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要什么样的北京办诊断证明明

农村居民怎么办低保
第06版:实用周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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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怎么办低保
&&&&办理依据&&&&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办理机构&&&&各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县民政局。&&&&办理地址&&&&各街道(社保所)办公地、&区县民政局的办公地。&&&&&&办事时间&&&&以各办理机构的办公时间为准。&&&&&办理时限&&&&自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至区县民政部门办结审核审批手续,期间所需时间&&&&&&为23个工作日加14个自然日。&&&&办理条件&&&&持有本市农业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农村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的,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所需材料&&&&申请书&&&&《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收入证明,主要包括:&&&&1.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在职人员收入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村务农人员需&提供所在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务农人员的收入&证明应与村户收入台账一致。&&&&2.离退休人员需提供领取离退休&费证明。&&&&3.享受失业保险人员需提供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4.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人员需提&供领取经济补偿证明。&&&&5.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收入证明。&&&&6.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档证明。&&&&7.其他有关收入的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3.罹患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4.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5.解除婚姻关系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6.在校就读的家庭成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7.家庭成员为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办理&&&&程序&&&&申请农村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委会代为提交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后,应指导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将相关信息录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以村委会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填写《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及时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审核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障事务所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并将材料上报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相关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入户抽查。入户调查结束后,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完成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信息录入和网上审批工作,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于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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