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银保产品储蓄是哪年取得银保代理资格的

“银保”问题屡被罚 邮储银行风控显短板
“银保”问题屡被罚 邮储银行风控显短板
新华网河北频道 (
稿件来源:
经济参考报
今年以来,中国邮储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因在代理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违法问题而多次收到来自各地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邮储银行代理保险销售过程频现问题的背后,暴露了其在人员架构以及风险控制上的短板。
银保问题频发 监管层开罚单不手软
近期,中国邮储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因在代理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违法问题而多次被各地保监局开出“罚单”。《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中国保监会网站和各地保监局网站信息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邮储银行在重庆、湖南、宁夏、广东、江西、河南等地的分支机构共收到所在地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7张。其中,仅河南保监局就开出9张罚单。
在河南保监局开出的9张罚单中,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销售误导。《关于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赵庄乡支行行政处罚的决定》指出,储蓄银行宝丰县赵庄乡支行在日至日期间,在代理保险业务活动中向投保人提供与保险合同内容不符的错误信息,欺骗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未引导投保人抄录风险提示语句,涉及保单626件。代理销售的1897件保单未如实向保险公司提供投保人的联系方式,有15件保单是由支行工作人员代替投保人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支行的销售误导行为造成集中退保的群体性事件,情节严重。”河南保监局指出。
除此之外,邮储银行的违规操作也渗透在与代理保险销售相关的各个环节,其中有些涉及保险代理业务资格,如重庆监管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12年2月至3月期间,邮储银行奥康园区支行在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保险代理业务;邮储银行城口县支行持有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于日到期,此后邮储银行城口县支行继续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至日,使用过期许可证3个多月,代理销售保单5件。
另外,江西保监局开出的罚单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工作人员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期间,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被罚5万元。
人员素质、内部风险是短板
银率网指出,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还处在初级阶段,误导现象普遍存在,产品吸引力低、品种单一、从业人员专业性差,用户自身的保险意识也比较淡薄。根据其在2012年底发布的“360银行评测”2012年度报告的调查数据,除外资银行外,其他各类银行在2012年误导情况发生频率均有所上升。其中,邮储银行的误导发生频率为16.64%。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各地保监局开出的罚单并不少,但其中大部分针对保险公司,在银行方面,邮储银行收到的罚单比其他银行要更多些。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业内人士分析,这和邮储银行的人员架构以及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均有关联。
“年轻”的邮储银行正式成立于2007年。事实上,与其他银行不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脱胎于国家邮政系统。日,根据国务院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改革传统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在北京揭牌成立。邮储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组建,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全面办理商业银行业务。直至日,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系统的背景也决定了邮储银行不同于其他银行的特点。在2012年3月,时任邮储银行行长的陶礼明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指出,从人员的专业素质上看,如果说其他银行是解放军的第三、四野战军,那么,邮储银行还算不上“敌后武工队”。根据他当时的介绍,2007年邮储银行组建时,邮政集团共有80万职工,其中23万人在邮政领域从事储蓄等业务服务。通过培训,从23万人中分出10万人到银行,逐渐从事金融业务或管理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以邮政储蓄的现有人员构成、知识结构以及运作方式来看,若内部管理跟不上,其开展银行业务的操作风险将会被放大。公开资料显示,邮储银行70%以上的网点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在这些基层地区,发生各类风险的几率也将更大。
商业化转型进程或受制约
“相对于其他银行,邮储银行毕竟是一家新成立的机构,在很多业务的发展上都不太成熟,发展毕竟需要一个过程。”针对邮储银行暴露出的“银保”问题,一位业内专家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若从数字上来看,邮储银行在近年来发展迅速。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2年底,邮储银行存款规模由1.3万亿元升至近5万亿元;信贷资产余额从0增至9100多亿元;公司净利润从6.5亿元上涨至284亿元,5年扩张了约44倍。邮储银行新任行长吕家进2013年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此曾表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不过,快速发展的背后邮储银行也面临各种“成长中的烦恼”,银保问题只是其中之一。作为一家由储蓄性机构转型的新商业银行,从成立之初起,邮储银行就在市场定位、盈利模式、风险管理和人才结构等方面面临着重重挑战。
信贷能力不足则是其另一个“烦恼”。若按照邮储银行现有存款规模和贷款规模计算,邮储银行的贷存比为18%,这一水平与其他商业银行接近75%的贷存比尚有很大差距。贷存比较低与邮储银行成立之前“只能存不能贷”的历史背景关系巨大,但是怎样发挥大量存款资金的效益实现充分盈利确是邮储银行未来发展面临的问题。
吕家进曾指出,由于业务结构的原因,与同业相比,邮储银行收益水平有很大提高空间。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与中国邮政集团千丝万缕的联系可能会制约邮储银行商业化转型的进程。依托以前的邮政网点,邮储银行能够做到城乡全覆盖,但是在网点的优势背后,由于一些基层网点,邮政局和邮储银行并没有真正“分家”,而这有可能会引发归属权、风险控制上的难题。
【】 【】 【】农村邮储银保销售调查:村民跟风投保 误导严重
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春节期间,记者在河南商丘某县走访了解发现,农村邮政储蓄银行门庭若市,非常忙碌,存钱取钱的人排起了长队,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也十分火爆,销售人员基本不用费力推销,只需简单地介绍或有选择地介绍保险产品的情况就能轻松搞定一单。但如此销售的背后也隐藏了误导的巨大隐患,造成退保增多,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也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
  调查一:
  投保人没看到保险条款
  时间:农历腊月二十二
  地点:邮储银行
  事件:原打算储蓄的5000元变成了一张10年期的银保保单
  2月2日,已经是农历腊月二十二了,这个时候的农村已“年味十足”。出外务工的人们纷纷返乡,盘点这一年的收获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农村人普遍都习惯留出来年的开销,剩余的钱都会存入银行。
  24岁的小李拿着丈夫交给她的5000元钱,到其所在乡的邮储银行存钱,没想到拿回来的是一张外形类似储蓄折本的10年期银保产品的保单,保单具体保障什么,满期后能拿到多少钱,她自己并不清楚。
  无独有偶,小李的几个邻居在存钱的时候也“中招”了,拿回来的也是同样的保单。邻居们诉苦说,以前也有这样的情况,存完了钱,拿回了保单,过一段时间后再“取”时,发现自己的钱竟然损失了1000多元。听到这个,小李开始犹豫,是现在就“取”还是继续“存”?最让小李害怕的是,会不会等到十年之后还是连本钱都取不出来,损失的比现在还多?
  “听银行的人说 存 这个挺好的,我还没有搞明白这个保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现在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小李对记者说。
  小李告诉记者:“当时去存钱的时候,银行的人告诉我,每年存5000元,总共交够三年,每年都有500元的分红,分红还可以利滚利,而且想用钱随时都可以取。我听着不错,就交钱了。单子都是银行的人帮我填的,我只最后签了个字。”
  通过探访,记者发现,虽然已经投保了银保产品,小李并没有形成对保险的基本认识,这份保单在销售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销售误导。
  她的头脑中只有“存”和“取”的概念,而对“保单缴费”、“基本保障金额”、“退保”、“分红”等概念的认识十分模糊。
  记者在小李的家中看到了她的投保合同。一张A4纸打印的保险合同对折后装在信封中,上有红色封皮,另有一张邮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收费凭证和柜面专用的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对齐后被订在一起。红色的保险合同的封皮是对折式的,与银行储蓄存折很相似。
  据了解,小李投保的是某寿险公司的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3年限缴。该险种每份1000元,小李购买了5份,基本保障金额为5415元。保险合同还载明了受益人及分配方式、保险期间、红利领取方式等基本信息。
  记者发现在“给付方式”和“保障范围”两项中,均表明“详见条款”,然而翻遍整个保险合同,均不见保险条款的踪影。值得注意的是,小李告诉记者,从投保到现在她也没有见到过或阅读过保险条款,在投保时销售人员未向其出示保险条款,也未提醒其阅读保险条款,只是口头简述了可保意外身故。
责编:王金
如何理解品牌?企业为什么创立品牌?
中原梦必须依靠河南一亿人民来实现。邮政代理保险知识问答;一、邮政为什么大力发展代理保险业务?;答:随着邮政储蓄老存款分五年全部转出;答:所谓银保合作,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我国的银保合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起步;中国邮政开办代理保险业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8;正式开办了代理保险业务;1999年至2005年,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代收保费;2006年中国人寿天水分公司为例,农行
邮政代理保险知识问答
一、 邮政为什么大力发展代理保险业务?
答:随着邮政储蓄老存款分五年全部转出。受老存款转出及存款利率调高的影响,邮政储蓄利差收益逐年下降,自主运营收益率也不会有太大的提高,邮储只存不贷吃利差的时代已成为过去。为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邮储发展开始转型,由原来的靠规模要效益,变为调结构、发展中间业务要效益。代理保险是中间业务一种,且代理手续费收入较高。既无风险,销售手续费又能使邮政获得收入通过保险可以扩大并稳定客户,增强客户忠诚度,降低其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自日利率上调后,邮政储蓄的付息成本大大增加。据测算,在资金运用渠道没有较大突破的情况下,全国利差收入07年将比06年减少15亿元,出现邮政储蓄恢复开办20年来的第一次负增长。全市07年储蓄收入预计将较06年减少600多万。成为我们重点发展业务之一。全国部分省如江苏、黑龙江、河北,代理保险业务的收入水平和规模已远远超过其它传统邮政业务,成为仅次于储蓄业务的第二大邮政业务。 二、 什么是银保合作?
答:所谓银保合作,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这是一种多赢的销售模式,对于银行,银保业务可以降低其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共享保险公司拥有的客户资源;对保险公司,同样是降低营销成本共享银行资源。
我国的银保合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起步的。从1996年开始,保险公司纷纷与各商业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开展银保合作,银行保险业务成为与个险、团险业务并驾齐驱的“三大渠道”之一。银保保费收入从2001年的50亿元,迅速增长到2005年的1200亿元左右。2006年1季度银行保险占全国寿险保费总收入33.9%。三季度银行、邮政实现保费收入810.24亿元,占兼业代理总保费的78%,占全国总保费的22%。
中国邮政开办代理保险业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8年。当时,邮电部与中国保险市场上的惟一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立了代理关系,
正式开办了代理保险业务。
1999年至2005年,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代收保费以年平均150%的增长率增长,目前,代理保险业务网点近3万处,网点月均销售产能达到11万元,累计已为近2500万客户提供了保险服务。2004年以来,年均代收保费规模均在200亿元以上,在银行保险市场上的占有率达到17%,发展规模和水平始终排在中国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的前列。
2006年中国人寿天水分公司为例,农行代理1660万,邮政821万,工行560万,建行413万。合计代理3563万。
三、邮政代理保险会不会分流储蓄?
答:不会,邮储与保险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而是互相促进、互补发展的关系;邮政代理保险不是为保险公司作嫁衣,而是强强联合,实现双赢,更重要的是为将来自营保险业务、培养人才、培育市场积累经验。
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3月份在北京正式开业。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第一家银行系保险公司由此诞生。中法人寿由国家邮政局与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合资组建,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两家股东各持50%股份。中法人寿将首先在北京地区主推银行保险业务,北京邮政储蓄网点是其唯一销售渠道。
保险分不分流储蓄的问题,可以从两个例子中得到证实。
?案例一:法国邮政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获益匪浅,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分享到寿险市场15%的商业利益;二是代理保险的利润占其总利润的10%;三是拥有了1100万客户,其中250万投保了人寿保险,增加了忠诚度,并且由于开办寿险业务而带来的新客户人数达260万;四是使其已有客户在邮局的个人资产发生了显著变化。法国邮政代理保险不但没有造成客户资产的分流,相反却使客户在邮局的资产不断增加。
?案例二:去年1季度,上海局的代理保险业务突飞猛进,代理首期保费9.08亿,从上海局代理保险和储蓄业务的发展情况来看,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事实上,在上海局的大部分网点,代理保险业务和邮政储蓄业务是同步发展的。由此可见,服务产品的增加使用户有了更多的选择,从而减少了邮政用
户的流失,稳固了邮政用户群体。
四、通过邮政代理保险,我们有哪些优势?
答:1、有百年邮政的信誉优势,有遍布城乡的网点柜台优势,与保险公司营销方式比较来说,我们不同于保险公司传统的业务员上门的营销方式,我们是静即有固定的柜台,他们是动,是流动的上门营销。曾有用户宁可到银行、邮政去排队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也不愿从三番五次上门的保险公司推销员处购买。同样的产品,同样的公司,用户却对代理银行、邮储情有独钟。正是看重了我们网点柜台固定及信誉优势。保险公司业务员可以今天在,明天不干,但邮政的网点柜台是一直存在的。2、我们有现成的用户群,到网点办理业务的用户都是我们的目标客户,办理储蓄业务的用户本身有理财的需求,在营销定位上两方是平等的,用户有需求,我们站在帮助用户理财的角度上引导用户进行合理的选择。如家庭中尚未办理保险的储户,就可进行动员,使其将要转走的存款办理保险。而上门推销,双方定位上已经体现了差别,用户高高在上,营销员虽滔滔不绝,也仍处于被动状态。成功概率很低。3、邮保通系统可以实时出单,方便快捷。2003年,国家邮政局正式启动代理保险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并于2005年3月完成了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了代理保险业务统一版本的计算机化处理。邮政代理保险计算机应用系统目前已实现与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平安人寿等6家公司的实时联网,客户可以在联网网点直接拿到正式保险单,显著提升了代理保险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用户在办理邮政业务的同时,也可办理保险业务。我们邮保通系统对中国人寿国寿鸿丰产品可以实时出单,不用去保险公司,在邮局就可办理承保事宜,用户可实时拿到保险合同,方便快捷。
五、目前我们代理保险公司有几家,分别代理哪些险种?
答:目前我们代理保险公司有三家,寿险一家,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专业化商业人寿保险公司,隶属国务院领导,总部设在北京。资金实力雄厚,机构网络齐全,总资产达1600亿元,、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纽约和香港两地同时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内地寿险企业。至今已有50多年的经营历史,是目前国内经营历史最长的保险公司。代理产品为国寿鸿丰保险(趸交、期交),邮保通系统能实时出单;财险公司两家,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天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1949年,是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在国内享有显著声誉。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由企业出资组建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总部设在上海。现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78亿元。财产险排名人保第一、太平洋第二、平安第三、中华联合第四、天安第五。代理险种(产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金牛三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交强险、建筑工程保险等,网点柜台不能实时出单。得到保险公司去办理投保事宜。
六、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是多少?(保险收入与其他存款收益对照)
每1万元收益对照
每位营业员不要虚度时光,要掌握好政策,算好账,在我上班的时间内怎样才能使业务发展的更好,个人收益也得到最大化。
举一例子:青岛港是环太平洋地区重要的中转港和海上运输枢纽,青岛港矿石码头司磅员:手按铃改为脚踩铃,手脚并用可以省一秒,提高打字速度又可以省一秒,推拉的窗户门改为小窗口还可以节省一秒,节省这三秒他们每年就可以多过上万辆车。
七、何谓分红保险?
答: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它最早出现在18世纪的英国,当时是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风险而推出的,由于它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因此一经推出,立即受到市场的普遍欢迎。与传统寿险相比,分红保险既可以获得保险保障,又可以参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收益分配。 这对于家庭理财来说,无疑是一个好的选择。保障功能不用说,而红利分配也肯定会有。
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自利差益、费差益和死差益。所谓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大于预定投资收益产生的盈余,比如保监会规定的预定利率为2.5%,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回报率达到4.0%,这之间的盈余就成为红利的来源;所谓死差益,是指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所产生的盈余;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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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代理保险知识问答 18页 20财富值 关于开展“万名邮政代理保... 3页 免费...如要投诉违规内容,请到百度文库投诉中心;如要提出功能问题或意见建议,请点击此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_制度/规范_...的理财服务区或其他类似职能的独立区域宣传保险知识,...(二)负责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点和问题进行整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代理保险业务投保提示书尊敬的客户: 您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购买的是由保险公司设 计、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 认真...  保险关系转移 B.合同内容转移 C.合同权益行使 D.保险金和退保金的给付 2.在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的种类包括() A.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B.专业保险...  史上最全保险知识问答(收藏版)_工作总结/汇报_总结/汇报_实用文档。保险到底保...或者现在国内有与爱无忧类似的保险吗? 答:爱无忧是一个理财计划,只是代理人要...  保险知识问答_销售/营销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保险知识问答一、何谓保险? 保险,...十二、保险代理人为谁代理?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业务的中介人之一,是受保险人委托...  6 I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和人员的销售行为,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促进代理保险业务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 保险业务管理...  邮政人才体系考试通用理论知识问答题_交规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通用知识...邮储银行、中邮保险要发挥“自营+代理”的优势,成为集 社会公共服务与商业化...  邮政人才政策知识有奖竞答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A. 参与研究解决专业领域一般性问题 B. 提出合理化...邮储银行、速递物流公司、中邮保险公司、中邮证券...全国最大的骗局:银保合作!!!_汶上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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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的骗局:银保合作!!!收藏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全国各大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开展了所谓“银保合作”,主要特征是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所谓“合作协议”。银行提供自己的经营场所,供保险公司推销保险,并且银行自己的营业员也参与推销,号称“银保产品”。银行内定销售任务和指标,层层落实,“赏罚分明”,与效益挂钩,完不成任务受罚,而一旦推销“成功”,又给予高额的“回扣”。在利益和压力的“威逼利诱”之下,推销人员误导、欺诈储户,无所不用其极;银行和保险公司为其提供保障欺诈成功的平台和资源,并由银行快速直接划拨转帐,将储户在银行的存款瞬间转移到保险公司,事后用一纸保单为其善后,侵犯储户知情权和财产权。“银保合作”的目的就是要“存款变保单”。银保勾结擅自做主替储户“投保”,所使用的方式就是利用保险公司的所谓“理财保险产品”,虚假宣传、欺诈,非法自己订立保险合同,并以此伪造的虚假保险合同“绑架”储户、侵犯储户财产权,从而达到其侵占储户存款的非法目的。而此时,大多数储户都不知情,还真以为是什么“银保产品”,其实不过是银行“代理”的“保险”。等明白事实真相,却被银行推得一点关系都没有。储户首先的感觉是上了银行的当,被银行出卖,而储户在银行的存款早已经被保险公司所“绑架”,而接下来想要回自己的存款,则是由保险公司按所谓”保险条款”宰你没商量,扣除高额的所谓”初始费用”,才能拿回被抢后剩余的存款....银保如此勾结欺诈、侵占储户存款,这跟向“绑匪”支付赎金有什么分别?经网上查阅,见诸媒体最早关于“银保合作”提起诉讼的报导是人民网原引《中国汽车报》(日第六版)的文章,标题是:《业务员拉保单有斜招银行窃账号储户存款变保险何宇翔被判刑一年》。报导称: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何宇翔,因为“业绩”压力,利用在银行偷偷记下的储户付国庆的帐号和身份证号,私自伪造了储户的投保资料,在其工作的泰康人寿公司为付国庆投保了“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并由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自动转帐付款的方式,在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其工行帐户内划走人民币4191.40元,何也由此从保险公司获取1303.81元的佣金。”这是一起由保险代理人一手制造的窃取普通市民的信息、伪造投保假象、制造虚假保险合同的案例。此案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宇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钱款,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决定判处何宇翔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而最近一起典型案例是2006年云南的郭女士所遭遇。据新昆明网原引昆明日报日的报导:“郭女士到银行存款10万元,“银行人员”推荐存款三年可送一份超值理财保险,当郭女士接受了这份保险后不久,发现她的10万存款竟然变成了保单。”为此,郭女士将建行云南省分行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起诉两被告合谋实施合同欺诈,制造虚假保险合同非法占有原告10万元银行存款,并要求追究两被告欺诈犯罪的刑事责任。一审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于日作出判决。法院判决该虚假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但“解除”该“合同”,判决两被告返还原告10万元存款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的利息,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虽然“胜诉”,但胜之不服,随后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中院至今(日)尚未判决。法律上不存在的“合同”,法院如何解除?解除非法合同的绑架,才是原告诉讼的原因所在。以上两个案例都是“银保合作”的受害者为维护存款的合法权益所依法提起的,针对的都是制造虚假保险合同的绑架,但法院判决结果的区别在于:2001年北京的案例认定是“保险代理人一手制造的窃取普通市民的信息、伪造投保假象、制造虚假保险合同的案例”,法院判处“被告人何宇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钱款,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决定判处何宇翔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而2006年昆明的案例,法院却认定伪造的虚假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但”解除”该保险合同,两案在案件性质和结论上已经相差太远。从情节上看:北京的案例,受害人付国庆是“毫不知情”,存款就从“其工行帐户内划走”,是保险代理人何宇翔私自伪造虚假保险合同,“购买”了保险,按盗窃论处;而昆明的案例,受害人郭女士也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10万元存款变成了“购买”其“赠送的保险”,原告诉请是对虚假保险“合同欺诈,非法占有”进行诉讼,而法院却自己认定“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存款同样是从银行被划走,同样是被银保合作的工作人员用欺诈方式,由保险公司伪造合同代替“购买”保险-------没有银行的实际操作和协助,不管是“伪造”也好,还是“欺诈”也好,能实现存款变保单吗?由此可见,银行的作为才是“银保合作”勾结能够屡屡得逞的关键因素。而这几年来,互联网上报导的没有起诉的案例已经数不胜数!人们不禁要问,银保勾结欺诈储户存款的犯罪活动为什么就不能受到惩治?为什么还在越演越烈?综合上述两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如下的特点:一、案件的起因都发生在银行,而是否购买“保险”是争议的焦点。受害人到银行办理业务,怎么就要被迫面临要与保险发生关系?银行“引狼入室”,直接或间接地为保险公司欺诈推销保险提供了可能和机会,当然也包括伪造虚假保险合同,还居然就能够得逞?银行的关键作用“功不可没”!难道《银行法》管不住银行?难道银行没有义务保护储户存款的合法权益?二、案件发现的背景都发生在所谓的“银保合作”期间。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违法乱纪的“合作协议”,允许保险工作人员到银行推销保险,打着“银保产品”的旗号,而实际是“姓保不姓银”,并且银行为保险公司进行“代收代缴”,直接划拨,越俎代庖自作主张为储户代为”交纳”保费。要知道,就是购买保险,签订保险合同后交纳保费是客户(被保险人)自己履行的义务,用不着银行冒名欺诈来代替,任何人也无权代替,更何况是替储户保管钱财的银行。银行为什么要越权?为什么要如此积极?储户的钱交给银行管理,保险公司和银行协议就可以支配储户的存款,储户的知情权和财产权何在?为什么银行要利用第三者侵犯储户的存款?三、保险产品有其特定的含义和要素,其条款必须符合《保险法》,也有自己法定的销售渠道和方式,为什么要选择在银行销售?企图混淆视听,混水摸鱼?为什么保险公司开发的要在银行推销的所谓“银保产品”充满了不平等的掠夺性条款,打着保险的旗号而不是保险?为什么《保险法》管不住保险公司的非法产品?四、保险产品的销售是合同签订的过程。为什么保险产品销售不遵守《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必须要约与承诺同时进行!而要以“投保单”代替合同订立?投保单上客户的“签字”是对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口头介绍“要约”的承诺,只表明有“投保”的意愿,并没有实际“签订”合同。实际签订合同是对合同条款要约的承诺,客户必须看过保险条款后在保单上签字才算“承诺”,为什么保险公司打印“出单”,将客户姓名”打印”在保单上就算客户签订了保险合同?居然以投保单上的签字代替合同保单的签字,而以欺诈方式签订保险合同?看过如此不平等保险条款的保险产品,相信已经没有人愿意购买。因为这是虚假的保险产品,不用虚假的方式怎么可能推销出去?而没有银行的协助,又怎么可能实际地非法占有储户的存款?虚假宣传,精心包装,就是为了掩盖其虚假的本质,通过制造虚假保险合同的方式进行合同欺诈,非法绑架,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占有的目的,完全是绑匪的抢劫行径!为什么法律不给予应有的惩治?保险公司自己制造订立“合同”就可以侵占储户的存款吗?五、法院的判决。北京的案例对伪造“保单合同”的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何宇翔进行了合法的判决,但却对同案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不予追究法律责任。试想,如果没有银行及保险公司的协助,“偷偷记下的储户付国庆的帐号和身份证号,私自伪造了储户的投保资料”,伪造保险合同,怎么可能“盗窃”储户在银行的存款而得到1/3的佣金1303.81元,而“其工行帐户内划走人民币4191.40元”的大头又被谁盗窃了?而昆明的案例,五华区法院审判法官不仅无视没有当事人签名的该保险合同的不成立,无视合同成立必须的法定构成要件,无视常识,居然以法律上不存在的保险公司自己制造的“合同”来审理“合同纠纷”,还居然认为保险公司一手制造的虚假保险合同“合法有效”!认定伪造合同、欺诈绑架“合法”!就因为被告是银行和保险公司?法官应该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市场经济中,银行、保险公司、储户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违法犯罪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想袒护也不能糟蹋法律,枉法判决!否则,还要法律干什么?在倡导法制,建立法制的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为什么法院的判决却渐行渐远?不能遏制侵权犯罪和欺诈,致使“银保合作”相互勾结的经济犯罪活动多年来反而更加猖獗?这是为什么?“银保合作”如此勾结,自己伪造一纸虚假保单就盗窃储户银行存款的侵权行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的当今中国,如此违法乱纪的&银保合作&,必然是死路一条!.后记:指控所谓&虚假的保险产品&是指没有经过保监会审批,没有核准同意可以公开销售,不过是送交备案,而备案不是其合法的依据,不过是为了混淆视听。根据保监会《备案保险产品管理条例》,备案产品如果违反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保险公司将承担违法责任。而所谓“银保产品”,不仅扩大经营范围(所谓理财,不过是欺诈),而且缺少保险的关键要素,已经不是什么保险,不过是“挂羊头,买狗肉”的掠夺条款而已,是贴保险标签的抢劫条约!更不是什么保障!请问,这些产品“保障”了什么?除了用投保的钱保障了保险公司和银行分脏之外,就是“保障”了对投保人的掠夺!
缺牙要及时修复,揭秘种植牙如何做到几十年不掉?
首先,我们来看看中国农业银行的简介:'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二○○五年末资产规模达到四万八千七百六十八亿元,总资产位居同业第二位,成为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被《财富》评为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并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一千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二十位'而接下来我将要叙述我十一回家时,母亲去隔壁镇上的农业银行存钱的经历!我们镇上因为比较穷,没有一家银行,连唯一的农村信用社都已经关闭了!最近,母亲准备把自己的积蓄存到银行!如是便跑到隔壁镇(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的农业银行,将自己2.1万元钱拿到柜台上交给银行储蓄柜的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存多久?'母亲:'存两年!'银行工作人员:'存五年吧,利息高,还送一份人身意外保险!'母亲:'那我如果在五年内有急需,需要使用这笔钱时,可以提前将这笔钱取出吗?'银行工作人员:'三年,三年以后才能取!'母亲:'那就存五年吧!'......(拿到存折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分红型保单)母亲:'我存折上的钱还在我的银行帐户上吧?为什么我看保险公司的保单上显示的是将我的钱拿去买保险了呢?'银行工作人员:'钱肯定在你的帐户上,这份保险是银行送给你的!'在得到了银行工作的员的肯定答复后,母亲高高兴兴地拿着保单和存折回到了家里!母亲终究还是不放心,于是把存折和保单给我看了看.在我仔细看过了存折和保单后,到网上查询了一下,原来网上已经有多例这样被银行工作人员欺骗的事件!银行工作人员确实是利用自己为银行工作之便,诱导蓄户购买保险.而其诱骗对象往往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存折上虽显示定期存款还在农行,但实际上钱已经转到了保险公司!而这段过程银行职员根本就没对母亲说起!针对这种情况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投诉,于是打通了中国农业银行的电话银行(95599),打了N次电话不是等待,就是在忙!19:00开始拔打,19:57时总算有一位工作人员接了电话!令我大吃一惊的是,该工作人员竟然对我说查不到这家支行(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支行)在我一再确认该行的具体地址后,该工作人员才说确实有这家支行。在我将上叙情况跟这位工作人员说后,并表示想将这2.1万元钱从银行无偿地取出来?同时也希望以诱导储户购买商业保险的名义,投诉那位储蓄所的工作人员!
公牛在奔跑中见到一母牛在路边吃草,急切的对母牛说:“快跑吧,楼主来了。” 母牛:“楼主来了怕啥,楼主不是人吗?”公牛:“现在楼主专吹牛B啊”母牛闻听大惊,撒欢子就跑,边跑边问公牛:“楼主吹牛B,你是公牛你怕啥?” 公牛说:“你真不知道啊,现在的楼主除了吹牛B还会扯蛋啊”
2008年10月我去农业银行存钱时,银行柜员问我存多少,我说存30万,之后他说存钱不如买&国泰鸿丰&,买5年期的到期后分红收益比银行利息高很多,而且还有意外保险由于他&热情&的推荐,也是对银行的信任,我就把30万都买了国寿鸿丰分红保险.去年十月份,我突然想起这款保险到底分了多少红了,就打了中国人寿客服查了一下,不查不要紧,一查比银行利息少了一半还要多.于是我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当地中国人寿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因为保单合同还没有到期,要到2013年10月合同到期后再说,到时候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又一次相信了中国人寿。今年日,也就是合同已到期,我第一时间赶到中国人秦皇岛分公司去了解合同到期后,到底分红多少,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分红也就3%左右,远远低于银行2008年时的利息%。这是我无法接受的。该工作人员还说全国都这样,他也没有办法。我当时就拒绝领取。我希望中国人寿返还我本金30万,连同5年利息(按2008年%计算),请问如何维护我的权力?
中国消费者报《营业网点存单变保单 农业银行重视予处置》(详见本报日B2版)一文发表后,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近日,在广东工作的消费者许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社与搜狐理财共同主办的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反映,自己在农业银行营业网站遭遇存单变保单骗局,强烈要求农业银行及相关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并追究骗保者的责任。据许女士书面反映,2010年9月,许女士在湖南衡阳生了小孩,其母给了小宝贝1万元钱,加上别人给的礼金几千元,许女士将这笔钱带到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一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准备存起来。进门后,银行里一个穿着工作制服的人员接待了许女士,了解到她要存钱,就为其推荐了一款保险理财产品,即太平盈盛两全保险C款。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是教育基金,可以给小孩以后上学用,每年存1万元,存10年,15年满期后刚好可以给小孩上高中、读大学用,比银行的定期存款利息要高。许女士诉称她当时对保险不了解,但由于推荐者是银行工作人员,所以就比较相信她,“比银行定期存款利息高”的话也让她很动心。最后,许女士买下了这款产品(保单号306)。当买房需要交首付、孩子上幼儿园急需用钱时,许女士这才发现自己存在银行的钱实际是保费,怎么也取不出来了,如果实在要取,就得视为退保,要承担本金损失。许女士冷静下来一计算,这款产品的收益比银行定期收益差多了,明显是在骗人。许女士称,“与定期相比差距这么大,这算什么理财保险哟,我还不如存定期划算,而且存定期我还可以随时取出来,本金不会损失,而保险没到期取的话会损失本金。而且每年缴1万元对我来说压力很大,我们这样的工薪阶层本来就没多少闲钱,何况这个要存10年啊,我每年哪来这么多闲钱付保险费哟。这种靠忽悠骗人来取得保险合同的做法让人气愤!”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里的中国人寿保险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这项业务是个骗  局,请大家当心,去存款的时候千万不能只相信里面大堂经理所说的话,一定要问清楚细节,这项业务是相当于存定期存款,而且利息是超低的,分红也是很低的,要存三年到五年才可以正常取款,在三年内取款是要扣百分之六的高额手续费的。但在银行里负责这项业务的人会把这个业务的利处说得非常好,,而且不提这项业务的弊端,让顾客在不明情况下签合同,这是带有欺骗性质的合同,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办理这项业务一定要非常小心,以免上当受骗,到时钱取不出来,或是被扣高额的手续费会非常吃亏。最重要的是扣取百分之六的高额手续费在签合同时银行里的人是不会提的,但是在后来取款时就要被百分之六的手续费,这是欺骗顾客行为,很可耻!
老爹老妈09年到农业银行打算存款5万元,被银行柜台里的业务员忽悠去买什么国寿鸿丰分红保险,当时银行业务员肯定的说买这个保险比存5年死期上算,最后本息肯定拿的比死期5年高,受文化限制的父母稀里糊涂的同意了。前几天5年到期,办理发现拿钱得等到10个工作日后,等也就算了,今个打电话咨询问能拿多少钱,说只能拿5万6千块钱不到,闯他妈鬼了,比5年死期少拿至少7千块。尼玛,爹妈气的都要吐血,想带炸弹炸银行了。还有5万是在邮政储蓄银行买的,过几个月到期。银行里的业务员也太无耻了吧,欺骗老百姓也不能这样啊!!这不是活生生的诈骗嘛,请问各位朋友我该如何处理这事,是打12345求助呢还是打银监局监督电话,请各位朋友给点意见,谢谢!虽知我不能改变什么,但是我就想让更多的像我父母这样的广大农村老百姓避免被银行继续欺诈!!!也希望大家把这篇帖子顶上去,让更多人看到,避免被银行欺骗!!!
上周五,从湖北来杭州滨江打工的王师傅向我们反映,他在今年2月13号,去浦沿邮政储蓄银行存钱时,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变成取出了四万块钱投了保险。当天,记者陪王师傅找到了邮局了解情况。王师傅夫妻俩都是打工的,月收入只有2000多块钱。这几年,夫妻俩好不容易攒了4万多块钱,都在邮政储蓄存了活期。活期利息低,柜台工作人员推荐他们换种存法:“她说刚好公司搞活动,我说怎么搞的,她说存一万块钱,一年500多。她说还送一个保险的。”因为是银行工作人员推荐的,王师傅心动了:“我以为钱还在存折上的,收到短信才知道扣掉了。”王师傅有点不踏实,可人寿保险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给他吃了颗定心丸。“我说你们是不是骗人的,她说不骗的,说他们公司是全国联网的,这个以后还能转回老家呢。”可之后看到《1818黄金眼》的新闻,杭州一位女士和他的情况一模一样,把原本打算存的两万块钱购买了华泰人寿保险一种分红型的保险。仔细查看后,王师傅发现自己是花四万块钱购买了中国人寿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这个钱如果没了,我们两个怎么办,我现在就想退回来。”邮政储蓄银行浦沿支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王师傅这个业务已经办理了差不多一个月了,而按照规定,10天之内才可以退。“当时没说十天可以退啊。”杭州市邮政局市场经营部主任宓君伟,在了解情况后表示:“我们跟保险公司是合作代理的关系,我们会积极反映这个事,但退的话损失肯定很大。”宓主任表示,客户应该自己有判别能力。但作为银行的柜台营业员,是不是可以在柜台上直接向客户推荐业务呢?“可以的,我们营业员也是为客户着想,当然,在过程中可能缺乏沟通,但客户要自己把握的。”但根据记者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去年2月份,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与普通储蓄柜台人员严格分离,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在以开展营销为主的理财服务区域或其他类似职能的独立区域宣传保险知识,介绍保险产品。钱是退了,这后面问题还不少王师傅表示,4万块钱他肯定要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问题。“他把东西给我们,我们帮他去办。”大约2天之后,4万块钱就会重新回到这张存折上。对于这个结果,王师傅觉得又意外又高兴。可王师傅夫妻俩这心里也折磨开了,他们自己这事是解决了。但问题是可能还有太多太多的客户没有解决!!!
虽然最后,保险公司答应退保,但这里面有存在很多问题,一是,银行储蓄柜台工作人员在储蓄柜台直接介绍、推荐并办理银保产品,涉嫌违规,二是,存单变保单的背后,作为普通用户,到底可以从这类银保产品中获得多少超值利益,而第三个问题是,这类银保产品,究竟是怎么推荐到用户手里的,相关程序符不符合规定?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支公司,银保部蒋焘经理,首先解答了我们的第一个问题。他们在杭州滨江浦沿邮政储蓄银行,合作的银保产品正规办理流程是这样的:“客户有需求,询问之后,销售人员来推荐……”也就是说,银行柜台储蓄员最多只负责最开始的介绍环节,具体推荐、解释和办理,都应在由保险销售员来办理。可王师傅在那边遇到的情况是,所有的流程都由柜台储蓄员完成了。而银行方面今天对此事做出了正式回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周芳承认,当事业务员的操作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心是好的,她以为自己可以解释清楚,确实存在问题,我们也对她进行了批评。”周芳表示,而对于邮政储蓄银行来说,正规的操作流程应该是,有理财师资格的大堂经理和理财师是银行允许推荐银保产品的工作人员。但周芳解释说,浦沿支行有其特殊性,这也是邮政储蓄银行因为转型时间不长而面临的实际问题:“我们的网点基础建设和人员培训和其它商业银行相比确实有差距。”像浦沿支行,和市区一些新网点相比,一是没有设定理财区,二是没有保险业务员没有驻点。接下来,在这些网点怎么正确开展银保产品业务,银行表示,他们将进一步研究。而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李芳经理也找到了我们,表示了保险公司方面对这起事件的关注:“个别银行代理网点的不到位,我们正在与他们进行协商,要切实规范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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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汶上有不少的家庭上了当!有的在农行,有的在工行,有的在邮政银行,银行和保险公司就是利用了我们对银行的信任,欺骗了广大储户,不知道他们拿着这样的钱晚上睡觉会踏实吗?心安吗?
顶一个哈!
那么这对银行发展有什么好处呢?还是说银行下层职员的事?
现在你存钱还给你推销保险?
保险公司整天拉拢人,培训洗脑,然后让业务员先找亲戚朋友做业务,等业务员没业务了就想办法辞退你,然后再拉拢人,培训洗脑……
古时候的打劫:“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语言是多么的粗鲁,经过上千年的文明洗礼,到了当今社会,语言变得多么文明贴心:“前方500米收费站,请减速慢行………”
你说的正式我想说的,我是2011年在河南省延津县榆林乡邮政银行被骗,三年变五年,投诉保监局银监局,提供了销售人员的欺骗录音,阴阳合同等证据,保监认定违反保险法131条,但不处罚,理由是超过两年才发现,银监根本就说不违规,包庇所以骗局多年
那一帮滚孙们
净骗这些没多少文化的庄稼人,家里也有过这样的遭遇,明明就在邮储存钱而已,给你忽悠成了买保险,至少都是三五年期限的,后来满足年限提前取出来了。我本人也遇到过,还是在邮储银行,就是存钱开户而已,也忽悠我来着,我说不需要,你就给我开个储蓄账户就行。要是换成不明缘由的大爷大娘们,恐怕就上套儿了。银行越来越不正规了,要不怎么会出现保险跟银行勾结,储户的存款会无缘无故的消失。
我一般去 政务大厅或者银行办业务,手机都是放到桌子上开录音的。然后上传到云空间被查!特殊情况我会告诉对面的工作人员,我开录音了!
现在估计很多都要到期或者已经到期了的,有没有有什么好的维权办法?
我也被骗了,保险其实就是最大的阴谋
人家都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不要脸的还怕跑保险的。跑保险就是坑亲戚朋友邻居
听你的描述,您应该购买的是年金产品,业务人员没有告诉您,要是用钱可以保单贷款吗?基本可以取出你现金价值的8成来应急,按时再还进去不影响合同继续生效,而且你用自己的钱还有收益不划算吗?年金产品每年给你会返一定收益,而且到期连本带息可以取出来。看你购买的两全,应该是给您还赠送了保障功能,你存银行,会给你保障吗?现在银行利率都是逐年下降的,1万块1年定期收益很高吗?你一年存1万都压力大,你孩子将来上大学你有钱给他缴学费吗?万一有个啥事,你有存款吗?我觉得15年后你应该会感谢给你推荐这款产品的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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