够证明本案事实,二被告虽说对其中有些证据无法辨认真伪,但均未提出予以反驳的证据。故该14份证据的证明力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朱斌所提交的二份证据原告及被告郑江波均无异议,本院认为,该二份证据真是合法,能够证明本案事实,其证明力本院亦予以确认。本院根据原被告双方的陈述、举证及诉辩意见, 对本案事实确认如下: 日,原告与朱勇签订了《委托保证协议书》,双方约定:原告为朱勇在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借款40 000元提供担保;朱勇必须向原告提供反担保;当银行按照保证合同规定向原告索赔,原告履行担保义务为朱勇垫款向银行支付后,对朱勇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偿权;原告有权自垫款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朱勇收取利息;原告向朱勇追偿的范围包括原告垫付的全部款项、违约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损失等;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原告与朱勇、郑江波于日签订了《信用反担保合同》,被告郑江波愿意就原告与朱勇签订的《委托保证协议书》中的约定向原告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自日至日。日,原告按照《委托保证协议书》的约定,与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朱勇在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借款40 000元提供了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止。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郑州市商业银行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费等。日,朱勇与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朱勇从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借款40 000元,借款期限自日至日,借款实际放款日和约定还款日以借款借据为准;贷款利率4.8‰(月);未按期还款,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对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间按7.2‰(月)计收罚息。日,朱勇在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取得了40 000元贷款。借款到期后,朱勇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还款义务。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依据与原告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要求原告履行保证责任。日,原告向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履行了保证责任,代朱勇偿还借款本金40 000元、贷款期间的利息4672元、逾期还款利息2112元。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原告起诉来院。诉讼中,原告得知朱勇已死亡,故向法院申请撤回了对朱勇的起诉,同时向法院申请追加朱勇的继承人朱斌为被告参加本案诉讼。本院依法通知被告朱斌参加了本案诉讼。另查明,朱勇于日死亡,其所留遗产房屋一套(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45号院2号楼4单元38号,产权证号为),由被告朱斌继承。庭审中,被告朱斌明确表示不放弃继承。本院认为,原告与朱勇所签订的《委托保证协议书》及原告与朱勇、郑江波签订的《信用反担保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原告为朱勇在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的借款提供担保,并于日向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履行了保证责任,代朱勇偿还了借款本金40 000元、贷款期间的利息4672元、逾期还款利息2112元。因朱勇死亡,被告朱斌继承了其遗产,并表示不放弃继承。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原告要求被告朱斌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原告向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垫付的借款本金20 000元、贷款期间的利息2336元、逾期还款利息1224.8元的诉讼请求有理,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与朱勇所签订的《委托保证协议书》中第三条约定:原告履行担保义务代为偿还借款后,有权对朱勇追偿;有权自垫款归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朱勇收取利息;朱勇无条件地向原告清偿全部垫付款项、违约金、利息及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等。为此,原告要求被告朱斌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支付垫付款产生的利息7054.4元及原告为本案诉讼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2315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亦予以支持。关于被告郑江波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本院认为,原告与朱勇、郑江波所签订的《信用反担保合同》约定被告郑江波提供反担保的保证担保范围为:1、《委托保证协议书》中约定的原告履行保证义务代朱勇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等;2、《委托保证协议书》中约定的朱勇应向原告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因此,原告要求被告郑江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亦予以支持。被告郑江波辩称其未见过《信用反担保合同》,不认识朱勇、朱斌,对其是否在该合同上签名记不清等,未向本院提交证据,该辩称本院不予采信。关于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本院认为,原告于日履行保证责任,偿还了朱勇在郑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的借款本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向朱勇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应当自其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也即是日开始计算。原告于日向本院递交起诉状,因立案中的管辖问题,当日本院未予受理。原告于当日,也即是日立即向中共郑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并要求处理。日,中共郑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立案,并要求于日前处理解决。日,本院正式对该案立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日原告向本院提交起诉状时开始计算。故原告的起诉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被告朱斌对此的辩称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关于被告朱斌应否作为被告参加本案诉讼的问题,本院认为,原告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以朱勇、郑江波为被告向本院提起担保追偿权诉讼,诉讼中,原告得知朱勇死亡,故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朱勇的起诉。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本案中,被告朱斌作为朱勇的继承人继承了朱勇的遗产,原告依法申请追加朱斌作为被告参加本案诉讼,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被告朱斌对此的辩称不能成立,本院亦不予采信。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朱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继承朱勇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代朱勇垫付的银行借款本金40 000元、贷款期间的利息4672元、逾期还款利息2112元、垫款期间的利息7054.4元(垫付款期间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日计算至日)、律师代理费2315元,合计支付56 153.4元。&&二、被告郑江波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朱斌、郑江波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王俊丽&&&&&&&&&&&&&&&&&&&&&&&&&&&&&&&&&&&&&&&&&&&&&&&&&&人民陪审员&&&& 王广明&&&&&&&&&&&&&&&&&&&&&&&&&&&&&&&&&&&&&&&&&&&&&&&&&&人民陪审员&&&& 阴彦平&&&&&&&&&&&&&&&&&&&&&&&&&&&&&&&&&&&&&&&&&&&&&&&&&&&&&&&&&&&&&&&&&&&&&&&&&&&&&&&&&&&&&&&&&&&&&&&&&&&&二0一一年三月九日&&&&&&&&&&&&&&&&&&&&&&&&&&&&&&&&&&&&&&&&&&&&&&&&&&&&&&&&&&&&&&&&&&&&&&&&&&&&&&&&&&&&&&&&&&&&&&&&&&&&书&&记&&员&&&&&&崔 乐
==========================================================================================
==========================================================================================
相关判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最新已解决问题
热门裁判文书
按地域找律师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涉担保公司案件能否立案
wl4974abty
涉担保公司案件能否立案
河南 郑州 上街区发表时间: 00:10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找法网认证系统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您好,立不了案。
律所: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11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立案担保公司
律师回答共 3 条
您好:请咨询相关政府机构。
律所: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5:50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你好:可以报警解决
律所: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3:10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1513623****
您好,不能立案的,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致电或者来我所面谈。
律所:河南洲冠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0:18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立案:公安机关
立案:公安局
立案:诈骗罪
债务债权相关词条:
遇到讨债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债务债权律师
专长:债务债权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信阳车主被担保公司强行收车 律师支招咋避免纠纷
扫描到手机,看更多国搜资讯
您可以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您可以在手机国搜客户端继续浏览本文,并可以分享给你的好友。
核心提示:“我的车开得好好的,也一直按照按揭合同正常还款,从未违约,无缘无故地被担保公司开走了!”昨日,信阳市民王先生向大河报记者诉说了自己的无奈遭遇。担保公司回应称数次催促车主,但车主一直未维修GPS,怕控制不了风险。
王先生拿着购车的相关手续向记者诉说自己的遭遇
日,王先生在信阳宝莲常宝马4S店贷款购买了一辆车,贷款期限为3年。今年10月31日晚,王先生开车时发现车没了,只得报警。11月2日,他从4S店得知,其贷款买的车因为定位系统出了问题,被担保公司开走。王先生随即联系了该担保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要取车需将剩余的贷款还清,并扣除保证金,还要支付1万多元收车费。
“4S店告诉我,是银行的抵押贷款,怎么会冒出来一个担保公司?况且我一直都按时还款,为什么要收车?”连日来,王先生四处奔波,却始终得不到说法。
车主反映|正等人上门维修,车却被担保公司开走了
王先生购买的是价值41.5万元的宝马5系车,贷款年限3年,每月20日前还款,每月还款金额为8879元。日,王先生在4S店签订了购车、贷款等合同后将车提走。
“当时给了我行车证、保险单复印件和车钥匙,其余的合同和手续也没给我。”王先生说。
今年10月21日,王先生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说是担保公司的,说我的车GPS定位系统失灵,需要维修。当时我以为是骗子,也没理他。”王先生说,没过几天,他再次接对方来电,要求其前去维修GPS定位系统,“我便和当时卖车的销售员联系,他确认可能是GPS定位系统出了问题,让我等待上门维修”。
10月31日19时许,王先生收到一条短信:“由于你在我行分期付款的豫SS&&&&宝马轿车出现违约!我行现已将你的车辆滞留,请与贷后管理处联系……”接到短信后,王先生急忙出门查看,发现车已经不在。
“销售员让我等待上门维修,他们怎么能这样把车开走了呢?”王先生生气地说,“即使是GPS定位坏了,那也应该我在场确认啊。就这样一声不吭把车开走,谁能证明GPS是坏的,说不定是担保公司事后故意弄坏的。当事人不在场就私自把车开走,车上的物品丢了谁负责?”
担保公司|数次催促仍未维修GPS,怕控制不了风险
记者为此联系了郑州新佳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他告诉记者,凡是通过该公司担保在银行贷款的客户,公司都会在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确保可以获悉车辆的具体位置。今年9月,公司发现王先生的GPS信号消失了,随即和他联系要求维修,“联系了四五次,客户一直拖着不来,前几天,我们通过办理贷款时客户登记的地址找到了车辆,将车开走了”。
张先生说,房贷和车贷不一样,车是随时可以开走的。因为一旦定位系统失灵,公司无法掌握车辆的具体位置。如果客户随后拒缴贷款,公司的损失就比较大。“如今我们控制不了风险,就只能让他将剩余的贷款还清再把车还给他。”张先生说。
宝马4S店|为促成交易为客户介绍担保公司,目前只能尽量协调
对此,记者又联系上了4S店市场部的刘经理。他告诉记者,他们有自己的金融公司,因为客户的资质等问题,在申请担保贷款时并未通过。为促成这笔交易,就介绍了郑州新佳汽车销售公司为其担保贷款。
今年9月,担保公司发现GPS定位消失后,多次联系,王先生都没有维修,“担保公司认为有不还款的迹象,因此把车暂扣”。刘经理说,店方当时只是想促成这笔交易,担保公司和店方并没有利益关系,目前只能尽最大努力协调此事。
“当时购车贷款合同是客户和对方公司签订的。事发后,我们建议客户前往郑州和担保公司沟通,客户情绪比较激动,不愿意沟通。”4S店的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这一说法,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这辆车我交了首付款,又交了一年多的贷款,花了几十万。退一万步讲,即使定位系统出了问题,也应该通知车主现场确认,不能不吭声把车开走。”
“让现在还款可以,但对方说除了剩余车款外,还要1万多元收车费,还有当时的保证金等,加起来要好几万。”王先生的妻子说。
记者查阅|类似事件并不鲜见,郑州一家担保公司被车主起诉
记者翻阅资料发现,信阳宝莲常宝马4S店曾发生过类似事件。2013年12月,信阳市民樊长青在该店购置了一辆宝马520,办的是按揭贷款,第一担保人是石先生。次年6月,石先生生意出现亏损,郑州新佳在石先生及樊长青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开到了郑州。而樊长青此前一直在正常还款。
去年9月,郑州的李先生贷款购买了一辆丰田车。今年8月,他接到一条短信称其违约,要暂扣车辆。下楼一看,车已经没了。李先生打电话询问原因,同样被告知车辆GPS系统被拆除涉嫌违约,要求一次性付清余款、扣走购车时的1.5万元押金、缴纳收车费1.5万元并赔偿车辆总价的10%,才能归还车辆。
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于是对担保公司提起诉讼。
“首先,我每个月都按时还款。其次,GPS定位系统坏了,应该通知我维修,没有任何通知就把车开走,并提出一系列不合理要求。我咨询了律师,他们这是一种讹诈、敲诈行为。”李先生说。
律师说法|正常还款而被担保公司扣车,打官司基本都能胜诉
处理类似车贷纠纷多次的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振峰告诉记者,此类纠纷可以避免。
“如果必须选择担保公司才能贷款的话,一定要选择靠谱的担保公司。选择之前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看是否有纠纷和投诉。”童振峰说,在与担保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条款不合理,可以要求修改。签署合同后,车主应保留一份合同以及收据、发票等凭证。如果还贷过程中出现车辆被无故扣押的情况,应立即报警,以便在警方留下笔录,并确认扣押主体和时间,这对以后走法律程序有较大帮助。(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李鑫 文图)
责任编辑:朱宝君
免责声明:
本页面呈现之信息,如无特别注明的,均来源于网页搜索结果,中国搜索呈现这些内容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证实其真实性。如中国搜索呈现的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版权说明:
凡来源标注为“中国搜索”的本网稿件,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6条创业新政具体包括: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政策,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政策,电商创业融资支持政策,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和高校创业指导站经费补贴政策。
*ST新都11月4日发布公告称,其破产重整仍在推进之中,这是*ST新都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先后发布的第6次恢复上市公告。从华图教育借壳、出售现有酒店及相关业务,设立全资子公司发展新业务,到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违规担保问题始终一直拖着*ST新都保壳的后腿。
朋友间借钱,是一件非常考验感情和信用的事,为了防止伤了感情又伤钱,写借条还是很有必要的。可即便是有借条,也难保不发生债务纠纷。
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把原本不流通的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以证券化的形式在资本市场出售,置换成流动性后再放款。
虞城县的贺加林今年10月份去银行办理购房按揭贷款时,去人行商丘支行查询,惊奇地发现,自己有不良征信记录:14岁时,自己在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店集信用社贷款1.2万元,14年没归还。
免责声明:
凡发布在本网上的内容,除标注为“中国搜索”或“国搜”的稿件外,其他均转自第三方网站,是为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不意味着本网认可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意见建议,请点击页面下方的“对国搜说”,欢迎及时反馈。
版权说明:
凡来源标注为“中国搜索”的本网稿件,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河南热搜词
黄金周哪些景点最受欢迎,会不会被挤成饼干?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郑州担保贷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