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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日起至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9,308,087.98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105,551,990.00
105,551,991.00
38,204,106.98
基金份额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份额上市日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
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
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本基金的
投资目标是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基准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本基金以中证方正富邦指数为标的指数,采
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
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
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方正富邦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
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具有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
特征;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
益的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990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号东侧8层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大厦十六
层至二十六层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号东侧8层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85号
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22楼
法定代表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已实现收益
-4,735,309.24
-9,287,873.47
-19,381,810.61
4,630,233.0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6,557,100.83
-26,781,192.9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0,195,267.92
300,878,163.2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3.1.3 累计期末指标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过去三个月
过去六个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注: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方正富邦指数收
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中证指数反映股票
的整体表现,并为投资者提供标的。其中,保险概念类上市公司由涉及互联网保险与参股保险的上
市公司组成。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保险分级业绩比较基准
015-10-------3110%
注:1、本基金合同于日生效。
2.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本基金的建仓期为日至
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保险分级业绩比较基准
注:本年数据按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保险分级份额、保险A份额、保险B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号)于2011年7
月8日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股份比例66.7%;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33.3%。
截止日,本公司管理9只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互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
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优选灵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睿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27个特定客户
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2015年07月
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国民
经济管理专业,硕士毕业
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
算金融专业和美国加州圣
克莱尔大学列维商学院工
商管理(MBA)专业。1993
年8月加入中国人民银行
深圳分行外汇经纪中心、
总行国际司国际业务资金
处,历任交易员、投资经
理职务;2002年6月加入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部,任投资经理职务;2004
年4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历任高级投资经理兼资产
配置经理、货币基金基金
经理、投资副总监、代理
投资总监职务;2007年11
月加入长江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部,任部门
总经理职务;2008年1月加
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任部门
总经理职务;2012年10月
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基金投资部总
监兼研究部总监职务;
2015年7月至今,任方正富
邦中证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
法规、《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为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
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公平交易的原则与内容,研究支持、
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报告、信息披露和
外部监督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及规范。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制度建立科学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公平交易分析体系,
并通过加强交易执行环节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
的实现。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
程和结果的监督。监察稽核部根据投资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出
具公司不同组合间的公平交易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公
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
利益输送。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
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
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
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
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
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使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
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
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对待
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中国经济在经历了从2009年末到2015年末长达五年的经济增速回落之后,在2016年
出现了增速逐步企稳的迹象。2016年宏观经济的增速与2015年基本持平,目前GDP 6.5%
左右的增速,可能已经是今后五到十年内的平均水平。即通常谈论的"新常态",国内需
求的内在自然增长水平在6.0以上、6.5%左右。从增长结构角度分析,内需增长、第三
产业比例在稳步提高。2016年二季度以后,销售与汽车销售成为经济增长的两大
亮点。物价触底反弹,相当多的过去几年持续低迷的周期类行业景气度回升,经济增长
的结构性调整仍将持续。物价回升,使得货币政策由中性偏宽松转为中性偏谨慎。海外
经济复苏,美元走势强劲,对人民币汇率形成持续压力,国内资金外流。各种因素综合
影响下,资金利率有上行的压力。2016年, 保险行业负债端保费增长速度回升,保单
整体成本不高,资产端投资收益风险逐渐化解,整体形势向好,保险股市场表现良好。
2016年,本基金在保险股及保险概念股的投资以保险指数为基准,基本跟上了保险股的
表现,并略有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3元。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6.2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9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预计,2017年国内经济的整体增速有望维持好转的势头。但经济增长的结构性
调整仍将持续。2017年的风险因素,一个是人民币持续贬值的压力,另一个是银行坏账
风险,且两者存在交互加强的可能。考虑到2016年末以后,外汇流出的管制已经大为强
化,且人民币的基本面未大幅恶化,持续贬值的可能性较低。另外,国内的银行坏账已
经开始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进行了消化,而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的折扣率,
近期已经见底回升,这方面的风险正在缓解。综上,经济预计2017年将持续弱复苏。历
史证明,在经济周期触底回升,通胀维持2-3%的情况下,权益类资产具有最高的配置价
值。目前,国内股市的估值水平仍维持分化的格局,大盘股基本在历史估值水平以下,
而小盘股仍普遍不低。新股发行速度偏快,但整体发行量占总市值比例不高,解禁压力
持续存在,但解禁量变化不大。市场增量资金仍以保险柜公司等国内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私募等社会资金未有大幅度增加。综合考虑经济与物价回升、货币中性趋紧、投资者偏
好等因素,我们认为,低估值高分红的股票如保险银行等仍将表现较好。保险公本身的
权益类投资,经过进一步的规范之后,仍有继续提升收益率的空间,因此,保险类股票
仍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及监
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方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
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
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
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
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方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保险分级份额、保险A份额、保险B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6年度,托管人在方正富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
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6年度,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方正富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运作、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
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6年度,由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方正富邦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
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日
单位:人民币元
15,825,510.14
19,965,202.99
结算备付金
1,970,336.03
存出保证金
194,755.94
438,910.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8,990,611.67
279,540,428.42
其中:股票投资
218,990,611.67
279,540,428.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5,970,572.15
应收申购款
462,568.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1,074,411.58
302,386,282.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117,934.70
804,084.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5,374.94
243,586.48
应付托管费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367,311.95
327,932.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1,447.08
879,143.66
1,508,118.96
所有者权益:
241,440,884.51
283,532,201.30
未分配利润
-1,245,616.59
17,345,961.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195,267.92
300,878,163.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1,074,411.58
302,386,282.18
注:1、截止日,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正富邦保
险主题基金")基础份额净值0.963元,方正富邦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002元 ,B
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925元。方正富邦基金基金份额总额249,308,087.98份,其中方正
富邦基金之基础份额38,204,106.98份,A类基金份额105,551,990.00份,B类基金份额
105,551,991.00份。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2015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日至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14,961,006.04
6,515,101.23
1.利息收入
255,804.93
236,850.1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55,804.93
236,808.48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1,078,267.29
-8,285,481.8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283,081.28
-8,603,397.16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4,204,813.99
317,915.3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4,646,501.37
13,918,106.5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507,957.69
645,626.39
减:二、费用
4,420,804.57
1,884,868.16
1.管理人报酬
2,300,811.29
788,654.93
460,162.30
157,730.99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1,361,049.74
768,139.89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298,781.24
170,342.3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9,381,810.61
4,630,233.0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9,381,810.61
4,630,233.0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283,532,201.30
17,345,961.92
300,878,163.2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9,381,810.61
-19,381,810.6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42,091,316.79
790,232.10
-41,301,084.6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0,517,507.36
-15,562,618.81
334,954,888.55
2.基金赎回款
-392,608,824.15
16,352,850.91
-376,255,973.2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241,440,884.51
-1,245,616.59
240,195,267.92
上年度可比期间日至日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269,816,807.93
269,816,807.9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4,630,233.07
4,630,233.0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3,715,393.37
12,715,728.85
26,431,122.2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08,155,649.02
2,888,126.92
511,043,775.94
2.基金赎回款
-494,440,255.65
9,827,601.93
-484,612,653.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283,532,201.30
17,345,961.92
300,878,163.2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方正富邦中证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
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69,768,864.27元,业经普华永道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9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方
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基
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69,816,807.9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7,943.6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中证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包括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份额")、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简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
极收益类份额(简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基金份额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
部份额将确认为保险分级份额,并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下;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保险A份额与保险B份额,并登记在证券登
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且基金份
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53,078,429.00份A类基金份额、53,078,430.00份B类份额于日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
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保险A和保险B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外的方正富邦中证保
险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
交易所场内后分拆为保险A和保险B即可上市流通。在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
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基金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固
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
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方正富邦指数成份股和
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方正富邦指数
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批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方正富邦中证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7.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
列示如下:
(1) 于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
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
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
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创融")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483,337,367.07
403,252,623.24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450,132.39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375,549.24
327,932.58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日至2016年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12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2,300,811.29
788,654.9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01,935.7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日至2016年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12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460,162.30
157,730.9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方正富邦创融
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本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当期利息收入
当期利息收入
15,825,510.14
247,552.41
19,965,202.99
229,241.2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18,990,611.67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年
12月31日:第一层次:279,540,428.42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
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
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年12月
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218,990,611.67
其中:股票
218,990,611.67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贵金属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877,569.78
其他各项资产
6,206,230.13
241,074,411.58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8.2.1.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农、林、牧、渔业
14,140,259.55
10,344,052.4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638,021.48
139,924.80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90,711,357.67
2,813,100.7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3,895.00
218,990,611.67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数量(股)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39,939,494.97
38,998,882.81
28,510,280.26
21,949,338.51
20,889,968.00
19,591,882.40
14,140,259.55
9,105,880.00
8,973,576.32
8,520,844.52
3,204,786.20
1,666,429.98
1,288,867.65
1,146,670.72
638,021.48
203,895.00
139,924.80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9,134,208.66
79,046,569.41
56,251,237.53
53,071,099.24
41,268,253.10
28,368,674.74
19,766,024.31
17,874,839.00
12,970,493.70
10,739,451.00
6,562,645.37
3,261,409.66
2,262,976.87
1,498,499.00
1,451,137.00
1,257,311.00
279,495.00
219,623.00
124,395.00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5,112,623.70
107,527,994.00
64,653,466.72
56,228,813.95
42,281,457.29
25,824,790.63
16,626,950.83
8,752,651.48
7,890,722.90
6,692,670.40
3,528,512.42
3,137,270.88
3,063,044.81
2,293,380.00
1,366,354.32
377,540.82
272,064.00
249,625.00
148,642.54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25,408,342.5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66,028,576.69
注:本项的“买入股票成本”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
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
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存出保证金
194,755.94
应收证券清算款
5,970,572.15
应收申购款
其他应收款
6,206,230.13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330,883.98
66,778,338.00
38,773,652.00
18,059,435.00
87,492,556.00
22,186,983.16
16,017,123.82
107,024,756.16
142,283,331.8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21,006,898.00
证券股份有限公
12,934,321.00
民生加银资产-
-民生加银资管共赢绝对
收益1号专项
9,823,831.00
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资本金
6,266,716.00
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
五矿经易期货恒
盛精选D类43
3,800,000.00
3,210,247.00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
司-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
对冲1号基金
2,548,000.00
2,511,257.00
鹏华基金--百
年人寿保险-百年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2,475,02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信托稳进10期雁丰对
冲金融投资集
2,294,746.00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深圳市新里程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新里程藏宝图京
都1号证券投
5,689,234.00
5,152,200.00
3,865,113.00
3,506,900.00
3,301,700.00
3,055,239.00
深圳市新里程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新里程藏宝图二
号证券投资基金
3,005,3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明汯CTA一号基金
2,261,126.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基金份额总额
53,078,429.00
53,078,430.00
163,659,948.9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0,598,788.00
130,598,789.00
24,958,875.9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54,623,189.9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96,370,984.0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25,046,798.00
-25,046,798.00
54,993,025.11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5,551,990.00
105,551,991.00
38,204,106.98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日发布公告聘任吴辉担任方正富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公募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54,000元,该审计机构第2年为该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
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比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233,549,453.83
217,504.97
483,337,367.07
450,132.39
103,300,064.29
71,250,034.09
注:1.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
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
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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